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超越:人的二重属性的差异协同

2016-04-13 10:33:04
关键词:二重性综合性本质

刘 国 新

(吉首大学 哲学研究所, 湖南 吉首 416000)

所谓人的二重属性是指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也有人总结为人的物质属性与精神属性、肉体性与灵魂性,这三组概念的侧重点不同,但无论哪一组都体现出人是一种二重性存在,不同属性之间又紧密联系,具有内在相关性。我们认为,人生于自然、长于自然,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具有自然属性;同时,人在实践活动中超越自然界从而使自身处于多样化的社会关系中,具有社会属性。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是截然不同、相互对立的,这也是二者的差异性基础;同时二者又内在统一于作为主体的人,这是二者统一、协同的基础。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差异协同构成了人的二重性存在的基本矛盾,也是全面把握人的本质的重点所在。而全面把握人的本质,人就具有综合性和超越性。

一、人的综合性

人的综合性强调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之间的并存、协作,通过实践形成人的二重性存在系统,达到二者的融合与统一,共同展现出人的本质。

(一)综合的基础和前提: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统一于实践

在马克思之前的许多哲学家、思想家眼中,人要么是纯粹的自然人,要么是绝对的社会人。这些思想尽管也有许多可取之处,但都不能全面地、现实地理解人。只有马克思实现了理论向度的实践转向,用“实践”的观点认识人的本质,将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内在统合于实践。

首先,人的自然属性与实践内在相关。第一,实践基于人的自然存在。人的自然属性是产生实践活动的物质基础。人是实践的主体,人的自然属性是人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因此也是人进行实践活动的物质基础。人作为实践活动的主体,首先是一种有生命的个体存在,具有自然因素、自然力、自然需要,这些构成了人进行实践活动的物质基础。第二,实践改变人的自然存在。实践使人从动物界分离出来,并在后天使人的生理素质得到发展与完善。实践把人从自然界中提升出来,使人真正成为“人”,但是并没有就此止步,实践对人的大脑的素质与机能的锻炼,促进了人后天生理素质和机能的发展与完善,人通过后天的社会实践可以缩小甚至消除人与人之间先天生理素质上的差别。第三,人的自然属性在实践中表现出来。人的自然属性并不是生物意义上的自然属性,人为了生存必须能动地改造自然,使自然符合人的需要,成为“人化自然”。在这一过程中,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的实践活动一方面肯定自然、把人归属于自然,另一方面又在自然中注入了人的目的,把自然变成人化自然,人的实践活动决定了人的自然属性是属人的自然属性。

其次,人的社会属性与实践内在相关。第一,实践基于人的社会关系。人的社会关系决定实践的性质、方向,是实践发展的必要条件。作为现实的人,是在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的,某一个体的实践活动离不开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分工与协作。一个人具有怎样的社会关系,一个社会总体的社会关系如何,直接影响这个人、这个社会的实践的性质、方向和发展完善程度。第二,实践创造人的社会关系。实践通过创造社会关系进而创造了人的社会属性。作为现实的人,其一切社会关系都是通过实践活动建立起来的,实践活动是建立社会关系的途径和手段,实践越深入,社会关系越丰富和完善,建立在这种社会关系基础上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道德关系等一系列人际关系越密切,因此人具有社会属性。第三,人的社会属性在实践中表现出来。实践促进社会关系的发展,进而丰富和完善人的社会属性。实践是一个发展着的历史性过程,实践的对象化关系会随着实践的变化而更新,这就会创造出新的社会关系,人的社会属性也会随之不断出现新的内容。同时,旧的社会关系随着新的对象化关系的产生而被不断清除,使其符合实践自身和人的发展。人类通过实践活动不断地为社会关系变革旧内容,增添新内容,人的社会属性在这一过程中也不断地丰富和发展着。

最后,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统一于人类实践。实践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基石,内在包含着一个自然性与社会性统一的实践主体,不仅如此,实践活动作为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体现着主体活动合规律性(自然性)与合目的性(社会性)的统一。合规律性就是指人在实践过程中遵循自身的自然属性,顺应自然规律;合目的性是指人在实践过程中按照自身的社会属性和自己的目的改造对象世界。人的本质就在这种双重性存在的矛盾关系中生成,离开社会性的自然性,人就只能像动物那样盲目服从自然规律,无法超越自然本能的限制;反之,离开自然性的社会性,人就失去现实根基,变成一种无生命、非存在的“抽象物”。因此,作为实践主体的人,其自然存在是社会性的自然存在,其社会存在是自然性的社会存在,这一过程实现于人的实践活动中,实践成就了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为二者的综合创造了基础和前提。

