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承位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变得越来越高,能源企业在建设的过程中需要的资金也越来越多,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竞争力,进行项目融资很有必要,然而传统的项目融资方式时间过长,参与人数过多,造成融资过程中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因此能源企业能否成功地对产业结构进行改革,规避融资过程中的风险,直接关系到我国未来的经济建设成果。本文对企业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一系列规避风险措施,希望能对我国能源企业项目进一步地规避风险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能源企业项目;融资风险;策略
项目融资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20世纪50年代,在时间的长河中经受住了种种考验,因此这一融资手段在今天被很多大型项目所青睐。项目融资和企业融资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项目融资的融资对象是主管项目的企业,担保手段也不是企业的资产,而是以这个项目未来可能产生的收益作为担保手段,这导致项目融资需要大量的时间,而且由于项目未来收益无法确定,导致项目融资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融资过程中一个小小的失误可能就会导致项目的负责人破产。因此,对项目融资进行深入的研究并寻找适合我国国情的规避风险措施至关重要。
一、项目融资简介
(一)项目融资定义
不同的国家对项目融资的定义也略有不同。英国著名投资公司高伟绅律师事务所认为所有的项目融资都有一个共同的特性,那就是所有的项目融资的担保手段都不是项目负责人的资产,而是项目未来可能产生的收益,这就导致项目投资者的收益和项目的收益有着直接的关系,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直接决定了投资者能否获得利润。
美国的财务标准手册把项目融资看作是一种金融行为,这是因为在项目融资的过程中存在着资金的大幅度流动,而融资者的抵押手段以及欠款的归还也是依靠项目未来的收益。
中国国家计委对项目融资的定义为:项目融资在其他国家收集外汇资金的名义是中国国内的项目建设,并且将项目未来可能产生的收益作为担保和还款条件。
尽管每个国家对项目融资的定义不完全相同,但还是存在着共同点,那就是项目融资的目标是项目本体以及项目融资的还款凭借的是项目未来可能产生的收益,而不是融资者目前持有的资产。
(二)项目融资的具体方式
项目融资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需要融资者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并充分预测项目实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从而选择合适的操作方式,将风险降低到最小。本文主要介绍了几种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操作模式。
BOT模式。这种模式经常出现在政府的基础设备建造中,作为项目的发起人和维持者,与政府合作的企业需要对项目进行投资,而作为融资的代价,政府需要对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提供一定的特权,企业利用这一系列特权在合约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项目并获取收益。合约到期后,项目负责人需将项目全权交给政府的相关部门。这个模式最显著的特征就是项目的效益只是暂时归个人所有。
TOT模式。这种模式的操作方式和BOT模式有着一定的相同之处。TOT模式也是政府和合作企业签订合约后,把设施的建造权交给项目的负责人,并将项目的部分收益投入到新的建设中去,项目负责人在合约到期后同样需要把项目的所有权交给政府,和BOT模式不同的是,合作企业在项目中不需要投入任何资金,这大大减少了融资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加快了政府和合作企业签约的速度。
杠杆租赁模式。笔者在上文说过,项目融资主要应用在基础设备的建设以及资源的开采上,在投入这些项目的资金中,购买专业设备的资金占了很大一部分,而部分企业在建设中预算不足,这就需要用到杠杆租赁模式,即企业以租赁代替购买设备,这可以大大减少项目运行成本,有助于项目更好更快地实施。
二、项目融资和传统融资的区别
(一)融资的抵押手段不同
传统融资的抵押手段主要是融资发起公司负责人的个人信用以及公司的所有资产,融资人在考虑是否对项目进行投资时,主要参照的是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信用,不需要过多地考虑项目未来的收益情况。而项目融资的抵押手段则是项目未来可能给投资人带来的收益,这就导致融资人在投资时会对项目的前景做一个详细的考察,因为项目的发展空间直接决定了融资人能否收回投资成本。
(二)追索的方式不同
传统的融资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手段的,一旦项目实行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无法给投资人带来收益,投资人有权用融资者的个人财产或公司的财产来抵消损失,直到完全收回投入的资金才会停止追索。而项目融资的抵押手段是以项目未来产生的收益作为抵押手段,这就导致当项目出现问题时,项目无法像预估的那样产生收益,投资者没有权利以融资者的个人资产抵消损失,这种融资手段因为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投资者会对项目一直保持高度的重视,从而保证了项目的成功几率,另一方面,投资者无权对融资者的个人资产进行追索,也从某种程度上保护了融资者的财产安全,从而鼓励更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融资。
(三)融资者承担的风险不同
项目融资的投资周期往往很长,投资资金也很多,这就造成了项目融资的风险很高,而传统融资的抵押手段是项目负责人的个人资产,在涉及金额庞大的融资中,项目负责人的资产很难满足抵押要求,导致传统的融资手段只能支持小规模的融资项目,这从某种程度上降低了传统融资手段的风险。在融资的过程中,传统的融资手段将所有的风险都分配在了融资者身上,这导致融资者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经受着很大的压力,而项目融资由于是以项目未来的收益作为抵押手段,因此风险被平均分配在了所有参与项目的人身上,大大减少了融资的风险和发生问题时造成的损失。
三、降低能源企业融资风险的手段
(一)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保障融资者的权益
西方国家关于融资的法律比较健全,保证了企业之间竞争的合理性,而我国目前关于融资的法律仅仅设立在外资法中,在项目融资的过程中又离不开合同的帮助,没有健全的法律指引势必会导致某些不法企业钻空子,破坏市场环境。我国应充分学习西方国家的先进技术,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融资法律法规,从而保证融资手段的规范性,令一切的融资都在法律的监控下进行,降低融资的风险。
(二)政府应给予融资者更多的权限
项目融资的主要参与者就是政府,而在我国部分融资项目中,政府仅仅给了合作企业少部分特权,合作企业需要承担大部分风险,这导致项目在运作过程中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我国应进一步改善目前的融资制度,给予企业更多的特权,从而有效地帮助合作企业降低风险。例如,在资金投入量过大的项目中,政府可以实行一系列减免政策来减少资金投入,在竞争比较激烈的项目中适当减少竞争者等,都可以很好地减少合作企业承担的压力,从而保证项目的质量。
(三)融资公司应加强人才培养
项目融资的步骤繁琐,合作者很多,涉及到的相关法律较多,这导致融资项目对负责者的专业知识要求极高。项目公司要想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就必须要加强建设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建设人员的专业水平,保证建设人员精通相关法律知识。
四、总结
为了减少我国能源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保证融资者的利益,我国势必要对融资过程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对国外的先进知识做到“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笔者经过长时间的实践提出了一系列的规避风险措施,但由于自身知识的不足,在写作中可能存在一些问题,欢迎读者指正。(作者单位:中电投蒙西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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