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汽野马”)状告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旗下一款Mustang车型的中文名(福特野马)与其重名,以涉嫌商标侵权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人民币1000万元。
事件发生后,福特中国一直未就川汽野马的起诉作出直接回应,“对于未有定论的法律诉讼,我们不做任何评论。”福特中国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商标问题,福特中国方面则称官方网站一直称该车型Mustang。
记者从川汽野马野马方面得知,法院已经受理了该项诉讼,“是否构成侵权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除了提供相应的证据,还要看商标使用情况、是否对消费者造成混淆误认等因素。”来自奥肯国际的知识产权专家李宗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