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春康忠芳
(1.中共甘肃省委党校 甘肃 兰州 730070;2.甘肃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甘肃 兰州 730000)
构建法制机制助力精准扶贫
——以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为视角
何志春1康忠芳2
(1.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兰州730070;2.甘肃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甘肃兰州730000)
精准扶贫是指用科学的态度营造起扶贫扶志扶智的制度环境,转变一些地区“等靠要”观念,进而解决“人的素质性脱贫”问题。本文拟按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试从推动社会进步或社会良性发展的角度,从精准扶贫法制机制构建的思路和创新上对我国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做一些探讨。
习近平精准扶贫法制机制构建
贫困是一种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综合现象,其主要根源是物质生活条件缺乏与精神生活没有或缺乏出路。朗特里和布思在1901年撰文认为:“一定数量的货物和服务对于个人和家庭的生存和福利是必需的;缺乏获得这些物品和服务的经济资源或经济能力的人和家庭的生活状况,即为贫困。”欧共体在1989年《向贫困开战的共同体特别行动计划的中期报告》中给贫困下的定义是:“贫困应该被理解为个人、家庭和人的群体的资源(物质的、文化的和社会的)如此有限,以致他们被排除在他们所在的成员国的可以接受的最低限度的生活方式之外。”世界银行在以“贫困问题”为主题的《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将贫困界定为“缺少达到最低生活水准的能力”。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认为:贫困的真正含义是贫困人口创造收入能力和机会的贫困;贫困意味着贫困人口缺少获取和享有正常生活的能力。由上可见,贫困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按照经济学的一般理论,贫困是经济、社会、文化贫困落后现象的总称。目前世界的发展从经济上已经展现出了它的不均衡,据2014年的数据显示,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人均财富64.8241万美元,而最穷的国家人均财富1965美元,其相差300多倍,显然社会的两级分化已是相当的明显。从整个社会来看,这种两级分化由而产生的贫富悬殊不仅会造成世界的不和谐甚至会导致战争,同时还会直接导致恐怖主义的产生。据中国国家统计局《中国城镇居民贫困问题研究》课题组和《中国农村贫困标准》课题组在其研究报告中对贫困的界定是:“贫困一般是指物质生活困难,即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生活水平达不到一种社会可接受的最低标准。他们缺乏某些必要的生活资料和服务,生活处于困难境地。”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有一句人人记挂在嘴边的话那就是“落后就要挨打”,所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这样的发展速度取决于我们强大的信心以及不甘贫困落后的决心。在过去30多年的时间内,中国使六亿多人摆脱贫困,对世界减贫贡献率超过了四分之三,可说是在反贫困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伴随当前中国各项改革措施的实行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呈现的新特点,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精准扶贫”思想,这又使贫困成为了推动社会进步的因素或成为社会良性发展的筹码,即决不能让贫困问题成为全面小康的碎片,决不能让贫困问题成为人民群众发展的阻碍,决不能让贫困问题成为实现“中国梦”的短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走遍了中国绝大多数贫困地区,针对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形成了科学的精准扶贫思想。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今后一个时期对于贫困治理工作的指导性思想,将对中国扶贫成败起到决定性作用。
(一)实现国家总体发展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扶贫开发工作是战略性工作,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12年12月30日,他在河北阜平看望慰问困难群众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帮助困难群众特别是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困难群众脱贫致富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因势利导,各项扶持政策要进一步向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倾斜,进一步坚定信心、找对路子,坚持苦干实干,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加快发展。”[1]2015年6月18日,他在贵州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握时间节点,努力补齐短板,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2]2015年10月16日,他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的主旨演讲时指出:“我们坚持政府主导,把扶贫开发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开展大规模专项扶贫行动,针对特定人群组织实施妇女儿童、残疾人、少数民族发展规划。我们坚持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相结合,先后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3—200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在加大对农村、农业、农民普惠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对贫困人口实施特惠政策,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3]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就要把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把扶贫开发作为战略性任务来抓,坚决打赢新时期扶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建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全面小康是要惠及13亿人民的全面小康,是不分地域的全面小康,是不让一个人因贫困而掉队的全面小康,是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全面小康。2012年12月29日,他在河北阜平看望慰问困难群众讲话时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4]2014年11月2日,他在福建调研讲话时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丢了农村这一头。”[5]2015年1月12日,他在同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指出:“现在,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只有五、六年了,但困难地区、困难群众还为数不少,必须时不我待地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决不能让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掉队。”[6]2015年2月13日,他在主持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时强调:“我们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没有老区的全面小康,特别是没有老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那是不完整的。”[4]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是脱贫攻坚。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脱贫攻坚进入冲刺阶段之际,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扶贫开发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思想,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系讲话上来,必须向贫困发起总攻,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写下新的光辉篇章。
