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晓英
[摘 要]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指的是以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传承、保护、推广作为主要业务范围的基金会,其项目主要是运作型,项目内容以传统文化艺术资源的保护、传统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传统文化艺术的推广为主。在今后的发展中,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急需解决对各少数民族老艺人所掌握的传统技艺进行整理保存、筹建少数民族艺术数字博物馆、艺术数据库、艺术网络,加强本地化与国际化、具备项目的产业化运作思维等问题,使民族传统文化艺术价值真正回归现实生活。
[关键词]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 基金会 文化传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国家治理的概念,标志着我国在解决社会问题方面将改变过去一味强调由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逐步构建一个社会协同、公民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以实现一个具有人与人之间良性互动机制、人与自然间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社会……激活社会组织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的一大亮点”[1]。可见,社会组织在我国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将会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亦离不开社会组织的推动,根据基金会中心网的数据统计,目前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宁夏、广西、贵州、云南、甘肃等少数民族聚集比较多的地区已经成立500多家基金会,以文化、艺术为主要关注领域的基金会有50家。我国各少数民族有着丰富悠久的文化艺术资源,这些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对民族文化的整理、保护和研究、推广正在发挥着愈益突出的作用。随着国家和社会对文化艺术类公益事业的愈加重视,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也必将会有更大发展,对之展开系统研究也因此成为颇为紧要的课题。需要指出的是,除了少数民族地区之外,在我国其他地区也有专门资助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基金会,如北京市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深圳市的松禾成长关爱基金会。
一、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概况
我国最早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类基金会是1988年8月13日成立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这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家在民政部注册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类基金会。上个世纪90年代,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类基金会进入了缓慢的发展期,鄂尔多斯市成吉思汗基金会(1991年)、西藏珠穆朗玛文学基金会、云南民族文化发展基金会、内蒙古自治区文艺创作基金会、宁夏文学艺术基金会相继成立。近几年,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类基金会发展速度加快。从2006年到2014年,共有20余家将保护、传承、推广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作为其主要业务范围的基金会诞生。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就有11家专注于内蒙古地区文化艺术的基金会成立,如通辽市科尔沁民歌基金会、伊金霍洛旗民族文化发展基金会、内蒙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会、内蒙古蒙古族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基金会、内蒙古河套文化发展基金会、内蒙古清格尔泰蒙古语言文化基金会、内蒙古民族文化发展基金会、内蒙古蒙古学百科全书基金会、内蒙古蒙元文化基金会(2003年,非公募)、内蒙古草原文化保护发展基金会(2006年)等。云南、贵州、西藏、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少数民族聚居的省市区也都有专注于保护传承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基金会成立。新世纪以来,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类基金会的一个突出的变化就是非公募基金会的数目明显增加,而在2000年以前,只有内蒙古自治区文艺创作基金会、鄂尔多斯市成吉思汗基金会两家属于非公募基金会。2000年以后,非公募基金会的数量已达到十余家,而且出现了“云南杨丽萍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等名人基金会。据基金会中心网的数据统计,我国基金会将其主要业务定位在文化艺术类的约有300多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类基金会在其中所占的比例虽然很小,但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个人关注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保护、传承和推广,民间公益力量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而且并不局限于少数民族地区。例如,2010年成立的深圳市松禾成长关爱基金会是由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牵头发起,以“爱心同盟”会员制的模式成立,是旨在通过实施“飞越彩虹·民族童声合唱团”公益项目,推动我国多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的非公募基金会。基金会的加盟会员每年捐赠不少于10万元的资金用于资助项目的持续性开展。
