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分析

2016-05-10 17:45李志伟
河南社会科学 2016年8期
关键词:盈余会计准则动机

李志伟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会计系,河南 郑州 451464)

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分析

李志伟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会计系,河南 郑州 451464)

近年,大批的上市企业通过资产减值准备来管理企业的盈余,以此来谋求利润,极大地扰乱了市场秩序。通过对沪深两市各行业随机抽样200家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对比了其执行新准则前后6年的资料,将2007年执行新准则前后6年划为两个大组(即2001—2006年和2007—2013年),研究发现,上市企业过分地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做法被新的资产减值准则所管控。与此同步的是,具有配股动机、避免ST动机和扭亏为盈动机的上市企业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幅度的角度来看,新标准实施后6年比推行前6年要高得多。并以资产减值盈余管控和会计标准为大前提,对上市企业的资产减值和盈余管控提出了策略性的建议。

资产减值会计准则;配股动机;盈余管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所处环境的日益变化,资产的价值也在不断变化,而如何合理正确地反映资产价值至今仍是各界关注的焦点。为了避免资产虚夸导致夸大公司利润,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这样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资产减值准备由于其在计提和转回上存在模糊性和灵活性,被用作企业盈余管理的重要工具。盈余管理的行为损伤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不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1]。对于新准则是有效遏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还是扩大可操纵的盈余管理空间这一问题,理论界一直争论不休,至今尚无定论。现有关于新准则与盈余管理关系的研究,大多局限于总体的研究,而从具体会计准则对盈余管理影响因素方面进行实证研究相对较少。有鉴于此,本文选取我国部分上市公司2001—2013年的财务数据,从具体会计准则的有关因素出发对盈余管理的影响方面进行实证分析。

一、会计准则与盈余管理的联系

(一)会计准则对盈余管理的约束作用

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公司制企业中,企业管理者应提交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为了防止逆向选择,真正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遏制管理会计信息披露的不良动机,以使报告使用者便于区分不同经营状况的企业。然而,在财务报告控制条件缺失的情况下,甚至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将会计信息披露为其经营状况良好,其结果是证券市场上的信息为不可靠状态,外部投资者和债权人难以区分企业的质量,或所有企业信息披露的差异。结果当然是导致市场利率上升,股票价格下跌,从而提高企业的融资成本[2]。

企业会计准则可以用来防止会计信息不对称的盈余管理,塑造投资者的信心。在企业的日常会计核算和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这肯定会对管理会计自由选择进行限制,从而降低盈余管理的空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作为一个公认的会计原则,只有提供一个低成本、相对可靠的方法,才能实现管理层和报告使用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对盈余管理进行控制,会计准则最理想的情况是能够使企业和企业经营绩效优劣的企业绩效具有差异性,使投资者等根据这些会计信息做出正确、有效的决策,实现会计信息对于资源有效配置的引导作用。

(二)会计准则对盈余管理的刺激作用

会计准则的刺激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会计准则可以有效地抑制企业的盈余管理,而会计准则的约束机制和剩下的会计选择同时存在。剩下的会计选择是会计准则会计信息生成过程中的灵活性和给企业管理当局的职业判断的权利。会计政策的选择,属于合法的,由此产生的盈余管理行为也被披上合法性的外衣。进而,企业管理当局为了实现最大化自己的效用或公司的目标而采取各种盈余管理政策[3]。因此,企业管理当局往往从自身利益的角度考虑,经常在“协议”的收益或损失和破坏“协议”的增益或损失之间进行平衡。在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往往选择破坏“协议”的盈余管理行为。

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逐渐暴露出企业会计准则上的缺陷和漏洞,为了遏制企业盈余管理,必须完善具有长期指导作用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内容。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经济业务的出现,也往往伴随着盈余管理的新方法出现。

(三)现行准则对非流动性资产盈余管理控制的有效性

在资产减值准则中明确规定了非流动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和减值准备计提的方法。属于资产减值准则规范的资产,一旦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就不允许转回。

