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生发人格的土壤
近几天,在政协大会驻地,两次听到几位委员说起学生轻生的事,从个案谈到了健康、心理、生命、家庭、教育等问题。会间交流就是这样,不以解决某个问题为目的,有感而发,话题不断演变。
作为一名教师,我想说的是:个人对生命价值或生活质量的把握,取决于人格的健全程度。培养健全的人格,实在是教育界最应该重视的责任。人的生命活动就是生活,人的生活轨迹就是人生,它们本质上是一回事。人把握自己的生活,就得处理自身生理、内心和言行的关系,处理自己与财富、他人的关系。既然要处理,就会有价值标准。价值追求不同,衡量标准不同,处理的结果就不同。这个标准就是人对自己生命价值的要求,就是人格。人的一生,面对无尽的问题,不培养健全的人格,怎么会有妥善处理生活问题的能力,怎能有真正的满足感?
人格不是先天的,不会自然进化。其发育程度,取决于教育。如果从小受到启蒙,持续得到培养,逐步形成健康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教育能力,内外促进,它才会不断健全。这种培育,不是凭经验和说教,而是靠有先进文化支撑的教育,靠富有良知和理性的教育家和学校,靠按照先进的素质教育理念构建起来的国民教育体系,包括小学的养成教育、中学的成人教育和大学的通识教育等。教育强则少年强,少年强则国家强。教育与人格,如同体育与体格,前者以后者为本。不致力于人格的健全,不追求生活真谛和生命价值,与世俗同好,何谈教育之强?与增强学生的生命健康、生活信心和能力的需要相比,与排解学生的思想困惑和心理苦恼的迫切性相比,那些打着教育名义,实则追求成绩的行为,比如应试教育中的考分,学生书包的重量乃至学校的排名等,都只是功利和表面的。
(中国社会科学网 2016年3月8日 蔡达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