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伦焰 □李晓鹏(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学院)
水利工程BOT项目运营期内风险分配问题研究
□汪伦焰□李晓鹏(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学院)
摘要:合理的风险分配是水利工程BOT项目成功的重要保证。运营期是水利工程BOT项目全寿命周期中的重要阶段,因此如何对运营期内的风险进行识别并合理分配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通过分析水利工程BOT项目的特点,识别出了运行期内对项目经济效益影响较大的政治/法律风险、运营风险、经济风险、收益风险和其他风险5类风险,同时给出了相应的风险分配方法,为水利工程BOT项目运营期风险分配提供参考。
关键词:BOT项目;运营期;风险识别;分配
BOT(Build Operate Transfer)作为一种融资模式,近年来已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等领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如高速公路建设、城市水生态治理、港头码头物流园区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等。在水利工程中应用的BOT模式与传统的建设模式相比,具有建设运营周期长、实施环节多、投资额大等特点。由于BOT模式下项目的建设运营期较长,风险也相应增多,这就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在项目前期明确分配风险,在特许经营期内根据风险的变化进行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BOT模式下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期风险与传统模式相似,而运营期风险则是传统建设模式未涉及的,其分配是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合同签订前的博弈谈判而确定的。Akintola研究并提出了风险的合理分配是影响BOT项目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的观点。Guasch研究认为风险分配方式不同会影响合同价格的确定。因此,合理的风险分配和有效的风险管理是水利工程BOT项目成功的重要因素,也是亟待研究和解决的一大问题。本文主要探讨水利工程BOT项目运营期内可能面临的、对项目经济效益影响较大的主要风险,并给出相应的风险分配方法的建议,为其他BOT项目运营期内风险分配提供参考和建议。
在水利工程BOT项目的运营期内,存在着很多风险,对项目经济效益影响较大的主要风险有政治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经济风险、收益风险和其他风险。这5个一级风险又包含二级风险17个,如表1所示:
3.1风险分配原则
表1 BOT项目运营期主要风险汇总表
一般的水利工程BOT项目应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综合考虑政府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在政府和社会资本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风险分配的基本原则为:风险应分配给对该风险最有评估和控制能力的一方;风险应分配给有能力承担的一方;风险应分配给对于控制该风险有最大的经济利益或动机的一方。
3.2主要风险的分配
现按照上述风险分配原则,对表1中所列风险进行分配,分配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BOT项目风险分配表
3.2.1政治/法律风险
政治/法律风险是指由于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政策及政治条件的变化的风险,如政策和法律的变更导致成本增加、收益减少,政府征用项目收回特许经营权,或战争、骚乱等政治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运营等风险。此类风险一般由政府承担,即政府对社会资本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补偿,弥补社会资本预期利润的损失。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可通过购买政治风险保险的方式将部分政治风险转移给第三方。
3.2.2运营风险
在水利工程BOT项目中,社会资本负责工程的建造和运营,拥有对项目成本和运营状况的控制管理权,因此,一般认为运营成本过高等运营风险应由社会资本承担。但需注意的是,运营期结束后,社会资本将项目全部资产移交给政府,此时项目的运行维护也由社会资本转移给了政府,因此移交前设备的运行维护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移交后设备风险则由政府承担。社会资本在运营项目时也应综合考虑项目运行的难易程度和自身的运营管理水平,若运营维护过程简单、自身管理水平高,可自行管理,风险自留;若运营维护过程复杂、超出自身管理水平,则可聘用专业的运营商以转移风险。
3.2.3经济风险
由于水利工程BOT项目在前期融资过程中大量贷款,若贷款偿还中采用浮动利率,则利率的上涨必然会导致后期还贷金额的增加,导致项目总成本的增加。社会资本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进行管理,作为有经验的项目参与者,无论在项目前期还是项目的建设运营期均应考虑到利率变化对成本的影响。而且一般利率变化幅度不会很大,该风险在承包人承担能力范围以内,因此利率变化的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
通货膨胀和国家宏观调控同样也会影响到项目成本和收益。水利工程BOT项目的运营期较长,如果发生严重的通货膨胀或国家进行宏观调控,致使项目的预期利润明显降低,政府应该通过减免税收、延长项目运营时间或直接进行费用补贴等方式给予社会资本相应补偿,否则该项目将很难持续运营下去。因此,通货膨胀和国家宏观调控风险应由政府承担。
3.2.4收益风险
收益风险是指由于项目产品的价值或需求的变动导致实际获得的收益和预期收益之间出现偏差的风险,如需求不足、市场竞争、坏账损失等风险。
在水利工程BOT项目的运营期内,社会资本负责运营项目,故正常的市场竞争风险应由社会资本负责。但若由于替代设施的建设导致出现竞争,如运营中的码头旁出现新建的码头等情况,从而造成BOT项目运营收益过低时,政府应该通过延长特许经营时间或费用补贴等方式给予社会资本相应补偿;同样,若项目的运营收益过高,如运营中的码头吞吐量明显增多,社会资本获得超额利润,政府也可缩短项目运营期,或参与收益分红,但超额收益的一定百分比应作为社会资本收益。
坏账损失是由于项目的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的,该风险应由社会资本承担。
3.2.5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是指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对项目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一旦发生严重不可抗力事件,会给项目造成毁灭性后果,甚至导致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此项风险应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承担,通过谈判确定分担方案。通常水利工程BOT项目会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将不可抗力风险转移给第三方。
文章通过对水利工程BOT项目运行期内的特点进行分析,识别出了对项目经济效益影响较大的5类风险,同时给出相应的风险分配方法。
现在,很多水利工程BOT项目仍采用“调价”的方法应对项目运营期价格变动的风险,而对项目运营期运营、收益等其他风险的分配和调整机制却很欠缺。如何在运营期内恰当调整风险的分配,管理和控制风险,从而实现运营期风险在政府和社会资本间的合理分担,是一个有待后续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所提出的风险分配方法只是一种可行的方案,可以为参与水利工程BOT项目的政府和社会资本提供参考。但具体项目还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风险分配策略,使风险分配更加合理,实现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双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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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青)
收稿日期:2015-11-11
中图分类号:F28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8853(2016)02-006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