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凸显象似

2016-04-13 10:44朱长波湖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南株洲412008
惠州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位置重音背景

朱长波(湖南工业大学 外国语学院,湖南 株洲 412008)



论凸显象似

朱长波
(湖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南株洲412008)

摘要:文章探讨一种新的象似类型—凸显象似。作为一种普遍的认知现象,凸显不仅发生在空间域中的方位关系、时间域中的事件间关系、物理接触域和心理体验域的角色关系上,同时也发生在语言形式的感知上。语言表征凸显的规律是以凸显的形式实现意义上的凸显。文章通过对句法表现的显隐、位置、重音、词汇标记等形式凸显手段及其功能的考察,证明了这种象似关系的存在。

关键词:凸显象似;主体/背景;显隐;位置/重音;词汇标记

一、引言

缘起于符号学的象似性研究已从语言符号领域拓展到其他符号领域,而在语言内部,象似性研究大致有三个关注方向,一是本体研究,主要探讨象似性的表现和类型,包括象似性的定义问题;二是理论定位问题,包括其适用范围以及与其他语言规则的关系;三是应用性研究,即用象似原则来解释相关语言现象。在以上三个研究方向中,最需要检讨的是象似性的本体研究。虽然已探讨的象似原则或类型很多,如顺序象似、距离象似、数量象似、标记象似、话题象似等[1-3],但由于在一个根本问题,即现实世界、认知/心理、语言的关系上没有认识清楚,导致对象似性的界定模糊不清,因此,象似性的定义五花八门也就不足为怪。不同研究者基于各自的视角有着不同的看法,或宽或窄,其中最宽泛的定义已几乎等同于理据性。众所周知,语言并非直接反映现实世界,从现实世界到语言必须以认知/心理作为中介。对象似性而言,在现实世界——认知/心理——语言这个链条上,关键的环节是语言与认知/心理同构,跳开认知/心理环节谈论象似性不仅没有意义,而且是不科学的;同时,它并不要求三个层面都同构,也即认知/心理与现实世界并非一定同构,比如在接下来所探讨的这种象似类型中就是这样。

二、凸显论的基本思想及其与语言的互动研究

最早有关凸显的研究始于丹麦心理学家鲁宾(Ru⁃bin),其人脸/花瓶幻觉实验证明图画感知中的确存在着知觉凸显或者说主体/背景分离现象。人脸/花瓶幻觉是一个特殊的例子,人要么只能看见人脸,要么只能看见花瓶。更为普遍的情形是:当人们观看周围环境中的某个物体时,通常会把这个物体作为知觉上凸显的主体,而把环境作为背景。这一现象引发人们思考,是什么支配着人们对主体的选择呢?完形心理学家进一步的研究发现,主体的确定遵循普雷格郎茨原则(Principle of Prägnanz),即通常是具有完形特征的物体(不可分割的整体)、小的物体、容易移动或运动的物体用作主体。

凸显理论与语言的互动研究始于方位介词。虽然方位关系总是相对的、彼此依存的,比如说,“自行车在教堂的旁边”同时意味着“教堂在自行车的旁边”,“书在桌子上”与“桌子在书的下面”语义上等值,但只会说“自行车在教堂的旁边”而不会或很少说“教堂在自行车的旁边”,只会说“书在桌子上”而不太会说“桌子在书的下面”。这是因为相对于“教堂”和“桌子”来说,“自行车”和“书”的体积要小些、更容易移动,是知觉上凸显的主体。如果颠倒过来,“教堂”和“桌子”就成了主体,这与普雷格郎茨原则是相悖的。正是因为介词用法的单向性可以用主体/背景理论来解释,这一理论引起了认知语言学家的重视。认知语言学家通过对语言的追踪观察,反过来发现了许多有关凸显现象的特性。

其一,凸显可以发生在多个认知域,包括空间域中的实体方位关系,时间域中的事件间关系,物理接触域中的施事、工具、受事之间和心理体验域中的感事和被感之间的能量传递关系;其二,凸显是一个程度范畴,除了主体和背景之外,还包括凸显度比背景更低的“后景”[4];其三,在普雷格郎茨原则之下,主体和背景的确定有更加细化、丰富的标准。

