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的消费者心中,诺基亚因为没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才被无情的市场淘汰,可被“淘汰”的诺基亚却以他自己独特的生存方式活在巨大的效益中。
据路透社的消息,诺基亚和三星在2013年达成的一项约束性仲裁协议,近日将揭晓最终结果。这次判决将为诺基亚今年带来约合人民币49.85亿元的利润,未来三星每年还要向诺基亚支付约合人民币21.36亿元的费用。此前的三年,三星每年已给诺基亚1亿欧元的专利使用费。
相比苹果,诺基亚在专利大战上,玩得更加顺溜,一打一个准儿,几乎没有失手过。早在2011年,苹果向诺基亚一次性支付的赔偿金大概在4.2亿欧元,并且每个季度都会向诺基亚支付9500万欧元的后续费用。随着销量的不断走高,苹果支付的费用可能大于9500万欧元。诺基亚的发明专利授权数量7倍于苹果、8倍于HTC。实际上,要向诺基亚支付专利费用的厂商又何止以上几家。HTC、黑莓、LG、索尼、摩托罗拉、华为等近40家公司都需要向诺基亚缴纳专利授权费。
一代手机巨头,不再生产手机后,却以这样的方式继续影响着手机的江湖。真可谓,“哥已经不在江湖,但江湖依然流传着哥的传说”。
诺基亚的传说就是技术创新的传说,在当今技术创新主宰市场的江湖上,有钱不能任性,“计划”不能任性,垄断不能任性,但技术创新就可以任性。因为全世界公认的法理、并且能得到保护与尊重的法理就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都受法律与专利的保护。
诺基亚目前在仅在中国就获得了发明专利5244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外观设计专利841项。也就是说,在中国,这些专利未经诺基亚公司的许可,他人不得制造、使用、销售等,否则就构成侵权,要追究法律责任,你就要付出真金白银。
诺基亚现象提示我们的企业,没用技术的创新、没有自己知识产权的品牌,你就要花钱买,花钱买来的专利,生产的越多,销售的越多,给人家的钱也越多。这就是商战江湖中的大侠——诺基亚,不出山就斩获一大堆战利品的奥秘。
诺基亚不耗能,不雇工,不做广告,不促销,设个账号就进钞票。这样的企业虽然“倒闭”了,却“僵而不死”。我们当下的无数“创客”,就该从诺基亚的模式中吸取有益的经验,万万不可再走“套牌”、“山寨”、“侵权”的短视之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