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蔚英
(福建省沙县虬江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365500)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及思考
——以沙县虬江街道金泉村和水南村为例
蔡蔚英
(福建省沙县虬江街道农业服务中心365500)
摘要:总结沙县虬江街道金泉村和水南村自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情况,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改进的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
福建省沙县虬江街道金泉村和水南村属于沙县城中村。近年来,随着三明生态新城园区、沙县金古工业园区、向莆铁路沙县段、南三龙铁路沙县段、三明北站等开发建设项目的推进,沙县城区不断拓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在为金泉村和水南村带来千载难逢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凸显了原村集体管理模式和经济分配方式的种种弊端。特别是村里人口回迁现象突出,户口该迁出的不迁出,造成村民待遇难分配,并且还引发一些矛盾纠纷,扰乱了正常工作秩序,不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为了创新农村管理服务方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金泉村于2010年11月、水南村于2012年12月先后自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本文总结金泉村和水南村自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并分析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
1改制程序
1.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金泉村于2010年11月、水南村于2012年12月分别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村两委干部、理财小组成员、村部分老干部等人员共同组成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改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筹备这项工作,研究起草《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作方案》等文件,抓好改制日常工作。
1.2宣传发动,统一思想
组织村干部、村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到村民小组召开户代表会议,并印发《村成立股份合作社问答》等宣传材料分发到各家各户,答疑解惑,做到全村家喻户晓、老少皆知,以此统一广大村民思想认识。
1.3参观取经,形成共识
2011年上半年,金泉村组织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到厦门市、三明市(农村)社区参观考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做法,通过实地考察,认真听取工作介绍,在学习经验的同时,对本村的工作形成共识。水南村组织村干部到多地调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调研后及时向大家宣传,统一村干部的思想,明确工作思路。
1.4组织人员起草文件
组织人员起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身份确定和股权设置分配办法》等文件,专门召集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召开专题大会讨论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将这两份文本印发到各家各户,让村民认真翻阅并提出宝贵意见,通过不断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得到全村民众认可。
1.5村民投票,表决通过
欧盟推出的国际税收信息交换不合作税收管辖区的黑名单制度在欧盟成员国内部有较强的约束力,但其毕竟不是法律,其成效有待实践检验。
依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15、16条款之规定,金泉村于2011年12月28日举行成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投票表决大会,全村18周岁以上村民,共计937人参加投票表决,获得赞成票749张,赞成票率达79.93%,通过金泉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决定。水南村于2013年9月25日举行成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投票表决大会,采取户代表签名办法进行投票表决,即不论是否同意成立,户代表都必须在表决票上签名“同意”或“不同意”或“弃权”,并在投票单签上户代表姓名。全村参加投票的户代表共有565户,占全村户代表总数的97.25%;投同意票的有405户,占参加本次投票户数的71.68%,赞成率超过2/3,通过了水南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决定。
1.6做好报批有关工作
金泉村和水南村经过村民投票表决同意成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后,及时向虬江街道办、县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成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备案和报批工作。
2主要做法
2.1将现有“村经济合作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将村集体资产划分为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公益性资产三大类。对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在保留村集体股份所占比例30%后,剩余70%的村集体资产拆股量化到人,并划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独立核算。公益性资产划归村委会管理,村委会同时持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股份。
2.2股权设置
金泉村和水南村的股权分配改设为“人口股”,即1人1股,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奖励1股。不设置“农龄股”,因为金泉村社员从年满55岁起、水南村社员从年满50岁起,开始享受村里每月发给一定数额的养老金,相当于“农龄股”的福利待遇。若再设置“农龄股”,应取消养老金待遇,这样才公平合理。由于担心取消养老金待遇,变化太大,特别是已经领取每月养老金的社员难以接受。因而只设置“人口股”。另外金泉村和水南村还设置了社员“投资股”,由社员根据自己的意愿,以现金投资方式入股本社经营性建设项目,项目投资盈亏按所持投资股份分配收益和承担风险。
金泉村为减少改制遇到的矛盾和阻力,以改制易被农民群众接受为目的,对社员股权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底股权变动一次,出生、迁入的人口享有个人股份,死亡、迁出的人口取消个人股份。水南村对社员股权采取静态管理,从2015年3月31日改制基准日时点开始,出生、迁入的人口不享有个人股份,死亡、迁出的人口不免除个人股份,固定个人股权。享有入社资格的社员每人应交600元入社资金。个人股权可依法继承,可在本村内部转让,但不得退股提现。