客观地说,这些互动研究既促进了凸显理论本身的发展,也为语言的认知解释打开了缺口。尽管如此,有些理论问题可能还有待深入:凸显理论本身只是一种认知理论,要增强其语言解释力,必须通过与语言理论的深度结合而提升为一种语言认知理论,这也是语言理论本身发展的需要。在有关凸显的语言表征问题上,有些研究把一些需要进一步解释的形式-意义关系视为当然,比如主体被当然地认为应该充当主语或主句[5]。而研究发现,这种联系有其内在的规律,这一规律即以凸显的形式表达凸显的意义,因此将这种形式-意义关系叫做凸显象似。

三、凸显象似及其类型

表征凸显的语言范畴在知觉上也是凸显的,而实现这一方式的手段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手段是“显隐”,即以是否有句法表现来表征凸显与否,另外还有位置手段、语音手段、词汇标记手段等。

(一)显隐凸显象似

语言在表现世界的时候,受制于认知主体的识解方式,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复制”,而是一种“建构”。事实上,语言表达总是遵循一种双轨制,我们所听到或看到的是显性范畴,在这个显性表现之下,总存在着许多隐性的东西。语言表现的“显”相较于“隐”是一种凸显手段。认知上凸显的东西会倾向于以“显”的方式表现,而不凸显的东西会以“隐”的方式存在于另一轨道。以及物动词与不及物动词的用法差别为例。众所周知,及物动词可以带而且必须带宾语,不及物动词不带宾语。如:

(1)a.He killed the cat.

b.He slept for almost two days.

传统语法只做描写,没有解释是什么造成这一区别。用Langacker的能量流隐喻来解释,一个动作及物,就是因为它所携带的能量传递到了另一个对象上,而且这个对象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如(1)a。与之相较,不及物动词没有明显的能量接收端,(1)b中的“sleep”虽然一般发生在“床”上,但“床”由于很少接受其所传递的能量,更容易被识解成场景,从而较少引起人们的注意。

不及物动词的及物用法也是凸显象似原则在支配。

(2)She swam the Channel.

“swim”通常情况下是不及物的,这是因为它所发生的场景如“游泳池”和“河”等通常较少接受其能量的传递,在认知上不凸显。但当认知主体把该场所当作征服的对象,如(2)中的情形时,原本的“场景”被对象化,认知上更加凸显,相应地,句法表现上也由“隐”转“显”。

事实上,有些句子自足性的问题也是凸显象似原则在起支配作用。

(3)★a.She lived two years ago.

b. She lived in Munick.

居住行为可以理解为一种容器-内容意象图式,两者互相依存,没有容器也就无所谓内容。(3)a不自足而(3)b自足,是由于“Munick”可以充当容器,而“three years ago”却不能。这个例子再次表明,认知上凸显的东西在句法表现上是不可缺的。

位移类动词的意象图式内在地包括动作-路径,也就是说在位移类意象图式中,路径是凸显的。从相应的句法表现看,对一个位移类动作而言,路径不能隐去,否则句子不能自足,如下例:

(4)★She put the boat.

有些近义词的用法区别也是凸显象似原则在起作用。如下例:

(5)★张三偷了李四★张三把李四偷了

★李四被张三偷了

张三抢了李四张三把李四抢了

李四被张三抢了

They robbed the boy.

The boys robbed my orchard.

★They stole the boy.

★The boys stole my orchard.

