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视阈下民国时期新疆屯垦事业探微

2016-04-19 05:04张付新
关键词:民国时期人类学

张 云,张付新

(1.塔里木大学 非传统安全与边疆民族发展研究院,新疆 阿拉尔 843300;

2.塔里木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 阿拉尔 843300)



人类学视阈下民国时期新疆屯垦事业探微

张云1,张付新2

(1.塔里木大学 非传统安全与边疆民族发展研究院,新疆 阿拉尔 843300;

2.塔里木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 阿拉尔 843300)

[摘要]民国时期新疆屯垦事业是新疆经济发展史的重要内容,该时期新疆的屯田开发推动了移民活动,促进了新疆“多元一体”民族格局的继续发展。研究民国时期新疆不同主政者实施的屯田政策及其绩效,从历史学和人类学视角深入剖析民国时期新疆屯垦的历史内涵和文化意蕴,以期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重要启示。

[关键词]民国时期;新疆屯垦;历史作用;人类学

屯垦是新疆区域史、经济史和社会史研究中经久不衰的重要议题。目前,学术界关于新疆屯垦研究的论著颇为丰富,这些成果主要基于新疆屯垦宏观研究或断代研究,*参见赵予征《新疆屯垦》,新疆人民出版社,1991年;赵予征《丝绸之路屯垦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年;赵予征《丝绸之路屯垦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2010年;王希隆《清代西北屯垦研究》,兰州大学出版社,1990年;马汝珩、马大正《清代的边疆政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方英楷《新疆屯垦史》,新疆青少年出版社,1989年;华立《清代新疆农业开发史》,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黄建华《清至民国时期的维汉经济交流》,载于《西北民族研究》1996年第1期;祁美琴《五十年来的近代新疆开发史研究综述》,载于《西域研究》2001年第1期;关毅《盛世才主政新疆时期的农牧业及其成效述论》,载于《新疆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娜拉《清末民国时期新疆民族人口与分布格局》,载于《黑龙江民族丛刊》2006年第3期;李洁《民国时期新疆汉族移民探析》,载于《中国边疆实地研究》2009年第4期;王利中《民国时期新疆屯垦政策之探析》,载于《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王利中《民国时期对新疆屯垦问题的认识》,载于《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刘少虎《历代屯垦绩效对民国新疆的中华民族认同影响研究》,载于《宝山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刘虹《清末民国时期新疆汉文化传播研究(1884-1949)》,《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6月;赖小云《边疆屯垦政策实施下的环境变化研究—以塔里木河中下游地区(1759-1949年)为例》,《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4月;康艳萍《盛世才时期新疆的屯垦》,载于《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但关于民国时期新疆屯垦的研究相对薄弱。现有民国时期新疆屯垦研究多以传统学科角度论述屯垦对新疆社会经济发展及边疆安全的影响和作用,从人类学视角对民国时期新疆屯垦及移民的论述少见,本文选择民国时期新疆屯垦及移民进行多维度解读。

一、杨增新时期的新疆屯垦

杨增新治新时期,逐渐统一新疆军政和民政。执政初期,在民政方面他根据清朝政府对新疆“协饷”的历史经验和这一时期新疆面临的实际情况,长远地意识到在新疆实行休养生息政策过程中发展屯垦事业的重要性。他认为“屯垦为当今要政”[1],更重要的是历朝历代在边疆发展屯垦事业都与戍边塞防的传统治边思想分不开,其目的是“控驭扶绥,以固邦瀚”。*马大正《中国边疆经略史》,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259页,转引清文献通考(卷七八)。同时,“饷银断绝,舍开垦别无办法”,“垦田为富国裕民之策。”*赵予征《丝绸之路屯垦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59页,转引张大军《新疆风暴七十年》,台湾兰溪出版社,1982年版。以官方主导形式大力发展军屯和民屯,大力发展屯垦事业的同时还主张兴修水利,屯政和水政并举,实行先北疆后南疆的屯垦方针,以此作为官吏考绩的重要内容。并明确规定“自民国五年(1916年)始,各县每年至少须招六十户,以定知事考成。能招垦有效者,准其留任,否则,随时撤换。”*赵予征《丝绸之路屯垦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59页,转引张大军《新疆风暴七十年》,台湾兰溪出版社,1982年版。

