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2016-04-18 01:40李莉李刚
财经界·下旬刊 2016年7期
关键词:营改增应对策略

李莉 李刚

摘要:2011年11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改革正式拉开序幕。自此,“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和地区范围不断扩大,本次改革预计2016年将全面完成。目前,已推进“营改增”改革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和邮政服务业;暂未推进的行业包括建筑业、通信行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其中,建筑业由于其涉及行业多、情况错综复杂,是未来“营改增”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需要各类企业积极应对,把握住税制改革的机遇,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本文选择建筑业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实施“营改增”改革会对建筑业带来的影响,尤其是对企业税负的影响做了详细分析,最后从企业应对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希望本文可以为建筑行业顺利实施“营改增”改革提供一点帮助。

关键词:营改增 税负影响 应对策略

党中央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财税体制改革是重要领域之一。报告提出了“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紧接着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了“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

目前,“营改增”改革已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服务业等行业顺利推进。暂时还未纳入“营改增”改革范围的行业包括建筑业、通信行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在建筑行业推行“营改增”改革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建筑业企业如何应对“营改增”给自身带来的影响,是当前迫切需要探讨和深思的问题。

一、 研究本课题的目标

建筑业涉及行业众多,面临复杂的社会环境和行业环境,在建筑行业推行“营改增”改革相比其他行业更为复杂。本文试图通过对“营改增”改革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介绍和总结,从企业应对层面进行分析,对建筑行业实施“营改增”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经过本课题的研究,本文希望实现以下目标:从战略和战术层面进行分析,提出建筑业企业如何在“营改增”政策影响下实现稳定发展的应对策略,希望建筑业企业可以以本次“营改增”为契机,改善经营模式,加强科技创新,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

二、实施“营改增”改革的背景

1994年的税制改革确定了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征收的税制安排,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促进财政收入增长、提升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有重要意义,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两个税种并行征收方式的弊端逐步显现,影响了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国家开启了新一轮增值税扩围改革的进程。2009年我国进行了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于外购机器设备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这也成为我国增值税“扩围”的先声。自此,我国“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共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试点酝酿阶段、开始试点阶段、扩大试点阶段。

三“营改增”改革对企业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建筑业将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建筑业企业需要认真分析、积极应对,努力抓住“营改增”可能带来的机遇,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涉税风险。

(一)对企业收入、成本及项目毛利的影响

实施“营改增”改革前,营业税是按照合同额的3%计算,并作为合同成本的一部分,在财务报表的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中体现。除税费外的其他合同成本中是包含营业税或增值税额的,比如原材料成本、项目分转包成本、运费等。

实施“营改增”改革后,建筑业企业签订的合同额一般是含税收入,在核算营业收入时先要转换为不含税收入,营业收入是合同额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增值税额在财务报表的利润表中是不体现出来的。合同成本支出中包含的增值税由于可以进行增值税抵扣,也须从成本中剔除出来。

(二)对企业资产和负债的影响

在资产和负债方面,按照增值税的抵扣政策,建筑业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原材料、机械设备等资产项目时,可按规定将相关支出中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原价中扣除,资产的入账账面价值会因扣除了进项税额而降低。同时,进项税额的增加减少了应缴增值税的金额,企业负债中的应交税费科目就会有所降低。因此,资产结构和负债结构将会随之变化,资产负债比率、资产收益率等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标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

(三)对企业净利润的影响

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还会对企业的净利润带来一定的影响。如果企业获取的进项税额由于不符合抵扣的条件或者未取得进项税额专用发票,进项税额部分就不能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扣除,增加了应缴增值税额,并且进项税额部分因不可以抵扣而计入相关资产或项目成本中,提高了企业运营的成本,最终会减少企业的净利润。另外,当期缴纳的流转税额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依据,如果应缴纳增值税提高,那么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将增加,最终也会导致净利润减少。

(四)对企业税负方面的影响

减轻企业税负的影响因素分析:

1、可以实现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实施“营改增”改革前,建筑业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实施“营改增”改革后,建筑业将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虽然适用的税率有所提高,但允许抵扣项目支出中已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多,企业的税负就越轻。同时,建筑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巨大,购置固定资产的当期可以产生大量的进项税额,也将减少企业当期应缴增值税额。

2、增值税抵扣链条更加完善

随着实施“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原有适用营业税的纳税人逐步转为了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基将进一步扩大,最终实现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征收增值税。建筑业涉及上游行业多,如果上游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建筑业企业将可以获取更充分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减少应缴增值税额,降低企业流转税税负。

