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喜欢的语言

2016-05-09 20:53姚鄂梅
小品文选刊 2016年4期
关键词:福楼拜卡尔维诺语言

姚鄂梅

我曾经干过一段时间的文学编辑,看过大量自然来稿,好的作品总是让人眼睛一亮,迫不及待一口气看完,而多数无法录用的作品,不是语言干燥,不利阅读,就是故事太烂,或离奇,或平淡,既无内涵,也无延伸,要不就是意蕴太过明显,变成开宗明义或必须达成的目的。

这段生涯对我而言,最大的收获是在筛选中找到失败的症结,至少是一个症结。

最先让人失去耐心、也失去胃口的,首推语言,就像面对一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对方的衣着若不能在第一时间打动你,你很可能视而不见。以貌取人,一直是个饱受诟病的习惯,但它确有其道理,不妨把这个词直接改成衣帽取人,衣帽两个字,说起来是一个人的着装和修饰,是外在的东西,但实际上,它是一个人由内而外、内外作用下的体现,同样的衣帽,用在不同的人身上,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效果。那些让人提不起阅读兴趣的作品,首先是语言上失了势,不忍卒读,就算勉强读下去,也无可圈点之处。其实,但凡稍有可圈点之处,语言也不会贫乏无趣,因为内容和语言是相互作用的,有时即便语言稍微弱一点,若内容精彩,也可对语言作些弥补,可怕的是两者皆弱,便无可救药。

说起来,这些语言也没有什么大毛病,一眼看去,它们甚至无可挑剔,长短得当,用词准确,也有自己的节律,唯一的毛病就是不吸引人。

我想起我的一位责任编辑批评我时说过的话:是不是还没进入状态就逼着自己硬写了?没有文气。

这句话一直在我耳边回响,还将一直响下去。

我猜我所看过的那些不吸引人的行文,多半也是这么个原因,作者还没把自己调动起来,还没投进那个情境中去,就草率动笔了,就像站在屋外跟屋里的人说话,既费力又不讨好。

我开始留意那些我喜欢的作家的语言,虽然都是翻譯作品,但一点都不妨碍我对他们的喜欢,我这样想,一个好作品,遇到一个好翻译,结局可能只会更好。

我所喜爱的作家,一直都有缓慢的变化,但有两个人,从来没有变过,一个是卡尔维诺,一个是福楼拜。

我很晚才碰上卡尔维诺,第一次就是那本著名的《我们的祖先》。感谢译林出版社,没有安排任何出版前言、译者序之类的,翻看第一页,就是《分成两半的子爵》:“从前发生过一次同土其其人的战争。我的舅舅,就是梅达尔多·迪·泰拉尔巴子爵,骑马穿过波希米亚平原,直奔基督教军队的宿营地。一个名叫库尔齐奥的马夫跟随着他。大群大群的白鹳在混沌沉滞的空气中低低地飞行。”

读它们总是让我感到呼吸急促。短短两页,一场情势危急的战争已经介绍完毕,主人公被“立即任命为中尉”。谢天谢地,第一节就此结束,不然我怕我会因为狂喜和紧张而无法读下去。仅仅这个开篇的章节,我反反复复读过无数遍,有一天,我正在做着别的事情,突然明白这短短两页何以让我如此激动了,它的每个句子中间都留有一道刚够读者喘口气的缝隙,正如从一数到三,他没有写出第二句,而是用一个句号代替,或者说,他留了一个空洞,让读者站在那个洞口上,自己从第一句跳到第三句去。如此一来,不仅他的句子活灵活现,他的标点符号也活了过来,它不再是用来断句的工具,而是像战争中的马一样不可缺少,至关重要。

类似的经典段落还有很多:“战斗在上午十点准时开始。梅达尔多上尉骑在马背上,凝视着准备迎战的基督教军队排列好的强大阵容,波希米亚平原上的风吹来稻米的清香,仿佛来自某个沸沸扬扬的打谷场。他把脸伸向来风的方向。”我试过很多次,如果我来描写那个场景,我至少可以在他的每个句子之间再填上两到三个句子,但那样做的效果无异于往牙缝里硬塞上肉屑,是一件难受而且恶心的事情。

事实证明——至少对我而言是如此,一堆句子的森林,即使字字珠玑,也不过是理性地面对美好事物的感觉而已,类似于看一场无可挑剔但也谈不上动人的电影,而对于上述段落中的文字,那些因为简省而略显疏朗的空洞,看上去是普普通通的间隔,实际上正如吸尘器上的小孔,读者的感情不由分说便被吸附过去。

当然,这只是表象,卡尔维诺最让我着迷的还是他的故事本身,他总是津津乐道于另一个绝不可能的真实,仿佛他就来自那个从未被我们发现的国度,他在用我们的语言讲述那个国度里的事情,明知不可能,还是深深沉浸在他煞有介事的讲述里,因为,它听上去那么真实,真实得就像随时发生地我们身边的寻常事,真实得我一边读一边直想去寻访那样的地方,模仿那样的人物。这反过来又归功于他的语言,若不是他的语言有强列的带入感,不可能把全世界的读者吸引到他炮制的另一个世界里去。

比卡尔维诺早差不多一百年出生的福楼拜,他的语言却是另一种无可挑剔的完美,不得不以艺术来敬称它。它让我想起小时候的语文课,老师教我们什么是好的语言,那些条条框框,那些标准和要素,大概就是从福楼拜的作品中总结出来的些许皮毛。同样,他的语言也很简省,往往三言两语,便勾画出鲜明生动的形象。在我百读不厌的《包法利夫人》中,他这样描写查理的前妻:“寡妇瘦括括的,牙又长……骨头一把,套上袍子,就像剑入了鞘。”他写查理的父亲浪荡公子习性难改的样子最为经典:“美男子,说大话,好让他的刺马距发出响声……随后退居乡野,想靠土地生利。可是他不懂种田,正如不懂织布一样,他骑他的马,并不打发它种地,喝光苹果酒,并不一桶一桶卖掉,吃光院里的家禽,用猪油擦亮他的猎鞋,不久他看出来,顶好还是放弃一切投机。”

最喜欢他语句里奇妙的前后衔接,没有关联词,但每一个句子都是一种前行的姿态,都在有目的地奔向前方,每一个句子都是一个能量棒,随时随地都在向外传递大量信息。

再看看我读到的来稿,包括我自己的作品,症状一目了然。我们那些看上去通畅流利的文字里,布满太多臃肿不堪的句子,太多平白无趣的描述,太多多余的“永远”、“好像”、“似乎”、“仿佛”、“一样”、“感觉”,等等,这些东西多得像海里的垃圾,多到海洋动物已经不能呼吸,多到读者快要找不到落下视线的缝隙。要不就是永远停在一个点上捣腾脚步,地上都快捣出两个坑来了,还看不到前进的方向。

也许我们该把自己全都清空,从一篇最短最短的作文开始,重新训练自己,怎样写出传神的句子,怎样写出活灵活现的人物,怎样把读者牢牢抓住,跟文字内在的节律一起呼吸,直到最后一个字。

选自“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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