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社会工作中的“性别盲”——《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评介

2016-04-11 04:55黄丹
社会工作 2016年5期
关键词:社会工作者女性主义实务

黄丹

破除社会工作中的“性别盲”——《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评介

黄丹

基于对社会工作“性别盲”的批判,女性主义者发展了女性主义社会工作。《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是一本从女性主义的视角出发,介绍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的概念、目标、原则、手法和挑战等的佳作。通过该书,读者可以对女性主义社会工作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女性主义 社会工作 性别盲

黄 丹,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工作系2014级博士研究生(香港 999077)。

女性主义认为福利国家的发展是政治性别的产物,它支持、强化了传统的社会性别角色规范,固化、局限了女性作为照顾者的角色。而作为现代社会福利整体中一个专业的、现代化的部分,社会工作分配和安排社会福利资源的同时,也成为国家进行社会控制的工具,承担将人民“常规化”的功能。女性主义者批判主流的社会工作致力于使女性成为合格的照顾者,扮演称职的母亲、妻子、女儿、儿媳的社会角色。基于此,女性主义者在20世纪的六七十年代开创了女性主义社会工作,倡导社会工作者在工作中需具性别敏感度并致力于推动两性平等。

《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以下简称《女性主义社会工作》,英文原著名为FeministSocialWork:TheoryandPractice),是英国学者丽娜·多米雷莉(Lena•Dominelli)关于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的一本著作。本文基于笔者对于该书的理解,归纳女性主义对传统社会工作的主要批判观点,概述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的概念、目标及原则,叙述女性主义社会工作者如何开展实务工作及研究工作,讨论全球化、市场经济及新科技等元素对其的影响,总结女性主义社会工作对于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社会工作的启示。

一、女性主义对传统社会工作的批判

丽娜·多米雷莉在《女性主义社会工作》运用女性主义视角对传统社会工作进行了批判,认为女性主义社会工作最大的贡献在于挑战了传统社会工作的“性别盲”,倡导对女性服务对象具敏感度的性别化的回应,从而推动了社会工作行业的转向和发展。在书中,她从四个方面表现出了敏锐的女性主义的批判性:

第一,女性主义批判传统的社会工作助长了父权社会的统治。社会工作是一个特别的专业,它表达了国家对照顾深陷困境的人们的集体渴望(多米雷莉,2004:30)。然而,社会工作又是一个依赖的专业,传统上依赖国家和男性在资源上的保护而运作。由于受到资源和资金的限制,社会工作者往往不得在工作理想的实践上做出妥协,比如说推动社会公义和社会平等(多米雷莉,2004:79)。为了使公共父权领域开展的活动能够不被私人领域的变迁影响而能延续下去,国家要求社会工作者的工作确保私人领域的工作能够继续发挥功能。女性在私人领域的家事照料让她们的丈夫和儿子在公共领域得到晋升,而她们自己隐藏在这些男性背后,在能见度低的私人领域她们付出无可计量的代价。女性经常被迫承担起照料工作,如照顾老年人,病人和残疾人等(Dominelli&Mcleod,1989:18)。因此,主流的社会工作,致力于使女性成为国家、社会所要求的母亲、妻子和照顾者。社会工作者的工作看似保持了家庭的亲密,然而社会工作者也成为了维持父权社会统治的帮凶,维持了原有的家庭形态中男女不平等的现象。

第二,女性主义批判传统社会工作中的“性别盲”(gender-blindness)。她认为,“社会工作者倾向将女性视为自主的岛屿,认为女性有能量可以制造恶劣社会沙漠中的绿洲”(多米雷莉,2004:2)。社会工作者期待女性可以在严苛的环境中自行生存,却很少过问造成女性困境的结构性因素。如果一个女性不能扮演好社会刻板印象中的性别角色时,就会被社会工作者认为是失能的。即使女性“案主”经过社会工作者的协助得到满足其需求的资源,也常常“被标签、被污名化”。这些被认为是“实务智慧”的观点在社会工作行业内传递,却很少有社会工作者对这种观点背后的假设进行质疑。

第三,女性主义批判传统社会工作将女性视为男性衍生物。女性主义者质疑社会工作者依赖男性普遍的论述为衡量所有女性经验的准绳,并借此质疑社会工作者对女性需求的回应。女性由于承担着社会定义的照顾角色,经常要照顾别人,跟随其他人的带领,考虑其他人相关的需求,女性总是倾向认为自己没有其他人重要。她们的情感需要被忽视、被压抑。她们也需要分享她们的感受和她们作为成年人在现实生活中的经验,然而这一点在传统的社会工作中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女性主义认为,传统的社会工作预设女性为依赖者和照顾者,介入女性的生活,无情地病态化女性,危害女性的自我能力显露。

