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梅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陕西西安 710062)
《孤独症儿童发展评估表》的使用研究
王雪梅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陕西西安710062)
为探究《孤独症儿童发展评估表》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优势和不足,文章分析了国内孤独症儿童教育评估现状和评估表的内容及使用方法,在此基础上并提出改进建议,以期为该表进一步修订与完善提供参考资料。
孤独症儿童发展评估表;教育诊断评估;使用;评价
教育诊断评估旨在通过评量儿童各方面的能力水平和偏常行为,了解其优势与弱势、学习前的预备能力和技能、具体的特殊教育需要及需要的优先等级,在此基础上为其制定符合其身心发展水平和教育需要的个别化教育计划,提供合适的教育。[1]目前,国内针对孤独症儿童的评量工具主要仍是引进国外相关工具,或是在此基础上进行修订、编制,以适合我国孤独症儿童的发育特点。冯雅静等人在2012年通过文献检索的方式归纳、分析了当前国内外孤独症诊断评估工具中使用较权威、应用较广的CARS、ABC、ADOS等12个工具,[2]但这些工具多应用于临床孤独症儿童症状的诊断和筛查,对于其教育诊断评估的工具国内引进、研发的较少。目前国内针对孤独症儿童教育评估方面使用最多的工具是《心理教育量表(PEP-3)》、《孤独症儿童发展评估表》和《双溪评估量表》。其中“PEP-3”由香港协康会首次引进并进行修订,目的是重新建立香港孤独症儿童和普通儿童的常模数据,以便开展个别化教育,其侧重功能性评估;“双溪评估量表”由“台湾双溪启智文教基金会”研制,兼具功能性和发展性评估,但主要用于智障儿童的教育评估及训练。[3]
《孤独症儿童发展评估表》(以下简称“评估表”)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于2008年编制修订,是根据儿童的年龄发展阶段展开的评估,为发展性评估量表。评估表由中残联康复部组织在全国各大机构推广试用,也是国内各公立康复机构及特殊教育学校中针对孤独症儿童开展教育评估中使用最多的量表,目前仍在试行阶段。本文就评估表在孤独症儿童教育诊断评估中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建议,以期在以后该表的进一步修订与完善或为其它孤独症儿童教育评估量表的制定方面提供参考资料。
《孤独症儿童发展评估表》在编制上以认知心理学、语言学、社会学、生理学、生态学、儿童发展心理学和孤独症儿童的心理发展理论等为依据,参照PEP-3和《自闭症儿童训练指南》等,运用相对应的评估材料对孤独症儿童及其他广泛发育障碍儿童的各方面能力发展现状及教育需要进行评估,为其康复训练提供科学依据。
(一)评估内容及评分方法。
1.评估对象、人员及手段。《孤独症儿童发展评估表》将评估对象界定为“0—6岁之间、能力与发展处于学前阶段的孤独症及其他广泛发育障碍的儿童”,由康复治疗师或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通过观察、测试和访谈的方法进行评估,整个评估大概需要两周的时间完成。
2.评估内容。评估的内容涉及八大领域493个项目,分别为感知觉(55)、粗大动作(72)、精细动作(66)、语言与沟通(79)、认知(55)、社会交往(47)、生活自理(67)和情绪与行为(52)。每个领域中均有与之对应的“评估表—使用手册”,涵盖了各个领域中需要评估的具体项目、评估所需材料、评估方法、评估标准及参考年龄。
3.评分标准。评估表制定的评分标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通过(P)”“中间反应(E)”和“不通过(F)”。在施测的过程中,如果儿童在没有任何示范或协助的情况下,能独立完成项目内容则视为“通过(P)”,记1分;如果儿童未能独立完成项目内容,但在进一步的指示、协助或示范下能尝试完成该项目则视为“中间反应(E)”,不计分;如果儿童即使有示范或协助仍无法完成该项目,则视为“不通过(F)”,记0分;如果某个项目不适合测试的儿童,如超出儿童年龄范围的项目,则需要在该领域该项目对应的栏目中标记为X,不计分。需要注意的是“情绪与行为”领域的评分标准与其它领域不同,采用的是临床判断,使用的是“与年龄相适应的”、“在正常范围内”“轻微异常”和“极度异常”等相关术语,分为“没有(A)”“轻度(M)”“重度(S)”三个等级,评估项目不适合时同样标记X,不计分。
(二)评估结果的转换。评估结束后,评估人员需将各个领域的评估结果转换到“孤独症儿童发展情况剖面图”和“孤独症儿童情绪行为表现图”(饼形图)上。转换的目的是能更直观形象的观测被测儿童现有发展水平及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方面。通过转换的剖面图,能清晰的反映出儿童在感知觉、粗大动作、精细动作、语言与沟通、认知、社会交往及生活自理七大领域的现状及教育康复需要,其中儿童通过项目数的曲线与中间项目数的曲线之间的区域为儿童的“最近发展区”。转换之后的情绪与行为的饼形图也能全面的反映出儿童在情绪理解、情绪表达与调节、关系与情感、对物品的兴趣、感觉偏好、特殊行为及依附情绪行为七个方面的问题,便于下一步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开展。
(三)个别化教育计划(IEP)的制定。在完成评估结论的基础上,要认真分析被测儿童的现状、其能力发展的优劣势、目前教育康复需要的优先等级等,并由康复治疗师或特殊教育教师、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共同协商为儿童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IEP)。在这里,评估表中的“中间反应项”可以直接转化为儿童个别化训练目标,如此便使得评估与训练能有效衔接,达到评估促康复的目的。
《孤独症儿童发展评估表》编制的目的是为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及其他广泛发育障碍儿童的教育康复提供科学、有效的评估工具,进一步增强教育康复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评估表在使用的过程中具有众多的优势,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优势分析。
1.内容全面,操作方便。评估表的制定理论依据充分,评估领域比较全面,每个领域的测评项目均根据儿童发育水平阶段制定,测试结果能较全面的反映出儿童各领域能力发展现状及康复需求。同时各领域可独立评估,不受其他评估领域的影响,评估人员可根据儿童的实际情况自定评估顺序,不影响评估的整体结果。在使用方面,与评估表相配套的评估使用手册内容详尽,易于操作,评估人员只需按照手册说明,选择相应的评估材料,并根据儿童所处年龄阶段的各个领域进行评估,将具体项目的评估结果用P、E、F、X或A、M、S、X标注在对应领域的评估表上。