在北疆地区发展屯垦的区域主要有迪化、镇西、哈密、奇台、孚远、阜康、昌吉、呼图壁、绥来、沙湾、乌苏、伊犁、塔城等。南疆的屯垦区域主要有鄯善、吐鲁番、焉耆、尉犁、轮台、库车、沙雅、阿克苏、乌什、巴楚、英吉沙尔、莎车、洛浦等。由于杨增新政府对屯垦和兴修水利的重视,北疆和南疆地区的屯田和水利蓬勃发展,尤其在北疆地区杨增新政府于1915年4月在迪化及其郊区开垦屯田和修渠。1918年杨增新捐资在迪化县派出官兵挖渠,兴修水利进行屯田,初期发展军屯和民屯,在其执政后期完全以民屯为主。

表1杨增新政府时期北疆地区屯田情况*此表根据赵予征《丝绸之路屯垦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27-332页整理数字资料统计得出。

表2 杨增新政府时期南疆地区屯田情况*此表根据赵予征《丝绸之路屯垦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32-336页整理数字资料统计得出。

从上述两个简表可以看出,在杨增新执政新疆早期,南疆和北疆屯垦和水利事业均得到迅速发展,南疆和北疆无论是垦荒面积还是招民垦荒人数都在一定程度上迅速增加,出现南疆和北疆垦荒面积覆盖区域均呈现城镇、乡村连片式和区域性特点,但这一时期新疆垦荒事业发展只是局部的,在全疆范围内没有整体的全面发展。

二、金树仁时期的新疆屯垦

由于1928年7月7日新疆发生刺杀杨增新事件,史称“七七政变”,这标志着杨增新主政新疆的统治宣告结束,新疆由此进入金树仁主政时期。金树仁作为新疆地方官员时垦荒屯田和兴修水利政绩突出,执政新疆任期虽短,但此时新疆所面临的内外形势与杨增新执政时期已有所变化,加之个人执政能力等因素,金树仁执政时期的新疆吏治腐败,扩增军费,财政拮据,1931年发生哈密“小堡事件”导致哈密农民起义,同时,甘肃军阀马仲英乘机进入新疆,这使北疆和南疆相继发生战乱,垦荒和水利等事业不但没有发展,而且急剧下降。“由于战乱,人民流离失所,耕地荒芜600万亩。粮食由1918年的1 453万石下降为463万石。”[2]1933年4月12日新疆发生“四·一二政变”,导致金树仁政权结束,新疆由此进入盛世才执政时期。

三、盛世才时期的新疆屯垦

1933年盛世才执掌新疆军政大权,依靠武力逐渐统一全疆,这一时期的新疆政治局面较为稳定,经济有所恢复并迅速发展,盛世才根据新疆战后急需解决的经济问题和苏联专家的建议,制定了新疆这一时期经济建设的六条方针,即“农业和牧业是新疆经济的基础。发展农业的必要条件,首先要开发水利;其次要使用拖拉机,逐渐走向农业机械化的道路;第三要改良籽种和使用肥料;第四要改善耕作方法和预防虫害;第五要开辟荒田和提倡选林;第六要禁止高利贷。”*赵予征《丝绸之路屯垦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60页,转引格兰纳《高的亚洲》(第3部)。发动社会各种力量开展春耕,努力恢复农业生产,省政府制定“农村救济政策”,极大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粮食产量迅速增加。“粮食总产由1933年的4 634 000石,增加到1939年的6 591 323石,6年增长50%以上。”[3]1934年盛世才在军事上进行大幅度裁军,转入地方发展军屯事业,又于1943年成立了屯垦委员会,便于开展屯田垦荒各项工作。对于军屯的具体实施,新疆省政府制定具体政策发展军屯,由屯垦委员会于1935年颁布《现役军人种地办法》,采取多种举措保障新疆各地驻军官兵参加屯田垦荒工作。同年又颁布了《预备编余军民屯垦办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扩大军屯开展范围和开展形式,使社会力量参与、政府优惠政策和个人屯田政绩相结合,这种做法很快使军屯有规模、有组织地发展起来。如“第二屯垦大队到迪化北郊青圪达湖一带进行屯田,共有退伍官兵3 005人,其中有中校1人,少校1人,尉官841人,士兵2 162人。”[4]

