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10·5”惨案庭审报道纪实

2016-04-16 23:06徐日丹
法治新闻传播 2016年3期
关键词:惨案公诉人湄公河

■徐日丹



湄公河“10·5”惨案庭审报道纪实

■徐日丹

或因记者职业特殊性,或因出于一名中国人的自强与自尊,抑或因被害人家属在庭审现场的哭声依旧萦绕耳畔,事隔5年,湄公河“10·5”惨案庭审依旧历历在目,难以忘怀。

2011年10月5日,“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中国货船在湄公河泰国水域遭武装人员袭击,船上13名中国船员全部遇害,其中有12名船员被抛尸入水,震惊世界。湄公河“10·5”惨案堪称近年来该水域发生的最严重的一起涉及中国人员的暴力事件。

到底什么人如此心狠手辣,惨案背后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如何审判凶手才能告慰亡灵?查办该起案件中国司法机关特别是检察机关作了哪些努力?面对重重谜团,记者在长达两天的庭审现场中找寻到了答案。

预热报道:采访办案一线越是深入,公众离真相越近

湄公河“10·5”惨案发生后,记者持续关注着案件查办进展,通过梳理发现,该案与以往报道的刑事案件大有不同:“10·5”惨案是发生在境外的中国公民遭受不法侵害的案件,全部侦查工作都在境外进行,全部抓捕工作都在境外实施,所有的证据材料收集工作都在境外开展,而且犯罪嫌疑人全都是外国人。多个“全部”让真相如被洋葱般一层一层包裹,难以探寻。

经过公安机关10个月的缜密侦查,犯罪嫌疑人糯康、桑康、依莱等核心骨干和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成员先后被抓捕归案。在公众的关注中,该案定于2012年9月20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真相离公众越来越近。通过多方联系,记者争取到了旁听庭审的机会。

临近庭审,记者从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了公安机关侦破过程,但如何从复杂的案情和庞杂的材料中,清晰地梳理出案件的脉络,准确权威地传播给公众,却是有难度的。为做好庭审报道准备,记者借助检察专业报资源优势,在抵达昆明后,第一时间与云南记者站站长肖凤珍、特约记者杨健鸿取了联系。在两位老师的帮助下,记者成功约访到了云南省检察机关湄公河“10·5”惨案专案组成员。这为记者庭审期间发布详细、准确、权威、独家新闻奠定了坚实基础。

采访中,记者被检察机关办案水准所折服。为把案件办成铁案,云南省检察机关集结了20名获得过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的检察官,组成了强大办案团队。在该案侦查取证过程中,云南省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取证,通过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制作了十余份证据补查提纲,提出了300余条补证内容,从源头上保障了案件质量,确保侦查机关37卷、6000余页翔实、充分的证据资料,成为把作案元凶绳之以法的最有力武器。

湄公河“10·5”惨案中,最先到案的是糯康犯罪集团三号人物依莱,他的供述对于查明糯康犯罪集团的性质、实施犯罪的过程以及确定其他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依莱的供述多达81份,在这些供述中,依莱对糯康是否授意劫船杀人、依莱本人是否到现场等都有多种说法。

公诉人张维婷为了理清证据,查明事实,将笔录中涉及到的主要问题逐项摘抄、列表比对,最终以依莱的供述为突破口,确定了糯康策划、指挥了劫持船只、杀害中国船员的事实,同时也明确了各被告人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参加办理该案的检察官们就是这样一份份证据地反复比对,排除矛盾点,经过数十个昼夜的“苦熬”,终于还原了事实真相。

而以上信息,完全超出新闻发布会通稿范围,属于记者在办案一线采访到的独家素材。9月17日,距湄公河“10·5”惨案开庭审理还有3天。记者向报社发回深度报道《检察官讲述湄公河惨案办案历程》,一经刊发,迅速占据各大网站重要位置,后来在全国法制好新闻、首都女记协好新闻评选中均获得奖项。

庭审直击:专业视角打造优质报道

2012年9月20日9时15分,昆明市中级法院大法庭座无虚席,来自缅甸、老挝、泰国等国驻华领馆官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300余人到庭旁听湄公河“10·5”惨案。

在探寻案件真相之外,记者以法治专业眼光探寻着庭审程序的每个闪光细节——

首先,“人权保障”的理念在办案以及庭审中得到了完美诠释。“10·5”案件属于涉外案件,故庭审过程中,法庭采用泰语、拉祜语、傣语三种语言以当庭翻译和同声传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翻译。在被告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的同时,其他诉讼参与人,如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权利也得到了保障。检察机关在受理案件的三日内,克服重重困难,将诉讼文书及时送达到分散在5省13县的30名诉讼参与人手中,并告知了他们的诉讼权利,使被害中国船员及其亲属能够通过参与刑事诉讼直接控诉犯罪、表达诉求。

其次,7位公诉人专业素养尽显我国司法权威。庭审第一天,面对公诉人当庭讯问,糯康试图抵赖翻供,否认自己在“10·5”案件中的犯罪事实。现场旁听人员一片唏嘘,担心公诉人无法“接招”。在前期采访中,记者得知检察机关对主犯翻供早有应对预案,因此公诉人现场表现沉着,赢得公众点赞。

再次,外籍证人出庭作证,昭示了中国与国际社会合作开展国际司法协助的决心与能力。在我国政府积极倡导下,2011年10月31日,中、老、缅、泰四国在北京决定建立湄公河流域安全执法合作机制。2012年9月21日,庭审第二天。检察机关依法向法庭申请了13名泰国、老挝的警务人员和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庭审当天,证人出庭成为各媒体报道的新闻热点,并认为,此案是国际刑事司法协作的典型案例。而在9月18日记者采写的独家消息《湄公河惨案请来8名外籍证人》、9月20日深度报道《拿下糯康,有赖四国合作》已对申请外籍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意义以及国际司法合作有关内容进行了抢先报道。

经过两天庭审现场直击,记者采写的《庭审首日:糯康虽不认账同伙一致指证》《庭审结束时糯康认罪公诉人建议严惩三主犯》兼具了新闻性与检察专业特色,受到公众认可。

报道启示:坚定政治方向,巧妙传播检察好声音

湄公河“10·5”惨案开庭前后,记者向后方共发回7篇报道。从揭秘检察官办案历程,到外籍证人抵达昆明,再到庭审直击,记者采写做到了迅速、新颖、权威、准确。在报道方式上,既有及时准确的动态消息,又有全面客观的深度报道,报道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态势。

回顾总结这次报道的历程,记者有几点报道体会:一是在事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涉外重大案例报道上,主流媒体特别是法治专业媒体必须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深刻关注党中央、地方党委对事件进展的态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给片面报道、失实报道乃至谣言和炒作可乘之机,用及时、客观、准确的报道回应公众的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是做好报道功课,用专业视角做好检察新闻。要注重与记者站同志配合沟通,通过对案件的深入采访,向公众展现检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发挥的不可替代作用,通过捕捉新闻点,巧妙地传播检察好声音,展现检察正能量。

三是注重挖掘特殊案件在我国法治进程中的标本意义。湄公河“10·5”惨案成功破获得益于中、老、缅、泰四国执法司法部门的紧密合作,国际司法合作应当在查办案件中作为亮点着重展现。

四是充分重视新媒体宣传报道中的重要作用,积极运用正义网、官方微博等检察新媒体第一时间推送本报独家自采稿件,以实效和质量占据同类新闻报道高地。

(作者系检察日报社新闻中心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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