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倩雯,马顺成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110035)
新加坡辅警制度的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肖倩雯,马顺成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110035)
【摘要】新加坡辅警体系以国民服役警察、志愿特警和辅助警察为代表,呈现出多元化特点。多元辅警组织在新加坡警察部队的管理下,井然有序地各司其职。新加坡的辅警制度,对我国辅警队伍建设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新加坡;辅警制度;辅警队伍建设
新加坡警察部队隶属于新加坡内政部①,从新加坡警察部队人员组织结构图(图1)来看,共有14类参谋部门、3类参谋部门专门单位和10类前线单位。其中,志愿特警团、警察国民服务局、保安业监管局、公共交通保安指挥处、保安指挥处均由一名正式警察负责直接管理,但其内部成员不是正式警察,而是由社会普通成员组成的协助警方进行特定警务工作的辅助人员。他们虽然在规定情形下可以行使警察的权力,甚至部分人员可以配备警械武器,但是他们不属于警察行政体系,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警察。新加坡警察部队负责管理的此类辅警,在预防、侦查、打击犯罪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国民参与式:国民服役警察
1.国民服役警察的演进。1967年新加坡政府提倡国民服役,并颁布了国民服役法案。此法案规定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的青年男子必须服役两年。服役形式从以下四类中选择其一:全职服役新加坡武装部队、兼职服役人民护卫部队、服务警察特殊机构或服务治安维护队。早在颁布国民服役法案之前,一些群众已积极参与了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社会秩序的工作。1963年,治安维护队在同印度尼西亚的一场激烈对抗中建立起来,有近15000名男性民众向新加坡政府提议同政府联合,制止意图将暴力行为渗透到新加坡的破坏者。1974年1月31日在新加坡南部岛屿上发生的“拉裕事件”②显现了诸如炼油厂和动力站等支撑新加坡经济命脉的软肋,政府号召加强警力部署、保护重要企业。这无形中使本处于强大压力下的有限警力雪上加霜,谋求全职国民服役警察的议案被提上日程。1975年7月24日,新加坡第一支全职国民服役警察成立,共有224人。
图1 新加坡警察部队组织人员结构图
2.国民服役警察现状。新加坡服役警察法案于2004年10月12日经过重新审定并通过,法案确定了全职国民服役人员、战备国民服役人员及志愿特警人员一并归属于特别警察。特别警察不是警察,但需要担负服役警察法案中规定的正式警察的部分职责,拥有服役警察法案规定中正式警察对案件的调查权力,并根据其相应的警衔而享有法案规定的保护与司法豁免权。
新加坡每年都有一部分国民服役人员被分配到警察部队服役,满18周岁的新加坡公民也可以选择服警役,国民服役警察局负责对他们进行训练,让他们达到和普通警员别无二致的专业水准。他们的服装、装备与正式警察一样,从事的工作也基本相同,只领取少量津贴。战备国民服役人员是新加坡满18周岁的男性,他们服兵役或警役两年后,每年还需回来服务约两周,并且需战备到50岁,以加强警力。
(二)回馈社会式:志愿特警
1.历史进程与现状。新加坡志愿特警是1946年二战结束后迅速形成的组织,当初只有150人的队伍,主要任务是协助警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重建新加坡法律和秩序。新加坡志愿特警在历史上经历了三个关键性蜕变:(1)1967年实行兼职警察国民服役制度。(2)1981年兼职警察国民服役制度终止,志愿特警成为一支全面性的志愿特警团。(3)1995年志愿特警团进行重组,采用同新加坡警察部队相同的组织架构。它有过两次重要的里程碑式的经历:一是1997年,在金禧年之际庆祝志愿特警成立50周年;二是1999年志愿特警团全面与新加坡警察部队整合,采取同正式警察与国民服役警察相同的组织架构,采用与正式警察相同的警徽领章,取代之前的“V”字母领章,象征着志愿特警的贡献与专业得到了认可。
据2013年统计,新加坡共有志愿特警767名,分布:其陆地警区63%,专业单位29%,总部和培训局8%;性别比例男82%,女18%;高级警官12%,初级警员88%。志愿特警的使命是协助预防、侦查及打击犯罪。其职责任务是:全力支持正式警察前线工作、保护国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大型活动的部署和行动、参与社区邻里活动、加强巡逻犯罪率较高地区。
2.招募与培训。志愿者管理局负责录用、培训志愿特警并将他们分派到各实战部门,管理监督他们的工作。投考志愿特警资格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男性需达到体力测试标准A或B,女性无需体力测试,视力要求正常,无色盲;教育水平要求普通教育文凭3科主要科目及格,全国技术文凭,工艺学院及大学文凭。他们的服装、装备和正式警察相同,采用同正式警察与国民服役警察相同的警衔级别。目前志愿特警警衔排名是从二级警员到助理警察总监,警衔晋升依据个人工作表现。不同的是,他们属社会公众人士,有自己各自的职业,但是每月必须回到志愿特警岗位至少服役16个小时,只领取少量的生活补贴。
