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付周,王国清
(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云南 昆明 650034)
滇池流域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监管的问题与对策
李付周,王国清
(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云南 昆明 650034)
摘要:介绍了滇池流域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状:在管理制度、自动监控系统本身、第三方运维工作、日常监管等方面存在问题。建议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和标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第三方运维、对设施进行计量认证、提升监测数据应用等。
关键词:滇池流域;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监管;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0引言
滇池古称滇南泽,是昆明人民繁衍生息的摇篮。滇池是我国西南地区最大的高原湖泊,地处长江、珠江和红河三大水系分水岭地带,流域面积2920km2。根据《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滇池流域涉及昆明市主城区(包括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呈贡区和晋宁县,是支撑昆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基础。该流域2015年涉及的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有9座,其处理水量为113.5万m3/d,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肩负着昆明市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及日常运维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也是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工作顺利完成的主要依据。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在线自动监测仪、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仪表等设施,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1]。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运维监管,预防污染事故,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保障其正常运行,才能保证自动监控数据的真实、可靠和有效。自动监控系统是经环境保护部门检查合格并正常运行的,其数据可作为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2]。
1滇池流域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现状
1.1管理制度不顺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维监管工作是监督排污单位的设施运行正常,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同时符合国家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不低于75%的考核要求。目前,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管工作存在弊端:首先,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由省级环境监测部门负责,并委托云南省环科院对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3],而不是直接由环境监察部门负责,导致现场监督检查出的较大问题,由于现场取证程序不规范,得不到环境监察部门的及时有效认可并处罚,部分问题多次、反复发生,严重影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其次,在总量减排核算中,在线数据作为一项重要的指标,越来越受到重视,但其准确性存在一定的争议;再次,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监管工作由多个部门负责(环境监测部门负责现场监督检查,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监控平台数据监控),没有形成有效合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一项技术性高、实时性强的工作,需要整合一支强有力的队伍进行监管,才能保障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
1.2自动监控设施存在的问题
(1)采样单元建设不规范。采样单元的规范设置是监测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关键所在。只有采集到具有代表性的实时水样,才能监测出真实可靠的数据。流域内多数企业设施的采样点位设置不规范,位于总排口的侧壁、水流冲击段或转角处;部分时段采集不到水样;pH仪的监测点设置于室内的采样杯中;采样杯含有杂质(青苔、沉淀、悬浮物等)等现象,严重影响设施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4]。
(2)分析单元维护不到位。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部分蠕动泵管老化、损坏、漏气,导致无法抽取到计量准确的试剂和水样;分析管路和计量管含有杂质;消解池温度达不到165℃的技术规范要求;现场自动监控设备所需的试剂、标准物质和质控样,未注明配制单位、配制人员、配制日期、物质浓度和有效期限等重要信息;部分试剂存在用矿泉水瓶盛装或过期使用等现象[5]。上述相关问题的顺利解决,要求日常运维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和到位。
(3)进出口流量偏差较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进出口流量数据关系到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由于相关设施未进行计量认证,导致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流量数据偏差过大,部分污水处理厂出现出口流量大于进口流量的现象,严重影响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数据的准确性也存在一定争议,给环境统计中的数据核算、总量控制和排污收费工作带来了不便。2014年滇池流域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流量数据[6]情况见表1。
表1 2014年滇池流域国控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流量数据 (百万m3/a)
(4 )废液收集和处置存在不规范。目前,流域内的污水厂COD仪基本采用的是国标方法(重铬酸盐法),氨氮仪为纳氏试剂比色法,都会产生废液,若不进行规范收集和处置,易造成二次污染[7]。据计算,一台仪器按每天监测8次,加上标定、清洗管路等,每天将产生1L多含重金属(Ag、Cr、Hg等)、强酸的高浓度废液。但日常监管中发现,有些企业废液收集不规范,导致渗漏、腐蚀机柜或将废液随意处置;有些企业将废液收集至集水池与其他废水一并处理。
(5)站房建设不规范。自动监控设施是技术含量较高也是“娇贵”的设施,对水样采集距离、温控、抗震防雷、给排水等都有一定的要求[8]。部分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站房为活动板房,无空调、无给排水、随意堆放杂物等现象,给设施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隐患。
1.3第三方运维工作不到位
自动监控设施的运维工作包括设施操作、维护和管理等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的活动。目前,流域内污水厂均委托第三方运维单位进行设施的日常运维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设施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响应不及时或现场无法彻底解决问题;二是对设施的日常校准校验工作不规范,存在频次不足、校准校验使用的试剂浓度不匹配等现象;三是运维台账填写不规范,存在相关计算错误、逻辑性不符、填写不完整等问题;四是现场运维人员技术能力欠缺,导致相关问题反复发生,得不到根本解决;五是第三方运维单位没有建设规范的实验室,设施校验比对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六是设施的易耗品更换不及时,导致设施“跑、冒、滴、漏”现象突出,影响设施的正常运行[9]。
1.4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之间兼容性不强,现场检查发现相关问题后,须两个部门进行认定,待形成相关材料上报后,部分问题已整改,不能对其进行处罚,及时性得不到保障。
(2)重监测轻反控,监控中心的可视化程度以及远程反控能力不足,对现场的控制不多,出现问题不能及时了解现场情况[10]。
(3)缺乏对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状态的有效监控指标体系和数据质量保证指标体系。
(4)现场检查时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质控样试验,结果为不合格,但运维单位和排污企业未能充分认识该问题的严重性,导致相关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2滇池流域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监管对策和建议
