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康
经过中纪委机关报的报道,腐败亚文化再次成了一个热词。所谓“腐败亚文化”,是指社会上盛行的一种容易引发腐败的潜规则及各种腐朽思想意识、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可以说,这种潜规则式的“文化”,所倡导的就是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价值观念,将权力等同于特权,并默认掌权者所享受的特殊待遇,甚至一有机会就亲身实践。有人慨叹:“章子不如条子,条子不如面子”,“有关系走遍天下,没关系寸步难行”。诸如此类的潜规则,看起来无影无踪,却又无处不在。
在报道中,浙江省某县级市一名干部,他孩子按规定可就读机关幼儿园,报名时却被告知招生规则调整,无法就读,只好作罢。后经了解,不属于招生范围的对象却通过各种关系拿走近三分之一的招生名额。事过之后,这位干部与机关幼儿园负责人谈及此事,竟被责备:“你怎么不早打招呼?”
再进一步,某“大老虎”落马后,备受其老家村民指摘的是“几乎没有给家乡争取过什么”;有的贪官家里被查抄出不少高档白酒,围观群众半开玩笑地说可惜了这些好酒,不如分给大家,也许百姓还能念他点好……
腐败亚文化横行,难道是鲁迅先生所指的劣根性仍阴魂不散?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做个手术得塞个“红包”给医生;办个农村医保、社会养老保险,申报个扶贫指标,还得把村干部伺候得吃好喝好……这种腐败自然是利益计算的结果,如果不行贿,手术做得不好怎么办?指标不批怎么办?而不上心做手术,不批准指标对于另一方而言则是毫无惩罚。腐败文化消除的是就是这种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确定性。一旦行受贿关系确立,另一方不仅在“道义”上负有履行的义务,而且也面临不作为被揭发风险。可见,人与人之间的低信任度是腐败的重要推手。一项对95个国家和地区社会信任水平和腐败的关系的研究也表明,社会信任水平与腐败之间存在着显著的负相关关系,随着社会信任水平的提高,腐败水平逐渐降低。
在中国,这种信任危机还体现在对国家权力的不确信上。企业主为了保住产权,行贿法官;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而行贿行政官员。同时,以血缘、地缘、工作关系形成的小圈子成了消除不确信的天然港湾。一旦,对小圈子的特殊信任取代了对社会的一般信任,信任本身也成了资本。官员的家人、同学乃至医生的亲戚、法官的同学,就成了一种可供交易的稀缺资源。一旦有人通过走关系、托人情取得了优势地位,不可避免地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不行贿者反而成了被嘲弄的对象。
腐败亚文化的直接后果就是增加了经济的交易成本。据世界银行估计,全世界每年仅行贿金额就达一万亿美元;一些国家如果能够清除腐败,人均收入可望增加4倍。就中国而言,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腐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12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总量的13.2%-16.8%。可以说,每个人都是腐败亚文化的受害者。
如何破解腐败亚文化?问题的答案还在腐败本身身上。如果医生在做手术时的技术水平取决于红包的厚度,那么无论怎样教育行贿者的价值观都不能免除对于手术失败的恐惧。医生敢不敢拿红包则取决于医院的规章制度和执行。
打击腐败自然是执政者应尽的责任,也会遏制腐败亚文化的蔓延。但面对无处不在的“腐败”,这种打击未免力有不逮,而每一片公正不在之地都是腐败的新土壤。面对腐败亚文化重在建立新的社会信任,消除社会交往中的信息不对称。比如建立非政府组织、各种职业联合协会、劳工或妇女组织、商业组织、宗教机构、文化体育娱乐性俱乐部以及各种非正式的社区组织等等。这些组织的合法性来自于人们的主动参与和支持,这些组织的最大特点就是人们自愿参与,“人们参与是因为他们信仰他们正在做的事”。另一方面,每一个组织都是腐败的潜在对手,它可以是抵制医疗腐败的呼吁者,也可以是受害农民权益的维护者。只有如此,才有助于促进人们之间的相互信任,并进一步加强公民与国家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