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胜刚
(穆棱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黑龙江 牡丹江 157599)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探讨
□元胜刚
(穆棱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黑龙江牡丹江157599)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力量,随着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展现出生机与潜力。建立和营造农业经营者进行农业创业与就业的良好环境,将是现阶段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的关键。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
本文DOI:10.16675/j.cnki.cn14-1065/f.2016.04.045
目前,穆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739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260个,家庭农场404个,专业大户48个,农业企业17个,农业庄园10个。吸纳家庭人口6 803人,劳动力6 440人,配备使用农业机械653台套,户均1.3台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人均收入比当地农民高20%以上。
2.1注重登记注册,弱化实效运行
只注册登记,未实际运营,个别经营主体只为争取政策进行注册。
2.2起点低、规模小、运行能力差
合作社规模小,社员人数少,每个合作社成员平均在30人左右,入社资金总量小,社均在30万元左右,带动辐射能力差。
2.3资金瓶颈难以打破,扩张活力明显不足
资金来源渠道狭窄,流动资金短缺,对农民的吸引力、带动力和影响力低,技术支持、日常管理与服务能力差,制约了长远发展。
2.4运行机制不健全,获得收益低
运作缺少一整套的建立、运行和管理机制,利益返还分配机制不健全,对流转土地吸引能力较差。
2.5财务人员素质低,财务管理水平低
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人员绝大多数都没有资质,很难实行规范的财务核算与管理。
2.6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带动服务能力不强
许多领办和管理人员水平不高,缺乏对经营主体管理形式、运营方式的认识,带动和辐射作用亟需加强。
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吸取农业现代化的一些经验,并在论文里提出了密切结合实际的对策意见。
3.1提高认识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础
3.1.1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农民是创新农业经营主体这项工作的基础,应通过各种会议、讲座等形式,加强了解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黑龙江省合作社管理条例》的政策规定,并进行经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导更多的农民创办和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1.2深入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制定培训计划,重点对农经干部、乡镇人员、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进行培训,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和经营主体经营水平,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3.2深入调研是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划的前提
3.2.1摸底调查。穆棱市各经管站多次组成调研组,深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详细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
3.2.2出台文件。形成了内容详实的《穆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报告》。据省、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标准,结合实际情况,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
3.2.3组织实施。依据方案和标准积极组织各乡镇经管部门建立和完善了包扶机制,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帮助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农业企业,搞好规划,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规范发展。
3.3培育典型是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擎
根据不同区域特点,以星级合作社标准和穆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标准为依据,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全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带动周边农户、企业、市场,形成互利双赢的良好合作形式。
3.4优质特色产业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方向
结合穆棱市实际情况,大力发展烟、牛、菌、菜四大农业主导产业,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通过四大产业的发展,各乡镇因地制宜,规划发展,以促进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发展。
3.5加大扶持力度是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障
3.5.1加大财政投入。政府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扶持力度,逐年增加扶持资金规模,采取一些贴方式,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规模化基地建设,全面提升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综合实力。
3.5.2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金融协调沟通,畅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融资渠道,给予资金支持。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和土地流转合同做抵押进行贷款,有效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资金紧缺问题。
3.6健全服务体系是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要求
穆棱市整合农技中心等涉农部门与单位,整体联动,齐抓共管,为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挥各自的功能和作用。
1004-7026(2016)04-0064-01中国图书分类号:F320.1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