第四,女性主义批判传统社会工作对女性社会工作者的“消权”。作者不仅仅看到妇女是如何作为案主和照顾者被主宰,同时她也看到妇女是如何作为社会工作者被压迫。尽管社会工作专业由于女性在从业人数上占优势被界定为一种“女性专业”,但女性实际上并没有掌握权,大部分的决策都在男性从业者的掌握之中。在社会工作机构中,男女性往往掌管着不同内容的工作,男性掌管着与资源相关的领导工作,女性则往往被安排与案主面对面的一线工作。男权社会的照顾的意识形态使女性社会工作者成为无法管理他人,而只能依赖男人的角色,排斥了她们进入管理传统的阶层的机会。

二、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的概念、目标及原则

基于对传统社会工作的批判,女性主义者开创了女性主义社会工作。女性主义社会工作最早的开端可以追溯到20世纪的六、七十年代(陈锦华,2006:1)。在《女性主义社会工作》中,丽娜·多米雷莉将女性主义社会工作定义为一种社会工作实务的形式,它以女性的世界经验作为工作分析的起点,焦点在于对社会关系依赖本质的关注。作者认为,女性主义社会工作评估并检视父权对女性、男性、及儿童的影响,承认并礼赞两性的差异,赞赏女性的能力和力量,珍视并重新形塑照顾工作,思考性别的社会建构,区分女性、男性、儿童的不同需求并确保他们的需求得以满足,致力于促进他们的福祉。

从女性主义的观点出发重新定义社会工作,意味着社会工作实务工作的每个面向(包括社工与案主、社会工作与同事、社会工作与雇主、社会工作与国家的关系)都需要放在女性主义追求平等的社会关系的转型承诺上来进行检验。尽管女性主义内部有许多不同的流派和多元的理论,对于社会问题的分析和该采取如何的介入方案有不同的意见,但在这些流派内部仍然有着一些共同的声音。在《女性主义社会工作》中,作者总结了这些重要的共同原则。

首先,需要承认女性群体内部的多元性。女性群体内部有着非常多的不同子群体,如工作阶层的女性与非工薪阶层的女性等。许多客观的条件,将女性分为不同的群体。每个子群体都有不同的诉求,面临不同的压迫。解构“女性”,不将其视为单一的类属,帮助社会工作者聚焦并关注女性内部的复杂、多元、流动的现实。借此女性主义者认识到女性遭受到许许多多不同到压迫,如阶级的、种族的、性别的、异性恋霸权的,或者身心障碍造成的。通过清楚认知到女性群体内部的多元性及差异性,女性主义的社会工作者通过倾听女性的故事,协助女性对其生活情境进行分析,支持女性掌握其生活,检视国家的介入以及父权对女性的压迫。

第二,意识觉醒和集体行动至关重要。女性主义不认为单凭个人的单打独斗就可以达到充权(梁丽清,2006:32)。女性主义者一直坚信“个人的就是政治的”,也就是说,必须将女性个人生活的体验连结到对公领域权力的争取。女性个人的悲惨经历,是其他有着类似经验的女性的镜子(Dominelli&Mcleod,1989:33)。通过了解其他人的悲伤经历,女性了解到自己并不是孤独的,这也让她们拥有了集体的归属感。在社会的层面上去重新定义她们的问题,了解属于她们自身的真相,拥有与“专家”挑战的权力,让她们把自己个人的悲伤,转换为社会议题的关注。在多米雷莉另外一本著作《女性和社区行动》中,她特别指出了社区工作对于女性行动的重要性。她认为以社区为基地开展女性主义的社会活动,可以帮助女性“发声”,并培育真正本土化的社区转变(Dominelli,2006)。也就是说,女性主义社会工作实施的起点是让女性投入社区的社会行动,再由社区转移到公权力领域。这与女性主义的“个人就是政治的”“政治就是个人的”行动纲领一脉相承。

第三,女性主义社会工作不仅为女性的福祉工作,它也为了男性及儿童的福祉工作着。女性主义社会工作认为,男性也是父权社会的受害者,因为男性被迫要扮演社会赋予他们的角色。女性主义社会工作者可以对女性的情感需求有更多的了解及支持。同时,也能觉察到在主流社会中男性“案主”所承受的重担,如男性因为被假定为“养家糊口者”,而不得不去扮演社会、家庭、女人对他们的某些期待,他们的情感需求也不能得到满足。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女性主义社会工作并不追求“西风压倒东风”,而是追求真正的“男女各顶半边天”。