(二)人的综合性:对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合

从前文对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介绍来看,二者是内在统一的,它们相互依赖,互为前提,内在统合于现实的人之中,构成人的综合性本质。

作为现实的人,其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是相互关联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人的自然属性是被社会化了的自然属性,其社会属性也必须以自然属性为基础。首先,一方面,只有从人的社会性出发才能合理地理解人的自然性,人的自然性也必须通过人的社会性存在才能得到说明。另一方面,人不断地改造着外部自然,使自在自然成为属人自然;同时不断地改变着自身的自然属性,完善人的机体、提高自身的需求水平和获得需求满足的能力,使自身的自然属性不断地超越动物式的本能,使人真正成为人。因此,我们必须从社会化的人来理解人的自然性,从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现实的社会关系来探讨人的自然存在,离开社会性谈论人的本质,人就无法超越自身的自然本能和限制,只能像动物一样被动地适应自然。其次,人的社会性建立在自然性的基础之上,人首先是自然存在,其自然属性是人生存发展及其他一切属性的物质基础,人的社会属性内在关联着自然属性,离开人的自然性谈论人的本质,人就失去物质的根基,变成一种无生命、非存在的“抽象物”。从这里看,人的本质就是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内在统一,人的本质就是一种综合性本质。

然而,这种综合必须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生产活动作为实践的基本形式创造了人的社会关系,人的社会属性一定程度上是基于这种社会关系形成的。同时,人的自然属性受到社会属性的渗透和影响,是一种属人的自然属性,它必须在实践中不断生成和发展。可见,马克思从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两个方面对人的本质进行综合研究,从而揭示了整体上的人的本质:实践过程中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内在统合构成人的综合性本质。

这种综合的实践性同时也决定了人的综合性并不是对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简单、僵死的叠加,也不是要求二者在任何时候都发挥完全对等的作用,这种综合所构成的人的本质的二元系统是一个具有内在张力、不断发展的协同系统。我们说人具有综合性,意思只是说无论何时何地人都绝对地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其中悬置了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关系,即二者谁占据主导地位、谁发挥更为明显的作用的问题。但悬置并不是否认或忽视,这种综合性承认并包容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在具体情况下主导地位上的差异。但二者在主导地位上的差异并不是说其中一方比另一方更加优越或完善,事实上二者是完全对等的,不存在谁更优越、谁更根本的问题,二者只是在不同情况下会有一方表现得更加明显和突出,而且明显和突出的前提是承认和包含对方的存在,即二者在主导地位上的差异并不会否定或损害人的综合性,而是它本身就是这种综合性的应有之义。

由此可见,这种综合是一个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不同时间、不同情境下人的综合性本质都是不同的。即这种内在统合系统具有能动性、包容性和开放性,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这就为人实现超越奠定了基础。

二、人的超越性

既然人的存在是一个在实践过程中开展和展开的二重性系统,根据系统的性质,人的二重性存在系统就具有无限能动性、包容性和开放性,基于这种能动性、开放性和无限性,人就不会满足于既定的现实,总是试图将其改造为更为理想的现实。人要超越自然和社会的限制,不断追求自我精神世界的充盈和永恒,这就是人的超越性。

(一)人的超越性根源于人的精神属性

人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是一种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换一个角度,人有意识同时是一种精神存在,是一种有思想、会思考、能使用语言的存在物,人的这种精神性是人超越其他存在物的直接标志,而人的精神性是在实践中、在社会关系中不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人只有融入人类社会并进行实践活动,才可能产生精神活动,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而只有自然属性的人是难以进行精神活动的,也不能称为人。人只有作为社会存在物才能产生精神活动,成为一个精神性的存在,因而马克思说,“我的普遍意识的活动本身也是我作为社会存在物的理论存在。”[1]122

