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金楼 王宇雄
(山西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山西 太谷 030801)
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助推农村脱贫攻坚
□葛金楼 王宇雄
(山西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山西 太谷 030801)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当前全国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重点和难点所在。驻村“第一书记”作为带领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主心骨、领头雁、排头兵,责任重大。落实好驻村“第一书记”的人员选拔、角色转化、责任监督、学习培训,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农村贫困人口2020年如期脱贫,至关重要。
农村;脱贫;第一书记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1月23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定为脱贫攻坚战的基本作战方略。[1]会议强调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关键在党,在能否造就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驻村“第一书记”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因村派人精准”上对“人”的注明,旨在强调对驻村干部的选派上要精准。农村富不富,先看支部,组织强不强,先看领头羊。当前农村的扶贫开发工作已经进入“攻坚拔寨”的关键期,驻村“第一书记”作为落实农村脱贫攻坚任务第一线的指挥员和战斗员,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如果一个村的驻村“第一书记”不作为或作用发挥有局限性,全村就很难得到发展,更不用提在脱贫攻坚的战略中,团结广大党员带领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与、共同努力,立足当地实际,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拓展扶贫功能,增强农村“造血”能力,打造特色产业支撑,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可持续发展。
驻村“第一书记”的人员选派除了要契合贫困村当地的实际情况与发展需求,做到“对症下药”,还需具备“全局意识”,能全盘指挥整个贫困村脱贫攻坚战的顺利完成。他是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扶贫工作有序开展的指挥员,更是带领广大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主心骨。对驻村“第一书记”的人员选派必须慎之又慎,规范选拔标准,进行严格把关。
第一,看人品,讲党性,有原则。有些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存在“挂名”现象,平时基本见不到人,导致所在基层党组织名存实亡;有些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党性不强,没有服务群众的责任心,导致所在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难以开展工作;更有些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贪图蝇头小利,私吞扶贫资金,导致所在党组织不被群众信任。可见选好驻村“第一书记”是何等重要。
第二,见识广、能力强、有办法。贫困村基层党组织能否圆满完成使当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的重任,取决于是否有一个时时刻刻心系当地贫困人口,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尽心、尽力、尽责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在带领贫困村村民脱贫致富的过程中,要有担当、有思想,有办法。工作上更要做到紧跟中央指导方针行事,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想群众所想,谋群众所谋,为贫困村村民实现脱贫致富办实事、办好事、办大事。
第三,人选可年轻化,为贫困村脱贫注入活力。选拔一些优秀大学生村官或选调生走上基层领导岗位,充实驻村“第一书记”队伍,为农村基层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激发农村基层组织活力,创新和丰富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新思路、新方法。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不仅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一项民生工程。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帮扶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7千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战略目标,把扶贫开发提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扶贫方式也由过去的“大水漫灌 ”转变为“精准滴灌”,对扶贫对象、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扶贫措施、扶贫工作人员、扶贫成效考察都进行了重新定义,以“精准”为核心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新时期的新任务,要求驻村“第一书记”开展扶贫工作要做到“六个精准”[2]。对于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运用和展开更是要做到审时度势,切合实际,体现特色,发挥优势,因人而异,逐个帮扶。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第一书记”作为外来的驻村干部,存在对所派村子情况不熟悉、不了解,“瞎指挥”现象;沉不下心,不愿下基层,“放不下官架子”现象;不积极对所在贫困村村户致贫成因的多样化进行分辨,存在“功课不到家”现象;工作不深入“死板硬套”现象。这些问题存在的根源,究其原因,还是驻村“第一书记”没有摆正态度,对自身的角色定位不准确、不深入导致的。要做好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的脱贫工作,必须要端正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态度,转变原先所在岗位心理,做村民的“身边人”讲“贴心话”做“务实事”,万不可脱离群众,与村民“渐行渐远”。
面对有些驻村“第一书记”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纰漏频发、失误连连、不尽心、不尽责现象,决不能坐以待毙,放任自流,要落实好对驻村“第一书记”的责任监督机制,给驻村“第一书记”压担子,让他们把脱贫工作放在心上,落到实处,让他们真正全身心、全方位投入到扶贫开发工作中来,自觉承担起组织领导责任,全面做好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工作。
对有些驻村“第一书记”党性不强、宗旨意识不浓现象;工作懈怠、敷衍塞责现象;欺上瞒下、私吞扶贫款现象,要通过明察暗访、巡回督导、考评问责等形式,建立健全责任监督的长效机制,从而把驻村“第一书记”的责任意识立起来,作风建设竖起来。各级党委也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的管理工作,县(区)委要履行好管理驻村“第一书记”的直接责任,乡(镇)党委要履行好管理驻村“第一书记”的具体责任。驻村“第一书记”作为农村扶贫开发的第一责任人,只有各级党委选好、管好、用好驻村“第一书记”,才能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环环相扣,有效落实,才能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习近平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一书中提出“扶贫先扶智”的扶贫工作新理念[3]。驻村“第一书记”作为带领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领头雁,除了要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党性修养以外,驻村“第一书记”还要对农村贫困人口原有的“等、靠、要”错误思想要进行正确引导,帮扶村民树立“自立自强”意识。毕竟若村民脱贫思想不进步、致富观念不更新、致富思路不正确、致富能力不提高,整个村子就很难按照各级党委政府规定的时间节点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除此之外,要做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对驻村“第一书记”要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与交流活动,教育活动要突出党的富民政策、指导方针、扶贫办法,加强实用技能的培训,同时要大力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支部书记,用身边的人和事现身说教,让更多的支部书记看到先进榜样、学到经验、促进自身不断进步发展。
[1]习近平.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EB/OL].(2015-11-23)[2017-4-10].http://vnetcj.jrj.com.cn/2015/ 11/23204720120838.shtml.
[2]习近平.贯彻六个精准提高脱贫成效[EB/OL].(2016-10-11)[2017-4-10].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 2016-10/11/c_1119696774.htm.
[3]习近平.摆脱贫困[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
1004-7026(2016)17-0111-02
D262.3
A
10.16675/j.cnki.cn14-1065/f.2016.17.086
葛金楼(1991-),女(汉族),山西阳泉人,山西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生,研究方向为新农村建设与乡风文明。
王宇雄(1970-),男(汉族),山西平遥人,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毛泽东思想和农民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