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2016-04-20 07:09杨红燕
世纪之星·交流版 2016年1期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责任制

杨红燕

[摘 要]随着社会的稳步发展,政府越发重视自身廉政建设。对于那些恶劣的腐败行为,我国政府表明要从根本上遏制,并且要不断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这对不断推动社会发展与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反腐倡廉的推进展开相应的分析,并且不断的指导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施,旨在确保我党廉政之风的建设,从而有效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

自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已经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实践表明,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不仅能够巩固党的执政能力,还能够不断的提升党的执政地位,这同时也是在新时期之下,不断加强党的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与保证。实际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真正落实,不仅能够为社会发展指明方向,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政府建设创建良好的环境,能够从制度上保证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实施。

一、完善组织机制,注重“两个强化”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的抓手,从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实施,这在当前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实施的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该注意其基础性、全局性以及战略性的重要地位。因此,在整个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注重强化“三个责任”、强化“四个亲自”。强化“三个责任”即:第一是逐级分级负责,主要是自上而下,建立级抓级、级对级负责的责任制体系;第二是部门(科室)分工负责,主要是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各自的职责范围与工作进行分工,班子内的成员则需要负责管理好各人分管工作与各个部门(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第三要个人分项负责。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专项工作专人负责。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在开展各项相关工作中,始终要走在最前面,成为整个机构的领头人。这就需要落实“四个亲自”即:第一个亲自为:亲自组织任务的分解,根据分管工作的不同领域将每项工作明确到班子成员个人,并且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是不是过问开展情况以保证各个部门(科室)能够真正的完成任务;第二个亲自为:需要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认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展开深入的研究与部署,并且对党员同志的思想动态进行了解,将一些不好的工作作风扼杀在摇蓝里,不让它生根发芽;第三个亲自为:在抓作风建设方面亲自带头做好,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以一位党员领导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单位上起到一个榜样的作用,同是对于一般干部、群众反应较为强烈的问题要注重解决。第四亲自为:对于各部门(科室)执行责任制的情况与后期落实情况,要亲自进部门、进科室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只是停留在书面的汇报和考核而是真正的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来。在实施“四个亲自”的基础之上,建立主要领导“问责”,对领导“督职”进行分管,确保所有领导能够在工作中“履职”,坚持各部门(科室)“担责”的制度体系,从而有效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等领导体制与工作体制,从而为反腐廉政工作的实施创建条件。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追究

我们在日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中,往往都是停留在书面的报告、总结、考核等形式化的东西上,这样的工作方式对大家的影响是短暂的、浅显的,所以有部分的党员干部根本就没有明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从而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后期落实当作一回事儿,都是在应付了事而已,这就是我们天天都在强调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而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还是存在的根本原因之一。“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在于“常”、“长”二字。”总书记的这个提法给我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要想抓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常”、“长”” 字的精髓,就要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和责任追究上下功夫。不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停留在表面,更不让责任追究制度成为摆设。在平时的工作中,要从小事、细节抓起,在制定各种制度时尽量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细化量化,以方便在落实过程中的监督工作,并且在监督检查中不搞提前通知的形式化检查、在督促检查的过程中要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化。在督促检查的中一旦发现问题,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的给与解决,不要忽视小问题,将原本可以解决的小问题“发酵、腐化”,如果在督促检查的过程中有违反制度规定的事情,不能隐瞒不报,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办理,不要让我们的党员同志存在侥幸心理。在每年的例行考核中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要准确的评价部门(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细节要严格的、准确的考核与评价,以激励优秀、奖优汰劣的方式来执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另外,对工作的严谨性进行科学的考察,确保党员干部能够不断提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认识与信任。针对考核结果要秉着严格、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赏罚分明。如果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违背责任制度的行为,必将会出现制度荒废的现象,最终会引发更多的问题出现。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条款中,需要对责任追究的内容给予一定的明确,从而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够顺利的实施。

三、完善思想保障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要想杜绝违规违纪的现象,需要紧抓教育工作,建立相应完善的思想保障机制。党风廉政的教育宣传工作是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最重要、最有效的方式。预防是根本、教育是手段,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做好了,才能够真正做到入脑、入耳、入心,领导干部廉洁意识就能增强,廉洁自律工作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才有说服力。首先将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充分的纳入到各级理论学习当中来,并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认真实施党风党纪教育工作,从而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的学习制度化与教育化的目标。不断的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和政治方面的理论水平。与此同时,还需要通过多种形式,从多种角度出发,多方位的全面开展廉政教育工作,紧抓四项教育工作。这要求相关部门(科室)开展宗旨教育,积极的调动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之下,不断的学习党与国家几代领导人的理论论述,以及教育的精髓,通过教育的形式,不断的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其次,实施条规教育工作,为领导干部的工作提供相应的依据。同时要组织系统的学习相关党纪条例,以竞赛和考试的形式提升相关人员的理解能力,从而在提升领导干部自身免疫力的基础之上,抵制不正之风因素的“侵蚀”,为构建牢固的党纪国法防线创建良好的条件。除此之外,还需要开展示范教育的工作,使得干部职工拥有学习的榜样,并且不断的树立廉政建设的形象,从而熏染整个领导班子的工作人员。最后,还需要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从而时刻提醒领导干部的行为,使其有所警戒。当前我党越来越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施,并且也明确了该项工作实施各个方面的严格要求。以教育为中心,落实责任制度,通过制约与束缚领导班子职员的行为,来树立廉政的党政之风,从而为我党建设创建清正廉明的环境,杜绝腐败行为在党内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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