(三)全面彻底消除贫困人口。
消除贫困,自古以来就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是各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基本权利。我国目前还有7017万人生活在贫困之中,其中少部分人贫困程度较深,生活环境复杂。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在湖南考察调研时强调:“发展是甩掉贫困帽子的总办法,贫困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种什么、养什么、从哪里增收想明白,帮助乡亲们寻找脱贫致富的好路子。”[7]2015年6月18日,他在贵州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时强调:“扶贫开发工作依然面临十分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形势逼人,形势不等人。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在扶贫攻坚上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责任,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续的措施,特别要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更大功夫。”[8]2015年10月16日,他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的主旨演讲时强调:“当前,中国人民正在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全面小康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小康,不能出现有人掉队。未来5年,我们将使中国现有标准下7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脱贫攻坚的讲话精神,就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众志成城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四)给发展中国家提供示范
当今人类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如何使广大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摆脱贫穷落后走上富裕道路。中国属于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中国道路是否具有世界历史意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使这一道路在摆脱贫困、走上富裕上为广大第三世界的贫穷国家提供借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中国的减贫工作,同时也十分重视发展中国家的减贫事业。他在中国三十多年的扶贫实践和理论基础上,总结提炼创新出的精准扶贫方略,不仅给中国的减贫工作开创新局面,同时也给发展中国家提供了示范和指导作用。2014年6月5日,他在中阿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讲话时指出:“中国追求的是共同发展。我们既要让自己过得好,也要让别人过得好。”[3]2015年10月16日,他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的主旨演讲时强调:“消除贫困依然是当今世界面临的最大全球性挑战。未来15年,对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都是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凝聚共识、同舟共济、攻坚克难,致力于合作共赢,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各国人民带来更多福祉。”[9]2015年9月26日,他在出席联合国发展峰会讲话时指出:“国际社会要以2015年后发展议程为新起点,共同走出一条公平、开放、全面、创新的发展之路,努力实现各国共同发展。中国以落实2015年后发展议程为己任,团结协作,推动全球发展事业不断向前。”[10]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就要开创出新的人类文明、在经济上为发展中国家摆脱贫困提供示范效应及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
(五)开创减贫合作的新境界。
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单独解决减贫问题,国际社会只有通力合作才能应对贫富悬殊以及环境恶化等世界性挑战。特别是怎样使广大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摆脱贫穷落后,走上富裕的道路,已成为当今人类社会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自己特殊的方式创造“世界历史”,用占世界9%的可耕地养育了约1/5的世界人口,今天中国的粮食产量己达到世界1/4。从上世纪90年代初到现在,世界上每减少3个饥饿人口,有2个就是中国人,中国甚至提前两年达到了将饥饿人口减半的目标。中国的减贫模式具有重要的世界意义,中国的减贫理念值得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分享。2013年3月24日,习近平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演讲时指出:“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11]2014年11月28日,他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把合作共赢理念体现到政治、经济、安全、文化等对外合作的方方面面。”[12]2015年10月16日,他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的主旨演讲时指出:“消除贫困是人类的共同使命。中国在致力于自身消除贫困的同时,始终积极开展南南合作,力所能及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的援助,支持和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消除贫困。”“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减贫交流合作关系,是消除贫困的重要保障。”[13]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就要以科学的理论思维开创减贫合作的新境界,打造互利共赢的新局面,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六)推动全球治理公正合理。
