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2016-05-05 02:07
分忧 2016年3期
关键词:医疗费生活用品婚姻关系

问:我和丈夫要离婚了,涉及一些财产,有我从娘家带来的,有一起买的,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

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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