这一时期,在发展军屯之外还出现了一种新的屯田形式即官警屯田生产。这种屯田以创设农场为主进行屯田,屯田人群主要是官警及其家属,用于补贴日常生活,后来有白俄军也加入这种屯田生产,但屯田范围有所限制。同时,政府公务员也被列入到屯垦生产队伍中,值得一提的是,盛世才时期在新疆首创农场和农试场,引用河水灌溉,使用现代化农机具,推广现代农业机械技术,并以农场和农试场形式大力推动屯垦事业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这是新疆现代化耕作的开始,要求1942年全疆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6%。”[5]

表3盛世才政府时期创立农场和农试场情况*此表根据赵予征《丝绸之路屯垦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64-365页整理数字资料统计得出。

从上述简表中可以看出,盛世才执政新疆中期,新疆屯垦事业的发展以农场和农试场为独特形式,垦荒耕地面积原始数据统计资料虽然不全,但从设立农场和农试场的数量和分布地区看,这一时期新疆的垦荒事业还是继续向前发展的,屯垦形式的变化不仅使粮食作物、谷物生产有所变化,而且促进了新疆果蔬事业的发展。

为了发展民屯和促进新疆经济发展,盛世才时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民屯垦荒,除了开展新疆本地农民屯田垦荒还号召组织内地农民进入新疆从事屯田活动,当时由于内地战乱纷争,各地难民也不断涌入新疆避难垦荒,因此进入新疆的难民、移民人数不断增加。“1944年统计,招募进疆之垦民共38批,1091户,4 666人。其中男2 673人,女1 993人。12~17岁827人。河南来的3 869人,山东350人。”[6]为此,国民政府制定出台《流落新疆难童急救及安置办法》《赴新工作人员登记办法》和《待迁办法》等政策来保障移民新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水利方面,这一时期盛世才政府在全疆范围兴修水利,重视修建水利工程,使新疆水利建设得到迅速发展。1939年新疆干渠总数925条、灌田10 758 526亩,*赵予征《丝绸之路屯垦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75页,转引1939年新疆水渠灌溉表。1944年新疆水渠总数1 578条、灌溉面积16 800 912亩,11从1939年到1944年新疆的灌溉面积五年增长了56%。单就迪化区从1939年到1944年灌溉面积增长也极其迅速,1939年迪化区的灌溉面积是795 245亩,到1944年达到1 556 345亩,五年增长96%。

四、吴忠信和张治中时期的新疆屯垦

盛世才主政新疆后期,由于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盛世才转而投向国民党势力,并制造了1942年阴谋暴动案和1943年的八·一一阴谋暴动案(黄林案),以此维护自己在新疆的独裁统治。1944年8月盛世才被重庆政府任命为农林部长,被迫离开新疆,标志着盛世才政权结束,新疆开始进入国民党统治时期,即吴忠信和张治中执政新疆时期。

吴忠信执政新疆时期,由于盛世才执政后期施行暴政和反苏政策,1944年10月新疆三区革命爆发,吴忠信政府派兵进行军事镇压,“剿匪地方将士固须用命,后方一切党政设施亦须以剿匪为中心,以军事为第一,其他在所不计”[7]。使新疆政治局面更加动荡、混乱,军事纷争不断。由于战乱,这一时期新疆的屯垦事业几乎停滞,甚至出现大面积土地返荒情况,盛世才时期创建的农场和农试场在这一时期均已解体,农业设施遭到破坏,粮食产量也在急剧下降。“1942年新疆粮食总产11 735 380石,到1949年下降为5 651 616石(每石300斤计,合16.95亿斤),七年减产6 083 764石。”[8]吴忠信政府面对军民粮食短缺的状况,极力发展屯垦和水利事业。1944年11月省政府制定《新疆省驻军屯田办法》,主要在焉耆等地进行军队屯垦,用于战时需要,地方团队进行民屯。