贫困作为最为重要的全球问题之一,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兴起的全球治理理论将全球减贫纳入研究领域,力图寻找切实可行的全球减贫手段。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成功使6亿多人口摆脱贫困,为全球减贫治理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2015年10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球治理格局和全球治理体制进行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审时度势,努力抓住机遇,妥善应对挑战,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动全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为我国发展和世界和平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14]2015年9月26日,他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联合国发展峰会并发表题为《谋共同永续发展做合作共赢伙伴》的重要讲话时指出:“国际社会要增强各国发展能力,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能力建设。”[10]2015年10月16日,他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发表主旨演讲时指出:“维护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建设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国际经济金融体系,为发展中国家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是消除贫困的重要条件。中国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设立丝路基金,就是要支持发展中国家开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帮助他们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更好融入全球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为国际减贫事业注入新活力。”[15]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就需要把目标瞄准减贫以提高全球减贫治理能力,推动国际社会更加重视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繁荣进步、持续发展。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是中国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于贫困治理的指导性思想,其生成的理论基础是“共同富裕”根本原则,现实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精准扶贫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长期的和艰巨的,这就决定了这项工作要用法制机制来保障其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实现目标。
(一)学习宣传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深刻阐明了新时期我国扶贫开发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党中央治国理念和执政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欠发达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思想引领和行动指南。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把扶贫开发作为战略性任务来抓。一是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及中央有关精准扶贫工作会议重要文件,围绕“对象要精准、项目安排要精准、资金使用要精准、措施到位要精准、因村派人要精准、脱贫成效要精准”具体措施,推动各项工作与扶贫攻坚行动深度融合。二是深入开展涉农法律宣传。通过开设“固定讲堂、流动讲堂、农家讲堂、空中讲堂”等形式,大力宣传《合同法》、《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涉农法律法规政策,并以拉家常方式了解农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对村民家长里短的事务进行法律解析。三是举办各种类型培训会。重点从精准扶贫概念、背景,中央、省工作动态;市县精准扶贫工作现状;中央、省、市、县政府聚焦精准扶贫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及扎实推进精准脱贫致富工作取得的新成效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和深入解读,通过培训,使广大干部群众加深对“精准扶贫”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能动性,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精细准确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精准扶贫”,其本质要求是扶贫开发能够实行精确瞄准、定向帮扶,真正做到谁贫困就扶持谁。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可以说实施精准扶贫,是扶贫开发方式的重大创新,代表了扶贫开发未来发展方向,引领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创新。为了客观评价精准扶贫的现状,必须研究完善支撑精准扶贫方略顺利实施的精细准确机制,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得到充分释放。一是识别扶贫对象要精细准确。要把建档立卡作为精准扶贫重要抓手,做到“不漏贫困村、不掉贫困户、不错把脱贫人口列为扶贫对象”。二是致贫原因要诊断准确。要通过走访调研,了解广大群众心声,深入解剖致贫原因,增强扶贫措施针对性。三是扶贫方案和措施要制定准确。制定扶贫方案要贯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扶贫措施制定要做到一户一策,因人施策。四是扶贫资金要精细化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对财政扶贫资金实施专户、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健全监管和定期审计机制,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五是扶贫责任要精细化落实。建立扶贫工作责任制和考评机制,把扶贫责任分解落实到党员干部的肩头,激发发展软活力。六是扶贫管理要精细化推进。建立扶贫动态管理机制和脱贫退出机制,脱贫对象应及时退出,确保扶贫的公正性。要做好大数据平台建设,确保扶贫对象基本情况、收入来源、需求服务等各类信息准确及时录入。
(三)公开透明机制
建立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法规制度是实现对权力行使过程进行有效监督的基本前提。唯有如此,才能从源头上消除腐败,从而真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充分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要求。精准扶贫是建设“十三五”的重要起点,扶贫要准、政策要活、手段要实,公开透明是托底良策,更是引领致富的主线,必须要在公开、透明上下功夫。一是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要以基层镇政府、派出所、法庭组成普法宣传队,深入行政村开展法治扶贫活动。针对外出务工、返乡创业户,通过发放“政策扶持宣传手册”、搭设咨询台等方式,为他们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服务;完善法治扶贫程序,公开、透明、公正,严格法治扶贫责任,促使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扶贫活动的了解、理解和参与、监督。二是将扶贫工作纳入政务公开范畴。扶贫工作事关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成败,与老百姓的生产与生活息息相关。将扶贫工作纳入政务公开范畴,就是将所有扶贫计划直至款项向社会公告公开公示,哪个地方拨付了多少资金,用在什么地方,通过相关平台公之于众,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三是坚持常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要拓展司法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坚持常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司法大走访、无讼村居建设、巡回审判、全力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法官联系乡镇重点企业等。采取适时走访、巡回办案、法官名片、12368语音热线、上门约访、法律咨询、司法建议等服务方式措施,努力做到公开透明,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四)行为规范机制。