沈家煊发现,“偷”和“抢”无论在汉语还是英语中,都有相对应的差别:被窃物不能隐去,而被抢物可以隐去。沈文是这样解释这样差别的:“一般情形下,对‘偷’而言,偷窃者和失窃物是凸现角色,遭偷者相对是非凸现角色;而对‘抢’而言,抢劫者和遭抢者是凸现角色,抢劫物相对是非凸现角色”[6]。沈文的解释是令人信服的,但他并没有由此拓展到更多的平行现象。事实上,凸显角色不能隐去而非凸显角色可以隐去,这不是个案,而是语言表征的一般原则。

(二)位置凸显象似

语符的线性序列上也存在凸显的位置,比如句首。人们一般的书写和阅读方式都是从左至右,句首这个最先跃入眼帘(在听觉上表现为最先听到的)的东西在知觉上也是凸显的。通常情况下,主体要占据句首这个凸显的位置。如:

(6)a.The diamond is in the box.

★b.The box is outside the diamond

(7)Peter is near Mary.

Mary is near Peter.

(8)In the box is a diamond.(盒子里有颗钻石)

(6)中,“diamond”为主体,“box”为背景。(6)b不成立,表明作为主体的“diamond”必须占据句首的位置。(7)则更加明显,“Peter”与“Mary”谁在句首谁就是主体。(8)看似是反例,其实不然。制约语序的除了认知因素外,还有其他的因素,这里是信息组织原则,即从旧到新的原则在起作用。在无标记的语序中,以上规律是明显的。

不仅方位关系的表征是如此,动作关系的表征也遵从凸显象似原则。主语(通常处于句首)的优选项总是凸显程度较高的事件角色。根据“角色原型”和“能量流”理论,“施事”是能量的源头,“工具”是传递者,最终在“受事”这里消耗。施事、工具和受事的凸显程度依次递减,其充当主语的优选顺序遵从“施事>工具>受事”(“>”表示“优先于”)。如:

(9)a.Susan broke the glass(with a hammer).

b.The hammer broke the glass.

c.The glass broke.

被动结构似乎是例外,它不遵从这一优选顺序,受事充当主语,施事或不出现,或以介词引导出现在非凸显的位置。其实不然,正如花瓶/人脸可以发生颠倒一样,主体/背景也会随着认知主体的识解方式而发生反转。被动句的形成原因,往往是由于:其一,施事不凸显或不便凸显,比如找不着,或不便说出;其二,受事成了主要的关注对象,甚至是认知主体移情的对象。所以,被动句不仅不是例外,反而是凸显象似的一个有力的证据。

凸显位置不仅限于句首,句尾也是一个凸显的位置,这是因为,它没有余音覆盖,非常典型的例子是“屡败屡战”和“屡战屡败”。“战”落在句尾,“战”便获得了凸显;“败”落在句尾,“败”便获得了凸显。

(三)语音凸显象似

语音是口语中的重要表义手段,重音就是手段之一。根据《语音学和音系学词典》,凸显是一个音节区别于其他相邻音节的特征,是通过几个语音特征中的任何一个表现出来的,例如响度强,时长大,音调高或低,音阶分量大,或声道离中性位置远。重音是一种语音凸显手段,可以造成听觉上的特别注意,而焦点则是表义上的凸显对象。重音往往落在焦点之上[7],两者之间构成一种象似关系。如:

(10)a.车`来了。

b.来`车了。

(10)a中,“车”是已知信息,不是焦点,相应地不携带重音;“来”是未知信息,是焦点,重音也落在其上。与之相反,b句中,“车”是新信息,是焦点,重音也在其上;而“来”虽然也表达新信息,但其重要程度明显要低,相应地不带重音。

以上是常规焦点的情形,再看对比焦点的情况。对比焦点是指“一个不用作引进新信息,而是在上文或语境中已经直接或间接地引入的,是说话人出于对比目的才着意强调的成分”[8]。对比焦点就是凸显一个语用聚合类中的某一个,而排除其他,其语音实现手段就是对比重音。

(11)a.Paul`hit a little girl.

b.`Paul hit a little girl

c.Paul hit a`little girl

在一般情形中,重音落在动词上(如a,此时是常规重音),因为动词承载着新信息。然而一旦重音改变,凸显的内容就会发生改变。如落在“Paul”之上(如b),整个句子的焦点就变成了“Paul”,其结果是突出“Paul”而排除听话人心中的其他假设对象。如落在“little”之上(如c),“little”则获得凸显,句子也因此增加了一层含义:Paul怎么能够打一个“小”女孩?