2.评估与IEP的制定能较好衔接。将评分结果转化为剖面图后,儿童在各个领域的发展情况一目了然,便于家长及其他参与康复训练的人员很快掌握儿童的现状及发展需要。在制定IEP时,每个领域的的评估项目可作为个别化教育训练内容,尤其是评分过程中儿童的“中间反应”项可直接作为儿童进一步康复训练的项目,使得评估和康复计划有效衔接,利于IEP的制定和实施。
3.动态评估有利于康复效果的检测。该评估不是终结性的评估,而是一种动态的发展性评估。在实施过程中,评估人员可根据儿童康复的实际情况随时或定期进行类似的第二次、第三次和第四次等的评估,不但能检测儿童前一阶段康复训练的效果,还能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修正下一段的训练目标和训练方案。其中每一次评估结果中的“中间反应项”均可转化为下一次的康复训练目标。
(二)不足之处。
1.评估表将评估对象界定在0—6岁之间的孤独症谱系障碍及其他发育障碍儿童,这更多的适用于学前康复机构,对于特殊教育学校来说,就读的孤独症儿童大多数超出了该年龄范围,无法采用该表进行评估。同时,该评估表为发展性评估量表,在实际的评估中,很多孤独症儿童还伴随着其他功能性障碍或疾病症状,对于这方面的评估内容和项目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由于在评分的过程中多数是康复治疗师或特教教师一人施测,对于儿童在各个领域中的一些项目标准的判定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存在评估人员的个人主观意愿,如可能将“中间反应项”界定为“通过项”,或将“不通过项”界定为“中间反应项”等。同时评估人员访谈的对象主要是儿童家长,家长在描述儿童能力时通常更容易倾向于“通过项”或“中间反应项”,最终导致评估结果的准确率降低。
3.根据评估表的编制说明,其评估中的“中间项”可直接作为被测儿童训练的内容和目标,以至于相同年龄阶段的每个孤独症儿童训练的内容大致都是评估工具中的项目,其康复训练一段时间后的再次评估结果将具有很大的一致性,甚至评估人员对评估结论的撰述都具有相像性,如此便使每个儿童失去了其自身的个性和特点,也无法充分体现IEP的理念和精神。
(三)建议。
1.将学龄期甚至职业教育阶段孤独症儿童的教育诊断评估纳入到评估工具中,进一步扩大评估工具的使用范围,为更多的学龄期孤独症儿童教育康复的有效、针对性开展提供科学依据,使更多的孤独症群体受惠。建议相关内容参考北京市海定培智学校自主研发的《孤独症儿童教育训练评估表》。
2.在施测的过程中,建议由2名或2名以上人员共同施测或交替施测。评估的出发点是以解决儿童的具体问题为导向,合理使用评估工具。同时扩大访谈者的范围,不仅仅是家长,也可是熟悉儿童的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儿童之前的康复师、医院诊断或治疗的医生等,全方位收集信息,综合评定结果。
3.针对于该表在功能性评估方面的不足,可参考《双溪评估量表》的编制方法,同时可借鉴目前国外广泛使用、国内开始引进的《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儿童和青少年版)》(ICF-CY)中关于儿童功能性评估的相关内容。[4]以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评估表,使其更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和针对性。
要综合使用多种评估手段,广泛收集信息,对于评估的结果要能准确反映被评儿童的发展特点、能力水平及康复需求。IEP的制定要力争做到有的放矢,真正实现“一切为了特殊儿童发展”的目标。
[1]黄可,肖非.自闭症儿童教育诊断评估工具及其特点分析[J].中国特殊教育,2013(5):52-56.
[2]冯雅静,王雁.孤独症儿童的诊断工具:现状及展望[J].中国特殊教育,2012(9):45-52.
[3]沙小娟,黄伟新.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教育评估工具研究进展[J].康复学报,2015(2):55-59.
[4]邱卓英,李沁燚,陈迪,等.ICF-CY理论架构、方法、分类体系及其应用[J].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14(1):1-5.
[责任编辑靳开宇]
The Useand Evaluation of Autistic Children Development Assessment in the Education Diagnostic Assessmentof Autistic Children
Wang Xuemei
(College of Education,ShaanxiNormal University,Shaanxi Xi'an 710062)
To analyze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in the process of using the autistic children development assessment,the paper attempts to define the status of educational assessment of autistic children in China,and to summarize the contents and methods of the tool.And on the above basis,it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s and to provide reference information for further revision and improvement.
autistic children development assessment;educational diagnostic assessment;use;evaluation
G760
A
2095-0438(2016)10-0074-03
2016-05-25
王雪梅(1981-),女,宁夏石嘴山人,石嘴山市特殊教育学校一级教师,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特殊教育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孤独症儿童教育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