1945年吴忠信离开新疆飞往重庆,1946年3月张治中被中央政府正式任命为新疆省主席,同年4月张治中来到新疆,新疆由此进入张治中执政时期。张治中执政新疆的主要任务是“振奋士气,安定人心,考察这次事变的实在情况,提出报告,作为解决问题的参考”[9]。张治中进入新疆后,力求改变新疆战争局面,主张以和平谈判商讨为主,实施一系列措施稳定社会,缓和双方紧张关系,并于1946年7月达成和平条款,正式成立新疆省联合政府。这一时期新疆局面较之前稳定,省政府成立了西北行辕军垦处,简称军垦处。除了进行军垦之外,还通过招募方式招农民进行垦荒,政府出资发放生产工具,垦荒面积和粮食产量得到一定发展,并逐渐增加。“1947年开荒1.2万亩,播种6 000亩,收粮5 000石。1948年屯田人数增至1 500余人,播种7 000多亩,收粮7 000多石。1949年屯田人数减为700余人,播种7 000亩,收粮9 000多石。”[10]三年新疆屯田面积增长17%,粮食总产增加80%。

五、民国时期新疆屯垦移民特点的历史学分析

上述民国时期新疆不同执政者所实施的屯垦政策,基本呈现出不连续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时有发展,时而停滞。总体上看,这一时期新疆的屯垦事业呈现出碎片化的发展趋势。1.民国时期新疆的不同执政者所处的执政环境及其对屯垦重要性的认识密切相关。屯垦发展受制于民国时期新疆不同执政者施行经济社会发展和军事需要的相关政策及其治理绩效。同时,中央政府对新疆财政的拨款政策也间接影响着新疆省政府对屯垦事业支持和开发的力度,因为“在新疆开展屯垦,不仅需要一个安定的环境,同时也需要中央力量的大力扶助,这是当时人们很少提及的问题”[11]。一方面,该时期新疆地方政权与中央政权在政治上处于一种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这使得新疆屯垦事业的发展呈现出时间上和空间上的滞后性,这种新疆统治政权格局的历史传统使得新疆的屯垦发展极其受限。“即使由历代中原王朝屯戍移民、大兴水利灌溉的汉文化较集中的东疆吐鲁番等地,这种格局亦长期存在。”[12]另一方面,民国时期的新疆屯垦事业发展无论纵向还是横向维度都呈现缓冲的趋势,与历代新疆屯垦事业及其历史绩效相比,这一时期新疆屯垦事业发展正处于“衰落期”,正如有研究者认为,这一时期新疆的屯垦是能量储存的消耗期。“如果说历代屯垦在新疆形成能量储存的话,显然民国时期是这种能量的消耗期。”[13]2.民国时期新疆屯垦政策的不稳定性与当时新疆社会政治局面的不稳定性是相对应的,还与当时新疆社会时常发生的历史事件和国际国内形势变化而引发的冲突动荡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民国时期新疆屯垦政策的不稳定性是当时全国人民社会再生产中的普遍性反映,因为这一时期新疆屯垦事业发展的背景与全国屯垦的发展都处于多重复杂的历史背景下。“之所以是‘普遍性的’,是由于它们被应用或者延伸至相互作用的多重背景之中。”[14]3.新疆屯垦事业带动的频繁移民活动。移民在新疆主要体现为军事移民和农业移民,商业移民次之。普遍带有官方性质的屯垦事业主要体现在军屯方面,而民屯有官方组织和自发自愿两种性质。这是在特定历史地理条件下成为这一时期新疆经济发展过程的重要内容。由于逃荒、避难、受政府鼓励招募来疆等多种原因的汉族移民进入新疆,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和贸易活动,使民国时期进入新疆的汉族移民当时达到一个高峰。伴随屯田开发而产生的移民活动是这一时期新疆人口发展的一个重要现象,大量内地移民进入新疆,使新疆原有的经济类型、文化模式、民族关系、民族格局等多方面发生了不同层次的变化,进一步加速了新疆族际间的融合,也进一步强化了新疆多民族在文化层面和心理归属感层面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而且,这些汉族移民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和丰富了新疆主要城镇地区的民族构成,模糊涵化了族际间的民族界限,为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和汉族地区和谐互助的族群关系增强了“多元一体”的区域性社会基础。因此,这一时期新疆屯垦事业的开展不仅仅是一个地理区域的开发,更是一个文化空间的融合。全国即使是现代社会屯垦的重要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屯垦戍边实边,是新疆这个特定地区的客观需要”[15]。