此外,还有不少业务范围不以文化艺术为主的慈善基金会以及内地的文化艺术类基金会也会实施旨在保护、传承、推广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项目。例如,2012年云南华商公益基金会拨款15.5万元用于制作景颇族著名音乐家赵兰芳个人音乐会DVD1000份,2013年基金会又出资2万元资助《民族大词典·纳西卷》的印刷出版。从2013年开始,河仁慈善基金会将200万 元资金用于实施“魅力新疆阶梯建设项目”,计划资助新疆地区4~18岁热爱舞蹈、具有天赋的贫困学生,从而为新疆丰富的舞蹈文化资源培养后继人才。南京金陵文化保护发展基金会2013年实施了“西藏非物质遗产交流”项目,项目资金25万元,主要用于资助甲玛谐钦、刺绣唐卡、塔巴陶瓷、藏戏藏舞的教育传承、资料搜集出版以及传承人的生活补贴。刘天华阿炳中国民族音乐基金会从2012开始启动了“‘圆梦民乐少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贫困地区少年儿童学习民族音乐”项目,该项目为期三年,委托湖南湘西州文联和湘西州音乐家协会组织实施。项目内容包括举办少儿民乐大赛、对获奖少儿进行一对一专业课培训、对优秀辅导教师进行教学方法以及民乐作品曲式与音乐分析的大课培训等。这一项目对于湘西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少儿民乐人才的培养和民族音乐的推广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在2013年也实施了LATKA(传统知识和艺术)项目,用于资助湖南隆回古纸基地建设、望星楼通书出版、云南新庄村古纸博物馆紫茎泽兰纸专利申请、云南阿昌族史诗传承、贵州河坝村绕家花枫香印染等传统知识法律援助项目。
二、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的项目运作
项目作为基金会生存的基石,对项目的管理依然成为一个基金会发展的生命源泉[2]。按照基金会的资金使用方式进行分类,基金会主要包括运作型基金会和资助型基金会。运作型基金会自己使用自己筹集到的资金运作公益项目,自身设计项目和执行;资助型基金会将筹集到的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其他组织运作公益项目,而不是自己运作公益项目,一般由项目评审委员会确定资助对象、签订合同、对项目执行进行监督和管理、项目完成之后聘请独立单位进行绩效评估[3]。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的项目主要是运作型。项目内容以传统文化艺术资源的保护、传统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传统文化艺术的推广为主。
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对各民族传统文化艺术资源的保护突出体现在对文献资料的整理出版的资助。例如,由香港商人何文俭捐资,深圳一批企业经理人、学者和文化人创办的贵州文化薪火乡村发展基金会为了抢救、挖掘、传承贵州及其他地区民族文化遗产,与陈一丹公益慈善基金会合作,陆续整理出版《苗装》、《苗绣》、《刀郎》等大型画册图书。2013年贵州文化薪火乡村发展基金会与陈一丹公益慈善基金会又开始了对贵州地区民歌的资料整理工作,计划出版《民歌》一书,传承贵州民歌文化。2013年云南民族文化发展基金会实施《中国彝族千家姓》编纂词典项目,项目运作经费10万元。这是一部以中国彝族姓氏为专题的大型辞典,是一部汇集了目前在中国主要彝族居住地区正在使用的彝族姓氏的大型工具书,不但为研究彝族历史提供了宝贵的原始资料,而且也为中国传统文化增添了一项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该书于2014年3月巍山彝族祭祖节期间首发,是继《中国百家姓》、《蒙古族姓氏大全》、《满族姓氏寻根大全》后,国内又一本单一少数民族姓氏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迪丽基金会2012年拨款39万元用于《维吾尔舞蹈基础训练标准》一书的编纂工作。该项目历时两年,从舞蹈演员的选取、舞蹈曲目的编排到文字资料的整理、多媒体的拍摄制作,堪称新疆维吾尔民族舞蹈的百科全书,对于该民族舞蹈的保护与传承起到了巨大的作用。除了文献资料的整理出版之外,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也致力于民族文化艺术古迹、设施等的维护或建设。例如,从2012年至今,云南民族文化发展基金会先后投资400万元,用于实施大理巍山南诏博物馆建设项目,这一项目对于保护由彝族建立的南诏文明古国的民族文化遗产无疑具有标志性的意义。从2013年5月起,内蒙古河套文化发展基金会拨出100万元用于资助中国岩画学会成立筹备大会,随即又拨款20万元与中国岩画学会合作,进行阴山岩刻的保护、研究、普查、展览工作。