三、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的实务与研究

在《女性主义社会工作》中,丽娜·多米雷莉详细地叙述了女性主义社会工作者如何和广泛范围的服务对象工作,包括与女性、男性、儿童及家庭一起工作。作者批判传统社会工作者开展以家庭为焦点的实务时,往往拒绝男性的参与,这加深了男女性之间的性别区隔。男性也是男权社会的受害者和牺牲者,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的实践应该包括男性。作者认为,与男性一起工作,必须协助男性将“男子气概”重新概念化,并将男性的情感需求放置在工作的中心位置。同时,她也指出需要将父亲带回家庭,而不是社会工作者将所有的焦点放在提升母亲的“亲职”能力,持续谴责女性的“母职”工作,并将她们标签为没有能力的母亲。她指出,妇女的母职技巧是社会工作在家庭领域中介入的主要焦点,但是所谓理想的“母职”是以刻板化和理想主义的方式去定义的,如果不符合主流的中产阶级的标准,就会被视为是异常的。事实上,“母职”也是被父权社会建构出来并用来压迫女性的一个工具。总的来说,作者认为传统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借由强调女性的母亲和教养的角色而使父权关系延续存在,女性主义社会工作者应该要辨识这个取向对女性、男性及儿童的压迫,要破除“母职”及其相关的刻板印象,从而基于“女性有权决定自己的生活”“儿童有其独立人权”等原则为家庭及家庭中的个体(包括女性、男性及儿童)开展工作。

除了开展女性主义社会工作实务工作,作者也指出了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研究的重要性。作为父权统治的一部分,女性的存在、经验和生活长期被隐性化,她们的生活感受、认知、见解常常被排斥在主流的历史和知识的论述之外(何芝君,2006:37)。并且,女性群体经由照顾工作而拥有的知识也被倾向于视为较为低等的知识。女性主义社会工作坚持重视女性的知识、才能及对专业的贡献。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研究对推动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的发展有其无可替代的重要性:首先,让女性述说她们自己的故事,谈论自己的经验,是女性主义收集知识、建立理论的不可或缺的方法;第二,肯定、承认并重视这些习惯上被认为不具备重要性的知识,将有利于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和服务使用者之间的平等关系;第三,让女性的声音不再被压抑,被更多的世人所了解,并能够唤醒更多女性的意识觉醒,从而推动女性主义运动向前发展。在《女性主义社会工作》一书中,丽娜·多米雷莉总结了女性主义研究的原则:植根女性的经验去建立理论、强调个人和社会环境的面向、强调女性诠释式的参与与分享。

总的来说,无论是女性主义社会工作实务,还是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研究,都必须反映女性主义的价值取向,否则它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女性主义的实践。

四、女性主义社会工作在新时代下的挑战

女性主义社会工作始终处于变化的过程中,在新的时代,女性主义社会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这些挑战,既来自全球环境、新的科技兴起的变化,也来自女性主义思潮的变化。

全球化改变了福利国家,将社会政策和社会工作实务带入了宏观层次的脉络,并形塑了女性的生活环境。全球化让民族国家更加国际化,人们的社会生活受到市场规则的全面介入,个人的劳动变得片段化。社会服务在全球化化市场下面临重组,这在经济层面上引领了公共福利领域的再私有化。这种私有化使得女性对国家资金的依赖,转移到家庭的男性身上,反映了公共父权(publicpatriarchy)到私有父权(privatepatriarchy)的转变趋势。这种转变趋势,恶化了女性对家庭中的男性的依赖。

全球化带来的许多复杂的动力关系也对社会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市场化贬低了专业社会工作的价值。公司管理主义盛行,政府也以商业化的模式来管理社会工作。社会工作变得高度规则化,社会工作者本身成为了“技术官僚”,质性的社会工作专业关系变成了可以衡量的商品(Dominelli,2004:46)。另外,政府降低从事社会工作的资格门槛也加速了社会工作去专业化的速度。政府结合全球化的措施可能促成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有可能落入大众议论纷纷中的“市井管家婆”(streetwisegranny)替代的窘境(Dominelli,2004:11)。私有化加剧,对女性主义社会工作者的集体行动的工作技巧也造成了挑战。社会工作者以类似商品化的方式为女性提供服务,难以在个人化的环境中协助服务对象去寻求、发展问题的解决途径。就像作者所说,“在商品化的照顾关系下,集体关切变得个人化与支离破碎”(Dominelli,2004:57)。

