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式先生与中华民族史研究

2016-05-05 09:16李立纲
文史杂志 2016年3期
关键词:海外华人史书中华民族

史式先生(1922-2015)是一位有影响的史学家。数十年来,先生以自己特有的风格和视角,持续研究中国历史和中华文化。自20世纪90年代初,史式先生作为中华民族史研究会会长,发起并主持开展了新的一波“中华民族史研究”。先生提出并号召编纂一部打破旧史学格局,突破传统局限的,以新的观点新的框架新的视野来统领的《中华民族史》。为此,先生在20世纪90年代向海内外慎重提出要编纂一部新的《中华民族史》。围绕编纂一部中华民族史的主张,先生多年来往来于海峡两岸,奔走于祖国南北,提出了若干重要的设想,形成了一系列有创新性的学术观点,开展了大量的组织和研究活动。

作为后学,我与先生相识相熟已有多年,有着难得的忘年之交;自先生提出编纂一部新的《中华民族史》,我即了解这一重要事业的大体过程。先生也每每通过这一事业对我产生多种影响。我谨将这一段我的认识和经历简述如下,以供有意者参考,并以此文纪念史式先生。

一、“中华民族”概念

1.民族与国家是两个概念

关于中华民族的概念,近代以来国内有着大量的研究,各家也有不同的说法。厘清“中华民族”的概念,是中华民族史研究的一个前提性问题。

最早提到“中华民族”这个概念的是梁启超。1902年,梁启超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正式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齐,海国也。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权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出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1]。1903年他指出:“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对于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是也……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梁启超在1905年又写了《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指出中华民族是我国境内所有民族从千百年历史演变中形成的、大融合的结果。汉满蒙回藏等融为一家,是多元混合的统一大民族。梁启超对于“中华民族”的结论性看法就是:“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民族混合而成”。这样,就由梁启超奠定了“中华民族”这一概念的现代意义之最初表述。当然,这个表述在那个时代还没有涉及今天我们所讲的“海外华侨”问题。

为了中华民族史的研究有一个普遍认同的逻辑范围和清晰概念,史式先生首先对这一概念进行了辩证性质的说明。先生认为:何谓“中华民族”?这是一个经过长期探讨至今未能做出明确答案的问题。史式先生认为,过去有的工具书将“中华民族”等同于“我国各民族的总称”(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或指“组成中国各民族的集合体”(台湾三民书局《大辞典》)。先生分析产生这种说法的原因:混淆了民族与国家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族这个群体乃是长时期自然形成,成员之间的认同是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国家这个群体是人为与武力所造成,成员之间的认同是国籍认同、政治认同。一个人的国籍可以一朝改变,但是民族属性的改变则需要几代人或者更长的时间。遗憾的是,我们过去对民族与国家的区别普遍不重视、混淆不清的情况,由来久矣。因为国家之说,为时已久;民族之说,至近代始产生。所以历史上常以“国家”代替“民族”。过去所说的“爱国思想”,实指“民族意识”;“民族英雄”与“爱国志士”似乎并无不同。20世纪二三十年代,既有“中华民族”的提法,又有“中华国族”的提法,或者只提“国族”,这就真正把“民族”与“国家”混为一谈。直到70年代,台湾《民族学研究集刊》中尚有提及“中华国族”的文章。进行宣传之时,对民族与国家未能分清,尚无大碍;但在科学地研究历史之时,这种混淆即不能容许。先生强调:在探讨“中华民族”的 内涵与外延时,不宜提到国家,以免产生混淆。我们应能摆脱“国家”这个概念来解释“中华民族”这个概念。[2]

史式先生说,将“民族”与“国家”混为一谈,也有历史上的原因:“过去修史,无论官修私修,无不受到两个方面的限制。首先是修史者从精神受到封建王朝的压抑,不敢也不能畅所欲言。历代史书观念之陈旧,使人有几乎窒息之感。今人所处的时代,姑无论民主和程度如何,至少已无君主,自比古人享有较多的自由。其次是修史者从物质上到客观条件的制约,难以探讨历史的真面目”[3]。

史式先生针对将中华民族理解为“指组成中国各民族的集合体”的观点而指出,如此解释,不够严密,很容易得出“中华民族”即“中国人”的结论,混淆了“民族”与“国家”的界限。先生认为:民族和国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中华民族”与“中国人”也是两个概念。那么“中华民族”包括什么内容?他指出,应包括:

——汉族;

——居于中华大地接受中华文化的各少数民族;

——海外华人。

在解释“中华民族”一词时,先生说,除了说明哪些人属于中华民族之外,还有一个问题必须加以说明,即“中华民族”是由“华夏族”“汉族”逐渐发展而来。4000年来,族名的变化是:华夏族—汉族—中华民族。三者的内涵不同,性质也不同。历史过程是:华夏族→汉族→中华民族;性质是:华夏族是一种“民族联合体”,汉族是一种“民族整合体”,中华民族是一种“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是以中华文化与一定的血统关系为纽带的包括汉族,国内各少数民族与海外华人在内的一种民族共同体。”[4]

