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功 文
(商丘师范学院 庄子与道家文化研究中心,河南 商丘 476000)
吴世尚《庄子解》以儒解《庄》探析
陈 功 文
(商丘师范学院 庄子与道家文化研究中心,河南 商丘 476000)
摘要:吴世尚《庄子解》有明显的以儒解《庄》倾向。吴氏阐释《庄子》,不仅表达了“欲合庄与孔而为一”的企图,还常常征引先秦儒家经典及宋明理学以解《庄》。吴氏以儒解《庄》既是对历史上“合儒道而为一”的思想的继承,也受到了清初思想文化的影响。由于一味地“欲合庄与孔而为一”,吴氏所揭示出的《庄子》“本义”必然会“微失本旨”。
关键词:吴世尚;《庄子解》;以儒解《庄》
吴世尚,字六书,号群玉,安徽贵池人,约生活于清代康、雍时期。世尚“少肆力于六经、子、史,手自钞览,至腕脱,以左手作字。名其居曰‘易老庄山房’。当路交重其博雅,而刚介不阿于时,食饩郡庠,未贡而卒”[1]394-395。著有《易经注解》《春秋义疏》《老子宗指》《庄子解》《楚辞疏》等。
《庄子解》历来主要有两种版本。其一是清康熙五十四年光裕堂刻三卷本,仅涉《庄子》内篇七篇,由宛陵汤奠邦参订,乾隆年间刻《四库全书》时收为存目。其二是民国九年刘世珩唐石簃刊《贵池先哲遗书》本,此版本为十二卷本。当初三卷本刻成后,吴世尚并未满足于仅注评内篇而已,后来又陆续注评外篇、杂篇加以补足。注评时,将外十五篇厘定为六卷;杂十一篇,则依苏轼所论,除去《让王》《盗跖》《说剑》《渔父》四篇,合《列御寇》《寓言》为一,并将六篇厘定为三卷。事后,他将原先的内篇三卷与外、杂篇合为一书,成为十二卷《庄子》注评。此书共二十八篇,吴世尚视之为南华定本。该本各种序、跋俱全,本文的研究即以此版本为依据。
一、《庄子解》以儒解《庄》的思想阐释
《四库全书总目·存目》云《庄子解》“大旨引《庄子》而附之儒家”,其实就是点明了该书以儒解《庄》的诠释方式。吴世尚在《庄子解》书中试图努力融合孔子与庄子,“欲合庄与孔而为一”(汤奠邦《庄子解跋》)。吴世尚的这种糅合庄、孔为一的主张,为其以儒解《庄》的实际做法制造了理论声势。
首先,吴世尚在书前所附的序文中,旗帜鲜明地指出庄子是继承与阐扬孔子之道的,表明了他自己“欲合庄与孔而为一”的思想。他在《庄子解序一》中云:“开辟以来,诞生我孔子,固斯道之主、斯文之宗矣。然自孔子至于孟子,二百年间,立言者何多也。要之,思、孟而外,庄周一人而已。何也?文以载道,道之显者谓之文。孔子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又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又曰:‘吾道一以贯之。’子思曰:‘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又曰:‘造端乎夫妇,察乎天地。’言道者尽乎此矣。余观《庄子》十万余言莫不有见乎此,而特不肯作庄语而质言之,盖深合乎《大易》尚象之旨,而时出没乎风人比兴之辞,所以人不获其端崖,而只惊怖其犹河汉也。又其时时称述孔子诸言论,儒者以其不复概见他书,遂疑其皆周所托者。不知孔、颜终日言,无所不说,则当日师弟间必不仅于今问仁为邦、用行舍藏诸云云,可知矣。则安知周所称述之非我孔子之实言实事乎?”吴氏认为孔子是道之主,文之宗,在孔子之后,除子思、孟子而外,庄子是继承与阐扬孔子之道最好的人。吴氏认为庄子不仅不非孔,反而还尊孔子为圣人,《庄子》一书十万余言均是继承孔子之道的,是“深合乎《大易》尚象之旨,而时出没乎风人比兴之辞”的。吴氏还针对他人怀疑《庄子》书中庄子称述孔子诸言论乃为庄子所伪托的观点,进行了驳斥。最后,吴世尚大声疾呼,指出庄子是真正继承孔子之道的,并让万世以下的人都知道此事,他说:“余有慨焉,故不惜大声疾呼,揭出庄生立言本领,使万世而下知漆园蒙叟诚知道者也。”
