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人见物见生活”

2016-04-21 14:03胡郑丽
青年文学家 2016年12期
关键词:生态保护传承

基金项目:四川省教育厅一般项目《文化生态学视域下地方文化资源的保护策略研究——以达州市为例》,课题编号:14SB0226。

摘 要:安仁板凳龙作为独特的舞蹈表演艺术,它不仅有着古朴的制作工艺和独特的艺术特征,更体现出了当地民众传统的民俗文化意味。在现代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它面临着传承人“青黄不接”、生存空间屡遭破坏、保护理念无法深入人心等困境。如何走出这一困局,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抢救性和生产性保护,是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

关键词:安仁板凳龙;“见人见物见生活”;生态保护;传承

作者简介:胡郑丽(1987-),女,硕士研究生,四川文理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12--02

一、安仁板凳龙概况

(一)发展历史

安仁板凳龙指产生于达县(2013年改为达川区)安仁乡、流传于周边麻柳镇、檀木、花红乡、东兴、大滩等20余个乡镇,以板凳为道具的一种民间舞蹈,是从康熙三十六(1697)年“湖广填四川”时湖南籍移民引入的,由乡民世代相承,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1]

中国的舞龙文化多与“求雨”这一民间信仰仪式有关,安仁板凳龙也不例外。传说在几百年前,安仁曾经遭遇了一场罕见的干旱,人们想尽了很多求雨的办法都无果。后来一位老者提出一个妙计,他让人们用稻草在一条长板凳上捆扎了一条龙,由一个大汉将这条龙背起,在地下匍匐爬行,周围的人用碗、盆、瓢、扁担和铁锹等劳动工具一边追打一边泼水,天上立即下起了倾盆大雨。原来,这条在板凳上捆扎而成的龙是东海龙王丢弃在凡间的私生子,它心痛自己的儿子受折磨,便私自降雨。这便是安仁板凳龙的起源传说,后来为了感谢龙王私自下雨解救黎民百姓的善举,每年秋收以后,安仁乡民都会自发聚集起来,用五种谷物轧制板凳龙,充分彰显了当地人们始至不渝知恩图报的传统美德。

板凳龙的主要制作者和表演者者是谭氏子孙,所以在当地又把安仁板凳龙称为“谭氏子孙龙”。300年来,谭氏移民的后裔们,一直秉持祖宗的遗训,坚持年年舞板凳龙,即使是在20世纪的一些非常时期,也从未间断過。2006年,安仁板凳龙被列入达县、达州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07年,它与泸州雨坛彩龙、船山桃子龙、盐亭桃子龙、遂宁耍旱龙、马潭火龙、双流火龙、宜宾小彩龙合并为龙舞项目,被列为四川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编号Ⅲ—1。经过300多年的演变,安仁板凳龙的表演形式经历了从单龙独舞到多龙共舞,表演场地经历了从乡间田坝、院落、街头广场到舞台演出,丰富了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二)古朴的制作工艺

安仁板凳龙,正如它的名字,有三个关键词。“安仁”体现其产生的地域,“板凳”是其表演的基础和重要载体,“龙”则是其艺术形式。安仁板凳龙采用当地的竹篾条、包谷(玉米)壳、秸秆、稻草、苎麻等五种物品轧制而成。竹篾条可以用来做龙骨、龙头,龙身、龙尾的雏形,包谷壳则扎成龙须、龙鳞,稻草捆成龙身,最后用苎麻丝固定在板凳上,工艺原始而简单,形状古朴而奇特。[2]

(三)丰富的民俗寓意

安仁板凳龙不仅是一种传统的民间艺术形式,更体现了当地民众朴实的民俗寓意。它起源于人们淳朴的民俗信仰,是对自然的一种敬畏。据当地老人口述,“湖广填四川”时,湖南籍移民从湖南省安化县来川,定居达县安仁乡。初来时,为了家族在异域他乡能够繁衍昌盛、人丁兴旺、和谐平安,入川始祖根据湖南湘中地区的龙舞锥形,在演进过程中,又逐渐融入川东巴文化元素,创制了板凳龙,希望舞龙这一传统形式,祈求家族团结昌盛、平安和谐。

安仁板凳龙的传统制作方法十分讲究,也充分体现其所承载的民俗意味。它必须由五种物品扎制而成,象征五谷丰登、家人平安吉祥,缺少一样就会影响来年的收成和家庭和睦。安仁板凳龙之所以选择板凳为载体,是因为板凳刚好有四条腿,象征四季平安、四季发财。据说建国后,有人曾经提议将板凳改为三条腿——前面两条、后面一条,以减轻龙的重量,使舞姿看上去更轻灵,结果遭到安仁乡人的一致反对,说是不能违背了祖宗的老规矩。[3]每条龙由三个男性来舞,寓意三阳开泰。此外,制作每条板凳龙必须经过七七四十九道工序,因“七”是“吃”的谐音,警示人们在吃有余时不要忘记救命恩人。

每年春节,安仁乡家家户户都要舞板凳龙,若没有遵守祖先的老规矩者,家中必灾祸临头。在安仁乡有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如果在当年龙舞之后,抢到“龙宝”的,来年必添子嗣。在龙舞之时,一旦走了回头路,此户人家便会遇到灾难。这与历史上湖南地区浓郁的楚文化有一定的关系。

二、安仁板凳龙的生态保护策略

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2014年)中,从保护传统村落的角度提出“见人见物见生活”这一保护理念。2015年,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十二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文化部副部长项兆伦再一次从非遗保护的角度强化了“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生态保护理念。