史式先生建议“中华民族”可释为:“中华民族,是以中华文化为一定的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包括汉族,国内各少数民族与海外华人在内的一种民族共同体。其民族意识产生于西方殖民东来之后,中华民族的名称则正式产生于辛亥革命推翻清廷之时。”[5]

2.海外华人应属中华民族范畴

可以看得出来,史式先生论述中华民族时,重视并强调海外华人,认为这是中华民族的重要构成之一部分。史式先生说,海外华人是否应当包括在“中华民族”之内,值得探讨。保留中国国籍而侨居海外的侨民,不仅是中华民族,而且是中国人,自然不成问题。需要讨论的是已入外国国籍的华人,究竟还算不算中华民族?有人认为不算。1991年,在一次学术会议上,有的人提出一种理论,认为“海外华人聚居的区域正在形成华族”,“华族不属于中华民族,海外华人由‘落叶归根’转为‘落地生根’,其结果长成的树是另外一种树”。史式先生认为这种观点难以成立。因为所谓“落叶归根”是指侨居国外,以后尚有回国的打算;所谓“落地生根”,是指入外国籍,不想再回祖国。其变化是国籍的变化,不是民族属性的变化。长成一棵树总得有种子,松树的种子长成松树,柏树的种子长成柏树。这种树的种子怎么能长成另一种树?已入外国籍的华人,对其居留国只是国籍认同、政治认同,“华人”的民族属性不变。他们与中华民族则是文化认同、民族认同。二者并无矛盾。在外籍华人中,绝大多数都自认为中华儿女、炎黄子孙,虽然由于某些现实原因而接受居留国的国籍,但都身居海外,魂系中华,只要有机会,总愿意为祖国效力。对于这些人,我们有什么理由和他们一刀两断,不承认其为中华民族!这不仅缺少理论根据,也太不近人情。[6]

3.“中华民族”一词在现实生活中有其复杂性

近代以来,以“中华民族”为认同对象的共同体呈现前所未有的凝聚力。

史式先生针对将“中华民族”在政治和文化上混用的情况,区分国家与民族的不同,在此基础上强调中华民族理应包含海外华人,从逻辑理据和民族情感两个方面说明海外华人与“中华民族”的内在关联性。史式先生的这种论证和想法确有实实在在的合理性。对于某些辞书将“中华民族”解释为“我国各民族的总称”,固然有其简单化和非科学性之处;而要科学合理地论证“海外华人属于中华民族”,因其有着复杂性,则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但是,海外华人属于“中华民族”这一命题,在今天,已经日益成为一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刻学术价值的话题。这不仅在根本上可以解释海外华人与“中华民族”的内存关联性(阐述这种关联性的历史渊源和现实特性是一个紧迫的课题),也能够准确、合理地说明“中华民族”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同时,也可以回答现实提出的与之相关的各种问题。

本人曾在一篇短文中谈到“中华”与“民族”的结合:“‘中华’与‘民族’的结合,是经过政治、文化以及汉族和其他民族自身发展的结果,是带有更大概括性和更强感召力的概念。今天使用‘中华民族’一词,是普遍受到汉族、各少数民族以及海外华人的欢迎和接受,具有最大限度的感召力和凝聚力……‘中华民族’是一个可以进行更深入探讨并使之更具有规范性、所指性、概括性、科学性的明确概念,它应指:自古以来凡有炎黄血统的人群,而不论其古代的华夏或蛮、夷、戎、狄等各少数民族,也不论是今天的汉族或各少数民族及一部分未识别的人;不论是国内居住(含港、澳、台)的各族人民,也不论是散布在世界各地的华人(已加入或未加入所在国国籍的华裔),都属于‘中华民族’这一概念的范围”。[7]

