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民舆论与新闻反转的关系
——以“成都女司机遭暴打”事件为例

2016-04-11 21:28林景
视听 2016年12期
关键词:卢某女司机张某

□林景

浅析网民舆论与新闻反转的关系
——以“成都女司机遭暴打”事件为例

□林景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自媒体的兴起改变了以往的传播模式,公众言论的自由化、便捷化以及传播平台的扩大,都使公众言论在网络舆论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近几年来,新闻反转频频发生,不仅是公众言论在其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也折射出新闻媒体公信力的缺失。新闻反转颠覆了我们以往对新闻事件的认识,舆论的引导经过新信息的曝光,有可能发生反转,从一方导向另外一方。本文将以“成都女司机遭暴打”事件为例,分析网民舆论与新闻反转之间的关系,以期对新闻反转现象的研究提供一些建议。

新闻反转;网络舆论;公众

互联网的发展改变了传统的受传者单向性接受的传播模式,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开放的双向互动模式。互联网作为公众使用最频繁的大众媒体,其信息传播高速化、受众匿名化、门槛低、廉价便利等优势改变了公众交流方式,促进了线上与线下互动,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相互联系,刺激公众积极投身于社会公共事务的讨论中。新媒体时代,公众可以利用微博、微信、博客等客户端参与舆情讨论,不但摆脱了传统媒体的束缚,拥有直接表达的权利,而且渠道多元、方便快捷,突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借力新媒体技术,公众自由表达,相互讨论公共事务,分享各自观点,打破了政府的话语垄断权,成为公众舆论的决定力量。

但当公众作为一个群体出现时,他们的情绪、态度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在“法不责众”思想的影响下,尽管只是面对碎片化的信息,公众还是很愿意也很随意地在舆论面前发出自己不理智的言论。“女子被狗咬伤谎称救人骗捐”“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中国游客泰国铲虾”,类似的新闻反转事件频频出现,这不仅折射出新闻媒体的责任意识缺失,更反映出了在新媒体环境下,公众言论在舆论场中的巨大影响力。

一、新媒体语境下网络舆情的复杂性

与传统媒体下的舆情不同,新媒体语境下的网络舆情更多地具有复杂性、多变性等特点。以“成都女司机遭暴打”为例,网络舆情发展经历了五个阶段:网络舆情酝酿时期、网络舆情初始时期、网络舆情达到沸点时期、网络舆情波动时期、网络舆情消弱时期。

(一)网络舆情酝酿时期

新媒体报道新闻事件的片面化,使得事件呈现一边倒的现象。2015年5月3日,四川新闻网第一时间报道了成都娇子立交桥附近发生一起停车打人事件,曝光了一段行车记录仪上的视频:前车的男司机张某将后车的女司机卢某拖出车,对其进行拳打脚踢。而这行为最终导致卢某出现骨折、脑震荡等不适反应。该事件一经上传,舆论一边倒地支持受伤的卢某,指责张某“狠毒”“无良”。网络上一时之间出现了对于“路怒族”的讨论,微博上也发出了“你是路怒族吗?”的热门话题讨论,引发广大网民关注。

(二)网络舆情初始时期

当男司机张某曝光自己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后,舆论开始发生反转。5月4日,张某将自己行车记录仪记录的视频公布于网络,还原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一时之间,网民又纷纷指责卢某强行变道的违章行车行为,舆论倒向了张某一边,声称“张某打得好”。

(三)网络舆情达到沸点时期

舆论反转后,网民就张某卢某谁对谁错,拉开了一场舆论博弈。一夜之间,黑白颠倒,是非混杂,情绪激动的网民开始对卢某进行人肉搜索。随着卢某车辆违规违章记录的曝光,其开房记录、婚恋情况也均被网民公布。整个舆论场中,不仅充斥着对事件发展进程的讨论,更多地是将矛头指向女司机卢某,进行一场道德与法律的谴责。

(四)网络舆情波动时期

随着舆情的发展,官媒开始发声,舆情由极化转向多元化。随着网民不断集中火力攻击女司机卢某,各类信息不断在网上进行曝光。一方面,网民无视暴行甚至为暴行叫好;另一方面,也有官媒对于网络暴力、个人隐私等问题进行反思。