志愿特警的培训课程包括基本培训和在职培训。36周共计288小时的基本培训课程包括步操、法律、警察程序、警察防卫术、枪械使用法、急救及基本心肺复苏法和体能训练。在培训局完成基本培训的学员必须进行在职训练,由培训员从旁指导。
(三)多元构成式:辅助警察
1.雇主多元化。根据《新加坡辅助警察条例》第八十六条:“经内政部部长同意,警察总监可以授权政府、其他法定机构、公司或其他商业组织在新加坡进行一个或多个辅警部队组织的业务开展……没有警察总监授权的辅警雇主,根据本节规定,将被认定为犯罪,一经定罪将被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雇用单位有四种:政府、其他法定机构、公司、其他商业组织。辅助警察的雇用对象范围广泛,凸显其多元化特点,警力覆盖社会的方方面面。
2.目的与职权。新加坡设立辅助警察部队的目的是:(1)保护雇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保护新加坡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3)协助警方执法和维持秩序。(4)根据相关规定,协助政府部门或其他法定机构履行职责。(5)开展司令官批准的安全活动。辅助警察的职权分为调动期间的职权和非调动期间的职权。③调动期间,经内政部部长批准、警察总监授权,辅助警察可配备警械武器、执行指定任务,并享有与正式警察相同的保护与司法豁免权。非调动期间,辅助警察则不能配备警械武器,也没有与正式警察相同的权力,类似于私人保安。
(一)整体特点:多中心治理
新加坡辅警的整体特点是多元化的体系,契合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提出的“多中心治理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强调能动的创立治理形态、治理规则、参与者的互动过程,也强调提供公共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把多元竞争机制引入到公共管理过程中。在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过程中,不仅有政府一个主体,而是包括各级政府、各种非政府组织、各种私人机构及公民个人在内的许多决策主体。”④新加坡的国民服役警察、志愿特警、辅助警察拥有相似的组织架构,相似的权力配置模式,相似的服装和警械配备,属于不同的组织形式,不同的历史背景与进程,不同的管理模式。但其共同目标是协助警方维护秩序,只是协助警方的形式不同、方法不同,属于多元主体参与的多中心治理模式。
(二)组织关系:相对独立、高度融合
在多中心治理模式下,受一定的规则的约束,主体性权力通过多种形式共同行使,建立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间、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互相依赖、互相协商、互相合作的关系。如图一所示,志愿特警团、警察国民服务局、保安业监管局及公共交通保安指挥处、保安指挥处共同在新加坡警察部队既定的规则下行使公共权力,各组织主管由一名正式警察担任,其组织成员为非正式警察。而且,每个组织都具有完备的招募、培训、保障、晋升、退出机制,各司其职。新加坡多元化的辅警体系,相对独立在它们有着各自独立的组织架构、领导层级、管理制度;高度融合在与新加坡警察部队紧密联系,在新加坡警察部队组织结构内部,便于统一指挥管理。
(三)精神传承:团结、奉献、责任
在新加坡警察文化博物馆的一角,有一句话令人印象深刻:“永远铭记为新加坡的法律和秩序献出生命的人们。”从国民服役到战备国民服役,从志愿特警到辅助警察,新加坡的国民精神与理念让新加坡人心连着心,同舟共济。国民参与式的服役形式让公众感觉到守护国家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爱国主义情怀便由此打下深深的烙印,利于国民团结,也利于罪案防范和打击犯罪。志愿特警带给新加坡的是无私的奉献,他们奉献忠诚,感恩社会带给他们长治久安的生活环境。
(一)构建与公安机关并列的辅警组织架构
新加坡的志愿特警类似于我国香港的“皇家香港辅助警察队”,辅助警察必须由以兼职形式的志愿者组成,并按规定在执勤时享有与正式警察相同的执法权。新加坡志愿特警在形式上与正式警察部队并列,具有较完备的管理制度。总体来看,我国对辅警队伍管理具有极强的地方自治性,部分省市出台了辅警管理办法,但是依然解决不了辅警管理中面临的种种问题。在未来辅警队伍建设中,可以效仿新加坡志愿特警模式,在公安机关的直接管理之下,设立一支专门化的并列于人民警察的独立的辅警队伍,在各级公安机关内部设立与之行政级别相对应的辅警总局、辅警总队、辅警支队、辅警大队等机构,形成一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重要辅助力量。这种相对独立、与公安机关高度融合的组织架构最重要的是法律保障,因此应加快立法进程。
(二)辅警来源多元化的新设想
