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可可
【摘要】经济法是法学体系中独立的法律部门,也是管理类、财经类等专业的学科基础必修课。目前我们课程现有的各种教学方法既存在优势,也存在劣势。教师应当在分析课程特点、教学对象、教学目标的基础上,合理运用并改进教学方法,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经济法 经管专业 课程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3-0254-01
一、经管专业在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内容不统一,学习难度大
经管类专业学生因专业所限,大多处于司法盲区,不仅缺乏相应的法学基础知识,而且还对经济法的认识不足或者缺乏兴趣,加之经济法的内容体系庞杂,课时相对于法学专业比拟少,在有限的课时下仍要追求全面讲授,这样就使学生对经济法的进修与其专业的进修产生了脱节,对于经管类学生最需了解和掌握的专门领域的经济法知识往往没有详细讲授。而同时经济法课程很少涉及法学的基本理论,其内容基本上是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条文,这样的课程由于未能阐述清楚与法学相关的基本理论,所以对于现象背后的理论的理解难度较大。
(二)缺乏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学生学习的动力不足
经管类的学生一般都没有系统地学习过法律,学生在学习经济法的过程中单纯地将经济法理解为各种法规条文,认为经济法的学习仅仅是死记硬背,因此不少学生认为学经济法单调乏味;同时认为这不是专业核心课程,所以很多同学对经济法的学习不予重视。同时在许多经管类专业的培养方案中没有提及经济法律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所以导致学生在学习经济法时缺少法律实践活动,对单纯的理论教学兴趣不足。
(三)教学方法较单一,教学手段落后
在经济法教学中, 由于经济法本身内容较庞杂,包含的部门法较多,在有限的课时内教师为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多以传统的讲授为主,偶尔有简单的案例说明,教学中没有顾及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如何,这就使得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课程改革
(一)选择“适用性”教材,精心选择教学内容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多,在教学中不可能将条文一一介绍清楚,因此教师必须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地加以介绍。比如对于财会类学生应重点介绍会计法、税法方面的法律,对于电子商务类学生应重点介绍电子合同、网上交易安全方面的法律,对于市场营销类学生应重点介绍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的法律法规等等。这样课程内容的选择有助于学生缩短岗位顺应时间,增强就业竞争力。而且,将学习的重点放在学生专业所涉及的经济法知识上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经济法内容庞杂而课时有限的矛盾。
(二)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增强学生的学习动力
理论学习的价值在于解决实际问题,经管类学生对经济法的不感兴趣,源于对所学课程的目的不明确,不知学习了经济法对未来的学习和生活有哪些借鉴作用,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应对课程体系、课程内容等方面进行系统的设计,以加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除了理论教学外,可通过实务研究、参加司法实践、开展社会调查等一系列的实践活动,强化和提高学生运用经济法基本原理和专门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应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加强培养学生的兴趣。
(三)改进教学方法,丰富教学手段
包罗万象、一成不变的教学方法是不存在的。由于《经济法》课程自己的特殊性和经管类专业授课对象的特殊性,经济法课程应该根据教学内容设计不同的教学方法。教师可通过使用多媒体等对于学生来说直观、生动的现代化教学手段,将每章的板书、典型案例等内容科学地融为一体,提高课堂授课效率,便于教师讲解和学生理解,增强授课感染力,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可利用案例教学法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起来,既可以在课堂中讲解,随机要求学生作出分析;也可以要求学生课前自行查找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在课堂上进行比较分析。来培养学生的实际运用经济法的能力;可组织模拟法庭这种形象、直观,学生印象深刻的教学方式,使学生亲身感受审判程序,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学生的胆量和驾驭现场及相互配合的能力。
三、结语
《经济法》课程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是一门与社会经济生活紧密联系的社会科学,要胜任经济法的教学,就要求教师具有扎实的经济法理论和实践经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任重而道远,只有不断加强课程内容与实践的优化,才有助于唤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有助于经管类专业合格人才的培养,才能从根本上保障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漆多俊.经济法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
[2]应飞虎.经济法研究方法的思考[EB/OL].法律教育网,2006-02-16.
[3]赵美珍. 经济法教学改革的三个视点 [J].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08.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