《新京报》在此期间发表了《女司机“随意变道”就该被打吗?》的评论,认为男女司机都该为这起事件负责,不应仅仅停留在谴责女司机卢某的层面上。由此,网民才逐渐从群体狂欢走向平静,同时,也有不少微博大V倡议大家停止人肉搜索,客观公正看待新闻事件的双方。

(五)网络舆情消弱时期

5月11日,卢某发出致歉信,舆论才慢慢走向平息。舆情逐渐消弱,逐渐消失在公众视野之内。

二、新媒体语境下受众舆论参与的特征

(一)情绪化表达

个人一旦进入群体后,容易丧失自我意识,在集体意识的压迫下,进入一种近似“群氓”的狂欢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公众的情绪会一直处在一种亢奋的状态,在“法不责众”的心理暗示下,公众不在乎自身言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是否会造成重大影响,他们之间的行动有着强烈的情绪化、匿名化、暗示化特征。尤其是在互联网的匿名化属性下,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事件极其容易被公众推到舆论浪头,公众借此释放长期积累的社会压力,而这种压力释放的方式,就是以一种审判的姿态,借由情绪化的表达方式对真相还未明朗的某人或某事件进行批判。这种非理智的表达方式极其容易以辐射的方式弥漫整个网络世界。

在该事件中,舆论一经反转,公众就集中火力攻击卢某,不仅将“女司机”这一名词进行污名化,抒发日常生活中对于“女司机”积怨已久的怨念,更是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对卢某及其家人进行人身攻击。公众将积压已久的社会焦虑、社会愤懑顷刻发出,一时间,骂声四起,“打打让她长点记性也好,她活该”“女人就不应该拿驾照,开车上路就是危险因素”等情绪化字眼频频出现,而且愈演愈烈,让该事件一直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成为公众口中津津乐道的谈资。

(二)选择性接触

“选择性接触”是指公众在接收信息时,并不是毫无章法、不加区别地对待任何信息,而是趋向选择接触那些与自己的既有立场、观点、态度一致或接近的信息。公众这种选择性接触正是为了进一步强化自己原有的立场、观点,而不是改变它们。当公众在网络上发泄自己对某种现象的不满情绪时,这种不满情绪一旦被他人接受,经过互动后很可能成为一个新的舆论场,而在这个舆论场中,这种“选择性接触”就愈发明显。而当拥有同样情绪的人数达到了一定程度时,这种选择出的态度方向则容易形成群体极化。

新媒体时代,信息呈现出高饱和的状态,但是公众是以“选择”的态度来对待新闻,倾向于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新闻。在“成都女司机遭暴打”中,事件反转前,公众选择相信卢某,一致谴责张某的“狠毒”“无良”,借此抒发当下“路霸”现象无法解决的无奈之情;而当事件反转后,公众又一致将枪口对准了卢某,指责其“活该被打”,这种非理性选择方式不仅在互动中加速事件的传播速度,更是主导了整个舆论场的发展方向。

(三)议题主导

传统媒体掌握议题的主导权,公众只能通过媒体才能了解事件的发展过程。但是在新媒体时代,公众对议题占据着相对的主导权,议题是在公众与媒体互动中形成的。这种自由的网络环境不仅破除了精英阶层和媒介控制议题的局面,甚至在某些舆论的高潮阶段,还会出现受众主导议题的局面。

在“成都女司机遭暴打”事件中,网络舆论曾经多次排斥官媒的理性报道。如《为暴打女司机叫好让人不寒而栗》,这篇文章及时纠正了当时不正之气,认为公众一边批评不文明驾车行为,但另一边却崇尚使用暴力来解决问题,从未将真正的交通规则放在眼中。为暴打女司机叫好,不仅为“女司机”贴上了标签,更是助长了社会暴戾之气。然而,非理性的公众不仅不接受其观点,甚至对其进行猛烈的抨击。更严重的是,不少媒体的报道方向有意无意地被大众牵着鼻子走。如《女司机先以强姿态挑衅又以弱者面目博取同情》,该文所提倡的观点正好迎合了当下网民的心理,还将谩骂卢某的舆论推向了更高点。我们是否可以将之视为当今媒体开始向受众“示好”?媒体在这起事件中非但没有起到把关人和舆论引导者的作用,反而顺应公众非理性情绪的抒发,过分追求所谓的“可读性”和言语刺激,丧失了媒体的社会责任。

