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玉梅
——“利用专业优势,尽力履行好代表职责”

2016-04-16 17:01谢文英
法庭内外 2016年12期
关键词:助理法官北京市

特约记者 谢文英

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玉梅
——“利用专业优势,尽力履行好代表职责”

特约记者 谢文英

在我国,人大代表基本都是兼职。这就决定了他们很难在时间和精力上全力以赴地履行代表职责,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把代表工作做好?三届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玉梅的履职心经是:“借助自己的专业能力,给代表工作一定的影响。也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代表职责。”

提升法官助理的专业能力需要早筹划

《法庭内外》:王教授您好。又快到一年一度的两会时间了,这一年来您参与了大量法院视察工作,谈谈您对法院这一年工作的感受。

王玉梅:目前,法院在司法改革中的“员额制”基本完成了,我一直很关注这项改革。这项工作非常艰巨。一方面,相当于在新的制度之下把法官队伍重新梳理、重新调整。总体上司法改革对于法院内部理顺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法官待遇,强化法官履职保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机和调整力度。

司法改革带来的好处毋庸质疑,但是相关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法官队伍员额制后,法官人数相对减少,法官助理的队伍亟需扩大。目前的问题是,新聘的“法官助理”的专业能力亟待提高。从法院的角度,肯定希望招到对法官有专业支持的助理人员。但是现在情况却是,高校的法学专业教育跟“法官助理”难以衔接。提升法官助理的专业能力,是司法改革之后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

《法庭内外》:有统计机构发布报告显示,法科生已经连续多年成为难就业的群体。然而,公检法机关现在都面临招聘难,这对矛盾怎样解释呢?

王玉梅:近年来有一个现象,不管是全国性高校还是地方性的高校,也不管高校的专业特点是什么,几乎每所学校都开办了法学专业。所以,看起来法学专业毕业生的数量是非常大的。但是,真正有比较好的教学水平,能够满足社会对法科生能力要求的,远远供不应求。用供给策改革的视角来看,就是供给的量是充裕的,但是质是不够的。

《法庭内外》:针对这个问题,您有什么建议吗?

王玉梅:我有两个想法:一是,法院向高校直接反映对法官助理的需求,让高校有意识地培养专业人才,实现定向培养。二是,即使从社会上招聘法官助理,法院也要对新入职人员进行职业教育,通过一年至两年的职业培训后再上岗。现在的法官队伍整体向好,但是,培养专业人员是有周期的,的确需要提早筹划。

法官队伍的稳定,取决于对他们的职业保障

《法庭内外》:据我们了解,很多人害怕法院的工作强度,加之收入较低,很多人不愿意从事法官职业。对此,您怎么看?如何扭转这样的局面?

王玉梅:我最近看到一些报道,说法院招聘法官助理时,前来报名的人比较少。我分析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方面是难以达到招聘条件要求,二是因为看到法院工资低、工作强度大,对年轻人缺乏吸引力。

在司法改革的重任之下,特别是实行了立案登记制度后,案件量呈10%到20%的年增长量。法官真心是不容易。最近,我的朋友圈都在传,说这个阶段法院全员、全天候加班,晚上法院都是灯火通明的。这压力有多大,是可以想象的。

每年的12月31日是统计年结案量的日子,各个法院都要统计当年的结案情况。就在半个月前,我们了解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还有3万多件案子没有结案。这个压力得有多大?现在民商事法庭的法官们,随随便便一年的结案量就是四五百件。这个数字意味着他们在严重透支精力和体力去工作。

此外,社会对于法治的认识还是参差不齐,法官在办案的过程中,职业尊荣感还是不够强,希望上级法院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法官的履职保障,减轻法官在人身安全和当事人闹访信访方面的办案压力。

所以,未来,对于法官整个队伍的稳定,取决于对他们的职业保障。既有物质生活保障,也要有精神保障和安全保障。如果基本的物质生活都没有保障的话,对法官这样的职业保障真的是无从谈起。

