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毅
(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辽宁 沈阳 110101)
我国森林火灾的特点及原因分析
徐毅
(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辽宁沈阳110101)
摘要: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0-2014年公布的森林火灾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出我国森林火灾的特点,进而为更好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森林火灾;特点;原因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我国是一个森林火灾多发国家,因突发险情造成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损失巨大。2000-2014年,我国发生森林火灾的次数平均为7945次/年,火场总面积平均为243 792 hm2/年,受害森林面积平均为100 326 hm2/年,人员伤亡平均为116人/年,直接经济损失平均为1.5亿元元/年[1]。所以,森林防火工作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认真对待。为此,必须对我国森林火灾发生特点作深入的研究,摸清规律,做到心中有数。
2000-2014年我国年平均发生共发生森林火灾7945次,其中发生次数最多的年份为2008年;发生次数最少的年份为2014年,发生次数高于年平均值的年份共七年(2003-2009年),见表1。
表1 我国森林火灾发生次数[1]
由此可知,2000-2014年森林火灾的发生次数总体上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与此同时随着森林火灾等级的提高,发生的次数明显降低,一般森林火灾年平均发生4583次,较大森林火灾年平均发生3342次,重大森林火灾年平均发生17次,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年平均发生3次。
分析其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发动广大群众进行齐抓共管,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应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统一领导、积极开展森林火灾综合防治,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森林防火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特点,出台相关的文件、法令等内容,完善森林防火法规、进而约束广大群众的行为,始终做到“森林防火,警钟长鸣”。
2000-2014年我国年平均受灾森林面积为100 326 hm2,其中受害森林面积最大的年份为2003年(451 020 hm2);受害森林面积最小的年份为2013年(13 724 hm2);受害森林面积高于年平均值共3年,分别为2003年(451020 hm2)、2004年(142 238 hm2)、2006年(408 255 hm2)。
2000-2014年森林火灾发生总次数出现两次峰值,分别为2004年(13 466次)和2008年(14 144次),间隔4年;2000-2014年火场总面积共出现3次峰值,分别为2003年(1123 751 hm2)、2006年(562 304 hm2)和2009年(213 636 hm2),间隔3年,见图1。
所以,森林火灾的发生具有3~4年的准周期,分析其原因可能与厄尔尼诺3.6年的周期性对我国森林火灾的影响有关[2]。
图1 森林火灾总次数和火场总面积统计图[1]
2003-2014年发生森林火灾总次数为100 775次,其中华北地区3170次;东北地区3594次;华东地区17014次;华南地区485 75次;西南地区26 548次;西北地区1874次,见表2。
由此可知,华南地区是我国森林火灾发生次数较多的区域;与此同时,2003-2014年发生森林火灾次数总次数相对较多的省份有湖南省(22.91%)、贵州省(15.08%)。
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华南地区为我国农林复合区、农林密集带,森林与农田接壤,使得农业生产用火引起森林发生火灾[3];华南地区人口多,使得人为火源数量增多,导致火灾反复出现。
2003-2014年受害森林面积共计1322689 hm2,其中华北地区225 241 hm2;东北地区725 535 hm2;华东地区142 466 hm2;华南地区153 293 hm2;西南地区71 257 hm2;西北地区4897 hm2,见表2。
由此可知,东北地区是受害森林面积较大的区域;与此同时,2003-2014年受害森林总面积相对较大的省份有黑龙江省(54.58%)和内蒙古自治区(16.17%)。
分析其原因主要是森林面积大、人口稀少,加上林区交通不便,一旦发生火灾,当日很难熄灭,大多数是在过火1~2d内熄灭,甚至更长时间,容易酿成大面积森林火灾,使得受害森林面积增大[3]。
表2 2003-2014年不同省份森林火灾总次数及受害森林面积[1]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造成林木损失、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类生命等。为此,目前世界各国非常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并采取相应的对策较少森林火灾发生的次数,减轻森林火灾带来的危害。我国随着科学技术和森林防火经费等投入逐年增加,使得森林火灾的发生次数和危害呈逐年减少的趋势,但与世界先进的森林防火国家相比,我国的森林防火水平还有相当大的一段差距[2],进而表现为森林火灾的基数高、危害严重、损失巨大。若想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必须了解森林火灾发生的特点,进而有针对性的采取多种对策,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使之森林防火工作更高效。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2001~2015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2015.
[2]姚树人,文定元.森林消防管理学[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7.
[3]李德全.浅谈我国森林火灾发生的特点[J].林业科技情报,2011,43(1):4-5.
(责任编辑:韩焕金)
中图分类号:S762.1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6-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