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希琛
(南京审计大学 润园书院,江苏 南京 211815)
书院制模式下大学生主体意识的培养
张希琛
(南京审计大学 润园书院,江苏 南京 211815)
大学生主体意识是指大学生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对自身主体地位、自我控制能力和自我存在价值的一种自觉认识。培养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性作用,已成为当前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本文结合当前大学生主体意识的现状,阐释大学生主体意识和书院制的内涵,分析书院制模式在大学生主体意识培养上的优势,探讨通过搭建学生自我管理平台以及推行导师制等路径对大学生主体意识的培养。
书院制;大学生主体意识;学生自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案》中明确指出:人力资源是我国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培养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性作用,是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也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基本要求。
目前我国高校大都采取校(院)院(系)两级学生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在一定时期起到过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对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学生自身的多元需求,其弊端日益突显,易造成大学生主体意识淡薄、缺乏主动性和创新精神。实行书院制模式,是优化大学生主体意识的有效途径。
大学生主体意识是指大学生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对自身主体地位、自我控制能力和自我存在价值的一种自觉认识[2]。对大学生进行主体意识教育,是引导大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提高自身的自主性,使其具有自身发展的需要。
大学生主体意识一般包含四个方面:一是独立自主意识,即大学生具有较强的自我意识、自控力、成就动机;二是生命意识,即大学生对自己生命的自觉认识,其中包括安全意识、死亡意识等;三是创新意识,即大学生能不被现有的思维意识所局限,敢于提出自己的观点;四是社会责任意识,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具有双重性,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大学生作为个体的人,除努力实现自身发展,还应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和他人做出贡献。
(一)独立自主意识薄弱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现如今,大学生的主体是95后独生子女,这些学生大多数从小在父母呵护下长大,在学习和生活中表现为独立和适应性较差,缺乏自我管理的能力,不重视学业,逃课旷课、迟到早退被认为是十分平常的事情,从不主动去了解学校相关事务的办理;对自己缺乏理性的自我分析、自我预期和自我判定;对自己未来的职业发展没有明确规划过,也没有较为清晰的人生目标,因此缺乏坚决的自主行动力;对外界依赖性强,不仅体现在对家长、对老师的依赖,还有对网络的依赖,遇到问题不主动观察思考,过分地依赖外界,从而丧失锻炼自我的机会。
(二)生命意识淡薄
从云南大学的马加爵案到北京大学的刘海洋硫酸泼熊案,从西安音乐学院的药家鑫案到复旦大学的林森浩投毒案一个个令人痛心的案件无不折射出当前大学生伦理道德缺失,生命意识淡薄的现状。还有持续增长的大学生自杀率都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为什么大学生对生命这样的冷漠,不得不让我们反思当前生命教育是否已经严重缺位。造成大学生生命意识淡薄除了跟学生个人心理、生理方面有关,还跟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舆论等有关。首先,受传统价值观影响,我国绝大多数父母很少与孩子谈论过有关生死的问题;其次,学校过多注重知识传授,忽略了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另外,无论是网络游戏还是电视上充斥的暴力画面使得还没有形成正确的生命价值观的大学生对死亡的认识愈发模糊,当目标无法实现或内心矛盾无法控制时便易走向极端。
(三)创新实践意识不足
当前大学教育往往重视传输理论知识而忽视学生的实践能力,大学课堂教学的主要方式仍然是灌输式,考试考核中强调死记硬背。学生整体创新实践意识薄弱,缺乏对话意识和批判精神,高分低能现象层出不穷[3]。即使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也往往由于时间较短、学生能力不足而流于形式。有些大学生虽然也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却因缺少合理的计划和目标,难以积累跟自身专业相符的工作经验。
(四)社会责任意识匮乏
当今社会,价值取向和思想认识多样化,不少大学生兴趣广泛、求知欲强、对新鲜事物接受能力强,却缺少社会责任意识。有的大学生盲目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在入党、校园文化活动参与等过程中都显得极为功利;有的大学生在学业、人际交往等方面遇到挫折时没有努力寻找合适的解决办法,而选择轻易地结束自己的生命;还有的大学生不关心国家时事,不积极主动参与到社会实践中去,从而不能对社会问题进行深入思考等。
书院式学生管理体制简称为书院制,是将通识教育和专才教育相结合,以达到均衡教育目标的一种学生教育管理制度[4]。书院制将学生作为管理的主体和服务对象,倡导学生自治,注重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主体意识的培养,鼓励学生自主性学习、个性化成才,为学生构筑平等、互动、开放、有序的人才成长环境。
(一)书院制在大学生主体意识培养上的优势
1.书院制的教育管理理念更有益于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
传统的学生管理模式强调管理和教育,更多的是关注学生群体而忽略了具体的学生个人,常常把学生视为同质性很强的质点,过分追求意志统一和学生服从[5]。书院制则主要强调的是服务和引导,以学生为本,引导学生自治,倡导学生主动参与,注重学生自我管理,学会自主学习。将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学习、生活指导有机结合,注重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和个性的发展,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和自治性[6]。
2.书院制的管理体制更有益于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
传统学生管理模式是按照专业来划分班级,以班级作为管理重心,宿舍功能较为单一,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被动管理模式,学生在高度组织化的班级中容易形成依赖心理[7]。书院制是打破专业分类,以宿舍作为管理重心,强调的是一种自下而上的主动参与,学生获得了更多的参与感。同时不同专业的同学混住有利于扩大学生的交际圈,使得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地域间的同学有更多交流机会。学生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书院的建设和管理,包括学生自己制定书院logo、文化衫等。书院引导和鼓励学生加强自我管理和服务,对学生社团发展、学生干部培养等进行规划和指导,从资金、社会资源、活动场地、指导教师等方面给予支持。