为此,许多学者认为,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可大大减少企业利润操纵。在中国市场经济不发达、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该准则对我国上市公司加强监管有其重要意义。但是,资产减值准备在中国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规定的差异,减少我国财务报告和其他国家财务报告内容相似性,增加了国内和国外企业在海外报告的成本。如果没有转回减值资产减值准备价值回升额,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总是低于成本,账面价值也不等于资产可回收金额,也不等于尴尬的历史成本。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非流动性资产,如固定资产减值与相对固定的确认方法,使非流动资产减值转回操纵利润,不仅操作简单,而且过于明显,容易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而未上市的公司却不在该范畴之内。在一般情况下,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其原因如下:一方面资产价值的损伤是永久性的,价值回升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的慎重性角度考虑,以避免资产高估和营业利润高估,因此在资产减值准则中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在其以后期间转回[4]。但是,很无奈,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又可以通过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这些方式而转回。因此,本文认为,企业会计准则的现行规定是为了防止上市公司利用非流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但是现行制度仍然存在漏洞。

二、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描述性统计

(一)样本选择

笔者以2007年为分水岭(即前面提到的2001—2006年和2007年—2013年)定义出了两个组别,抽取了200家企业为样本,以它们每相隔3年一次的5个会计报告为比照。这200家样板企业分别来自沪深两市,涉及电子制造业、信息技术业、机械设备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食品、饮料制造业、石油、化工、服装纺织、医药、生物制品制造业等在内的各大行业。

(二)描述性统计

尚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前的利润受当期计提或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影响的大小标准可以通过资产减值利润率来体现。即:资产减值利润率=资产减值计提额/(净利润+资产减值计提额)[5]。

假如上市企业当期资产减值计提额是正数,利润影响值也是正数,那么,该企业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就体现了其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对利润调减的幅度;假如这两者均为负数,那么其已经转回确认的资产减值准备就体现了它的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对利润调增的幅度。笔者取样板企业从2001—2013年期间的资产减值利润率的绝对值,同时将期间分作五个阶段,对各个不同阶段企业数量和它在样板企业中的比重进行统计,得出图1示样。

图1 2001—2013年200家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利润率分布图

图1很明显地体现出来这200家样板企业在我们设定的时间段内其资产减值利润影响率的绝对值处在[0,40%]之间的有很多,占比达50%。这是个较大的比重数,在2007—2013年期间甚至一度越过了50%的比重。笔者认为这个区间是计提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一个相对合适的范围,接下来相对较大的区间值是[40%,60%],在2001—2006年这段时间里,所抽样的企业该绝对值在这个区间内的占比都大于20%,在2004年的时候这个数字最高达到了29.5%;在后一个时间段里虽然没有达到这个数字,但都与其很相近。

值得一提的是,盈余管理的信号就掩藏在资产减值利润影响率里,但凡这个数值的绝对值大于100%,就意味着该企业很快会面临着一次极其重要的变化,假如该上市企业该数值比-100%还要小,就表示它当年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大于它的净利润,也就是说其利润就是它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如果说一个企业不转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净利润就会显示为负数值[6]。因此,在笔者抽选的200家样板企业中,其资产减值利润影响率绝对值超出100%的企业呈显著下滑的情况,它们分别从2001年时期新标准推行前的13家、2004年的15家下降到了2013年的5家,这充分体现了上市企业通过资产减值予以盈余管控的做法被新的资产减值规定实行所管控。

三、盈余管理动机差异下的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分析

(一)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不同类型

正是由于计提资产减值和转回的举措是一种会计估计工作,很大程度上具有相对主观的特征,所以,很多上市企业都喜欢利用它来调整企业的经营盈利情况,用以掌控经营利润,这种做法在各家财务情况不一样的上市企业中又分为以下不同类别:

1.避亏企业。国内实施的有关证券法很严格地界定了上市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它是不是等于零,决定了该企业会不会被ST或是PT,只要它呈负数,该企业就必须面对被ST或是PT的下场,如果呈正数,该企业被ST或是PT的概率就要小得多。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些以零为经营管理目标的上市企业经营者大都会采取增大或是至少不减低收益的减值策略,也就是说,为了减少对会计盈余负面影响,企业计提相对不高的比率或转回较高比率的资产减值准备。

2.盈利公司。很多利润比较好的上市企业通常会在净利润比较高、生产经营状态比较好、效益大幅度提高的时候,大规模地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这种情况下,能通过会计估算而对资产进行低估而形成“秘密准备”,为之后的财务期间留下充分的“业绩储备”,从而保障上市企业利润不断的增长,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瘦身式计提”。