其次,吴氏在相关篇目后所附的总论中也多次提及庄子是尊信孔子的。如在目录后论曰:“庄子之学,所见极高。其尊信孔子,亦在千古诸儒未开口之前。观篇中称孔子为圣人、至人,夫‘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不离于宗,谓之天人;不离于精,谓之神人;不离于真,谓之至人。以天为宗,以德为本,以道为门,北于变化,谓之圣人’。圣人、天人、神人、至人,总一人也。此老徒不肯以此名许人,独以之称孔子,此是何等见地。今之人止知圣之时自孟子发之,可谓至圣。自太史公赞之,又宁知此老之识早有卓焉者乎?”至人、神人、圣人,本是指道家理想的标准人物,并非儒家圣人,但吴世尚却认为庄子心目中的至人、神人、圣人,指的都是孔子,显然是站在儒家的立场上来评价《庄子》的。其儒学化倾向非常鲜明,也十分大胆。此外,吴氏还认为庄子以至人、神人、圣人来称述孔子,是有远见卓识的,其在《德充符》篇后总论曰:“读此篇,庄之尊孔可谓至矣。盖此老胸中原以为千古之德充符者,唯我孔子耳。”此处吴氏直接认为庄子心目中能“为千古之德充符者”,唯孔子一人而已。可见,他认为《德充符》篇庄子尊信孔子已达极致。
相较于《庄子》外、杂篇而言,吴氏认为庄子在内篇中更倾向于尊信孔子。其《庄子解序二》云:“吾观《庄子》之文,最为入情入理,高处着眼,大处起议,空处落笔,澹处措想,道来真令人解颐忘卧……而内七篇,则又蒙叟所手定,更醇正而无疵者也。盖庄子之学,始原自老子来,迨其后所见益精,则亦不全祖其说。试观外、杂篇中,时时称述老子,而激为过甚之辞。如所云‘绝圣弃智’、‘仁义非人性’、‘礼者道之华而乱之首’等语,至内篇则绝无此样说话矣,不过曰‘忘仁义’、‘忘礼乐’、‘强以仁义绳墨之言衒暴人之前,人必反菑之’而已,此若何平实!若何细谨!而概以为‘轻仁义’、‘贱礼法’置之,嗟乎冤哉庄也!”吴氏认为内篇乃庄子手定,“更醇正而无疵者也”,后人以“轻仁义”、“贱礼法”评价庄子,确实冤枉了庄子。
更有甚者,吴世尚还认为《庄子》内篇七篇洋洋洒洒、穷奇极变,所叙述之大旨皆孔子曾经论述过的,且孔子的语言更加简明扼要。其《庄子解》内篇总论曰:“立言难,言简而义尽则尤难之难。《庄子》内七篇穷奇极变,千古文人有一无二,而其实我孔子只数语了之。《逍遥游》不过‘鸢飞戾天’一节也;《齐物论》则‘巧言乱德’四字而已;《养生主》所谓‘存心养性以事天’;《人间世》岂有出于‘天道则愚之’一语哉?《德充符》则‘知德者’之鲜;《大宗师》正‘知生知死’、‘朝闻夕可’之理也;至于《应帝王》之‘为政以德’,我于前评评之矣。学者洞胸开眼,以四子作权衡天下之书,亦何不可读之有乎?”吴世尚将《庄子》内篇七篇之大旨等同于儒家思想观点,旗帜鲜明地显示出他“欲合庄与孔而为一”的思想。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吴氏在阐释《庄子》时选择了以儒解《庄》的诠释方式。
吴世尚针对传统观念认为庄子喜好诋訾孔子,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人皆谓庄生非毁孔子,此盲人以耳语耳,一无所见者也。看他末篇叙列方术及此篇所指物论,此老胸中何等泾渭!至‘长梧子’一章,莫不曰讥侮孔氏自此始,而不知其初非讥侮孔氏也。盖谓瞿鹊所称我向者原是妄言,妙道之大,尚未和盘托出,所谓什一千百,闻者自不能无惑,观其意,全是责瞿鹊,非讥孔子也。如读者从来聩聩何?”吴世尚推翻了传统的观点,认为庄子并非讥侮孔子,而是另有他意。不难看出,吴氏为了“欲合庄与孔而为一”,已经到了不遗余力的地步了。