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的人才培养项目以青少年为主体。向艺术类学校捐款、设立奖助学金、资助艺术专业贫困学子是比较常见的项目运作形式。例如,2012年老牛基金会就向内蒙古德德玛艺术职业学校捐赠善款100万元,用于支持蒙古族民族文化艺术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迪丽娜尔文化艺术交流发展基金会2013年拨款13万用于新疆艺术学院、新疆文化艺术学校的贫困学生。此外,云南杨丽萍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通过举办舞蹈大赛、选拔优秀舞者给予奖励的形式,来培养民族舞蹈人才。2013年基金会拨款11万元、联合“云南杨丽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其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实施了“舞者计划”优秀舞者大赛,吸引了全国上千名舞者参加。在对民族传统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方面,深圳市松禾成长关爱基金会的“飞越彩虹·民族童声合唱团”项目在理念、运作过程、运作形式等方面非常值得借鉴。项目实施对象为我国少数民族7~12岁在校少年儿童,实施方式为典型民族聚居区组建民族童声合唱团,通过让孩子们“说母语、唱民歌、跳民族舞蹈、穿民族服装”,展示民族原生态音乐、民族经典歌舞,从而传递民族文化之美。“飞越彩虹”项目将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少数民族地区小学阶段艺术素质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建设“民族艺术教室”,使民族歌舞作为传统文化的代表走进校园,使孩子们发现民族传统艺术之美,从而唤醒对本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审美信心,挽救濒临消亡的民族艺术。从2007年基金会发起筹备迄今,深圳市松禾成长关爱基金会已经先后成立了藏族、羌族、苗族、侗族、布依族、瑶族、水族、纳西族、傈僳族、布朗族、维吾尔族、塔吉克族、拉祜族等10多个童声合唱团。项目实施的方式是自主申报。每年12月份,基金会在网站公布下一年度拟组建“民族童声合唱团”的数量,学校根据立项申请指南如实填写《“飞越彩虹·民族童声合唱团”建团申请表》,设立在乡镇和村寨的小学优先,松禾基金会执行团队按1∶2 比例初选,并对初选合格者实地考察,从而确定最终合格学校,将入选名单及分析材料报理事会批准,于次年6月份公布入选名单。每个童声合唱团正式团员40~60人,松禾基金会联合“爱心同盟”会员为每个“飞越彩虹”合唱团装修建设一个基于该民族文化风格的艺术教室,每年选择一个民族地区,和当地教育、文化主管部门联合举办一期(10天)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小学艺术师资的专业培训。
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的民族文化艺术推广项目以资助各种艺术展演活动为主要形式。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从1988年成立以来资助了众多旨在传播、推广少数民族艺术的展演活动。1991年民族艺术团体赴台演出活动、1994年“新疆是个好地方——纪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40周年艺术摄影大展”、1995年《雪域情——纪念西藏自治区成立三十周年唐卡油画大展》、1997年中国少数民族绝技游乐节、1999年中华民族风情欢乐节、2013年藏画展等。2012年12月14~21日,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作为3个主办单位之一,在法国巴黎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多彩·和谐——中华民族人物风情画展”。内蒙古草原文化保护发展基金会在民族文化艺术的推广方面,项目运作形式灵活多样,颇具品牌影响力。基金会自2010开始与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合作,借助胡杨这一旅游品牌,以商业化运作的模式,开展了在阿拉善额济纳弱水河畔、胡杨林中演出大型实景音乐剧《阿拉腾淘来》项目。由于音乐剧深受观众欢迎,该项目在2012—2013年持续进行,基金会的拨款也从6.9万元上升到19.26万元,项目收入则从202.73万元上升到600万元。该音乐剧讲述了发生在额济纳大地上从汉代到1958年的壮阔历史事件,既传播了额济纳地区的历史与文化,又深化了其旅游文化品牌。2011年、2013年《阿拉腾淘来》登上了北京保利剧院舞台,在首都演出一周。2013年6月14日至10月7日,内蒙古草原文化保护发展基金会出资1301.57万元与呼和浩特市市委、市政府联合举办大型音乐盛典活动“世界音乐荟”。该活动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仕奇草原文化园开幕,共举办了8期24场,每场活动举办3天。活动邀请了来自内蒙古、西藏、云南、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内演出团体和来自苏格兰、爱尔兰、加拿大、亚美尼亚、图瓦共和国、巴西、英国的众多海外著名演出团体。为了让观众能够近距离地感受表演的魅力,除了主舞台之外,主办方还贴心地设计了小舞台以及湖心岛互动表演区域。而且,内蒙古草原文化保护发展基金会计划持续举办“世界音乐荟”,准备将呼和浩特仕奇草原文化园打造成为“世界音乐”发展基地,将呼和浩特市打造成为中国的“世界音乐”之都,从而将内蒙古的民族音乐传播到世界。基金会对草原文化的推广体现在活动的每一个细节。例如,在“世界音乐荟”场地四周精心设计了长达3000米、主题为“绘出三千米历史长卷、唱响三千首悠扬牧歌”的草原文化展板,使亲临音乐节的各国观众在欣赏音乐的同时,还可以接受一场草原文化的洗礼。此外,内蒙古草原文化保护发展基金会还创办了《传承》杂志,内容涵盖历史、地理、人物、艺术等多个方面,使之成为弘扬草原文化的重要平面媒体。“中国草原文化百家论坛”是本基金会重点资助的高端学术平台,迄今已举办12届。
三、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的发展趋势
