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镝
有十年历史的张贝健身离破产已经不远,其会员能够再次使用健身卡的那天也遥遥无期。这只是近来年来预付卡消费市场纠纷发生后消费者无奈等待的一个缩影。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015年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情况》显示:“十二五”期间,全国预付卡消费投诉年均增长35.7%,2015年达到2.93万件。投诉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健身等行业,投诉量分别占33.9%、27.3%。尽管如此,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监管执行不力以及诚信体系的缺乏使得这类问题成为各界默认的难题。
加强预付卡管理已迫在眉睫。
诈骗还是合同纠纷?
在一个张贝健身的维权群中,不少会员认为张贝健身在2015年年底明明已经与房东解约,却仍然做促销活动,存在诈骗行为,这是他们不能接受的。而实际上,在2016年1月底张贝健身就向会员打了白条,表示将在3月18日退还费用。而据称由于与房东协商未果、现金短缺等原因,并未退还。
很多会员试图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会员沈先生告诉记者,他在3月底已经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东红为《经济》记者分析称:“销售预付卡后撤店的行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性质,比如售卡时是否隐瞒了经营困难的真相,是否有办完卡就撤店跑路的主观恶意,是否有既不提供服务也不退款的故意,如果经营者具备上述行为则认定诈骗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从张贝健身向消费者打白条的行为说明其有退款意愿,白条无法兑现的行为构成合同纠纷的可能性比较大。当然销售预付卡贯通整个经营过程,也可能存在经营不善亏损后向恶意售卡欺诈转化的情况,具体定性还要看个案的证据再进行认定。”
群中也有一些会员表示已经不信任张贝健身,只想把钱拿回来,但是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等待。
难管的预付卡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指“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简单地说,平时使用的各类健身卡、美容美发卡可以看成是商家对消费者的一种预付凭证。
“预付卡实际是一种信用行为”,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信用管理专业教授洪玫告诉《经济》记者,“但是更多的消费者还没有意识到要用信用的手段去防范预付卡的问题。”
这样的信用结算手段在我国目前尚不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中迅速发展,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报告(2015)》显示,2014年我国预付卡消费规模已达8000亿余元。
但是,类似的预付卡跑路现象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也出现了不少以发放预售卡来完成变相集资的企业。
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协会副会长范林根博士认为:“涉及变相融资的情况也是客观存在的,主要是集中在美容、足浴、健身等服务行业。这类企业本身的固定资产很低,而且基本上都靠预付卡来结算,根据我们统计,几乎96%的营业额都来自于预付卡的收入。”
同时这类企业资金的余额相比其经营规模显得很不正常。范林根给记者举例说明:“有些企业的注册资本是几百万,但是一年竟可以发几个亿的预付卡。类似健身之类的行业,在没开张之前就进行发卡、圈钱等行为,这已经完全脱离了实业经营的本质。”
实际上无论商家的目的是什么,一旦无法兑现预付卡的约定,消费者都很难弥补损失。预付卡纠纷反映出企业经营与消费者的关系界定上存在问题,这在现行的由商务部颁发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可见一斑。该《办法》的第二条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适用本办法。”而记者在其具体行业分类表的附件中并未发现健身行业的类别。范林根说:“目前的《办法》只涵盖三大类别的企业覆盖面是不够的,现在预付卡已经无处不在,只要是在结算的地方就会出现预付卡。但健身、网吧等很多服务业都没有被涵盖,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另外,在消费者维权过程中,《办法》也存在局限。范林根说:“例如《办法》中的存管资金必须达到上季度预售资金的20%-40%,但是这个钱的属性商务部无法定性,现在只能定性为企业自有资产。那么即使企业倒闭了,或者跑路了,资产也无法处理。预付卡的持有者——即消费者没有优先权。”
而信息申报是软性手段,并且缺乏相应的执法力量。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全国,对预付卡违规的执法和最后真正实施罚款的并不多,这也说明政策本身实施起来有难度。
“这不仅仅是预付卡问题涉及的层面。必须在现有基础上不停地提升,然后切实解决立法等深层次的问题。”该业内人士说道。
洪玫则认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不够。她说:“需要对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才能达到效果。如果说只是出台这样一个办法,有的商家出于长远利益的考虑,会愿意去诚信经营;大部分依然不执行的话,制度就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也要加强宣传,让人们有更强的信用意识,加强对预付卡的认识。”
社会共治的解决办法
解决预付卡背后的信用问题需要多方力量,首先是立法问题。范林根说:“首先要解决立法问题,例如要求发卡企业必须公开信用信息。没有法律支持就等于‘武器的‘弹药不足。”王东红也表示《办法》只是以防范为主,并不是国家强制性的规定,因此实施效果并不好。
其次,更加严格有效的监管不可或缺。“预付卡问题愈演愈烈,涉及到消费者切身利益。政府的监管义不容辞。”范林根说道,“以上海为例,商务主管部门只负责办法中的三大类企业,并且缺乏相应的执法力量。这就需要各部门协调,综合执法。”
而监管又分为政府监管和市场、社会监管。一方面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进行监管,另一方面需要行业从长远出发进行自律。
在目前商家普遍采取预付卡方式的情况下,一些第三方平台和征信机构成为现实可行的选择。洪玫告诉记者:“因为预付卡的问题给一些行业带来了一定的信任危机,一些征信机构已经在和商家进行合作,对预付卡进行征信采集工作。”另外,让第三方平台作为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中间环节,以此起到保护作用。她举例说:“购买几千元预付卡后,将钱打到第三方,消费一个月后再结算,再将钱打到商家。如果商家倒闭了,那么钱还是在第三方平台,就可以退还消费者,这样就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从本质上看预付卡是一种信用契约,正因为出现不诚信的问题所以才需管理。而无论是政府、消费者、行业协会,还是发卡企业本身,都应该成为系统中的一部分,实现社会共治。范林根说:“现在我们正在寻求这样一种办法,除了政府利用手头的法规、执法力量和监管以外,能否像上市公司一样进行信息披露、信用公开,通过民众和媒体监督,以及行业自律的方式实现社会共治,让企业自觉地诚信经营。如果不诚信的话,除去必要执法,要将这个记录纳入到信用管理体系中去,进入黑名单,这种做法对不诚信企业更具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