可见,人的社会性在一定意义上内涵着人的精神性,但精神性并没有受限于人的社会属性,而是在超越了人的自然属性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超越了人的社会属性,作为人超越其他存在物的直接标志而存在,而且因人的二重性存在的内在矛盾和张力而不断生长。马克思说:“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2]46在这里,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就代表一种精神活动,人因有意识的活动而成为一种自为的生命体。人的生命活动在人的自我意识的作用下成为意志的对象,人对自然和社会规定性的超越因为生命活动成为自我意识的对象而实现,人因此成为自己生命活动的主宰。

人本身是充满矛盾和张力的二重性存在,这种矛盾和张力构成了一个开放性的存在系统,人的自我意识是这个开放系统的大脑和灵魂。人因二重属性的内在矛盾和张力而不断地生长和激化,不仅指挥着这个系统超越了万物,更超越了自身。“当我指称我时,已然超越了我,这里已经有了两个我:对象的我,说话的我。”说话的我就是当下现实的我,“人们因为不满意于当下现实的我,才要去追求我的实现,这样实现出来的结果,只能是否定原来那个我、走向另外一个我,否则就是我还没有实现”[3]。可见,人的超越性是人自我实现的必然要求,而人的自我意识引导超越性的发挥,由于自我意识与二重性存在的矛盾与张力之间的内在关系,因而人的超越性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来源于人的二重性存在的内在矛盾及其构成的张力。人的二重性存在使人的生命两重化了自身,两重化后形成的矛盾和张力促使自我意识不断追求自我实现,于是在本能生命之上形成了自为生命,它支配本能生命超越了物性,人优越于其他存在物的基础和本源就在于此。可见,人的生命的两重化使人的生命脱离了既定的、固有的限制,具有超越性,从而不断追求自我实现、不断创造自己的规定性。可以说,人的本性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人自己去争取、去创造的。人的这种特质促使人不断超越自然、社会以及自身的限度,创造自身的规定性,不但改变自身,也改变着外在世界。人的超越性使人突破个体局限,与他人、他物融合为一体,获得了无限丰富和永恒的本质:

(二)人的超越性的具体表现

人的超越性直接体现为人内在的一种冲动和努力,它以人自身的现实存在为基础,通过实践的手段,突破外在和内在的限制而向理想境界不断提升自己。人永远行走在过程中,永远是“其所是”,但又不是“其所是”,人的生命是一种“实然”状态,也是一种“应然”状态,人的超越性使人否定既定现实、超越自身从而实现人自身的发展与完善。可见,人的超越性决定了人永远不是一种既成的存在,而是一种处于永恒生成状态的开放性存在,人的超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人的超越性体现在人的生活对动物式生存的超越上。人的生命活动是生活,而非仅仅像动物那样的生存。“生存”与“生活”虽然同为生命的存在方式,但有目的的、有意义的“生存”才是“生活”。“生存”活动只形成了外在于它的“生存世界”,而人类“生活”活动则创造了内在于自己的“生活世界”。人与动物一样首先都要“生存”,但人不会像动物那样被动地适应自然生命本能而求得生存,因而“生存”只是作为自然存在的生命存在方式,但“生活”不是纯粹的“生存”,而是有意识的、自由自觉的“为我”活动,是以实践为手段追求生命目的和意义的创造性和超越性活动。

其次,人的超越性体现在人的精神存在对物质存在的超越上。人有一个与动物相似的物质生命,这个物质生命把人限定在自然生存本性之内;同时人又有一个高于动物的超自然生命本质,这个超自然生命本质是人的精神内核在实践的催化下激发出来的,它使人超越自然生存本性的限制,由人的自我意识和自由意志创造和实现自身。黑格尔说:“作为人,我像拥有其它东西一样拥有我的生命和身体,只要有我的意志在其中就行……是活着而且具有有机的肉体这一点是以生命的概念和作为灵魂的精神的概念为依据的。”[4]55人具有物质生命的同时又具有某种超越物质生命本能和极限的超越性。由此可见,人的物质存在代表了人的自然之根,是自然对人的规定性、制约性;而人的精神存在代表了人的精神之思,是人对自身物质存在的反思与超越。

再次,人的超越性体现在人的“类存在”对个体存在的超越上。人首先作为一种个体而存在,同时又作为“类”而存在。个体存在体现着人的自然性和物质性,而“类存在”则体现着人的社会性和精神性。人在个体存在的基础上通过生产及交往等实践活动建立社会关系,从而让自己生活在这种社会关系中,这种社会关系就会内化为人的某些特征或属性,从而体现出人的“类”属性。可见,“类”是对个体的超越和升华,个体存在也只有将自己统一于“类存在”中才能保障和实现自身。因而,人的“类存在”虽然存在于个体存在的基础上,但又不满足于个体存在而表现出对个体存在的超越性。

