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辉/ 江苏省泰兴市副市长
培育家庭农场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刘 辉/ 江苏省泰兴市副市长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从根本上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泰兴市因地制宜,以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以发展家庭农场为突破口,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目前,泰兴市共发展家庭农场1015家,其中工商注册登记638家。家庭农场经营总面积达21.64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70.8万亩的30.56%。家庭农场的经营范围由过去的粮食种植,扩大为涉及园艺、养殖、水产等方面的复合产业。全市1015家家庭农场中,从事粮食种植的有669家,园艺135家,养殖业188家,种养结合的23家,丰富了家庭农场的经营内涵。全市家庭农场自有农机具1600多台套,总价值1.2亿元,自有库房11.15万平方米,晒场21.86万平方米。先后培育省级示范家庭农场7家,泰州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4家。姚王镇率先组建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成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会,通过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技术互通、优势互补,积极引导家庭农场之间、与相关市场主体之间的联合与合作。
1.强化宣传引导,突出发展主体。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逐步向二、三产业转移,农业从业人员年龄偏大,农业兼业化副业化,在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引导下,农业产业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尤其是以家庭为经营单位的家庭农场,在提高农业生产率、促进农民增收上的活力逐步显现。为及时向农民传递政策信息,积极发展与本地经济社会相适应的新型经营主体,泰兴市着力突出家庭农场建设,本着少限制、少干预、少附加相关条件的原则,开展家庭农场认定和工商注册登记工作。各新闻媒体进一步优化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家庭农场的意义,选择典型事例进行重点报道,对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引导全市家庭农场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2.强化知识培训,提高发展技能。
目前,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员大多为老年人或妇女,绝大多数科技文化素质偏低,没有专业技能,制约了农业专业化、集约化生产的发展。因此,市农委、科技等部门积极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聘请省市专家和农业科技人员到镇村开展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累计开设讲座400多场,培训4.2万人次,提高了家庭农场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技能素养。市委农工办、市商务、经贸、人社、财政等部门立足自身职能,广泛开展合作组织、市场营销、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家庭农场的内部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累计培训8000多人次,有效促进了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
3.强化政策扶持,改善发展条件。
泰兴市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对被评为各级示范的家庭农场给予适当奖励,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奖励5万元、泰州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奖励4万元、本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奖励3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同时,针对家庭农场基础设施薄弱的实际情况,泰兴市各涉农部门整合项目资金,将农业开发、水利设施、道路通达、小型桥梁、土地整理、农机推广、机库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安排给家庭农场。
4.强化行政服务,夯实发展基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项关系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财产权利、推进土地要素加快流转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去年,在分界、滨江、广陵三个乡镇进行试点,今年在全市全面推开,在摸清1994年二轮承包和2005年补发证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在尊重绝大多数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做到确地块、确面积、确“四至”,明确了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让他们放心流转,安心收益。市镇两级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切实发挥土地流转交易平台作用,履行好土地流转信息发布、价格指导、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合同签订等职能,建立好土地流转台账,加强后续指导和服务。市建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聘用乡镇经服中心、公检法退二线老同志担任仲裁员,并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协调好业主与农户、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纠纷,解决了家庭农场发展的后顾之忧。
5.强化风险防范,打破发展瓶颈。
为保证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将经营风险降到最低,泰兴市制订出台了农业保险专项扶持办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家庭农场进行重点扶持。至目前,全市共实现水稻、小麦、油菜等种植业保费3020.8万元。在做好能繁母猪、奶牛、家禽、育肥猪和蔬菜大棚四个险种续保扩量的基础上,找准扩面增量的突破口,实现高效农业保险保费4331万元,农业保险已成为家庭农场发展的坚强后盾。
