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3〕17号,业内称之为“金改22条”),三年来,山东金融业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有力支撑和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省金融业增加值由2012年的1936.11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3130.6亿元,增长了61.7%,金融业作为山东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作用日益明显。
三年来,我省以培育壮大普惠金融为核心任务,深入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开放,促进民间金融阳光化、规范化发展,激发地方金融发展活力,效果明显。(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