实事求是地讲,“中华民族”这一概念,在比较严格的学术研究中,可以作为一种“民族”或“民族共同体”来对待;可以作为国内包括汉族和各少数民族在内56个民族的上位概念来使用。但是,我们都能够体会得到,“中华民族”这一概念在许多时候并不完全是一个学术性的概念,并不完全限于“民族”的含义。在中国近代以来的政治生活中,“中华民族”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充当了“中国各民族”的代表,也在一定程度上是中国“国家”的代名词。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或中国的生存和发展),使我们从更深一层认识到中华民族的真实含义和深层内容。“中华民族”这一概念随着近代以来国家历史的发展,都或多或少包容了中国人作为政治追求的各种愿望。最有代表性的事实,就是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当中国处于最危难之时,全体中国人发出了“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这样的呼叫。这是那个时候最能够表示全体中国人和整个国家意志的真切呼喊。可以这样理解,抗日战争是最为明显地使“中华民族”成为民族实体和政治国家结合的大事件。一方面,这场持久而壮烈的抗日战争将中国国内全体成员(中国人)和世界各地的海外华人的精神聚集起来,其凝聚力和号召力就是“中华民族”的观念。这场持久而壮烈的抗日战争使“中华民族”不仅成为文化意义上而且成为政治意义上的中华民族全体的感召核心,体现了“中华民族”作为民族文化概念的巨大包容性,同时也体现了这一概念在现代意义上所增添的丰富政治内涵。抗日战争不仅使整体的中国人达到空前的团结,也使以“中华民族”为认同对象的共同体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凝聚强度和团结状态。而在今天,中国的全球影响力持续上升,中国的民族自豪感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在一个全新的时代背景下更加得以延续提升。延续中华民族的这种团结,珍惜中华民族的这种凝聚作用,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提。自抗日战争以来,直到今天国家呈现出的中华复兴态势,很大程度上是说明了在现实生活中,“中华民族”一词内涵的丰富性,也说明了这一概念的复杂性。

二、中华万年史

1.中华应有万年史

考古学家苏秉琦教授把中国历史的框架和脉络进行了高度概括:“超百万年的文化根系,上万年的文明启步,五千年的文明古国,两千年的中华一统实体”。[8]

中华民族万年史,这是史式先生在对中华民族研究进程中提出的一个基本观点。这个基本观点所针对的,是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共识”。这个基本观点乃是对这一“共识”的突破和重新认识。

史式先生认为,长期存在的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共识”,其依据有三个,一是建立在神话、传说基础上的黄帝纪年,至今年(公元1992年)不过4690年;二是中国历史纪年表始于西周共和元年即公元前841年,至今年不过2833年;三是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至今年不过3000余年。这是因为过去缺少过硬的材料能够证实中华民族更长的历史。而近数十年来,考古材料不断发掘出来,历史研究不断取得进展,“上下五千史”的说法已再难延续。因此,史式先生依据三个方面的理由,来论证“中华万年史”:

其一,古代文化遗址的陆续发现与碳-14测定古物年代方法的普遍应用,使中华文明史从距今5000年上推到距今7000年以前。例如从河姆渡古文化遗址来看,距今7000年以前的先民的生产水平与衣食住行等等,都能说明他们已经进入比较成熟的农业时代,其文明源头还可以上推一二千年;

其二,对彝族古历法与古文字的研究成果表明,他们的文明史已有七八千年之久,甚至有距今9000年之说;

其三,对各少数民族神话、传说的研究成果表明,过去误认为是华夏族的神话、传说大都来自少数民族,找出了真正的源头。其所反映的时代也就大大提前。

2.中华文化起源是多元的

史式先生在《编纂〈中华民族史〉的构想》之“中华文明源头问题”中说:“关于中华文明的源头问题,说法不一。传统的说法是一元论,即源于黄河,源于中原。故有‘黄河母亲’、‘黄河是中华文明的摇篮’等说法。由于几十年来……长江流域某些古代文化遗址更早于黄河,因此,近年来遂出现了二元论:即长江、黄河同为中华文明之源;或者竟直指长江流域为中华文明的第一源头,黄河流域则为第二源头。又因为除江、河流域之外,还有其他地区也有远古文化遗址发现,所以又有多元论的说法。不过‘二元论’与‘多元论’并不冲突,可以并存。因为迄今为止,在全国已发现的许多古代文化遗址中,还是以长江、黄河两流域的文化遗址时间较长,其他各地均次之。

一元论所持的理由大致是:

一、中国猿人、山顶洞人均发现于北方。

二、古书记载的杰出人物,如尧、舜、禹、汤等等,大都活动于北方。

三、古代文化遗址,以在黄河中、下游发现者居多。

四、传说中的中华民族始祖——炎黄二帝主要活动地区也在北方。

五、历代封建王朝首都大都建立于北方”。[9]

史式先生说,上述这些理由之中,大部分都只能作为参考,不可作为根据。近几十年来,考古新发现与考古新技术的产生,有力地否定了“一元论”“中华文明始于北方”的说法。史式先生举例说:

“一、1965年云南元谋猿人化石发现,证明元谋猿人比中国猿人要早一百多万年。

二、70年代碳-14数据公布后,世人始知东南地区一系列古代文化遗址皆与黄河流域古代文化遗址时间不相上下,有的还早于北方。

三、中原文化始于夏族,经考古工作者认真研究,始知夏文化的源头来自越族先民,即中华文明并非始于北方。

四、中华民族之前身汉族、华夏族都是多源的,既云多源,即无共祖。炎、黄为中华民族始祖、共祖之说,实不可信。

五、历代封建王朝首都虽然多在北方,但是全国实际上的经济中心、文化中心多在南方。

我们若以能够反映人类文明程度的各项发明创造加以比较,则不难看出,南方实多于北方。若不囿于成见,应该承认‘长江文明’早于‘黄河文明’,也应该承认‘长江是中华文明的摇篮’。当然,中华文明是多源的,也是多元的,若谓‘江、河同是中华文明之源’,自是比较审慎的结论。”[10]