1.生产要素来源有待拓宽。大多数家庭农场在获得农业生产要素方面,仍受到较大的约束。一是土地流转困难较多。由于在非农产业上获得收入的预期存在不稳定性,农民惜地思想比较严重,部分农民害怕失去地权,不愿意把土地流转给他人耕种,难以统一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二是资金来源渠道不畅。目前,建设家庭农场的资金多为经营者自身积累,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明显不足,家庭农场在融资筹资方面存在授信担保困难、申请手续繁杂、隐性交易费用高等问题,发展前景受到很大制约。三是人才资源匮乏。从事家庭农场经营需要一定的技术和经验,但新生代农民对农业技术的掌握程度相对较低,真正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专业化农民仍然很少,家庭农场生产人员高龄化、低能化的问题仍较为普通。
2.基础设施投入有待加大。虽然近几年泰兴市农村基础设施有了较大改善,但地区间依然不平衡,一些地方路、沟、渠、桥、涵、闸、泵站等基础设施仍不配套。同时,由于家庭农场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导致经营业主对基础设施的建设,不愿投入,也不敢投入,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局面未得到全面改善。
3.社会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多数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比较适中,但与家庭农场发展相配套的植保、机耕、收割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尚不健全,服务水平还不够高,造成家庭农场在农机配套和生产设施上小而全,经营业主的投入负担较重,收益周期拉长,甚至在一个地区形成重复投入。
4.风险防御能力有待增强。泰兴市近年来土地流转费大多集中在每亩每年1000元左右,由于二三产业发展、市场供求、物价上涨等因素,流转价格仍有继续增加的趋势。单纯从事稻麦两熟的粮食种植,在支付土地流转费后,所获收益无几,导致发展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积极性不高。如若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剔除农业保险赔偿金,业主所承担的损失仍然很大。另外,从事设施农业、蔬菜种植、特种养殖等高效农业项目,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技术支撑,需承担相应的种养风险、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投入风险与收益回报差距较大。
5.产业布局规划有待落实。泰兴市在农业产业定位和发展上虽然有总体布局规划,但从全市农业产业布局现状来看,由于各地的认识不统一,政策扶持不专一,农业产业发展仍然是自发,规划落实难度较大。导致部分家庭农场存在品种单一、盲目跟风、一窝上等现象。有些业主不注重市场调研、不了解市场需求,盲目扩大生产规模,造成生产发展了,产量增加了,但价格急剧下跌或产品卖不出去的状况,产品滞销、价贱伤农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1.进一步强化规划引导。依据全市农业产业布局规划,引导各地区结合自身区位特点、产业优势,明确发展方向和主导产业,明确地区扶持项目和重点,强化市场对接和功能建设,打造“稻麦种植、特色养殖、花卉苗木、蔬菜种植”产业带和农业产业片区。同时,对所有经营项目符合农业产业布局规划和具备工商登记条件的家庭农场准予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彰显泰兴市农业产业发展集群优势。
2.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模式,符合国情、民情,各方面都要呵护其成长。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泰兴市将进一步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建设基础设施、购置配套硬件。二是整合资金资源项目。积极整合各级涉农项目资金,将农田改造、水利建设等农业项目重点向家庭农场倾斜,着力完善家庭农场基础设施,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三是建立风险防控体系。继续提高农业保险各险种政府补助额度,引导保险公司增加险种、扩大覆盖率,防范自然灾害风险。鼓励家庭农场与各类合作组织无缝对接,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增强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3.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各级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努力谋划服务思路,积极拓宽服务领域,着力提高服务水平。一是提高土地流转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市镇两级土地交易中心平台作用,开展土地流转服务,及时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公布土地流转价格,加强合同管理和流转鉴证服务。对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镇村两级要早上手,早解决,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和谐的社会环境。二是提高业主经营管理水平。市各涉农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广泛开展土地承包、农业保险、财政扶持、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家庭农场的竞争力。同时,定期组织对家庭农场从业人员施肥育种、植保防治、栽培栽植、养殖技术等方面的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三是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围绕农资统供、技术指导、产品销售、品牌营销、农业保险等方面加快农业市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引导各类农业专业服务组织从“单打独斗”式服务向“综合全程”式服务转变,为家庭农场提供全程专业化服务,使家庭农场能安心经营、做大规模。四是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责任意识,确保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农村基层建立农业信贷网点,逐步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抵押、担保、信用体系。不断开发小额信贷产品,缓解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矛盾。
4.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鼓励镇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农技人员积极领办家庭农场,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技术人员“做给群众看、带领群众干”的优势,让广大群众看到兴办家庭农场带来的实惠。有重点地选择专业大户、返乡农民工、社会能人等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科技素质和创业能力的新型农民群体作为培植对象,积极培育一批示范性家庭农场,使农民成为一个体面的职业,为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