波特和克雷默在其著作《竞争论》中指出,基金会承担着创造价值的责任。中国学者也认为“基金会必须先期发现社会问题并探索出解决问题的可能路径”[2]。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以自主运作项目为主,由于我国基金会起步较晚,普遍存在资金筹集困难、基金会从业人员人手不足、不专业、基金会运营不规范等问题,因此在项目的提出、项目的论证、项目的实施、项目的评估等方面有可能欠缺对社会问题的深层次挖掘和透视,项目的价值创造性降低。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急需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艺术资源的整理保护,除了编纂出版书籍、维护传统文化遗迹之外,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也应该重视对各少数民族老艺人所掌握的传统技艺的整理保存。例如,台湾的中华民俗艺术基金会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始终坚持在做的一项工作就是为技艺超群的老艺人做口述史或为其表演做录影保存,先后进行了昆曲保存案、布袋戏“黄海岱”技艺保存案、皮影戏“许福能”技艺保存案、布袋戏“许王”技艺保存案、高甲戏保存案、皮影戏“林淇亮”技艺保存案、虎尾五洲园掌中剧团黄俊卿保存计划、新北市传统艺术类——剪纸艺师李焕章先生口述历史专书、台中市编织艺术家林黄娇专辑出版计划、新北市传统艺术类——陈嘉德先生口述历史专书等项目。在人类文明史上,许多文艺种类就是随着老艺人的消亡而消亡了,对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那些濒临灭绝的传统艺术形式而言,对老艺人的技艺保存就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
其次,随着数字化技术在文化艺术领域的广泛运用,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对民族文化艺术资源的保护和推广也应建立数字化观念,筹建少数民族艺术数字博物馆、艺术数据库、艺术网络等项目应提上日程。事实上,也已经有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开始尝试项目的数字化。例如,由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深圳派爱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文化薪火乡村发展基金会共同发起的腾讯新乡村之“民族影像志”计划就是针对雷山苗族文化保护的一次全新尝试。该项目以影像的方式来记录民族文化变迁,通过网络渠道来传承民族文化。
再次,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与推广,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可以在本地化与国际化两个方面更深入地推进。在很多少数民族地区,本民族的文化艺术传统对年轻一代已经不同程度地失去吸引力。如何使各源远流长的各民族文化艺术传统真正为今天的年轻一代所继承、如何使传统在现代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重现活力,而不仅仅是存活于书籍或博物馆里的遗迹,深圳市松禾成长关爱基金的“飞越彩虹”项目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该项目把原生态的民族歌舞搬上了现代音乐殿堂。当基金会尚处于筹备阶段成立的首个民族童声合唱团——藏族童声合唱团在深圳首届滨海休闲音乐节上压轴亮相时,整个深圳为之惊艳。民族的、原生态的,与国际化的、现代的、时尚的,并无冲突,在多元的、平等的、开放的视野里,它们都是对美的表达与阐释。台湾原舞者文化艺术基金会致力于传承台湾原住民舞蹈,除了组建原舞者舞蹈团,在台湾及世界各地演出之外,它还热心于组织青少年“训练营”,利用寒暑假,集中培训对原住民舞蹈感兴趣的青年学子。中华民俗艺术基金会也持续开展“传统技艺研习班”、“民俗进社区”等活动,将传统与普通民众的生活真正联系在一起。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在国际化交流方面更是非常欠缺。筹办民族文化艺术为主题的国际研讨会、与国外民族文化艺术团体交流、出版民族文化艺术书籍的英文版本等都是开展国际交流的有效项目运作形式。
最后,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在项目运作中也需要具备产业化运作思维。台湾嘉义县的船仔头本来是一个趋于没落的小乡村,但是1994年成立的船仔头文教艺术基金会对之进行了重新定位,结合船仔头附近优美的自然环境和返乡艺术家的创作,将它打造成一个“休闲艺术村”,从而使船仔头重新焕发了生机。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在运作保护传承民族传统艺术项目时也已经开始能够自觉地与发展创意产业联系在一起,如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2013年投入160万元,在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实施“东乡锦绣工程”公益项目。该项目不仅通过培训等方式使濒临失传的东乡民族刺绣文化艺术得到传承和发展,而且还进行了刺绣图案的设计和刺绣样品的生产,以及刺绣品推向市场的尝试,力图形成刺绣产业,帮助东乡族农民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四、结 语
美国学者玛乔丽·嘉伯认为,“艺术和艺术创作对于复杂的社会文明教化发挥……中心作用”[4]。而文化艺术的进步与繁荣离不开来自社会公益组织的赞助,尤其是大型的艺术创作、艺术传承或艺术传播活动更加需要多种资金渠道的共同资助。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负有引领各民族乃至全世界的人们“加深对中国民族文化的理解,真正体验中国民族艺术之美,彰显多元文化观念”的使命,不仅彼此之间应加深交流合作,而且应努力吸引社会各界的公益力量投入其中,使民族传统文化艺术之价值真正回归现实生活。
参考文献
[1]宋健敏.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中应发挥更大作用[N].第一财经日报,2014-02-07.
[2] 葛道顺 ,商玉生, 杨团 ,马昕.中国基金会发展解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3] 陶传进,刘忠祥.基金会导论[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
[4] [美]玛乔丽·嘉伯.赞助艺术[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