六、民国时期新疆屯垦移民文化的人类学解读

屯垦事业在民国时期的发展可以视为是社会生态系统中一个非常复杂的反应范围,屯垦事业所蕴涵的要义是人与环境、人与人、文化与文化之间的互动发展模式。大量内地汉人伴随新疆屯田开发进入新疆,从事垦荒及其他生产活动,成为这一时期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群体。这些新移民与新疆原有各民族相互接触、相互交往、相互包容和相互融合,进一步加强了新疆本土各民族心理层面对内地生计方式和文化模式的认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这一时期新疆本土各民族社会文化的转型和变迁,更使新疆作为一个整体区域其内在的社会文化体制发生变化,它与内地的社会体制和文化已建立起某种关联,这种关联的外在表现就是屯田及其带动的移民现象,由此形成一种本土环境与新环境、原住民与外来移民、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主要是汉文化)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持续循环。“环境供给人类生存的根据点,人类机体需要适应环境产生文化,文化累积造成文化环境,因又控制人类行为,支配团体活动,于是环境、人类、文化三者交互作用,循环不息。”[16]在这种循环模式中,环境是一个受外界和自身影响的重要变量,屯田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互动发展必然使环境发生新的变化,这种环境的变化对其生态环境的变迁产生了相关影响。由此,屯田开发和环境变迁的关系是两个变量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关系,是变量间的自相关,这种相关影响是可以观察到的。“人们的活动和他们对环境的影响都是可观察的。”[17]

与此同时,屯田活动的开展又受体制机制和政策的直接影响。具体来讲,这与不同时期执政者施行的制度和具体屯垦政策有重要的关联。“制度和政策的力量在人类利用自然的过程中不断增长,并得到完善,反过来,国家也可以利用它来实现对人类社会经济行为的调控。”[18]民国时期新疆不同执政者掌控的省政府也在新疆屯垦事业发展和移民活动走向的社会活动中同样产生不可或缺的影响和作用。“像宗教一样,政府在社会中同样扮演着独一无二、不可或缺的角色。”[19]而人的行为是受既有规则和程序约束的,即人自身掌握一定的知识和能力,还须兼具一定的技能,这种由自身时常具备的全部能力,使得人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自觉协调和持续运行。因此,这一时期由屯田行为和移民活动沉淀了参与者的共有心态,而新疆不同主政者掌控省政府通过屯垦政策来调节土著居民与外来移民之间的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的外在体现主要是汉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的交往、交流和交融,其中新疆少数民族文化中以维吾尔族文化为代表的绿洲农耕文化和以哈萨克族为代表的绿洲游牧文化,汉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之间相互渗透、相互融合,这样汉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两者之间既保留原有民族文化的特征,又吸纳和蕴涵外来文化的合理成分,并逐渐形成了独有的地域共同体,进而形成特定的文化共同体,由此新的文化生态空间已经生成。“共同的精神、信仰、道德等共享性文化的共同体特征,形成文化区域并表达文化空间。”[20]这种文化空间是文化与文化之间的融合叠加,新疆屯垦文化、移民文化与本土民族文化三者之间互相重叠,出现一种文化类聚现象。“文化之所以会出现类聚现象是因为他们具有相同的地理类型以及若干看似重要的相同特征。”[21]这种文化涵化及其影响对于新疆实施“嵌入式”治理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意义重大,也对建设美丽新疆共筑祖国梦想夯实了精神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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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李志农,邓云斐.明清时期的汉族移民与云南藏区文化生态分析[J].思想战线,2015,(6):27.

(责任编辑贺卫光责任校对肇英杰)

[作者简介]张云(1982—),女,新疆阜康人,助理研究员,硕士,主要从事新疆区域文化史、屯垦文化史、民族学和人类学研究;张付新(1978—),男,甘肃陇南人,教授,硕士,主要从事新疆民族史、文化史、教育史和宗教文化史研究。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140(2016)02-0093-07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疆南疆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4AZD054);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社会治理创新与‘平安新疆’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4CSH00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非传统安全与边疆民族发展研究中心招标课题一般项目“加强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与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互动关系研究:以新疆为例”(项目编号:XJEDU090113C04);塔里木大学校长基金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发达地区对口援疆及新疆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研究”(项目编号:TDSKSS1307);横向合作项目“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效路径研究”(项目编号:TDSKHZ1504)

[收稿日期]2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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