最后,人的超越性体现在人的无限性存在对有限性存在的超越上。自然界的一切存在物都有一个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人作为一种自然存在物也不例外。人自出生那一刻起就开始面对死亡,因而人的自然生命总是有限的存在。不仅如此,人的认识和实践活动的范围、广度和深度也是相对的、有限的,因而人的认识能力、实践能力以及自由和发展的程度等都有其自身的限度。可见,人是一种有限性的存在,但是人具有自我意识,能够自觉意识到自身的有限性,同时不断追问和追求生命的意义与价值,这种追求使人的发展具有无限的可能性,人处于永恒的生成过程中,人因而成为一种无限性存在。人的无限性存在是对有限性存在的超越,人是一种能意识到并追求无限的有限存在,是现实存在与理想存在的统一。

三、协同理论下的综合性超越

(一)协同基本原理

协同是“协同学”理论视域下的协同,“协同效应是指由于协同作用而产生的结果,是指复杂开放系统中大量子系统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整体效应或集体效应”[5]289。因此,协同的对象是系统,在协同论的视角下,万物都自成系统。由于物质的可分性,每一个系统内部都有许多子系统,每一个系统都与其他系统构成一个新的系统。所以,每一个系统都处在复杂的关系网中,包括系统内部的关系和系统与系统之间的关系。协同就是通过对系统及其关系的处理而使系统从无序转化为有序、从非平衡转化到平衡,从而揭示事物的和谐性的一种方法。协同性是系统的一种固有属性,作为对同一、统一的扬弃而成为处理矛盾的一种新方法。具体来说,其一,系统和运动不可分割,系统以运动为存在方式,运动以系统为载体。运动是系统的根本属性,系统是运动的存在基础。其二,系统在开放状态下其内部子系统以及各要素围绕系统运动,系统功能在这种运动中被协同放大,于是系统整体协同合作能力得到提升,使整体功能大于局部之和。可见,系统整体功能的放大依赖的是开放系统内部要素结构的有序化。因此,系统内部各子系统和要素之间相互差异构成的开放性是产生有序结构的必要条件,一个封闭的系统无法产生有序结构。其三,在某一系统中,新的有序状态只有在某个外部参量达到一定临界值时才会突然出现,新的有序状态具有时间结构、空间结构和功能性结构,因而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且这种稳定性必须依靠外界不断地供给物质和能量信息,任何一方面失衡,这种稳定性就会被打破,继而出现新的稳定状态。

举例来说,一群人在一个空间有限的舞池中跳舞,一开始人们的方向都是混乱的,难免发生碰撞,但人们渐渐发现只要与旁边那对舞伴保持一致的方向,碰撞就不会发生,整个舞池被这种行为效应像滚雪球一般席卷,秩序和规则在舞池中建立,大家朝一个方向绕舞池中心旋转。舞池中向左或向右的旋转模式就是序参量,这种通过人们自发行为而形成的序参量一旦形成就会反过来支配人们的舞步。就舞者个人而言,他无法直观感受到这种模式的形成,他只感受到一种无形的力量在钳制着,他不得不按舞池的潮流去跳舞。除非人们集体通过巨涨落废除旧制度,建立新制度,而这在社会领域就表现为社会革命。可见,协同效应本质上就是通过子系统相互作用而自发产生系统运行规则的一种现象。

