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少春
为办好 《法治社会》而努力
林少春*
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省法学会主办的法学理论学术期刊 《法治社会》应时而生。这标志着广东省法学会在搭建广东法学法律界与国内外法学法律界沟通、交流的新平台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法学界、法律界的桥梁和纽带,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中大有作为。《法治社会》的创办是我省政法战线和法学法律界的一件大好事。为此提出几点与大家共勉:
一要始终坚持正确的研究导向。要深刻领会政治性是法学会工作的灵魂、先进性是群团工作的力量之源、群众性是法学会工作的根本特点,在 《法治社会》办刊实践中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研究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法学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确保法学研究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要始终坚持敏锐的问题倒逼意识。一切理论都来自于丰富的实践活动,理论又为实践提供指导并服务。理论必须与实践相结合,否则将毫无作用。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归根结底要落脚到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上来。《法治社会》要坚持问题导向,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 “深入实际,不尚空谈”,围绕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和各项改革探索,对中国的未来提供具有可行性的建设性意见,同时也要注意从理论上总结提升广东政法工作、社会治理和地方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为法治中国建设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三要始终坚持鲜明的品牌特色。要 “立足广东,面向全国”,组织发动全省乃至全国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持续提供优质稿源,全力打造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法学专业核心期刊。全省各级政法部门、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都要大力支持、帮助 《法治社会》茁壮成长为有品牌特色的期刊。
祝愿 《法治社会》的品牌越做越大、越做越强、越做越好。
*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