二、《庄子解》以儒解《庄》的诠释特点
吴世尚不仅在理论上积极鼓吹儒道相通之处,“欲合庄与孔而为一”,在实际解《庄》过程中,也积极贯彻以儒解《庄》的宗旨,将庄子之道与儒家的道义联系在一起,表现出解《庄》的儒学化倾向。《庄子解》以儒解《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诠释特点。
(一)引先秦儒家经典以解《庄》。其重点是以儒家经典《论语》《诗经》《周易》等会通道家之《庄子》,尤其特别喜欢引用《论语》中的语句来解释《庄子》,以实现“欲合庄与孔而为一”的目的。他在释《应帝王》时,曾多次征引《论语》语句加以解释。如“正而后行确乎能其事者而已矣”,吴氏解曰:“盖必将使之顺性,分固有之,正而全职,分当为之事也。此则‘有耻且格’矣。”“有耻且格”分别出自《论语》之《学而》《为政》篇。再如“而天下治矣”,吴氏解曰:“所谓‘为政以德’,无为而天下归之,何以为哉?”“为政以德”一语,出自《论语·为政》。吴氏直接引用《论语》的语句来阐释《庄子》,显然是认为二者有相通之处。
吴氏还认为《庄子》的语言在概括性等方面不及《论语》。如《大宗师》篇末总论曰:“‘生死’二字极千古之英雄豪杰,文人学士,以及庄老、佛祖,说来说去,总不能若我孔子‘朝闻道,夕死可矣’、‘未知生,焉知死’之二语浑透简奥,颠扑不破也。”其中的“朝闻道,夕死可矣”及“未知生,焉知死”,分别出自《论语·里仁》及《先进》篇。吴氏认为,孔子对“闻道”及“生死”的阐释,是“浑透简奥、颠扑不破”的,是其他众人包括道家、佛教在内所不可比及的。
吴氏有时还认为《庄子》的文字是由儒家文章衍化来的,如《在宥》篇所说的“世俗之人,皆喜人之同乎己而恶人之异于己也……独有之人,是之谓至贵”,吴氏就认为“此段即孟子‘以善服人’者两句之意衍成许大文字,笔有余妍”。“以善服人”出自《孟子·离娄下》。吴氏认为《庄子》的文字由孟子语句衍化而成,亦意在表明儒道相通之处。
(二)征引宋代理学家观点以解《庄》。由于理学“宇宙生成模式,无疑来自于道家,其心性论、功夫论等也都与道家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2]328,因此,后世解《庄》者多数都喜欢征引理学名家的言论,吴世尚也不例外。如吴氏曾引用周敦颐宇宙生成、万物化生等理论来疏解《齐物论》的“俄而有无”一语,其曰:“周子《太极图》所云:‘五行,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太极,本无极也。’‘俄而有无’者,有此无也,即周子所云‘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行之生,各一其性也。’”吴氏引用周敦颐《太极图说》的内容来解释《庄子》,目的是将周敦颐宇宙生成、万物化生等理论与庄子的思想进行对应,显示出庄子的思想与周敦颐的理学思想有暗合之处,揭示了其以儒解《庄》的理学理论基础。
吴氏在解《庄》时,善于征引理学家较为重视的思想内容。如对“活泼泼”的征引即为如此。“活泼泼”一语,为宋代理学家非常重视的思想内容之一。吴世尚认为“逍遥游”就是理学家所说的“活泼泼”三字,其云:“逍遥游,即今方言‘活泼泼’三字也。活泼泼者,内外、本末、巨细、精粗,全体大用,兼该毕贯之谓也。是故鸢飞鱼跃,道之活泼泼也;必有事焉,而勿正心之,活泼泼也。四时百物生天地之间,无一而不活泼泼也。活泼泼所以为大也。”