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优化研究

2016-05-05 08:42康宗生
经营者 2016年2期
关键词:财政税收监督机制优化

摘 要 当前我国的财政税收监督机制已经相当完善,但是在实践中,我们仍旧可以发现部分工作人员利用监督机制的漏洞来谋取私利。因此,如何完善监督机制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当前财政税收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出发,对优化监督机制的措施进行了探讨,旨在实现我国财政税收的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关键词 财政税收 监督机制 优化

从狭义的角度来说,所谓的财政税收监督,指的就是各级财政税收部门内部设立的监督结构通过专门的检查人员对财政税收行为进行规范的一种做法。对于国家的财政税收而言,监督机制的存在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各项财政税收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因此,加大对财政税收监督机制的研究力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财政税收监督机制问题分析

(一)法制体系不健全,监督机制强制力有限

当前,我国虽然拥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为财政税收监督机制的政策运转提供重要的保障,但是我们不难发现,由于这些规章制度在立法层次上的不同,因此并没有完全地和当前的财政税收现状相契合,使得现有的规章制度对财政税收监督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不能做出一个准确的定位。而监督机制的强制力有限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当前的财政税收监督立法工作相对来说较为落后,没有一部系统的财政税收监督法,很多情况下,各地政府只能够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参照,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关的监督规定;其次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财政税收监督的立法层次较低,相关的监督机构并不完全具备监督执法的主体资格,导致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严重缺乏成效性和权威性。

(二)监督定位不科学,监督效用未充分发挥

在财政税收监督的实践操作中存在各种现象,如监督“越位”、工作“缺位”、职责“错位”等,造成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当前的财政税收监督定位不科学、不明确,导致工作人员对财政税收监督的认知出现了偏差。而定位的不科学则对财政税收监督效用的发挥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财政税收监督的职能定位不准、认识不清,导致当前的监督工作仅限于监督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缺乏深入的监督;二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政税收工作也愈加的复杂,监督定位的偏差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也使得监督效果不甚理想;三是对财政税收监督的错误认识,导致基层部门的监督无法得到有力的支持,如缺乏经费等。

(三)激励机制不健全,监督持续效力不长久

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是财政税收监督的主体,其工作积极性对监督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但是在实践操作中,财政税收部门在激励约束机制问题上并没有将工作成绩与劳动报酬一并考虑进去,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导致财政税收监督力度不够,难以长久地持续下去。一方面,对财政税收监督工作的考核制度不健全,导致监督人员的进取意识较低,在工作中难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督检查,“走过场”的心理普遍存在于工作人员的思想中;另一方面,关于监督检查结果的审理处理制度不完善。财政税收监督检查的关键环节是对监督结果的处理,但是当前由于相关制度的缺乏,使得对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理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财政税收监督机制优化措施分析

(一)提高财政税收监督管理的立法层次

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是当前财政税收监督管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因此,优化财政税收监督机制,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提高财政税收监督管理的立法层次,积极推进各项财政税收的立法管理,为监督机制的构建创造良好的条件。笔者认为,考虑到我国的财政税收监督管理属于行为范畴,因此从行为管理的总体战略出发来推进立法机制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要实现对财政税收的内部有效监督,形成财政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机制,确保各种监督管理措施能够顺利实施,监督主体和客体行为符合财政税收控制管理的要求;另一方面,要做好财政税收的外部协调工作,通过财政税收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和相互促进,来为财政税收的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明确财政税收监督机制主体的职责

笔者在上文中已经论述过,财政税收监督定位不科学导致监督效果受到很大的影响。因此,明确财政税收监督管理过程中各个主体的职责是十分必要且重要的,只有在各个主体职责明确的情况下,相关的监督制度才能够得到落实。在财政税收管理的过程中,要对各种监督网络活动进行分析,保证各种职责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提高财政税收的综合性管理水平,为财政税收的优化创新创造良好的条件。在管理财政税收主体职责的过程中,要对各种主体责任进行分析,确保财政税收能够有效地管理控制,提高财政税收的监督管理效率。

(三)借鉴国外经验完善监督机制

国外在财政税收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体制机制。因此,为实现我国财政税收监督机制的优化目标,适当地借鉴国外的相关做法是可行的。例如,通过对内部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地推进行政管理模式的创新,以此来提高财政税收的监督效率,然后通过对监督效率的分析来促使各个监督管理模式的有机融合,从而形成完善的财政税收监督管理模式的行为,就是值得借鉴的。此外,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在财政税收监督上的做法也是有一定的可借鉴之处的。

三、结语

当前,我国的财政税收监督管理虽然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但是因种种因素的限制,仍旧存在较多的不足。因此,我们必须深入分析财政税收监督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来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而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作者单位为青州市风景区管理局)

[作者简介:康宗生(1975—),男,山东青州人,在职研究生,经济师,研究方向:财政税收。]

参考文献

[1] 张雪芹.辨析如何完善财政的税收与监督机制[J].全国商情,2014(07).

[2] 朱文英.我国税收执法监督制度研究[D].浙江财经学院,2009.

[3] 冷霞.财政监督的理论分析与改革探讨[D].西南财经大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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