(四)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主要表现在网民在网络上发表极端甚至暴力言论,或者对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损害当事人名誉,导致严重后果。大多数情况下,公众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是正义的一方,利用舆论的力量来审判他人,但是自身却没有理性的思考能力,大多是在还没辨清真相的情况下,就对事件中的当事人进行道德审判。

在该事件中,网民的情绪非常极端,事件刚开始,就对“路怒族”表现出了强烈的谴责,事件高潮期又为女司机贴上“活该被打”的标签,期间网民将自己积压许久的怨气爆发出来,各种非理性声音交织在一起,引发了一场一发不可收拾的网络暴力。卢某的父亲甚至采用了报警的方式,希望广大网民停止人肉搜索。然而这时的公众正是狂热、轻信的乌合之众,他们的行为更是低智商、情绪化的,事件并没有因为报警而平息下来。直到5月11日卢某本人发出了致歉信,这起事件才慢慢平息下来。

三、结论与思考

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公众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单方面信息的接收者,很多情况下,公众甚至主导传统媒体的议程。因此,这就更要求公众在享受新媒体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起明辨是非的责任。在这起事件中,我们必须厘清一个事实:女司机强行变道违反了交通规则有错在先,但是男司机张某却对她进行一顿暴打,导致其脑震荡、多处骨折。张某的这种行为不仅在法律上没有被追究,在道德上也没有受到谴责,甚至获得了网友的一致叫好。尽管有些官方媒体一直在努力引导公众往理性的方向思考问题,但是这些声音却消失在公众的非理性情绪中。因而,公众应该提高自身理性的思考能力,不要在事件真相未清前,就在网络上抨击某种现象、某类人,应该理智地等待事情真相浮出水面后,再对该事件进行评判。

再者,媒介该承担起公正报道事件的责任。大众媒体负有维护社会平衡的责任,在事件面前应该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当事件原因还不清晰时,不要过早下定论,错误引导受众。在这起事件中,绝大多数媒体都在事件未明朗之前,就为事件中的男女主人公贴上“路怒族”“活该被打”等标签。但就事故起因来说,媒体一味强调女司机的违规驾驶,却对男司机的超速驾驶只字未提。这样单方面的报道,未免有失偏颇。媒体应该深入查明新闻来源、查清事实真相,在此基础上,真实反映、真实报道,避免一味为迎合受众而丧失媒体监视环境的功能。

最后,在新媒体时代,公众拥有更加自由便捷的话语权,媒体也拥有更多的途径去报道、验证新闻事实。但近几年频频出现反转新闻,究其原因不难发现,新媒体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为政府管理网络环境带来了挑战。在“成都女司机遭暴打”事件中,一直都是公众在推进事件的发展,传统媒体被公众牵着鼻子走,而政府却没有发挥应有的管理职责。公众肆无忌惮地在网络环境中抒发自己不理智的言论,传统媒体为图便利也在未经验证的情况下转载相关言论,长此以往势必会加重网络不良倾向和情绪的发酵。在网络环境中,政府应该加强对有害信息的源头控制,遏止公众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的为恶行为,尽量减少网络环境中有害信息的传播。

1.田恒三.为暴打女司机叫好让人不寒而栗[N].人民公安报,2015-05-09(03).

2.王国华,闵晨,钟声扬,等.议程设置理论视域下热点事件网民舆论“反转”现象研究——基于“成都女司机变道遭殴打”事件的内容分析[J].情报杂志,2015(09).

3.周丽明.网络舆论的演变及效应分析[D].山东大学, 2010.

(作者系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传播学研究生)

猜你喜欢
卢某女司机张某
高空抛物又袭警 还辩称自己无罪
你非叫我跑
啃噬教育资源的“蛀虫”
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
跟女司机打赌
焦作焦南警方经侦中队侦破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
盘活闲地 养猪有戏
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
珍爱生命,远离女司机?
温馨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