他在疏解《知北游》“东郭子问道”章时亦曰:“他人于此必曰:‘在伦纪’、‘在言动’、‘在器服’、‘在涕唾’,亦可以为善言道,而见道之所在也。他却偏如此说来,非故作险语以为文字之波,乃其见道分明而特此指出,正是庄子吃紧为人处,活泼泼地也。盖此四者,莫非道之所在,于上文‘无所不在’四字实实作指点、隐隐作条例也。故此一节当与《中庸》‘鱼跃鸢飞’真正道理同参,莫漫作东坡嬉笑怒骂游戏文章读过也。”《中庸》子思之言引《诗·大雅·旱麓》之语曰:“诗云:‘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言其上下察也。”朱熹《中庸章句》解此段引言时引程子曰:“故程子曰:‘此一节,子思吃紧为人处,活泼泼地。’”[3]38《北溪字义》卷下解说程子的话说:“所谓‘吃紧’云者,只是紧切为人说。所谓‘活泼泼地’云者,只是真见这道理在面前,如活底物相似。”又说:“道流行乎天地之间,无所不在,无物不有,无一处欠缺。”[4]40吴世尚不仅沿用了程子评价子思的话来评价庄子答东郭子问道,说庄子的答语“是庄子吃紧为人处,活泼泼地也”,而且还认为“此一节当与《中庸》‘鱼跃鸢飞’真正道理同参”,显然将庄子心目中的道等同于宋儒之道。
吴氏特别喜欢征引宋儒关于性理方面的内容来阐释《庄子》。如《山木》篇“亦天也,人之不能有天,性也”,吴氏释此“性”曰:“性即天也。”显然是引用了张载的观点。在阐释《养生主》时,吴氏善于运用理学中关于“性”的理论来附会庄子,在该篇题解中,吴氏说:“程子曰:‘心如榖种,仁则其生之性也。’庄子所谓‘生主’,正指此。而言‘养’,谓顺而不害也。心不可放,操之则存;性不可逆,循之为是。身之主,心也;生之主,性也。庄子言性非言心也,故通篇总是个顺而不害之意。”“顺而不害”出自于朱熹的《孟子集注》。朱熹在集注《孟子·尽心上》之“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时,谓“养,谓顺而不害”[3]425。不难看出,吴氏对“养生主”的阐释,均采用了理学家的有关性理方面的观点。吴氏在《养生主》篇末总论中又说:“天命之谓性。性者,生之主也。率而循之,则其日用事物之间莫不各有当行之路……世之人乃不依乎天理……我能养之天下事,咸我顺也。”“天命之谓性”乃《中庸》开篇之语,它将人性的道德力量归源于天之所命。后来宋儒对其进行了进一步阐发。吴世尚在继承宋儒理学观念的基础上,认为“性者,生之主也”,所以养生应该“率而循之”“顺而不害”,依乎天理之义。如此,才能做到“我能养之天下事,咸我顺也”。正是受这种“依乎天理之义”观念的影响,吴氏还对“道”作出了遵循理学观念的阐释,其在《天地》篇“其所为道非道”句中释“道”曰:“道者,天地之自然,日用之当然之理也。无而非无,有而非有,而岂坁块乎?故曰非道。”吴氏此处释道,显然受到了朱熹“所谓道者,只是日用当然之理”[5]863的影响。
三、《庄子解》以儒解《庄》之批评
(一)以儒解《庄》是对历史上“合儒道而为一”的思想的继承。历史上较早指出庄子对待孔子之态度的要属司马迁,他认为,“(庄子)作《渔父》、《盗跖》、《胠箧》,以诋訾孔子之徒,以明老子之术。”[6]2143-2144司马迁以“诋訾”来评价庄子对待孔子的态度,对后世有较大影响。但在魏晋时期,有很多人开始认为《庄子》与儒学有相通之处,并逐渐涌现出“合儒道而为一”的思想,这与当时玄学盛行有较大的关系。而较早提出“合儒道而为一”思想的,可以追溯至魏晋时期向秀的《庄子注》。向秀注《庄子》,是以儒解《庄》思想的较早萌芽。