(四)词汇标记凸显象似

语言中的许多凸显范畴伴有特定的词汇标记,词汇标记相对于无标记的情形在认知上要凸显,表义上也往往具有凸显所标记内容的功能。许多焦点,不仅伴有重音手段,还带有词汇标记。

(12)甲:都开学了,他怎么还在家住着?

乙:他是没考上大学。

相对于无标记表达“他没考上大学”,“是”使其标记部分“没考上大学”获得了凸显,在表义上有强调该原因而排除其他的意味。

有些焦点自身没有获得重音,而是落在了标记词上,如:

(13)I do believe it.

相对于无标记的情形“I believe it”,这里“believe”获得了凸显。

来自汉语的一个语料库调查显示,绝大多数焦点都会被重读,不重读的往往是因为落在了焦点敏感算子,也即此处所说的焦点标记词上。许多焦点标记词本身的词汇意义已完全虚化,重音落在其上也是为了凸显其所标记的内容。无论是使用语音手段还是词汇手段,都是起到一种凸显的作用,加强其概念义或语用意义。

四、结语

本文探讨了一种新的象似类型——凸显象似。其中许多的问题,有关研究已经触及,凸显象似的提出只是对许多看似没有关联的语言形式认知共性的归纳,是对凸显理论的拓展与升华。凸显理论是一种认知理论,而凸显象似则是认知与语言理论的结合,前者只能解决语言中的个案,而后者则可以来解释普遍的语言现象。值得强调的是,凸显象似与其他类型有一个不同之处:它只有两个层面的同构,即认知与语言同构。即便如此,并不影响其成为一种象似类型,而其带来的启示是,在现实世界、认知/心理和语言这三个层面中,认知/心理与语言同构是关键。之前广泛讨论的顺序象似、疏密象似和数量象似之所以很少受到质疑,是因为它们不仅满足这一关键条件,而且它们在三个层面都是同构的;而有些象似类型之所以受到一些诟病,或因直接跳过认知/心理层面,或由于没有深究其认知/心理机制,最终只是一种一般意义上的形式与意义对应关系。

参考文献:

[1]沈家煊.句法的象似性问题[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3(1):19 - 24.

[2]王寅.标记象似性[J].外语学刊,1998(3):88 - 90.

[3]王寅.从话题象似性角度谈英汉句型对比[J].山东工业大学学报,1998(2):51 - 56.

[4]LANGACKER R W. Foundations of Cognitive Grammar,VolⅡ,Theoretical Prerequisites[M]. Beijing:Peking University Press,2004:235 - 247.

[5]匡芳涛.图形—背景的现实化[J].外国语,2003(4):24 - 31.

[6]沈家煊.说“偷”和“抢”[J].语言教学与研究,2000(1):19 - 24.

[7]赵建军.汉语中焦点与重音的对应关系—基于语料库的初步研究[J].语言研究,2012(4):55 - 59.

[8]方梅.汉语对比焦点的句法表现手段[J].中国语文,1995(4):279 - 288.

【责任编辑:赵佳丽】

On Prominence Iconicity

ZHU Chang-bo
(Foreign Languages Institute, 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Zhuzhou 412008, Hunan China)

Abstract:A new type of iconicity, prominence iconicity, is explored in this paper. As a universal, prominence not only occurs in the perception of semantic and pragmatic events, but also in the perception of language forms. It is shown in this study that stress, word marker, varied word order, self-sufficient structure, are not only devices of formal prominence, but also the representation of functional prominence.

Key words:prominence iconicity;figure/ground;salience;position/stress;lexical markers

中图分类号:H0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 - 5934(2016)01 - 0061 - 04

作者简介:朱长波(1974 -),男,湖南岳阳人,讲师,英语语言文学硕士,研究方向为认知和功能语言学。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研究项目(329)

收稿日期:2015 - 11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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