总之,今年一年中,法院既完成了司法改革的基本任务,又没有耽误日常审判工作,真的很让人感动的。从长远来看,衷心希望尽快完善对法官的职业保障。

现在坊间有种说法,认为一些优秀的法官都走了,我倒是觉得留下的法官都是有理想有情怀的,而且他们的专业水准都很高,对他们我充满敬意。致敬坚守司法阵地的优秀的法律人。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一府两院解决现实中的各种问题提供建议

《法庭内外》:我们了解到,在2012年,您撰写的学术著作《农村专业合作社之法理探究与实践》获中央统战部第十四批华夏英才基金支持,并入选“华夏英才基金学术文库”。能够获此成就的人屈指可数。您是法学教授,为什么会如此深入地研究起了农村问题呢?

王玉梅:这个渊源还要感谢人大和政协这样的平台。我从2002年起担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委员会任委员,近年来还担任了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副主席,正是基于这样的平台,让我有机会更多地关注到“三农”问题,在直接参与制定北京市相关地方法规工作中,能够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为相关部门提供很多的意见和建议。

《农村专业合作社之法理探究与实践》这本书是第一本著作,后续又出了一本关于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专著——《从农民到股民——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基本法律问题研究》。该书的内容都是围绕现代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如何提高收益,如何解决社会保障问题,政府如何监管农村集体资产,等等。

《法庭内外》:您研究的领域是民商法专业,但是对农村问题也能够研究得如此成功,是基于什么原因?

王玉梅:这两年出的专著确实跟我的专业已经有些远了。但是有一条主线始终没有变,都得益于我的法学专业背景。

今年,我在海淀区政协还专门作了一项调研,是有关农村整建制农改居的研究。在海淀区每一个村、每一个镇,情况都不一样。所以,在调研之后,我们就建议海淀区政府在推进村改居的工作中,区别对待每一个村,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这个报告前不久已经提交上去了。

《法庭内外》:借助人大和政协的平台,能够把代表履职与法学专业背景融合得这么好,谈谈您的心得和体会。

王玉梅:其实,就是带着法治思维和法治的方式去解决问题。毕竟每一个代表都是兼职,我们不可能在时间上、精力上全身心地投入。在这种情况下还希望充分履行代表职责,就要借助自己的专业能力,给代表工作一定的影响。但是,又不能局限于自己的专业,我的研究领域是民商法专业,现在已经拓展到对农村问题的研究。归根结底,就是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一府两院解决现实中的各种问题提供建议。

我这三届代表当下来,除了没有参与过民族宗侨委员会的工作外,其他的委员会都工作过。因为每一个专门委员会都有立法和执法检查的任务,我虽然立足农村委员会,但是其他委员会的工作也都参与。我理解,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太需要有法学背景的代表来支撑,这也是我为什么投入这么多精力的原因。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尽力履行好代表职责,是我始终的追求。

链接:王玉梅代表自2013年以来视察法院工作的足迹

2013年

2013年4月16日,北京市高级法院规范立案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

2013年5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旁听了该法院民四庭审理的一起拍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3年5月30日,北京市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交流会;

2013年6月26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司法公正座谈会;

2013年11月13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法院建设座谈会。

2014 年

2014年10月16日,市高级法院网络拍卖司法处置新闻发布会;

2014年11月15日,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北京市高级法院;

2014年12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北京市人大代表意见座谈会。

2015 年

2015年4月13日、14 日,最高法院巡视组约见代表、委员、监督员谈北京法院工作;

2015年6月25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办公室联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组织承办了互联网金融案件旁听及座谈会;

2015年10月15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工作情况通报会。

2016 年

2016年5月17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繁简分流机制成果通报会;

2016年7月29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赴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参加北京市高级法院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情况通报会;

2016年9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新闻发布会暨征求代表意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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