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年
风起于青萍之末
庆年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学校提交材料六月已经结束,弄得筋疲力尽的人们好像没有完全停止抱怨,围绕这次评估的种种议论似乎也没有消失。人们之所以未罢甘休,就在于它不单纯是一个学科评估标准问题,而是涉及学科评估价值导向、评估功能的运用、评估的体制和机制等重要问题。从大里讲,直接关系到“双一流”政策的实施。从小里讲,关系到各大学未来发展和生存的空间。这一风波实际已经成为一个高等教育领域的公共事件,不仅折射出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环境生态,更映照出了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状。
现代教育评估活动是一个价值协商的过程,这应当是学界的共识。按照第四代评估理论,价值系统多元化是现代教育的基本现实,评估者之间、评估者与评估对象之间,都存在着价值观的差异,教育评估就是一个不断协调价值观的过程。因而,评估各主体的共同参与成为教育评估不可或缺的要素。其实,不唯教育评估,整个教育系统的运行何尝不是如此。多元利益主体共同参与,是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特征。第四轮学科评估恰恰是在这个方面受到质疑。比如遴选A类期刊,主持机构申明,请了几个专业机构依据文献计量学方法,参考影响因子、声望指数等指标,经综合分析提出初选名单,再请全国博士生导师进行网络投票,然后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推荐,形成各学科的“A类期刊”清单。究竟有多少博士生导师参加了网络投票,咱们不得而知,然而作为博士生导师的笔者以及所相识的多数博士生导师并不知晓此事,这不免使人觉得蹊跷。笔者也问过相识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似乎他们没有太当回事。实际上,仔细琢磨这一清单,人们心知肚明,背后有掌握话语权的某些特定利益团体的影子。
在法治社会,公共事务决策当遵守程序正义,也越来越为人们所认同。也就是说,在决策过程中,要有多样的渠道和确定的规则,保障多元利益主体的知情权、发言权和参与权,对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各方的诉求应能够得到反映。这样才能在多方参与过程中找到最大公约数,对由此形成的公共决策能够取得最大共识,尽可能做到公平和合理。程序正义是达到目标正义和追求结果正义的基本前提。第四轮学科评估之所以受到高校的极大重视,受到广泛的关注,概因评估结果可能与“双一流”政策挂钩。虽然并没有明文规定指出它们之间的关联性,但是以往的经验和有关方面种种明示和暗示都表明,评估一定是和资源配置联系的,故高校丝毫不敢大意。评估说是自愿参评,其实种种的约束条件使得高校不能不参评。所以,第四轮学科评估不是简单的一次评估活动,而是重大教育公共决策中的一环。然而,这一过程的“朝令夕改”,简直让高校无所适从。最初规定六月底提交评估材料,未久又改为五月底提交,后再改为六月底提交。填报材料的学科简况表,部分学科的迟迟不能出炉,直到五月十三日才提供齐备。简况表中的具体数据标准则在不断加以解释,赋以新的含义。A类期刊在遭到强烈质疑后,又匆匆取消。人们不免要问,这些决策是怎样做出的,其程序之正义性何在。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我国教育综合改革的既定目标。管办评分离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施策,已经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第四轮学科评估的组织者能否真正成为与教育行政脱钩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人们拭目以待。使教育评估活动符合教育发展的规律、符合教育善治的要求,人们更是翘首以盼。教育治理现代化不能成为空话,需要落实到具体的改革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