“中华民族史”两主编之一,台湾方面的史学家黄大受认为史式先生提出重新编纂一部中华民族史的提议很好,“深以为是”。他同时认为:中国史学发达甚早,自《尚书》《国语》《春秋》《左传》《史记》《汉书》以下,两千多年来历代史书连绵不断,浩如烟海,汗牛充栋,在世界各国中可谓独一无二。但就近代观点而言,我国之史学、史书却不无可议之处:盖史书形式上之完备并不等于内容上之正确。简言之,可议之处有二:一曰观念上之局限性。历代“正史”,皆成书于封建社会,其忽视民族群体之活动,记事多以帝王为中心,原不足怪。但是成书于1928年,即辛亥革命17年之后的《清史稿》,仍以国民革命之对象腐朽之清廷为正统,斥徐锡麟、秋瑾等革命烈士为“谋乱”,诋毁辛亥革命为“倡乱”,颠倒是非,令人难以容忍。这样的史书何以能起到鉴古知今、鉴往知来的作用?二曰内容上之局限性。进入20世纪以来,尤其是近数十年来考古工作成绩斐然。安阳甲骨文之出土,使商代历史真相大白,大陆与台湾许多古代文化遗址的发掘,使得千万年前中华民族先民的种种活动一一展现在我们眼前。尤其是用碳-14测定古文化遗址的年代,对考古界、史学界带来一次革命的冲击。河姆渡早期文化,证明了中华文化不止五千年,其起源也不限于黄河流域,使人感到旧史书记事与史实相距太远。

三、编纂一部新的“中华民族史”

编纂一部新的“中华民族史”,史式先生考虑已久。早在1990年11月,《社会科学报》发表“本报专访”,刊出《一个振奋当代中国人精神的构想:尽快编纂一部中华民族史》一文,介绍史式先生公开倡议编纂一部从内容到形式都不同于历代“正史”的《中华民族史》。[11]这篇文章发表后仅短短一个月,史式先生就收到海内外的学者与读者来信四百多封,热烈响应。台湾《联合报》也发表了这一新闻。两年后,史式先生应邀访问台湾,在台湾与史学界进行了交流并作了有关学术报告。他编纂一部新的《中华民族史》的想法,得到台湾著名史学家黄大受教授的支持,并与台湾一些历史学者达成了两岸学者合作编纂《中华民族史》的初步协议。

1.旧史书有种种偏颇和弊端

为什么要编纂一部新的“中华民族史”?必要性和可行性如何?史式先生认为,这是因为过去的史书存在大问题,主要是“五偏”“两个不足”和“四个中心”。

“五偏”:

一是偏重帝王将相,忽视民族群体。对于帝王将相私事,记载不厌其详,往往连篇累牍;而对民间社会生活,常常一语带过,甚或全无记载。荀卿名言:“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纵观二十五史,需要记的每每漏记或少记;不需要记的,则连篇累牍处处滥记,这种旧史书被有识之士斥之为“帝王家谱”。只有以“水史”为主,“舟史”为次的写法,才能真正体现出人民是创造历史的主人,才能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

二是偏重统治民族,如汉族及北魏之鲜卑、元之蒙古族、清之满族,忽视被统治民族。而对于从未“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记载每多疏漏,至今尚有一些少数民族因不明族源而被称为“未识别民族”,可为史书记事疏漏之明证。不少出土文物可以说明许多重大的发明始于南方。南方一些少数民族在整个中华民族的经济、文化的发展上,作出过重大贡献。只因为他们未曾“入主中原”而忽视其历史,显然太不公平。

三是偏重军事、政治活动,忽视经济、文化发展。史书记事,沿着“国之大事,唯祀与戎”的老路,只记历代王朝的兴、亡、分、合,全不关心群众的衣、食、住、行。众所周知,军事、政治活动虽然轰轰烈烈,只不过是一时的上层活动;只有民族群体所创造的共同经济活动、共同文化才是维系全民族生命力的重要因素。历代史书舍本逐末,滥收大量官场文书与军事战报,被人讥为“断烂朝报”“相砍书”,不为无因。

四是偏重对权力、权术之记载,忽视对才智、学术之记载。凡在凌烟阁上绘影图形,凡被朝廷树碑立传者,大抵皆文臣武将。帝王将相之被歌颂,以其有权力;谋臣策士之被推重,以其有权术。他们的活动,主要是对封建统治有利,对于推动社会发展、民族进步,未必能有多大作用。相比之下,对于民族群体经济、文化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物,反而记载寥寥,不为后人所知。像建造赵州桥的李春,仅仅留下一个名字,不知何许人也;像祖冲之、李时珍这样的大科学家,也是外国人先加以重视,然后才引起我们的注意。中华民族的“四大发明”,功盖当时,泽被后世,而一部《中国科技史》却有劳英国人李约瑟来撰写,真是贻笑万邦,不知何以自解!忽视科学、技术,正是中国社会发展十分缓慢的重要原因。史书记事偏颇,不能辞其咎也!