(二)综合性与超越性的辩证关系

在协同理论中,竞争与协同(合作)是两个基本概念,虽然协同论更主要地强调协同,但实际上协同的发展源泉在于竞争,竞争推动系统发展,因此竞争在系统中是普遍存在的,竞争作为系统演化的动力源泉虽然有大小强弱之分,却无存在与否之别。这是因为,系统的永恒运动性造成系统内部各子系统或要素之间的永恒差异性,例如当外部环境和条件发生改变时,系统之间或系统内部的子系统就会有不同的反应,外部物质、能量、信息与系统发生作用的方式与效果也各不相同,这些都能造成巨大的差异。而这些差异性与不平衡性是竞争存在的基础和导火索,只要存在差异,各子系统或要素之间的竞争就不会消失。同时,系统内部或系统之间的差异会在竞争本身及其结果的反作用下进一步加大。“从开放系统的演化角度看,这种竞争因而一方面造就了系统远离平衡态的自组织演化条件(至少对这种演化条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另一方面推动了系统向有序结构的演化。”[6]165协同作为与竞争相对应的概念,简单地说就是一种集体行为,系统内部各子系统通过这种集体行为实现相互协调、合作的联合作用而进入一种平衡状态。总之,协同和竞争是系统演化的基础和动力源泉。“子系统的竞争使系统趋于非平衡,而这正是系统自组织的首要条件,子系统之间的协同则在非平衡条件下使子系统中的某些运动趋势联合起来并加以放大,从而使之占据优势地位,支配系统整体的演化。”[7]

在人的二元性存在系统中,人的超越性主要是人的精神性对自然和社会规定性的超越,但这种超越是综合性的超越,即包含着自然性与社会性相互合作的超越。人的综合超越性包含着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相互竞争与合作,是协同了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超越。人是作为一个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的超越性统一体而存在的,无论人的综合性与超越性如何变化,二者都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内在统一于人的二元性存在系统中。综合性和超越性相互促进,一方以另一方为基础和平台才能相互实现。超越性以综合性为基础,离开综合性,超越就失去了基础而沦为空中楼阁。综合性以超越性为发展动力,离开超越性,综合性就成为一潭死水。综合是对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合,但二者本身是处于不断的运动发展中的,即综合性也是运动发展的,但其发展依靠超越性来实现。因此,超越是综合基础上的超越,综合是超越助推下的综合。过分强调人的超越性容易造成单一人性论或者在人的二重属性中过分偏重某一种属性。对人的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的综合性超越决定了在任何情况下人都是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的双重性存在,某一种属性发挥更为明显的作用不能否定另一种属性的存在,而且必须以另一种属性为前提和基础。过分强调人的综合性则容易使人局限于既定的自然与社会规定性之中而得不到突破和发展,人总是不满足于既定的规定性,而是力求突破既定规定性,创造新的规定性,甚至创造他物的规定性,这是人高于其他生物的根本所在,而过分强调综合性本质则不利于人的这种特性的发挥。

人的综合性超越不是传统的差异性超越,它是相对于人的差异性本质来说的。我们知道,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之间既具有同一性,也具有差异性。差异性超越就是只强调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之间的差别,在超越的同时也抛弃二者之间的同一性部分,而综合性超越虽然也承认差异,强调在差异基础上实现超越,但这种超越却保留了二者之间的同一性部分。具体说来,所谓对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综合性超越,是指综合了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所有属性与功能,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优化整合而形成某些新的属性和功能。人作为一个综合了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体,其在属性及总体功能上超越单一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以及对二者的机械叠加体。“统合性超越不同于区别性超越也不同于简单的扬弃,它并不以不同社会或事物前后的差异为立足点,而是以总体存在功能优化为立足点。”[8]因此,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的两种本然性质,二者只要能够使人成为人之所是,体现人之为人的类属性,它就能够顺理成章地进入人的本质的规定之中。人在本质上是对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进行综合性超越的结果,综合超越的人之本质,是强调在使人成为人之所是的总体功能上优于单一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但是,这也意味着,在具体的某一甚至某些方面,综合超越的人之本质并不一定必然优于单纯的人的自然属性或社会属性,这主要是因为综合超越后的人之本质在体现人的自然性时渗入了社会性元素的制约,而在体现人的社会性时又渗入了自然性元素的制约,两种元素的对立统一构成了一种二元结构系统。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相互依存、相互规定的辩证关系使这种二元系统内在地存在着结构性张力,正是这种张力使人具有超越性,处于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不断地为人的本质创造新的内容,因而人是一个基于二重性存在系统的不断发展、不断更新、不断优化的统一体。

(三)人的本质是综合性超越下的协同本质

前文已经比较详细地论述了人的综合性与超越性及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认为,人的本质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综合超越的协同本质。人本然地具有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人的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是在人的二重性系统中综合性与超越性共同作用的两个子系统,综合性与超越性是人的自然存在子系统与社会存在子系统运动发展、展现人的本质所遵循的两种规则或方法。所谓人的协同本质,其协同的直接对象是人的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协同的方法是综合性超越。人的本质是综合性超越作用下对人的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进行协同作用的结果,因此我们在分析人的本质时,必须要在协同理论下立足综合性超越的视角对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进行系统分析。