3.扭亏公司。没有盈利的上市企业为了规避“连续两年”或者“连续三年”的没有盈利的情况,从而保住企业的上市资格,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下一年度的盈利,把亏损转变为盈利。但是,假如上市企业在短时期内没有完成扭亏为盈,为了自己的利益,企业会通过大规模转回以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形成企业盈余的表象,从而躲避证监会的监管。企业的管理者会利用资产减值这一方法计提比较少的资产减值准备或者冲回大量资产减值准备的方式来规避亏损的情况,保住其上市资格,从而达到盈利的状况。

4.巨亏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上市企业如果连续三年亏损,会被暂时停止上市资格,但是却没有限制其亏损程度,假如上市企业的亏损额度非常大,也不会对其进行约束。因此,假如上市企业在两年内没有实现盈利,为了避免亏损,让企业股票能进行正常交易,企业的管理者会通过会计政策在企业亏损年度,加大其亏损的额度,人为地把亏损额增大,冲销以前亏损年度的亏损额,从而实现扭亏为盈的假象。

(二)不同盈余管理动机下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率的差异分析

表1是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差异分析,具体说明如下。

1.配股动机下的资产减值计提状态。在公司筹集资本的模式中,配股筹集资本是一种成本比较低的资金筹集模式,因此上市企业一般都会把配股筹资当作公司扩张和多元化投资的资金基础。在中国对上市企业配股有很多的要求,尤其是对财务盈余标准的要求比较严格。企业要想取得配股资格,企业重点管理净利润,以便达到企业配置股票的要求。在2001—2006年拥有配股动机的企业是19家,在2007—2013年间拥有配股动机企业数量减少到13家,企业数量下降,而在2001年到2006年拥有配股动机的企业资产减值计提的平均值是-0.008,比2007年到2013年资产减值计提率平均值0.003小了很多,相差结果P是0.016<0.05,差异非常大,通过了其差异性的检验。因此,在施行新的规则之后,拥有配股功利性的企业在资产减值计提的时候其差异比新的规则实施之前高。

表1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率差异分析表

2.规避ST或者停止上市动机下的资产减值计提状态。2001年到2006年拥有规避ST或者停止上市动机企业数目为28家,而在2007年到2013年拥有规避ST或者停止上市动机企业数目降为17家,其数量减少。2001年到2006年规避ST或者停止上市动机企业资产减值计提率的平均值是0.005,比2007年到2013年资产减值计提率的平均值0.015小了很多,说明在施行新的规则之后具有规避亏损动机的上市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比重比新的规则实施之前高。

3.避免亏损动机下的资产减值计提状态。2001年到2006年拥有避免亏损的企业数目为16家,在2007年到2013年拥有避免亏损动机的企业数目降低到9家,企业的数量比较少。在2001年到2006年拥有避免亏损动机企业资产减值计提率平均值是0.126,比2007年到2013年资产减值计提率的平均值0.132小很多。差距检查结果P是0.042<0.05,差距比较大,说明实行新的规则后拥有避免亏损动机的上市企业计提资本减值准备的比重比实施新规则之前高。

4.在企业利润平滑动机下的资产减值计提状态。2001—2006年拥有此动机的企业数目是81家,而在2007—2013年拥有此动机的企业数量降低到70家,在上述的四大动机研究中数量最多。在2001—2006年拥有此动机的企业资产减值计提率平均值是0.061,在2007—2013年资产减值计提率的平均值是0.053。说明拥有此动机的上市企业在新旧两种规则下资产减值计提比重变化不大。

(三)不同盈余管理动机下的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率的差异分析

表2是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率差异分析,具体说明如下。

1.配股动机下的资产减值转回。在2001—2006年拥有此动机的企业资产减值转回率的平均值为0.004,比2007—2013年资产减值转回率的平均值0.002大。因此说明实行新的规则后拥有此动机的上市企业计提资产减值转回的幅度比实施新规则之前高。