五是偏重国内史事,忽视海外华人。海外华人,和平移民,在长期的和平交往中,与别的民族进行经济合作、文化交流,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发明创造贡献给全人类。他们一批批离开故土地,漂流海外,在全世界到处创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对居留国作出很大的贡献。他们的奋斗事迹值得在《中华民族史》中大书特书,但是历代史书对于他们活动或一语带过,或一字不提,甚至斥为自绝于“王化”的化外之民,令人遗憾!

“两个不足”:

历代史书的两个不足之处——

一个是时间上的不足。过去的史书记载中华民族史,只不过追溯到炎黄二帝,即人们常说的“五千年史”。而目前考古工作的成就,早已把中华民族的历史推出了“五千年文明史”的框架,而达到了六千年、七千年、八千年甚至接近万年。我们岂能老是株守“上下五千年”的旧说!

再一个是空间上的不足。过去的史书都是王朝史、国家史,词皆以国界为限,被搞一刀切;对于中华儿女在境外的活动,一律置若罔闻。这就等于画地为牢,闭目塞听,使许多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头绪不清,叙述不明。本来很简单的问题,却成为千古之谜。过去史书不记海外华人史实,这是一种显然的不足之处。海外华人,艰苦奋斗,团结图存,不仅长期保存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而且锻炼出一种勇于开拓的进取精神。海外华人在近代的成就引人注目,他们在经济事业上出人头地,在科学技术上名列前茅,说明中华民族的智商绝不落后于世界上任何自居于优秀的民族。他们长期奋斗的历史应该载入史册,成为中华民族史中一个重要部分——这对于今后我们全民族的发展、进步,会有很大的借鉴作用。

“四个中心”:

历代史书存在“四个中心”,即帝王中心、中原中心、汉族中心和儒家中心。史书记载既以帝王为中心,必然忽视民族群体的活动,并且强调“正统”;史书记载既以中原为中心,势必要把一切美事归之于中原,对于中原以外美好的事情,可以视而不见;史书记载既以汉族为中心,往往就会掠人之美,抹煞各少数民族对于创造中华文明所作出的重大贡献;史书记载既以儒家为中心,势必排斥百家,只许一家独鸣。学术上没有争鸣的自由,必然阻碍经济、文化的发展。

历代史书还有“三讳”:

“三讳”者何?《公羊传》曰“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穀梁传》曰“为尊者讳耻,为亲者讳过,为贤者讳疾”。史书的作用,在于鉴古知今,鉴往知来,吸取经验,接受教训。比较而言,似乎接受教训比汲取经验更为重要,所谓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也。既然记事讳疾忌医,那又如何接受教训?既然记事隐恶扬善,那又如何能存信史?在“三讳”的要求下,历代史书的真实性,自然大打折扣。

2.需要补偏救弊

史式先生指出,历代史书中的“五偏”“三讳”“四个中心”和“两个不足”,乃是必须补救的“偏”与“弊”。如不补偏救弊,史书就不能起到应有的鉴古知今、鉴往知来的作用。

历代史书中的“偏”与“弊”是如何造成的?史式先生认为,简而言之,有两个原因:一是受到陈旧观念的束缚;二是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

就“陈旧观念的束缚”来说,先生指出,无论官家或私家所修史书,过去的作者都难免受到时代的制约,受到自己头脑中封建意识的影响。要他们写出一部足以体现人民是创造历史的主人的史书,自是强人所难。官家修史,执笔者皆是史官,未免顾虑重重,下笔踌躇,假话较多真话较少。私家修史,可以多说几句真话,但是条件太差,成书不易。无论官修私修,都可能有一些具有远见卓识的史学家。但他们的记载和言论,也必然会受到排斥,为“正史”所不容。如刘知《史通》中之“疑古”篇、“惑经”篇,就长期受到指责。历代史书之死气沉沉,缺少活力,不足以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原因即在此。

就“客观条件的限制”来说,先生指出,今人比起古人来,条件可谓大大改善。历代史书中的“两个不足”,在古人是“非不为也,是不能也”。古人治史,只能反复钻研那几部古书。文物少得可怜,大规模出土的地下文化遗址,更是无缘得见。100年前的人,对地下埋藏有大量甲骨文一事也不知道。治史时在时间上受到的极大限制,自不待言。有些人是《山海经》水平,有些人是《镜花缘》的水平。他们的记载,常常是道听途说再加上主观臆测,要求他们记载海外华人的活动,全无条件。