魏晋时期,玄学盛行,由于《庄子》是三玄之一,当时名士雅好《老》《庄》,一时间涌现出众多注《庄子》的著作。《世说新语·文学》云:“初,注《庄子》者数十家,莫能究其旨要。向秀于旧注外为解义,妙析奇致,大畅玄风。”向秀注《庄子》,竟让吕安惊叹:“庄周不死矣!”[7]111向秀《庄子注》在玄学盛行的年代能得到名士吕安的盛赞,确实有其独到之处。而此独到之处可能就是向秀在注中演化了自己的“名教”与“自然”之间的哲学命题。向秀对于儒、道关系的看法,谢灵运曾概括说:“昔向子期(秀)以儒道为一,应吉甫谓孔老可齐,皆欲窥宗,而况真实者乎!”[8]286现代学者方勇据向秀《庄子注》之佚文则推断出向秀注《庄》乃“合儒道而为一”[9]373。
向秀死后,郭象在向秀《庄子注》基础上“述而广之”[10]1374,形成了自己的注文。当然,郭象注《庄》在旨趣上仍然继承了向秀“合儒道而为一”的做法,他在阮籍、嵇康“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基础上,提出“名教即自然”之说,认为:“夫神人者,即今所谓圣人也。”(《庄子·逍遥游》注)目的是将道家的“神人”等同于儒家的“圣人”。其实,向秀、郭象糅合儒道的做法,与后世学者的以儒解《庄》是有所区别的。安继民将其概括为“以道解儒”,其云:“向秀(当然也包括郭象)的思想祈向不是以庄批儒,而是以道解儒,这是向秀解《庄》的关键,也是魏晋玄学整个思想旨趣的关键。”[11]实际上,不管是“以道解儒”,还是“以儒解道”,向秀与郭象都是在企图寻找儒道互补,以便使儒道合流。
魏晋之后,两宋出现了研究《庄子》的高潮,《庄子》儒学化渐趋明显。王安石《庄周论》认为“庄子用心亦圣人之徒”,“(庄子)有意于天下之弊而存圣人之道”。可见,王安石认为庄子是推尊儒学的。苏轼《庄子祠堂记》则直接认为“庄子盖助孔子者”,并认为“庄子之言,皆实予,而文不予,阳挤而阴助之,其正言盖无几”[12]374。
南宋林希逸认可苏轼的观点,其在《庄子鬳斋口义》中旗帜鲜明地表明了自己以儒解《庄》的观点,不仅大量征引儒家经典以解《庄》,还征引南宋理学家的思想解释《庄子》,开创了《庄子》诠释史上以儒解《庄》的新传统。
林希逸以儒解《庄》的诠释方式对后来明清时期《庄子》诠释有较大的影响,在阐释《庄子》义理方面,使其儒学化倾向进一步加强。清代的林云铭是较为典型的一位。林云铭的《庄子因》在评点《庄子》时,特别强调庄子与孔子的相通之处,因此,该书已经“具有一定的儒学化思想倾向”[13]58。《庄子因》书前所附《庄子杂说》云:“庄子另是一种学问,与老子同而异,与孔子异而同。今人把庄子与老子看做一样,与孔子看做二样,此大过也。”[14]7又说:“若云子夏之后流为田子方,子方之后流为庄周,即谓庄子与孔子同而与老子异,亦无不可也。”“庄子宗老而黜孔,人莫不以为然,但其言曰:‘《春秋》经世先王之志,圣人议而不辨。’何等推尊孔子!”[14]8还认为“庄叟可谓尊孔之至,书中贬圣处皆非本意”[14]21。
林云铭认为庄子“推尊孔子”的思想,对吴世尚有较大的影响。后来吴世尚作《庄子解》,书中唯一频繁征引的即为林云铭的《庄子因》。
(二)吴世尚以儒解《庄》,“欲合庄与孔而为一”,本身也存在诸多问题。方勇在《庄子学史》中认为吴世尚“在阐释《应帝王》篇时说:‘究之此一篇,许大说话,只我孔子‘为政以德’一言足以蔽之。’这就把庄子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与孔子所倡导的德政思想混为一谈了。”[13]75在分析吴氏解《人间世》的篇旨时认为:“我们应当予以指出,庄子在此篇中所表现出的是鄙世、离世、超世的态度,孔子主张‘无道则愚’则是为了等待‘有道则知’,最终实现其积极参与世务的人生理想,而吴世尚‘引庄子而附之儒家’,将庄子完全出世的态度等同于孔子偶尔出世而始终不忘积极入世的思想,这显然是颇为牵强附会的。”[13]77方勇的分析是有道理的。其实以儒解《庄》并非不可以,但一味地引儒家而迁就庄子,就必然会牵强附会。吴氏的失误就在于此。