实施精准扶贫,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事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事关人民群众根本福祉,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党的执政根基,是一项极具政治性、战略性和基础性的重大工作,必须通过法律予以规范精准扶贫主体行为及地位。一是规范精准扶贫工作领导行为。领导是实施精准的重要主体,要结合中央、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措施和要求,在贫困村推行挂图作战,发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制定相关行为规范。精准扶贫是衡量各级干部责任担当、党性意志、公仆情怀的新标准,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要通过法规形式规范执行者的行为,敦促其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二是依靠法律提高精准扶贫工作部门地位。精准扶贫工作部门肩负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和方针政策,组织动员和协调全社会开展扶贫活动、推动贫困地区和贫困对象脱贫致富的历史责任。为适应精准扶贫新要求,须让精准扶贫工作部门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拥有相应的决策权和行政权,以确保管好用好扶贫资源,达到精准扶贫效益的最大化。三是以法治动力帮助贫困群众获得自我发展能力。精准扶贫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靠法治的内在文化力量来解决。分析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对症下药,立足当地独特地理资源优势,依托富民产业助农增收新模式,充分发挥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的助力作用,要以法治的内在文化力量来激发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共圆困难群众致富梦。
(五)执法检查机制。
精准扶贫是中央深入推进农村扶贫开发的重要决策部署,既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又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要进一步坚持精准扶贫,必须要打好扶贫工作的攻坚战,推进贫困地区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弯道超越;必须加强执法检查,掌握当前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为推进精准扶贫创造良好条件。一是发挥教育引导群众主体作用。各级立法、司法、执法机关要进一步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精神的贯彻,切实增强扶贫开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教育引导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推进《意见》和《方案》落实落地。二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省、市人大领导要通过带队开展执法检查,深入进村入户与贫困群众拉家常、查阅扶贫开发档案材料、与村干部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精准扶贫情况,更好地督促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依法加强精准扶贫工作。三是在精准扶贫中起到中坚力量。人大代表要通过走村入户调查研究、走访贫困群众、为民帮办实事;通过定期深入选区、向选民述职,强化代表意识和使命感、责任感,依法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和贫困地区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增强代表监督的实效;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等法定方式,发挥法定职能,监督政府落实扶贫攻坚行动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
(六)法制保障机制
实施精准扶贫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宏伟目标、落实习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履行党委政府历史使命、适应扶贫开发新形势的现实需要,必须要用法制保障来推进这项工作。一是从法律上明确精准扶贫的方针政策。要从法律上明确精准扶贫的方针政策、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方法措施,进而引导贫困地区牢固树立自强自立、勇于战胜困难、勤劳治贫、勤劳致富、守法致富的信心。二是从法律上明确精准扶贫工作的地位。要从法律上明确精准扶贫工作的地位、扶贫帮困的社会责任,以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扶贫的体制机制,形成社会扶贫的整体合力。同时充分调动贫困地区的主观能动性,开发内动力,使他们自觉地投身到精准扶贫的活动中去。三是用法治思维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要用法治思维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强化领导责任意识,把“严”的标准和“实”的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保证精准扶贫政策的连续性、扶贫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和投入使用的有效性。四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权的法律援助。要充分发挥法治在精准扶贫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以“精准扶贫”活动为契机,创新举措,降低门槛,扩大范围,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将困难群众所有的法律诉求全部纳入援助范围,使困难群众能够更好地通过法律援助保障权利,让困难群众能在更为广泛的领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得到社会公正待遇。
[1]习近平.把群众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EB].新华网,2012-12-30.
[2]习近平.各级党势口政府要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EB].新华网,2015-10-16.
[3]习近平.小康是全体人民的小康不能有人掉队[EB].新华网,2015-10-16.
[4]习近平.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EB].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5-3.
[5]习近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丢农村这一头[EB].新华网,2014-11.
[6]习近平.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N].人民日报,2015-9-8. [7]习近平在湖南考察[EB].新华网,2013-11-5.
[8]习近平.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EB].人民网—人民日报,2015-06-23.
[9]习近平.既要让自己过得好,也要让别人过得好[EB].新华网,2014-6-5.
[10]习近平.谋共同永续发展做合作共赢伙伴[EB].人民网—人民日报,2015-9-27.
[11]习近平.顺应时代前进潮流促进世界和平发展[EB].新华网,2013-3-24.
[12]习近平.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4-12-1.
[13]习近平.携手消除贫困促进共同发展[EB].新华网,2015-10-16.
[14]习近平.推动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公正更加合理[EB].新华网,2015-10-13.
[15]习近平.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发表主旨演讲[EB].新华网,2015-10-19.
何志春(1964—),女,中共甘肃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等问题研究;康忠芳(198l—),女,甘肃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任科员,研究方向为法学研究、管理学。
F323.8
A
1007-9106(2016)08-00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