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晋
摘 要 通过土地流转来实现农民收入的增长,不但关乎广大农民同胞的切身利益,更关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土地流转对农民的收入增长既存在积极因素也存在消极因素,只有制定完善的针对农民的各项政策法规和保障制度,依法、有偿进行土地流转,才能将土地流转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进而逐步实现农民收入的增长。
关键词 土地流转 切身利益 收入增长 积极作用
自2003年以来,农村土地流转在我国就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为促进我国农民收入的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依然存在着许多不足,阻碍了农民收入的进一步增长。因此,研究探讨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民收入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土地流转概念
伴随农村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以及农业结构的调整,土地流转已经成为当前备受关注的问题。[1]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只有合理流动,才能切实提高其使用效益,进而将其作为生产要素的性质真正体现出来。可以说,土地流转伴随社会的发展必然诞生。土地流转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承包合同,在合同约定的转让期限之内,不再拥有土地的任何权利。二是农民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而保留承包权和承包合同,以此获得一定收益。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土地出租、土地转让、土地转包、土地入股、土地互换、土地托管等。
二、土地流转对农民收入增长影响分析
(一)家庭经营性收入
伴随我国土地流转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分散的耕地日渐向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以及农业种植大户流转。[2]和分散的农户相比,在农业生产方面,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以及农业种植大户具有一定的技术、资金优势,通过土地流转,他们能够实现有效规划土地以及利用先进的现代化农业成产技术,提高单位土地的产出,进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因此,土地流转增加了农民家庭的经济性收入。
(二)工资性收入
我国土地流转进程的不断推进,放开了土地对农村劳动力的束缚。农民通过转包土地经营权,既可以获得转包收入,还能够脱离土地束缚,通过外出务工来增加自己的收入。[3]伴随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土地流转规模的不断扩大,土地流转促使我国农民逐渐向产业工人转变。在土地流转之后,农民可以到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以及农业种植大户从事农业工作,以此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进而增加农业工资性收入。
三、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可行途径
虽然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民收入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目前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一方面,增加了农村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作用弱。产生上述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政策制度因素、市场环境因素、农业发展水平因素、农业资源因素等。因此,有必要探索可行途径来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使其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实现农民收入增长。
(一)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可以通过信息资源整合、龙头企业带动、政府财政补贴等形式来进一步完善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一方面,可以建立或培育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以及一定规模的土地流转市场中心,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利用市场机制来对土地流转过程中流转双方的利益进行调解;一方面,对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加强监管,促使土地流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流转双方的权益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不会受到损害。此外,在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过程中,国家还应当从立法层次规范地方政府的相关行为。不能使地方政府不作为,也不能使地方政府对土地流转过度干预,从而科学合理地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防止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地方政府出现野蛮、强制行为,切实保障农户的切身利益,使我国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提高农业服务业发展水平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我国农业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也是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农业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我国农业服务组织较少。通过土地流转,虽然流入方增加了土地面积,然而却需要自己购买先进的现代农业机械设施或者自己组建农业服务组织,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业的经营成本。因此,我国应当根据当前农业合作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农业合作组织进行优化整合,从而提高农业服务业发展水平,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收入,进而使农民收入增长得以实现。此外,还可以通过资金支持、人才帮扶以及模式创新等形式对我国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进行优化,使得各级农业推广组织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最终提高农业服务业服务水平,以满足土地受让方对农业机械设施及农业技术的需求。
(三)制定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首先,政策与法律方面。在进行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予以严格执行,且对可操作的政策细则予以明确规定,使农民流转土地之后,仍然拥有土地保有权。要明确农民、集体、农村委员会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使得土地流转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最终保障农民收益不受损害。其次,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政府应当考虑到农民工工作的不稳定性和流动性,为他们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后,仍然具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一是以此使农民自愿流转土地,并从事其他非农产业以增加收入。二是使农民在面临丧失劳动能力、衰老、病残以及其他生存压力的时候,仍然能够享有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失业救济等权利。
四、结论
本文简单介绍了土地流转的概念,并分析了我国进行土地流转后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最后在此基础上探讨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可行路径,使土地资源真正得到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和促进农村经济良序发展。
(作者单位为重庆市荣昌区吴家镇农业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 余小英,王成璋.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变迁与农民收入的关系分析[J].湖北农业科学,2014(22):5597-5601+5613.
[2] 刘淑俊,张蕾.土地流转对农民收入影响的经济效应分析[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6):20-24.
[3] 陈良敏.广西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户经济收益影响研究——基于344户样本数据[D].广西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