除此之外,新科技改变了人类的生活,它的力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何使用和管理这些科技也将是社会工作发展需要考虑的重要议题。例如,如何利用以电脑为基础的电子科技去协助社会工作者符合执行女性主义的工作。又比如,如何应对因新的生殖技术对女性主义社会工作实务所带来的重大影响。新的科技可以让女性在不需要她们的控制或者保护下成为母亲,这可能让医疗专业处于优势,女性可能会因此“消权”。试管婴儿、代理孕母等新科技的产生也会使现有的家庭关系更加复杂,而女性主义社会工作者也必须去应对由此造成的许多伦理和实务的挑战。

除了外部环境的变化,女性主义内部思潮的变化及由此带来的连锁反应也不容忽视。20世纪90年代以来,后现代主义思潮在全球兴起,对女性主义社会工作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后现代主义扩展了女性主义的深度,激发对女性群体多元的理解。后现代主义将焦点放在权力和语言对权力关系的塑造上。这些概念提醒了社会工作者将自己视为潜在的压迫者,检视自己与服务对象的权力关系。社会工作者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实际上也是在行使一种权力关系,当社工的工作背后有自己的隐藏目的(hidden agenda)时,有可能“消权”服务对象(粱丽清,2006:28)。因此,后现代思想提醒社会工作者回应服务对象个人的独特性的需要,同时为了避免“消权”服务对象而要解构自身的专业权力。

然而,后现代女性主义的思潮,也可能助长了前线社会工作者更加关注个别的个人,而忽略对整体结构性因素的关注。作者认为,后现代女性主义质疑女性作为整体的一个类属的论断。后现代女性主义将个人去脉络化,使得个人不再关心政治,而仅仅关心自己的权力。也就是说,后现代女性主义着重个人在社会互动中被建构、被社会化的这一面,而忽略个人在特定脉络下对社会的影响力,动摇“个人的就是政治”的女性主义运动策略,对已证明行之有效的“寻找个人问题的集体解决之道”造成了威胁。

尽管女性主义社会工作面临着许多的挑战,丽娜·多米雷莉还是描绘了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美好的愿景:不仅追求女性可以和男性平起平坐,并且期待能够建立一种跨世代的、相互依赖建基于“公民权”的平等关系及一个以人的福祉为核心考虑的社会秩序。这个美丽新世界的确令人神往,但要如何开拓、建设、仍需探索。

总体来说,《女性主义社会工作》是一本女性主义佳作,它对传统社会工作进行了犀利的女性主义批判,叙述了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的目标、原则和工作手法,同时在全球化新世代的脉络下检视女性主义社会工作面临的困境和挑战。作为“他山之石”,它可以帮助社会工作的实务工作者破除实践中的“性别盲”:它所赋予的社会性别视角,帮助社会工作者深入了解女性的生活,解释女性服务对象受压迫的经历,理解社会生活中身为女性面临着种种限制,避免将女性所遇到的问题个人化;它所展示的女性主义原则,提供社会工作者介入的基本框架,理解“个人的即政治的”这一原则与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实务的关系;它所提倡的“充权导向”,提醒社会工作者重视女性的声音,关注女性的情感,尊重女性的力量,支持女性自我“充权”;它所倡导的伙伴专业关系,引导社会工作者检视自己与服务对象的权力关系,避免成为男权社会的帮凶、潜在的压迫者及“技术官僚”。同时,它也提醒社会工作研究者关注女性的生活空间、她们的生活感受,以及女性群体内部所展现出来的差异性所反映的社会文化脉络问题(胡幼慧,1996),以期植根于女性主体的经验去建立社会工作理论,发展具性别视角的工作方法及介入模式。整体来说,女性主义社会工作所追求的社会正义及性别平等,启发社会工作者不忘社会工作原初的精神,反对包括性别压迫在内的一切不公平及不平等,通过持之以恒的社会工作的前线实践及实务研究,协同服务对象一起朝向社会变迁不懈努力。

[1]陈锦华,2006,《平等与差异:性别社会工作的挑战》,梁丽清、陈锦华编《性别与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

[2]何芝君,2006,《个人就是政治:女性主义与叙事治疗的契合》,梁丽清、陈锦华编《性别与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

[3]胡幼慧,1996,《转型中的质性研究:演变、批判和女性主义研究观点》,胡幼慧主编《质性研究理论、方法及本土女性研究实例》,台北:巨流图书公司。

[4]丽娜·多米雷莉,2004,林万亿等译《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台北:五南出版社。

[5]梁丽清,2006,《“充权与妇女工作”:理论范式的转移》,梁丽清、陈锦华编《性别与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

[6]LenaDominelli&ElleenMcleod,1989,Feminismsocialwork.Basingstoke:Macmillan.

[7]LenaDominelli,2006,Womenandcommunityaction.Bristol:PolicyPress

编辑/杨恪鉴

C916

A

1672-4828(2016)05-0120-05

10.3969/j.issn.1672-4828.2016.0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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