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菊莲
摘要:2011年7月,安徽省财政厅在合肥市举办了全省县级以上医院的财务人员培训班,学习新《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培训老师特别强调了新修订的7个主要内容,其中之一就是完善成本归集和核算体系。卫生部年度财务报表还新增了三张成本费用报表,旨在通过数据分析,加强医院成本核算控制。2015年11月,为全面推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安徽省卫计委还发布了《县级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操作办法》。
关键词:成本核算 应用及现状
2010年底,卫生部联合财政部修订了《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并要求2012年1月1日起在县级以上医院全面实施。新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完善成本归集和核算体系”,借用企业的成本控制理念,提高医院的成本核算意识,强化内部经济管理,降低服务成本,提高运行效益。2015年11月18日,省卫计委发文通知要求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深化县级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和考核内容之一。
一、成本核算在我院的应用
“成本核算”一词在我院最早用于绩效考核中。2008年,为降低支出,增加医院纯收入,我们首次在《效益工资方案》中引进了“成本核算”的概念,将科室部分直接费用计入支出,采用“收支节余”的办法计算科室劳务提成。在当时的形式下,降低了医院的成本支出,增加了职工的收入,提高了职工的积极性,挖掘了医院发展的潜能。但在日常财务会计核算中,基本没有“成本核算”一词,财务人员更多关注的还是“收支结余”,真正在财务核算上有“成本核算”概念的还是2011年。《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改革修订内容之一就是“完善成本归集和核算体系”,按照制度要求,我们将医院实际开展的科室分为:临床、医技、医辅和行政四大类。将医院发生的费用对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明细分类归集。能直接计入的归集到各科室形成该科室的直接成本,不能直接计入的,先归集到管理费用中职能科室中再三级分摊。分摊方法按照简单的科室人数逐级分步结转,先将行政后勤科室耗费分摊到医辅科室、医技科室、临床科室的间接成本;再将医辅科室的直接和间接成本分摊至医技科室和临床科室的间接成本;最终将医技科室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归集到临床科室形成医院的全成本。这种核算方法基本满足了卫生部的财务报表需求,但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有待商榷。
2015年,我院被市卫计委列为本地区启动成本核算试点医院之一。研读后,我院具体做了如下工作:
成立了成本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院长任组长、分管财务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的负责人任成员、财务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落实相关工作。财务科设立会计核算岗位两个,专职成本会计1名。领导小组负责费用分摊方法,各职能科室按月统计报送其职责范围内的成本费用,由财务科负责收集、整理各职能科室报送的成本数据,进行会计制证工作,再由专职成本会计进行成本核算的复核,保证成本核算数据与相关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一致性,最后分析成本数据编制成本报表,撰写成本分析报告。
设置成本责任中心:按照《办法》指引,我们将实际成立的科室归集到四大类责任中心之下,除此之外在行政后勤类下还另设一个虚拟成本中心—其他科室,将不能直接计入的成本费用先归集到该成本中心;按照要求对各责任中心重新进行编码,并整理了HIS系统的科室名称和代码,力争将HIS系统和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内部的科室代码、名称保持一致,因客观原因无法保证一致的,我们也通过接口对两个系统进行了衔接,以保证数据能准确传递。
财务管理系统和HIS系统端口衔接:2016年度将财务管理系统中的会计科目重新进行了细致的分类,并通过端口直接从HIS系统中提取数据,生成凭证,减少录入环节的误差,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二、成本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认识不足,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开展成本核算不仅是会计制度的工作要求,更是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提出的重要任务,所以是一把手工程,应该全员重视、全员参与。但纵观全院,上至领导下到职工,都以为成本核算是财务科的事,甚至很多人不知道成本核算是怎么一回事,有什么实际意义?文件一签基本上就没什么动静了。具体怎么做、能够做到哪种阶段、哪些问题需要解决等等无人问津,全凭财务科长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没有独立的成本核算软件。现阶段开展的成本核算都是在财务软件里完成的,而财务软件基本上都是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开发的,不能完全满足成本核算的需求。
成本责任中心名称难以按标准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性强,但由于硬件设施,如房屋、医生人员跟不上,专业难以细分,一个科室通常涵盖多个专科,所以成本责任中心没办法严格按标准制定。由于核算口径不一致,纵观全局,决策部门归集的数据利用程度不高。
临床责任中心门诊、住院成本难以严格划分。临床科室分门诊和住院,门诊医生都是由科室人员轮流坐诊,而且科室成本管理都由住院部护士长和科主任进行,办公印刷等用品也难以区分,所以一个责任中心的门诊和住院成本难以严格划分。
间接成本分摊方法没有统一的标准。四大类成本责任中心直接成本数据容易提取,但国家对间接成本没有统一的分摊方法,导致每家医院数据核算口径不一致,可比性不强。为图省事,没有进行可研性分析,只是将所有的间接成本按照同一个方法进行分摊,导致各成本责任中心对分摊到的成本产生质疑。
三、思索
成本核算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程,对于县级医院来说不能要求一步到位,应该循序渐进。通过调查研究,评估县级医院的综合实力,加大投入,制定一套科学的核算方法,将成本进行合理的分摊。从而达到控制成本,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水平,才能真正地为县级公立医院的医改提供准确的数字依据。
参考文献:
[1]县级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操作办法,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