在新加坡国民服役制度下,全民参与的精神与理念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我国与新加坡国情不同,辽阔的土地、众多的人口,国民服役制度短时期内在我国难以开展,但我们应学习这种精神与理念,可以鼓励高校学生在实习期间申请到公安机关一线基层参加辅警工作,实习表现计入学分。这是一支年轻的社会力量,不仅可以让他们更加了解警察的工作,理解警察的不易,也可以直观地学习社交能力。我国现在大多是独生子女家庭,被视为掌上明珠的成长环境难免让现在的年轻人缺少一种协作意识。沟通是步入社会的基础,通过辅助性警务工作让尚未步入社会的学生提早认识社会的多样性,感性地学习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和与同伴的合作能力。如今,传统管理理念被新公共服务理念取代,无论毕业生将来从事何种职业,服务意识、协作意识都是基本的职业素养。将我国辅警来源渠道拓宽,鼓励高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参加辅警工作,并采取计入学分的鼓励方式让他们积极地参与。
(三)构建志愿辅警平台
志愿辅警平台的构建以“巧匠”理论作为理论支撑,核心在于多样化主体的跨部门合作,并通过合作创造价值。“巧匠”理论由尤金·巴达赫提出:“面对恶劣的环境和不同的木头,能工巧匠们能发挥自己的才智应对挑战,通过合作最终卓有成效地搭建好房屋。”构建志愿辅警平台为社会广泛成员提供了回馈社会的契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警务活动,通过合作、层层人际关系网络让安全理念驻进每家每户;群防群治,让各个年龄层的人群熟悉警察的工作,也更有益于警察与群众间的信任构建。申请志愿辅警的主体可以是社会团体、公司,也可以是个人,其目的是整合资源,依靠社会最广大的力量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借助“志愿辅警平台”将社会大众团结在一起,使警务社会化、协同化。
辅警的存在有利于补充警力和维护社会和谐。新加坡多元化的辅警有一个共同目标,就是“协助警方”,其制度、体系的完备,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忠诚奉献及富有责任感的精神理念,对我国辅警队伍建设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注释】
①新加坡内政部:由内政总部、八个分部和两个法定机构组成。八个分部包括内政团体学院、新加坡警察部队、内部安全局、民防部队、监狱管理局、中央毒品管理局、移民与关卡局、赌场监管局。内政部负责维护新加坡内部安全、法制和秩序,确保新加坡的安全与稳定。
②拉裕事件:1974年1月31日发生在新加坡的一起恐怖事件。该事件中日本赤军和解放巴基斯坦人民阵线的四名恐怖分子袭击了位于新加坡毛广岛的壳牌炼油厂,随即劫持了拉裕号渡船。动机是越南战争期间新加坡向越南提供燃油。
③张春宝:《新加坡辅助警察制度研究》,大庆社会科学,2012年10月,第129页。
④王锦:《多中心治理理论视角下辅警管理模式之探讨》,公安研究,2011年第9期,第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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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边草】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Auxiliary Police System of Singapore and the Enlightenment to Our Country
Xiao QianWen, Ma Shuncheng
(National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 Shenyang 110035, China)
Abstract:The auxiliary police system fornationalservicein Singaporepolice,volunteerrepresented swatandauxiliary police officers, presents a diversification characteristic.Multiple auxiliary police organization do their part under the supervision of the police force in Singapore.Singapore characteristics of auxiliary police system have positive reference value for our auxiliary police team construction in our country.
Key words:Singapore; auxiliary police system; auxiliary police team construction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培育计划项目“依法治国背景下我国辅助警力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12113006)。
【作者简介】肖倩雯,女,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公安管理学硕士研究生。马顺成,男,山东潍坊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公安管理学。
【收稿日期】2015-10-21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391(2016)01―008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