2.1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建设和标准制订
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应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尽快完善和制订相关环境监管法规和地方标准,以满足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维监管、环境管理部门日常管理和国家总量减排考核要求。为设施的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
2.2加强监管力度,形成常态化机制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离不开日常监管工作。只有监管到位,才能避免更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设施运维工作才能负责、到位,监测出的数据也才真实可靠。应从以下几方面抓起:一是现场检查形成“三不定”机制,即不定时、不定人、不打“招呼”,既到现场进行检查,以便发现问题;二是加强设施的反控能力建设,从而杜绝监测数据作假和取证难的问题;三是加强联合检查的工作力度,形成有效合力解决设施长期不规范使用的突出问题;四是规范现场检查的工作程序,做到程序合法、取证认同有效和记录规范,为重大环境违法问题企业的处罚提供确凿的处罚依据;五是加强现场检查队伍能力建设,为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3加强设施运维业务培训工作,提升规范化运维能力建设
加大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规范相关操作、维护和台账记录,提升现场运维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为流域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管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和监测数据应用打下坚实基础。运维工作的规范化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设施的校准校验、管路清洁维护、台账记录和易耗品更换工作;二是在试剂瓶上标注规范的试剂名称、浓度、配置时间、有效期、提供单位名称及配置人员、复核人员姓名等信息,不得将矿泉水瓶、纸杯、食用油桶等容器作为试剂瓶;三是废液应用高密度聚乙烯类塑料桶收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相关贮存和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进行;四是严格按照《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对一般设施故障在48h内完成,恢复设施正常运行;五是规范建设校验比对实验室和备品备件库,做好现场运维和故障及时响应工作。
2.4污水处理厂须加强对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污水处理厂作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所有权人,应当规范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建设工作,同时监督第三方运维工作是否负责、到位,从而保障设施运行正常,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如采样点位(pH仪)设置的规范化、站房建设(防漏、空调、不间断电源等)的规范化、数据有效性审核和设施的计量认证等工作。
2.5对设施进行计量认证,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性
按照《计量法》的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仪须强制检定。但基层往往由于人力、技术、资金等多方面原因,使计量部门不能全面开展强制检定[7]。因此,环保部门应会同计量部门全面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年度强制检定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性,真正发挥监测数据在环境管理和执法工作中的作用。
2.6逐步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的应用
自动监控设施数据应用是监控系统生命力的保障。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是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各级环保部门应高度重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完善超标数据审核、移交和调查处理机制,并做好相应的工作。
3结语
不论是管理体制和基础设施建设,还是监控系统本身和日常运行维护,均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工作和监测数据的质量产生重大的影响,而对设施运行状态的有效监控及其数据质量的控制是其中最关键的部分。只要做好设施现场的运维,规范设施的建设,提升现场监管能力,加大设施监测数据的应用,就可为各级环境管理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监测数据,推进该项制度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2]57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R].2012.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R].2005.
[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告第1号.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R].2011.
[4]张毅,王瑞强.环境在线监测技术与运营管理实例[M].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2013:95-110.
[5]鲍建国,李基明,周发武.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质量保证体系研究——以黑龙江省为例[M].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2013:3-11.
[6]云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网站.
[7]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教程[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1:95-98.
[8]孙丽芬.当前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存在问题探讨及建议[J].污染防治技术,2010,23(5):99-102.
[9]毛茂南,赵云峰,康富强,肖月,陈红燕.如何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营管理工作[J]. 三峡环境与生态,2012,34(5):57-62.
[10]贾立明,赵伟,陈雯雯,吕冬颖.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国内外研究进展[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3,38(3):129-133.
Issu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Maintenance and Supervision of the Automatic Monitoring Device in the National Main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in the Dianchi Lake Basin
LI Fu-zhou,WANG Guo-qing
(Yunnan Institute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Kunming Yunnan 650034 ,China)
Abstract:The current status of the monitoring device in the one of the main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s in the Dianchi Lake basin was introduced. There were problems in view of the management regulation, the device itself, the maintenance from the third party, and the routine supervision. Therefore, perfecting the rules and standards, strengthening the routin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device, regulating the maintenance of the third party, and increas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monitoring data needed to be done to solve the problems.
Key words: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automatic monitoring device; maintenance and supervision;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收稿日期:2015-07-19
中图分类号:X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655(2016)02-01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