(一)“见人”——保护安仁板凳龙的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一种靠人传承的活遗产,离开了传承人,非遗就会濒临灭绝,传承人是非遗保护的核心与中坚力量。我国对传承人认定主要依靠官方法律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遗;2、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3、积极开展传承活动。”然而,“官方认定代表性传承人的不同批次、不同级别,意味着传承人之间等级的差异。同时,官方认定的传承人由于其官方渠道而被赋予合法的权威性,也影响了外界对于传承人地位、技艺水平的判断。”[4]

目前,安仁板凳龙唯一的传承人谭显均老人年事已高,安仁板凳龙的制作表演后继无人,不利于安仁板凳龙的整体传承,这也让传承人倍感伤感和惋惜。从这个角度来看,除了官方认定的传承人外,还有没有分散在民间的其他艺人?抛开各方利益的博弈,政府应该重新审视调查,积极吸纳优秀的民间艺人加入到传承人的行列中来。

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欣赏口味在发生变化,民间信仰也在面临解构,脱离了传承人的非遗已经失去了原来的文化意味。因此,保护传承人就是保护非遗的根和命脉。当然,仅仅靠传承人的个人保护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发挥作用,从政策和资金方面,加大对传承人的保护,鼓励更多的年轻人加入到保护的行列中来。首先,政府应该制定传承人培养专项计划和奖励机制,为他们的传承活动创造条件,提供表演的活动经费,并给予表彰。其次,对现有唯一的官方传承人,抓紧展开抢救性记录工作,用文字、照片和视频记录传承人的表演和制作工艺流程。最后,根据安仁板凳龙的表演方式和技艺特征,鼓励传承人成立工作室,挑选和培养接班人,用“生产性保护”方式传承安仁板凳龙。

(二)“见物”——保护安仁板凳龙的生存空间

非遗的保护工作主要包括对传承人、传承对象和传承环境三方面内容。目前很多学者认为传承人是保护的根本,而忽略了传承环境的保护。无论是传承人还是传承对象,都生活或存在于特定的传承空间里,因此对传承环境的保护同样很重要。

2014年6月30日,四川省文化厅网站公布了四川省第一批非遗传习基地名单和第二批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安仁板凳龙未在名单中出现。从这些名单中可以发现,无论是传习基地还是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其项目内容多与传统手工技艺有关。这也从另一方面引起我们的反思,难道以舞蹈表演为载体的艺术形式就不需要文化土壤和空间了吗?答案是否定的,表演艺术是艺术的起源,是民众自发兴起的艺术形式,它从大众中产生并为大众所享用,反映了当时当地的民俗心理。因此,保护安仁板凳龙的生存空间显得尤为重要。

安仁板凳龙属于民間自发的一种表演形式,主要靠口传心授传承,相关的文献资料较少,研究成果没有形成一定的体系,不利于后人对其展开研究和保护。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在安仁乡建立安仁板凳龙的传习所,地址可选择在乡政府办公地点。这里各类资源集中,地方开阔,有利于培训和表演活动的展开。传习所不仅是老艺人教授新艺人的地方,更是对安仁板凳龙保护、宣传、立档、研究、交流、展示的空间。政府可以成立专项资金扶持传习所开展工作,鼓励年轻人参与到板凳龙的保护中来,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工作,从文化普及和表演技艺等方面传承安仁板凳龙的制作和表演技艺。

此外,安仁板凳龙的表演并不只存在于安仁乡,在安仁乡周边的乡镇也广泛流传。因此,我们在保护和传承安仁板凳龙时应该将其余乡镇的板凳龙表演纳入其中,形成一个闭合的文化生态空间。

(三)“见生活”——实现安仁板凳龙的社会化传承

传承是一种最好的保护方式。非遗的保护不能简简单单地靠政府部门的引导鼓励,同时,传承人的个体传承力量有限。安仁板凳龙属于群体性表演艺术,单纯地认定一个传承人,并不能积极有效地发挥这一艺术形式的优势。对单一传承人的过度保护,如政府只给已经认定的传承人授予称号或发放补助,会挫伤其他人想要投入其中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应该放眼到全社会的整体大格局中,让非遗真正地融入生活,回归日常。“公众参与性是非遗的特性之一。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非遗就是在大众的参与中得到流传和发展的,是充满着本能的、活力的、有着独特创造力的继承与衍变。”[5]

对安仁板凳龙的传承,不能仅仅停留在对其表演方式的模仿和照搬,应该深入挖掘其精神内核、价值体现和文化内涵,充分认识到它与民俗信仰、群体意识、和谐社会的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认识的不断变化,安仁板凳龙的表演形式也发生了变化。安仁乡的妇女自发组织起来学习板凳龙的舞蹈技艺,并创造了一个新的舞蹈动作——龙配风,把安仁板凳龙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只有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达成共同认识,才能让安仁板凳龙真正地融入到我们的文化体系中,从而实现对它的保护和传承。

安仁板凳龙从民众中产生、发展,并被民众广泛享用,拥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对其实行社会化传承是可行的。这需要政府相关负责人带头成立传承小组,经过反复研究和论证,制定相应准则和规划,争取适量传承经费,分批次展开保护和传承工作。可根据传承人的经济情况,对传承贡献大小实行量化,按照一定的标准发放补助费,从而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保护中来。此外,政府应该与民间艺术团体取得联系,由政府牵头组织安仁板凳龙的保护和传承。

参考文献:

[1]孙亮亮.川东民间传统体育文化符号:安仁板凳龙考[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9):160.

[2]樊永强,陈碧述.安仁“板凳龙”的文化价值探析[J].四川文理学院学报,2013(09):109.

[3]李万斌,董立,孙亮亮.川东地区民间舞龙文化特色与价值研究[J].中华文化论坛,2011(03):51.

[4]刘晓春.非遗传承人的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J].思想战线,2012(06):53.

[5]尹凌,余风.从传承人到继承人:非遗保护的创新思维[J].江西社会科学,2008(1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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