(五)加重企业税负的影响因素分析

1、增值税税率较营业税税率大幅提高

实施“营改增”改革前,建筑业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实施“营改增”改革后,建筑业将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税率比例大幅提升,在税基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将大幅提高企业应当负担的税款。即使建筑业企业取得了大量的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款,也可能无法弥补因税率上升而带来的销项税额的增加,导致建筑业企业实际税负上升。

2、建筑劳务支出不能抵扣

从增值税的征收政策及实践中、以及“营改增”试点情况可以看出,执行增值税政策的行业人工成本支出部分不存在进项税额抵扣,属于应纳增值税的范畴。而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工成本在企业成本构成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一般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构成中,人工成本支出占整个工程成本的比例在10%以上。而人工成本又无可抵扣进项税额,这就使得建筑业企业税负会不断加重。

3、增值税可抵扣发票获取困难

建筑业企业税负的增减情况,取决于增值税进项税扣除额的大小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取情况。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取增值税进项发票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甲方提供材料的现象比较普遍,但甲方一般不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建筑业人工劳务支出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三是水、电、气等能源消耗,也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四是建筑行业自行融资垫款施工的现象较为普遍,借款利息费用有时较大,但也无法进项抵扣;五是建筑业企业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取得渠道多样和复杂,部分无法取得能够抵扣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原因直接导致部分可进项抵扣的项目不能实现合理抵扣,增加了增值税应纳税额,造成企业实际税负的加重。

四、 建筑业企业的应对策略

“营改增”给建筑业企业带来了转型升级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税负可能加重的挑战。建筑业企业应该采取适宜的应对策略,从战略制定、合同管理、发票管理和人员培养等方面努力,减少税制改革给企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企业应对税制改革风险的能力。

(一)深入了解跟踪政策规定,提高企业纳税筹划能力

建筑业企业应以本次“营改增”改革为抓手,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提高企业纳税筹划的能力。建筑业企业应深入了解增值税的相关政策法规,抓住时机积极进行税收筹划,从纳税人身份、纳税地点、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筹划,充分利用过渡期的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负。

建筑业企业应合理规划机械设备和固定资产的购置时机,充分享受增值税抵扣的好处。实施“营改增”改革后,建筑业企业购置机械设备、固定资产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为建筑业企业扩大营运规模、提高效益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对项目合同的管理,提高项目利润水平

建筑业企业应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的评审和签订的过程管理,重视项目全面预算管理和投标预算管理。“营改增”的税制变化使得原有工程项目投标预算部分的相关内容需要作出调整。在项目投标过程中,建筑业企业必须要充分考虑增值税的影响因素,尽量精准的预测项目预计成本,确保合同签订时不因实施增值税而使企业竞争力削弱,将可能出现的合同执行中的风险转嫁出去。

企业在签订建筑合同、分转包合同及材料采购合同之前,要充分考虑对方的规模和资质,提高标准,优中选优。要求对方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约定由对方在要求的时间期限内提供足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充分增加进项税的抵扣额。为规避专用发票不能合理抵扣的风险,建筑业企业要严格规范合同签订的主体,所有合同的签订都应以公司法人的名义签订,要求专用发票抬头及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应完全一致。

(三)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水平

在建筑行业实施增值税政策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是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增值税实行严格的发票管理,要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必须要取得相应的扣税凭证。因此,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建筑业企业要提高增值税发票的获取、管理以及保管意识,抓好项目采购支出等发票收取和管理,特别要重视可抵扣成本的票据管理,严格按照发票抵扣时限进行认证抵扣。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承包人和分公司的财务管理,明确专职人员办理增值税相关事宜。

(四)加强增值税政策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实行“营改增”改革后,建筑业企业会计核算方式、会计科目设置、纳税原理、税款计算方法等方面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政策法规要求更多,发票管理、认证抵扣、税收优惠等工作相对更加复杂。因此,建筑业企业要及时加强财务人员相关税法政策的学习和培训,熟悉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和管理,了解增值税发票的认证和申报程序。企业财务人员也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尽快了解最新税收规定,及时对政策变化进行跟踪和研究,提前进行应对。

建筑业企业要主动为“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企业应通过会议宣传、人员培训、集中学习等方法,对市场开拓、项目管理及实施、材料采购和预决算管理等部门人员宣传增值税的相关知识,培养企业员工索要专用发票的意识,并正确、及时的将相关票据传递给财务部门,协助财务部门做好进项税额抵扣工作。

参考文献:

[1]戴国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影响的思考[J].财务与会计,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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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杨威扬.建筑业实行‘营改增的相关问题探讨[J].财会月刊:综合版,.2012(12)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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