2.4成员资格界定
金泉村和水南村以村民是否有改制村户口、承包过村集体耕地为基本前提,以“权益与义务对等,权益享有不重复,男女权益平等,尊重历史不排外”,以及“尊重习俗,照顾现实,公平合理”为基本原则。对争议较大和情况特殊的人员,凡法律、法规、规章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明确规定的,按相关规定界定;没有相关规定的未尽事宜,由村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村两委干部讨论研究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户代表会议投票表决决定。
2.5组织机构设置
金泉村和水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社员(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民主理财小组。理事会成员由村委会委员兼任,理事会主任由村主任兼任,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法人。监事会成员由村党支部委员兼任,村党支部书记兼任监事会主任。社员大会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8周岁及以上成员组成,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决策机构。社员代表大会代表由村民代表兼任,行使社员大会委托的职能。民主理财小组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兼任,组长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兼任。以上各成员、主任、代表、组长随村级组织换届自然换届,不另行选举。
2.6资产运营管理
产权制度改革后,金泉村和水南村按照预先设计的制度,村委会行使行政和公益事业职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行使经济管理职能,参与市场竞争,可选择承包、租赁、招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等方式进入市场,发展经济。财务管理接受街道和县农业局的指导和监督,继续实行现行的“村账乡管”。股份分红在有净收益的前提下,先提取不少于20%的公积公益金,再提取社员养老金、村委会正常运转经费等其他提留,之后再进行红利分配。
3问题与思考
3.1股权管理问题
金泉村和水南村由于是自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特别是水南村股权采取静态管理方式,社员入社资格界定问题是村民关注的重点,也是矛盾纠纷的焦点。由于对水南村“人口股”享受对象界定问题采取村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村两委干部研究讨论,然后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户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引发出嫁女、离婚女等人员经常上访,不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增加了政府维稳成本。
3.2股权动态管理或静态管理的优缺点
金泉村股权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其优点是:拓宽了改制条件和改制范围;改制阻力、矛盾与纠纷显著减少,有利于解决新出生和新迁入人口的股权问题,村民利益没有受到损害,容易被村民群从所接受,有利于改制顺利推进。缺点是:股权一年一调整,若遇到出嫁女等不主动将户口迁出的,要取消其股权,容易引发矛盾纠纷。水南村股权实行静态管理方式,其优点是:股权固化,有利于人口与户口相分离,解决了社员将户口迁出改制村的种种顾虑。缺点是:改制时阻力、矛盾与纠纷较大。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出生和新迁入的人员由于没有股权,容易造成这些人不满,引发社会矛盾。基于以上情况,改制村是采取股权动态管理方式还是静态管理方式,应尊重改制村民意见,由村民决定。但村改居时,以实行股权静态管理为宜。
3.3注册登记问题
由于国家至今没有对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组织进行专门立法,因而金泉村和水南村在法人登记、法人代码登记、银行开户、贷款等问题上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至今还无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只能沿用村经济合作社印章,名不正、言不顺,影响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正常运作。建议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登记相关文件,以便于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常运作。
3.4加强政府引导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是适应城市化需要而产生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改革任务。2014年中央审议通过了有关改革试点方案。笔者认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不应由改制村自发开展,而应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并派由县、乡镇(街道)组成的工作队到改制村指导工作,这样有利于化解改制村的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黄金泽)
收稿日期:2015-11-27
作者简介:蔡蔚英,女,1971年生,经济师。
DOI:10.13651/j.cnki.fjnykj.2016.01.028
Practice and thinking of property rights system reform on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With Jinquan and Shuinan villages, Qiujiang Sub-district, Sha County as examples
CAI Wei-ying
(QiujiangSub-districtAgricultureServiceCenterofShaCounty,FujianProvince365500)
Abstract:This paper Summarized situations of property rights system reform on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in Jinquan and Shuinan Villages, Qiujiang Sub-district, Sha County. Aimed at existing problems, some thinking and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 for improvement.
Key words:Village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rights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