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降低劳动争议的实践与思考
陈智彬 苏萌
近年来,由于经济下行,中小企业经营性困难造成裁员的现象日益增多,同时也容易引发一系列劳动关系争议事件。本文以成都市青白江区为例,就如何预防和降低劳动争议案件发生谈几点思考。
(一)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依然存在。由于建筑业的层层转包和分包,建筑业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存在点多、面广、常态化的特点,在全年的重要节点,容易出现工资不能按时支付问题,进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企业的遵法守法意识不够。部分非公企业用工机制不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上不规范,对劳动法律法规了解不深入,容易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劳动争议案件时有发生。
(三)经济下行造成的案件增多。部分企业的经营状况下滑,生产不饱和甚至停产停业,导致大批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故意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就会通过人社部门或信访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用工主体和方式日趋多样。多种性质的用工主体日趋多元化,使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维护劳动关系的时间越来越短,双重劳动关系、多重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交叉存在。
(一)做实调解组织,打造标准化调解中心。为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青白江区着力强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截至2016年9月,共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302个,配备专兼职调解员956人。
(二)推动部门联动,完善多元化工作机制。建立了由党委政府领导、综治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沟通机制。同时,建立以人社部门为主导,工会、企业家联合会、工商联组成的“三方四家”参与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制,合力预防和化解本区劳动争议。
(三)加大政策宣传,营造法制化良好氛围。以“1+4+N”的方式分别在3个园区、11个乡镇(街道)举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系列培训活动,达到了全覆盖、全方位、零距离的培训效果。同时深入乡镇(街道)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宣传、现场咨询等主题活动。
(四)强化关口前移,推行个性化业务指导。2016年青白江区省属国有企业川化股份启动转型升级,进行司法重整。区人社局立即与企业积极对接,指导企业建立矛盾排查工作制度和解决矛盾纠纷工作预案,实现了平稳过渡,未出现集体争议案件。
(五)注重纠纷排查,健全信息化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将工资支付情况监管作为网格工作的重点内容,要求各网格协管员入户走访辖区企业,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异常情况,做到及早发现、及时疏导、快速处理、本地解决,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的预警作用。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调解水平。分阶段对全区调解员进行培训,并针对性地开展“工伤案件专题讲座”“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等培训,还积极组织专兼职调解员参加庭审观摩和案例分析探讨会,不断增强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关注重点企业,保持动态掌握。企业因转型升级引发的职工分流安置和因经济形势下行导致企业的裁员行为,是近年来劳动关系转变的重要因素。作为人社部门必须举全局之力,长期靠前服务企业,跟踪企业发展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指导和后续再就业的服务,才能积极稳妥的将劳动争议化解于萌芽状态。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水平。对基层调解员必须每年培训,对初训合格的,要开展案列分析培训的提升式的复训,通过基层调解组织老带新、仲裁员带调解员等多种形式,将调解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切实起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目的。
(三)注重法制宣传,达到提质效果。普法宣传培训是预防和降低劳动争议案件发生的第一步,必须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培训和案例普及,以加强普法的生动性和指导性。比如企业普遍关心的工伤保险赔付、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如何合法规避法律风险等。
(四)构建和谐关系,解决根本问题。从本质来看,劳动纠纷的发生都是由于劳动关系不和谐造成的。因此,要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人社工作引领,实现劳动用工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使职工安全健康得到切实保障,从根本上预防和降低劳动争议的发生。
(作者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