2.规避ST或者停止上市动机下的资产减值转回状态。2001—2006年规避ST或者停止上市目的企业资产减值转回率的平均值是0.002,比2007—2013年资产减值计提率的平均值-0.003大了很多。差异减值核算结果P是0.011<0.05,差异非常大,说明在施行新的规则之后具有规避亏损动机的上市企业转回资本减值准备的比重比新的规则实行之前低。

3.避免亏损动机下的资产减值转回状态。在2001—2006年拥有避免亏损动机企业资产减值计提率平均值是0.105,比2007—2013年资产减值计提率的平均值0.006大很多。因此说明实行新的规则后拥有避免亏损动机的上市企业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比重比实施新规则之前低。

表2 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率差异分析表

4.在企业利润平滑动机下的资产减值转回状态。在2001—2006年拥有此动机的企业资产减值转回率平均值是0.083,在2007—2013年资产减值转回率的平均值是0.125。没有利用差异性的检测,和资产减值计提一样。

综上所述,首先,新资产减值规则实施之后遏制了上市企业过度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行为。其次,新的规则实施后的6年拥有配股动机、规避ST动机和把亏损转为盈利动机的上市企业完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幅度远远大于新规则实施前6年,而且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幅度远远低于新规则实施执行前6年;新规则实施后拥有利润平滑动机的上市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幅度远远低于新规则实施前6年,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幅度远高于新规则实施前6年,但是资产减值计提与转回的变化都不是很明显。

四、对策建议

(一)提高资产减值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众所周知,会计系统中存在的不完全信息,现代经济学理论是难以克服的,这是因为在这样一个系统的前提下,管理人员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进行盈余管理是客观存在的。

所以,通过信息不对称理论可以得知,为了控制上市公司盈余操纵,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资产减值会计制度,同时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并对资产减值行为的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完善[7]。目前,对于大型或大的资产减值数额的条款是不是很详细披露的上市公司,除了对该公司的利润应该披露的各种资产减值的影响分析外,还要对因企业合并的主要原因,根据自己的情况,包括披露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方法和程序,加强会计信息的核实,考虑要求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单独披露,使利益相关者能够更清楚地分析资产减值的影响,并确定是否存在盈余操纵的发生。

(二)加大惩处力度

要改善信息披露质量,应加大对盈余管理滥用的处罚,或建立健全有关规定的标准。对于上市公司,只要存在盈余操纵的利益大于违反规则的成本,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动机的驱动下,企业就会选择盈余操纵。因此,当上市公司违规利润操纵成本大大超过它们的非法利润,自然会抑制其违反规则的动机。

此外,由于注册会计师处于独立第三方的地位,要保障其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的权利,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8]。因此,我们应该完善行业的相应的法律法规,提高对公司经济惩罚的威慑力,使其违犯法规获得的效用是负的,以避免官商勾结。

(三)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让公司利益相关者参与监督,有利于发现和揭示会计监督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由于其在之中是占主导地位的,其反应速度远远超过政府监管。

因此,要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如改善外部治理机制,提高发生减值资产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并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起着重要的作用。应进一步加强董事会的作用,独立董事的比例应不断扩大,审计、评估、管理人员聘请独立董事,以确保监督工作的独立性,防止“内部人控制”的同时,改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进一步降低国有股的比重,通过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增加股票的流动性和完善市场机制。此外,还可以通过进一步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完善市场激励机制,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1]黄世忠.资产减值准则差异比较及政策建议[J].会计研究,2005,(1):38—45.

[2]胡畔.浅谈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6,(5):86—87.

[3]赵春光.资产减值与盈余管理——论《资产减值》准则的政策涵义[J].会计研究,2006,(3):11—17.

[4]沈烈,魏承玉.新会计准则盈余管理影响分析[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7,(5):59—60.

[5]施生勤.浅议新资产减值准则的若干问题[J].时代金融,2007,(8):160—161.

[6]张欣.浅析新会计准则下的资产减值准备变革[J].经济研究导刊,2008,(17):94—96.

[7]郝凤琴.新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确认的思考[J].商场现代化,2009,(15):202—203.

[8]黄乐昌.浅析新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会计问题[J].经济师,2011,(9):167—168.

责任编辑 凌 澜

F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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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905X(2016)08-0060-05

2016-04-10

李志伟,男,河南登封人,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主要从事会计、财税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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