今人治史,足以突破以上两种限制。地下出土的大量文物,足以突破时间的限制;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足以突破空间的限制。而且目前科学技术的发达,使得史学家可以组织多学科的人员共同攻关,以解决许多疑难问题。过去把史学称之为文科,似乎与理科无缘;史学家可以和“老夫子”划等号,史学可以和“故纸堆”划等号。现在的史学家,完全可以利用考古学、语言学、天文学、地理学、气象学、地质学、生物学、人类学、生理学、心理学、物理学、化学、医学等等学科的成果与技术,帮助自己解决问题。出土文物经过碳-14测定,可以确知其年代,这是古人难以想象的事。

史式先生说,总之,对于一个已有上万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竟缺少一部全民族的历史书,不能使人“于本群(指全民族)之大势有所知”,实在令人遗憾。目前,编纂中华民族史的时机已经成熟:客观上有此需要,主观上有此可能。在下一个世纪(指21世纪)即将到来,世界上各民族竞争激烈之际,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急需有一部像样的史书以鉴古知今、鉴往知来。编纂一部《中华民族史》已经不是不急之务,而是当务之急![12]

3.找出历史发展的规律

史式先生说,编纂一部新的中华民族史,就是要达到找出历史发展规律的目的。应该尊重历史规律,编纂一部以整个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为内容的《中华民族史》,以取代长期存在的“汉族中心”和“中原中心”的所谓“正史”。

先生认为,研究中华民族史,不能重复历史循环论,这看不出历史发展的总趋势。我们要编纂的《中华民族史》看到的历史发展规律是不断地由分到合,绝不是由合到分。历史总是由涓涓细流逐渐汇合而成滚滚洪流,最后“三万里河东入海”;而不是海水倒灌入江,江水再回到许多小溪。例如“五胡乱华”这段历史,从国家史、王朝史的角度来看,显然是一种“分”,是由先前的“合”而出现的“分”(由西晋到五胡十六国);但从中华民族的整个历史来看,这正是北方许多民族融合于汉族的一个必要过程,为以后的唐代民族大融合创造了条件。

先生说,写出一部《中华民族史》,是要让人们看到历史发展的本质而不是一些表面现象;使人看到我们民族历史的全貌而不是一些枝枝节节的偶然事件。研究历史,编纂史书,不是为了古人,而是为了今人。研究历史的主要作用是鉴古知今,鉴往知来,探索历史发展的规律,指出今人前进的道路。《中华民族史》的编纂,不仅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而且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即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与复兴。

四、“中华民族史”的分期和编纂原则

1.“中华民族史”的分期

史式先生说,他主持编纂的《中华民族史》,既不是“中国”(各)“民族”“史”,也不是“中华”“民族”“史”,而是“中华民族”“史”。过去已经出版过一些“中国”(中华)各民族的“民族史”(唯独没有汉族史),那是对现有的几十个民族一一修史,由流溯源,平列叙述。其缺点在于割裂历史,因而很难把历史面貌描绘清楚。而这部《中华民族史》,是把“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来记载,由源至流,按时间顺序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

先生提出编纂拟分为四个大历史时期进行叙述:

一是史前神话传说时期。自1万年前至夏代建国,共约6000年。

二是夷夏各族并立时期。自夏代建国至汉初,共约2000年。

三是汉为主体民族时期。自汉初至南宋,共约1300年。

四是中华民族形成时期。自元初至辛亥革命时期,共约700年。

2.《中华民族史》的编纂原则

先生提出其编纂原则有十条:

第一,打破王朝体系,改按全民族逐步形成、融合与发展的情况划分历史时期而记事。不用纪传体,不用编年体,而用一种近似纪事本末体的章节体。记事不受任何束缚,反对“削足适履”,要求“为足制履”。

第二,把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来记述,如实反映其兴、衰、离、合的过程,充分肯定各少数民族在创造中华文明,以及维护这个民族共同体所作出的重大贡献;努力排除“汉族中心”与大汉族主义的不良影响。

第三,反对英雄史观,反对个人崇拜,记事以民族群体活动为主。

第四,记事以经济、文化活动为主要内容。

第五,充分肯定对全民族经济、文化发展起到重大作用的历史事件,充分肯定对全民族经济、文化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历史人物;敢于彻底否定残民以逞,侥幸成功的独夫民贼。

第六,史学功能首在借鉴。我们并不反对别人选择某些历史事件作宣传,也不反对别人选择某些历史人物用作教育材料,但在我们的《中华民族史》中,则不容许以“宣传”作用与“教育”作用来冲淡借鉴作用。

