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换平
(平陆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山西平陆044300)
论农村土地流转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裴换平
(平陆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山西平陆044300)
农村土地流转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加快土地流转,有效配置农村资源,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推进农村城市化和农村现代化发展,是建设现代化农业的必由之路。本文对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且对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提出一些相应的意见及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村生产关系的基础,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协调发展的必然结果,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土地流转只是地权中使用权的流转,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承包权属于承包农户所有,均保持不变。
农村土地流转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推广农业科学技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巩固农村和谐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有效作用,但是在流转过程中,由于各种主观及客观因素的影响,存在着诸多困难与问题:
1.1思想认识上的误区
1.1.1个别乡镇和村组干部对土地流转政策理解不透,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民自己之间的事,而且村集体经济没有直接经济收入,和政府无关。
1.1.2部分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认识不够,误以为土地是自己的,因此私下流转的较多,且不通过承包方,也不签定流转合同。
1.1.3“小农思想”影响严重,部分农民把土地作为“命根子”,满足于守土经营而不愿流转。另外农民的恋土情节导致农民宁愿粗放经营甚至撂荒也要守住土地,不愿流转。
1.2客观因素的制约
土地过于分散,不便于流转;另外土地产出率过低,农业投资风险较大,制约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自然灾害能力差,规模经营投资偏大;还有保护基本农田政策性因素的影响。
1.3流转机制不健全
一方面流转文书管理不完整,土地流转双方不采用固定的合同文书,随意性很强,口头合同居多;另一方面土地中介组织匮乏,流转信息公布不及时,出现“出让者找不到承包者,承包者找不到出让者”的现象;还有一方面是土地流转市场不完善,农民利益得不到保障。
1.4行政命令的干预
一是地方政府或者部门无视农民权利,以建设重点工程、招商引资为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二是违反农村土地三十年不变的政策规定,超期限流转。三是为求政绩,土地流转工作求大、求快,致使流转速度超出农民的接受程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指出: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中央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举措。土地是农民群众最基本的生产要素,通过土地流转,转变农业生产、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达到规模经营,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要达到此目的,需从以下几方面做工作:
2.1加大宣传和培训土地流转工作
首先宣传贯彻《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使土地流转工作走向经常化、规范化轨道。其次,培训乡村两级合同管理人员,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保证在组织、指导土地流转合同签订中、纠纷调节中做到依法办事、依规办事。
2.2正确领导和引导土地流转工作
土地流转是流转工作的途径而不是目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一要以规模经营抓流转。围绕本地、本区域主导产业,建立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链,引导村、组和农户在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将承包土地向主导产业和规模基地流转,培植和发展农村专业大户,成片经营,规模发展;二要规范合同抓流转。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是避免土地纠纷,确保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对不完善合同、口头合同要积极引导流转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统一采用山西省农业厅统一式样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保护双方的共同利益,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促进有序流转。三要以政策扶持抓流转。政府要多出台等同“土地流转财政奖补”性质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大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再从金融信贷、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于政策倾斜,加大土地整理投入力度,继而带动耕地、林地、四荒地流转,实现多样化、企业化发展,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大就业空间。
2.3加强服务和监督土地流转工作
首先,首先县乡农经中心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监督,成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大厅。维护土地流转出让发和受让方的利益,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动态管理台帐和土地流转信息库,建立信息发布平台,畅通土地流转供需信息,积极牵线搭桥,指导和帮助流转双方签订合同。再次要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流转纠纷进行调解和仲裁,切实维护土地所有者、承包者、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对流转土地变更登记,发证,有条件的还可以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县乡两级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流转合同的审查、监督,对合同的登记、立卷、归档,要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最后要构建和谐共赢的价格土地流转机制机制。通过乡镇一级设立“土地信托服务中心”,实行县、乡、村三级联网,形成统一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
2.4以建立和完善社会体系促流转
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关键,要建立有效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和农民离开土地的激励机制,一是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培育农村劳动力市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二是改革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改变农民的“恋土”观念,为农民“退出一产,进入二产、冲入三产”创造条件,减少农民对土地的直接依赖,增强适应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建立多层次的社会就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土地出让者的后顾之忧。
2.5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促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坚持“三权分离”:坚持农村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是对农民财产权的法律确认和保障,让流转土地农民吃上“定心丸”。土地确权颁证可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土地股份合作,可以盘活农村资源,更能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加快农村土地市场化进程。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农村土地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不断探索加快土地流转的新方法,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引导土地规范、有序、健康流转。
1004-7026(2016)01-0038-01中国图书分类号:F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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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10.16675/j.cnki.cn14-1065/f.2016.01.26
裴换平,女,汉族,中共党员,1971.10.17年出生,经济师,山西平陆农村经济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