除此以外,吴世尚以儒解《庄》还将儒家伦理之道等同于道家自然之道,抹杀了二者之区别。儒家文化与道家文化本属于两个不同的派别,两者对道的阐述在内容上是不一样的。概括而言,儒家之道是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仁义道德”,而道家之道则倾向于自然,老子强调“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25章》)。庄子在继承老子的基础上提出了“顺物自然”之论,他说:“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矣。”(《庄子·应帝王》)虽然在历史上儒家文化与道家文化常常有互补的一面,“儒家的文化是一种伦理性的文化和道德性的文化。儒家要让人们成为道德的践履者,自觉地把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规范在仁义礼智的轨道上,最终成为仁人、圣人。用性善说认定这些道德规范就是人的天性。这样,人们践履道德实际上也就是遵循自然之道”[15]177。但儒家的伦理之道并不等同于道家的自然之道。韩愈就曾明确地提出儒家的“道”不同于佛老的“道”,他说:“斯吾所谓道也,非向所谓老与佛之道也。”[16]174而吴世尚以儒解《庄》,“欲合庄与孔而为一”,在对“道”的阐释上则尽力拉近儒家之道与道家之道之间的关系,如前文提到吴世尚认为《庄子》一书十万余言均是继承孔子之道,是“深合乎《大易》尚象之旨,而时出没乎风人比兴之辞”的。吴氏认为,庄子之道与孔孟、子思之道实为一脉,而庄子更是继子思、孟子之后阐释孔子之道最好的人。显然,这是将儒家之道统与道家之道混为一谈了。
四、结语
生活于康、雍年间的吴世尚,其在治学方面明显受到了当时学风的影响。以顾炎武等人为代表的清初学术大师们,已经认识到宋明理学、心学的空疏浅陋,主张以务实的态度到传统的儒家经典中寻求治世之道。而清朝统治者也逐渐认识到儒家文化的重要性,他们一方面重用一大批理学名臣,以笼络汉族知识分子、巩固自己的统治;另一方面又力倡儒学,将程朱理学推尊为官方的意识形态。“正是在这样的思想文化背景下,庄子学便普遍出现了以儒解庄、同时亦每每牵引理学的现象。”[13]5吴世尚《庄子解》正是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产生的。
吴世尚在书中试图“引《庄子》而附之儒家”,他以先秦儒家典籍及宋儒理学为理论,对《庄子》进行义理阐释,意欲梳理出《庄子》之“本义”。但是,由于吴氏一味地“欲合庄与孔而为一”,将道家自由的论道语境曲解为儒家的“仁义道德”之人伦语境,因此他所揭示出的《庄子》“本义”必然会“微失本旨”[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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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672-3600(2016)04-0007-05
作者简介:陈功文(1971—),男,安徽六安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和文献学研究。
收稿日期:201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