3.书院制的学生评价体系更有益于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
书院积极引入学生自我评价体系,旨在进一步发挥学生的能动性,从校园文化活动参与、宿舍文明考核、学业成绩、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等多方面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评价[7],并将此作为各类奖学金、优秀学生等项目评选的重要依据,引导和激励学生从能力、知识、人格等多方面全面发展,成就高素质人才。
4.书院制的教师评价体系更有益于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
传统的教师评价体系往往以发表论文、研究课题、职称等为主要指标,而书院制的教师评价体系更多地考虑到了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学生作为教学服务对象,定期通过各种形式对教师进行教学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意见;还可以根据任课老师教学水平的高低、课程内容的优劣自主选择自己喜欢的老师和自己感兴趣的课程,这促使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式、创新教学内容。学生成为推动教学改革的主体和受益者。
(二)书院制模式下大学生主体意识培养的路径
1.搭建学生自我管理平台
倡导学生自治是书院制的学生管理特点之一,日常学生事务可以通过学生组织自行完成。如通过建立一支由党员、学生干部、宿舍长及学生代表组成的以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为主要内容的学生组织——学生公寓管理自律委员会,负责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事宜,在维护学生住宿合法权益的同时参与制订相关的公寓管理规定,协助书院公寓老师共同管理公寓事务,充分发挥学生在书院公寓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另外,书院针对学校建设或学生事务中的重大事件,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向学生征询意见,为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搭建平台。这体现了大学生对治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以及监督权[8],也是培养学生自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重要举措。
2.推行导师制
书院制培养模式由学校为每一位学生配备专业导师、人生导师和生活导师。专业导师由专业课老师担任,人生导师由博雅通识教育课老师担任,生活导师由辅导员老师担任。学校为学生提供活动场所和交流途径,引导其主动地与导师交流,为教学创新改革提供新思路、新方向。书院营造良好的师生互动氛围,将学生公寓建立成可以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与行为养成教育的生活社区,引导学生主动地进行自我认识和自我反思,培养社会责任意识。
3.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书院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主题设计可以利用“开学典礼”“入学教育”“毕业典礼”等时机,利用重大纪念日、重大节庆日等重要契机或针对某些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成才主动性,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比如可以开展以诚信、法治为核心“契约精神”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培养对自身行为负责的自主意识;又如开展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准绳,加强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厘清学生负面行为清单,加强规范约束和社会监督,提高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的自觉性和自律性。
4.完善社会实践机制和宣传体系
积极为大学生搭建规范化的社会实践平台,包括为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平台,引导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这是帮助大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自主学习过程,也将有助于大学生提高主体意识,不断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同时将志愿服务平台基地化,提倡和鼓励大学生多参加公益性实践活动,如到西部偏远地区开展支教活动、去图书馆做志愿者等等,多体验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
完善宣传体系。利用好新媒体平台,及时通过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培养主体意识相关活动动态,用优秀个人和集体的宣传展示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氛围。
[1]陶丽.思想政治教育视阈下的大学生成长轨迹研究[D].辽宁大学博士论文,2010.70-71.
[2]王彬霞.大学生主体意识的培养与班级管理效能[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 258-259.
[3]徐丽朱.大学生主体意识观与思想政治教育[J].科学与财富,2012,(2): 20-21.
[4]王岚.“书院制”下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策略分析[J].才智, 2014,(12): 24-26.
[5]周艳华,王涘海.文学欣赏与大学生主体意识的建构[J].湖南科技学院报,2008,(10): 52-54.
[6]刘华阳,李琳,王宝伟.构筑学生自主发展的温馨家园——陕西高校“书院制”育人模式调研[J].西安航空学院学报, 2015,(4): 89-90.
[7]彭华.书院制:高校学生管理模式创新的可能路径[J].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3,(7):92-94.
[8]陈前明.当前大学生主体意识的研究与探索[J].才智,2013,(12):205-206.
(责任编辑:韩清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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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7416(2016)06—0051—03
2016-11-22
张希琛(1988-),女,江西赣州人,硕士,南京审计大学润园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