第七,对于任何历史事件,不贴标签;对于任何历史人物,不戴帽子。力争客观地记述史实,一切是非功过,让史实来说明问题,让读者通过史实作出自己的判断。作者绝不希望把自己的爱憎灌输给读者,或者暗示给读者。

第八,一举打破时、空局限,努力填补古史的空白。大量补记几千年来华夏族、汉族、中华民族与域外民族交往的世界性历史事件;大量记载几百年来海外华人在全世界的活动与他们对全人类所作出的重大贡献。

第九,编纂此书,分为三个步骤:一是在三年以内,编辑出版若干辑《中华民族史研究》,就本书中一些与传统说法大异其趣的新说法进行介绍,展开讨论,为本书以后的问世打下基础。二是以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50万至100万字的简编即《中华民族史简编》。三是以十年左右的时间完成500万至1000万字的正编,即《中华民族史正编》。

第十,此事为关系中华民族列祖列宗与万代子孙的大事,深望大陆学者、台湾学者、海外华人学者竭诚合作,共襄其成。

3.“中华民族史”的编纂体例

先生设想采用一种类似“纪事本末”体的形式来编撰《中华民族史》,而辅以大事记和各种图、表,在能够充分反映“全新观念”的原则下,力求记事完备。

《中华民族史》分为简编和正编(史式先生的意思:“正编”也可以叫做“长编”,这样更谦虚些,等于说明我们只是搜集资料,以供后人编纂史书时作为参考)。简编不超过100万字,在两三年内完成,作为“征求意见本”向海内散发。等得到大家的回音,收到许多修改意见和建议之后,再修订编纂计划,撰成500万至1000万字的“正编”(或“长编”)。

先生指出,简编要特别注重采用好的图片,做到左图右史、图文并茂。“图”包括以下各类:

——地图,包括记载地理现象与人文现象的地图,或单色(一图一事),或彩色(一图有多项内容);

——根据科研成果绘出的图画,如我们先民的生活情况图;

——古文化遗址与古文物图;

——古迹(如赵州桥)照片;

——有史学价值的古人美术作品(如《清明上河图》);

——其他。

先生说,用图来表示某些事物,常比用文字记述要省事得多,且效果好。如用《清明上河图》的一段来说明北宋开封市民的生活,胜过几千字、几万字的记述文字。

五、连续召开“海峡两岸史学家合撰《中华民族史》学术研讨会”

自史式先生提出海峡两岸共同编纂《中华民族史》后,得到海内外广泛响应,赓即进入实质性编纂进程。为配合编写工作,进一步充实编纂《中华民族史》的队伍并达成共识,史式先生先后在重庆市、海南省海口市、云南省昆明市和海南省通什市接连主持召开了四次“海峡两岸史学家合撰《中华民族史》学术研讨会”。

“海峡两岸史学家合撰《中华民族史》第一次学术研讨会”于1993年4月1日至6日在重庆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史学家和台湾同行共40多人出席了这次会议。会上,台湾学者黄大受教授、郑梁生教授,大陆学者史式教授、刘尧汉教授、苏北海教授、葛剑雄教授等相继发言。这次学术研讨会经过热烈研讨,在以下问题上达成共识:中华文明史并非五千年,而是近万年;中华文化是多元的,并非仅来自黄河流域,而是来自四面八方,但以黄河、长江流域为主;中华文化并非单纯的大陆文化,也包含海洋文化;中华民族的形成也是多元源的,其正式形成是辛亥革命时期;海外华人也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

1994年12月11日至15日,“海峡两岸史学家合撰《中华民族史》第二次学术研讨会”在海口举行。此次会议,有来自海峡两岸以及新加坡、香港等地的著名史学家参加。与会者就共同编纂《中华民族史》涉及的学术问题进行探讨,各抒己见,深入交流,从学术的角度形成了全新的史学观念:一是《中华民族史》应纠正所谓“正史”的偏见。与会者同意史式先生的看法:尽管历代史学家编撰的史籍浩繁,记录大量史事,功不可没,但历代史书都是以政治、军事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史、王朝史,唯独没有一部以经济、文化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中华民族史,这可谓是“正史”不正、偏颇不少,不足以起到鉴往知来的作用。《中华民族史》应纠正过去史籍的偏见,记事以民族群体为主,统治阶级次之,经济、科技、文化活动为主,军事、政治活动次之。二是《中华民族史》应反映世界文化潮流东移的趋势。当人类进入21世纪之时,全世界的经济、科技、文化正迅猛发展的时候,历史悠久而多灾多难的中华民族能否重新崛起,屹立于世界各先进民族之林?对于这个牵动海峡两岸同胞、海外赤子心弦的大问题,与会的专家提出了许多精辟见解。三是《中华民族史》的编撰应突破意识形态的束缚。在研讨中,大家都一致认为,两岸史学家能够欢聚一堂、共修史书,这说明了中华民族自身蕴含着强大的凝聚力,就如滔滔长江归大海一样,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作为民族的史学家,应超越意识形态,从民族大义出发,站在历史的高度来看历史的长河,以历史事实为依据,求中华之大同,重民族的大义,写出一部公允的、为海峡两岸以及全世界的华人都能够接受的史书来。