竞争与协同的相互作用是协同理论视域下系统产生和演化达到平衡态的一般原理。首先,人的二重性存在系统中,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两个子系统的相互竞争与协同产生了起领导和支配作用的序参量,只要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子系统之间存在差异,它们之间就会以竞争的形式出现各种各样的集体运动模式。每一种模式都是参与其中的子系统或要素合作的表现,而不同模式之间又存在竞争与协同。在此过程中力量较强的模式合并或同化相近的模式,而势均力敌的模式会激烈竞争以获得有限的生存条件,最终获胜者得到加强和巩固,形成序参量。在系统达到临界状态时,序参量支配更多的子系统协同运动,以雪崩之势在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选择、竞争、淘汰、重组、强化,构成新的有序稳定结构。可见,竞争与协同是推动系统演化、达到平衡的新结构的根本动因。虽然系统演化的结果只是表现为在相变点上的突变,但新的有序结构的生成实际上是一个能动过程。在人的二重性系统中,矛盾或者不和谐因素一般通过外界诱因引发主体内部的矛盾运动,再通过序参量支配的更多要素参与的集体运动发展为宏观层次的自组织运动,在临界点通过相变的形式得到解决。可见,渐变与突变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渐变是实现突变的基础和前提,突变是下一个渐变的开始。同时,二者的区别也是相对的,某一突变现象如果将其降低一个发展阶段来看,就可以还原为一个过程。因此,只要角度适当,一切发展变化都是作为过程而展开的,人也不例外。

在人的二元性存在系统中,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是两个基本元素,但人的本质不是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简单叠加而成的,二者必须依据综合性超越的原则进行系统作用才能形成完整的人的本质,综合性把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牢牢纳入人的本质规定性之中,确保了人的本质的完整性;超越性是人的本质变化发展的动力,不断为人的本质添加新内容、创造新的规定性,确保了人的本质的发展性。事实上,综合性和超越性乃是辩证统一的,二者都是维系人的二元存在系统的重要原则,孤立地讲综合,正如孤立地讲超越一样,都不是对人的二重性本质的正确认识。综合和超越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没有综合的超越和没有超越的综合,都不利于人的本质的发展,在综合指导下超越,在超越基础上综合,人的二重性存在系统才能生存和发展。协同理论认为,超越带来的竞争引起了系统内耗(熵增),这对系统发展具有一定的消极作用,但同时竞争也能激励事物的发展,产生抗熵的积极作用。综合固然能克服内耗,但同时由于缺乏发展动力,也可能抑制事物发展的能动性,诱发惰性,产生熵增的消极作用。因此,综合与超越的有机统一是对人的二重性存在系统进行协同作用的有效途径,用综合限制超越,竞争引起的系统内耗就能得到有效克服;用超越带动综合,综合引起的惰性也会相应减少。这样不仅能在人的二重性系统中形成生机盎然的有序结构,促进人的本质的扩展与丰富,而且有利于我们更加清晰、系统地认识人的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在人的本质形成中的作用机制,有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人的本质。

四、结语

大自然赋予了万物以既成的、固定的本性,惟独给人留下了永恒的“空缺”——人根本就没有前定、不变的本性,这使得人生活在永恒的过程中,必须通过永不停息的综合性超越活动,挣脱自己的躯壳,去生成、丰富生命的内容,去创造精神、文化和意义世界。综合性超越视角下形成的人的协同本质,决定了人必然生存在现实的自然王国和形上的理想王国之间的中间地带,既受制于自然和社会必然性,又不愿意像动物那样被动地接受给予的事实,总是不满足于某种自己已有的规定性,而力求创造自己的新的规定性,并力图理解甚至创生他物的规定性,人因这种全面性、开放性和包容性而超越其他存在物。人的综合性超越是拥有自我意识的人不断地打破自然和社会规定性,追求自身的自由全面发展,达到马克思所说的“自由王国”的重要手段。因此,综合性超越思想对于防止人的自然生命的萎缩和精神世界的暗淡,避免人类无家可归和停滞不前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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