两年后,1996年8月21日至30日,在云南省举行了“海峡两岸史学家合撰《中华民族史》第三次学术研讨会”。会议由大陆史式教授和台湾黄大受教授共同主持。此次研讨会的规模较大。以台湾著名史学家黄大受为团长的台湾史学家代表团一行就有31人。到会代表还有新加坡、日本、泰国、马来西亚研究中华民族史的学者。出席会议代表共约百人。此次学术研讨会不仅参会人数多,还有几个特点,一是时间较长,共有10天时间。二是以实地考察为主,考察地点较多。会议考察和参观地点,包括昆明、楚雄、大理、丽江、宁蒗、元谋等,对彝族、白族、纳西族等民族的历史、风俗和文物进行考察。三是在考察过程中进行广泛深入地研讨,不是“坐而论道”,而是通过参观走动的过程启发思考,开展讨论。此次研讨会以滇西为主要考察范围,所列定的考察研讨主要内容是:元谋猿人是否为亚洲人类的始祖,中华民族的始祖?中华文明的起源究竟是北方早于南方,还是南方早于北方?远古时代中华民族的创造与戎羌族群、苗蛮族群、百越族群的关系;南诏国、大理国历史与中华民族的向心力,以及云南各少数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地位等。

1997年8月5日,在海南省通什市召开“海峡两岸史学家合撰《中华民族史》第四次学术研讨会”。此次研讨会的主要议题是:中华文明的起源以及百越民族的历史和文化。最核心的议题就是探讨中华文明史究竟是五千年还是一万年的问题。出席此次会议的代表,有来自祖国大陆和台湾的学者,以及来自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史学家,共70多人。

以上四次“海峡两岸史学家合撰《中华民族史》学术研讨会”都是在史式先生的操持下开展的。从向有关领导机关汇报,联络各方人士,经过筹备到会议正式召开,一直到会后的报导和接受采访,都受到先生的直接关心,有的是先生具体亲历而为,包括最后编辑出版论文集。先生对中华民族史研究事业付出了极大的心血和汗水!

我参加了第二、三、四次会议。第一次重庆会议,因在清明期间我回家乡到祖母坟前进行祭拜而没有出席。在第四次会上,我作了一个发言:《历史上的云南民族情况及其境内百越民族》,着重向与会代表介绍云南的民族情况及其境内百越族群。台湾学者们对云南的民族情况有着特别浓厚的兴趣,提出了一些问题和作者讨论。

其间,在1993年3月和1997年7月,分别出版了《中华民族史研究》第一辑和第二辑两本论文集。第一辑由史式先生主编,第二辑由史式先生和台湾黄大受先生两位共同主编。两本文集收录了参与讨论的海内外学者的论文,多有新论。论文的引人入胜之处或立论主题从标题亦可看出。如李新先生的《关于编写中华史之我见》、林继平先生的《对中华民族史研究的基本看法》、史式先生的《为何重北轻南——编撰〈中华民族史〉时应该纠正的偏见》、黄大受先生的《先住民原是一家人》、黄大受先生的《两岸史学家合撰中华史》、李霜青先生的《中华儿女应自豪——试论中华民族的一些特性》、谭其骧先生的《应该重视“旅客”史的研究》、皮明庥先生的《应当重溯中华文明之源》、陈剩勇先生的《夏文化发祥地在东南——试以夏族埋葬礼俗及其礼、祭器作证》、陈炎先生的《中华民族海洋文化的曙光》、奚椿年先生的《“书同文字”非为便民、实为愚民——出土文物揭穿了秦始皇“书同文字”政策的真相》等。

注释:

[1]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上海。

[2][3][6][9][10][12]史式:《编纂<中华民族史>的构想》,见史式主编《中华民族史研究》第一辑,1993年3月第1版,广西人民出版社、广西教育出版社,南宁。

[4][5]史式:《何谓“中华民族”》,《海南政协》1994年第1期,海口。

[7]李立纲:《汉族与中华民族史研究散论》,见史式、黄大受主编《中华民族史研究》第二辑,1997年7月第1版,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海口。

[8] 《迎接中国考古学的新世纪——中国考古学会理事长苏秉琦教授访谈录》,载《东南文化》1991年第1期。

[11]《一个振奋当代中国人精神的构想:尽快编纂一部中华民族史》,载《社会科学报》1990年11月1日,上海。

作者: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二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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