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丽(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上海 200083)
警营文化社团自主化运作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为例
李 丽
(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上海 200083)
摘 要:长期以来,对警营文化建设的理解往往停留在丰富民警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团队凝聚力、营造健康向上的警营氛围等认识层面,我们通过结合经侦警种自身警营文化建设的实践,提出了“建立结合警种特点的警营文化社团是新时期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的观点,旨在探索警营文化社团化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不断创新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模式。
关键词:警营文化;社团;思想政治工作
警营文化即警察文化,是警察职业发展过程中带有警察独特风格的价值观念、文化活动、行为准则、人文环境的综合体现。重视警营文化的发展,从根本来讲就是队伍走向人文管理的不断深化。长期以来,我们对警营文化建设的理解往往停留在丰富民警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团队凝聚力、营造健康向上的警营氛围等认识层面,换句话说是中心工作的“锦上添花”。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意识形态与价值观的认同才是警察队伍管理中的难点。如何让思想政治教育深入人心,不是一两句口号、一两个贯彻文件、一两场会议就能解决的。所以,探索和研究警营文化社团的建立和运作模式,已经成为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与改革创新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
(一)警营文化社团是新时期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
1.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亟待创新发展
长期以来,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要解决的主要难题就是思想凝聚问题。我们强调从严治警,这是从执行力和制度建设的角度来讲的,落实到意识形态的问题却没有那么简单。常规的典型宣传、警示教育、主题活动等都主要考虑队伍整体面上的教育工作,无法深入到点对点的单一民警。如果说作为顶层设计的上级部门更多地设置宏观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针,那么作为基层单位就更应该考虑个性化地具体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时代在发展,如今“90后”的民警也已经入职,在民警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下,我们不能停留在原有工作状态上固步自封,只有创新形式,才能通过整合民警的价值认同感来凝聚思想、引领队伍。
2.用“组织”的力量来寻求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抓手
政治学理论中有个“组织”的概念。所谓“组织”就是指人们为实现一定的目标,互相协作结合而成的集体或团队。警营文化社团,从根本意义上来说就是不同爱好需求的民警形成的不同集体或团队。这种社团的结构是除本职工作以外的另外一种结合,由于团队成员共同的诉求,形成了价值共鸣,其凝聚力就会更强,也会因为团队中培养的感情而带动到工作环境中去。因此,不可忽视“组织”的力量,而应该通过一个个社团的建设,来寻求公安政治思想工作的新抓手。手握“金矿”而不知道如何开发,就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凝聚不同需求的社团实际就是将不同的民警需求进行了分类,比政工部门费尽心思了解队伍个体状况更具有操作性。引领社团的建设,给予一定的支持,实际也就是引领一种健康向上的氛围,用“组织”的力量来凝聚“组织”中的每个人。
(二)警营文化社团是凝聚公安民警价值多元化需求的有效载体
由于公安队伍的半军事化特点,其内部产生的警营文化也带有明显的公安特性,即模式性和自上而下的推行与灌输性,由民警自发形成的文化社团比较少。然而,这并不代表民警就缺乏价值多元化发展的需求。公安队伍的纪律性,并不代表队伍本身缺乏活泼性。由于人员年龄结构、学历背景、职业特点等方面的不同,必然产生不同需求的民警团体。早些年,对警营文化的理解往往还集中在文体活动、书法绘画、摄影摄像等方面,如今已经发展到话剧、桌游、旅游、影评、电子竞技等方面。其中,文体活动的项目也从传统的田径、球类、歌舞逐步拓展到现代社会流行的骑行、快走等项目,未来也必然会有更多的需求与爱好涌现。因此,如果公安队伍一味采取自上而下开展警营文化活动的方式,虽然可以集中力量形成规模效应(比如举行全局性的比赛活动),但是缺乏自主社团的灵活性,毕竟竞技活动与日常社团活动还是有一定的区别。如果能将两者结合,使社团在基层发挥文化广泛性传播的作用,使自上而下的警营文化成为各社团成员交流成果、展示才艺的载体,那么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兼顾广大民警的不同需求。
(三)结合警种特点的警营文化社团建设是公安工作现状的必然选择
当前,公安工作面临任务重、时间紧、警力不足的现状是摆在各级公安部门面前的现实问题。从警种角度而言,不同部门、不同警种由于工作性质的不同,可能工作方式、工作时间、警种文化都有差异,因此警营文化活动的开展要顺应警种特色开展;从民警角度而言,由于职业的特殊性,广大民警的身心健康应该是各级政工部门关注的重点之一,文化育警也是爱警惠警的重要表现之一;从社团建设角度而言,只有基层民警自发自愿建立的社团,才有维系生命力的可能性。也只有灵活机动的社团机制,才能确保平衡公安队伍的工学矛盾,当然这其中离不开部门党组织的指导与支持。社团是一种虚无的存在,但社团中的人却是客观的存在,所以民警通过社团形成了工作之外的另一层紧密关系,其内在的关系影响力必将在工作中予以体现,而且会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这也是讲究协作精神的公安工作所需要和推崇的。
(一)经侦警种警营文化活动开展的现状
上海经侦成立于1999年,由于当时队伍整体年龄较轻,所以民警对警营文化活动有着极大的参与度,警营文化的开展一直有着良好的延续性。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条线联动,共同开展警营文化活动
经侦条线以总队牵头、分局承办的形式,已经连续举办了八届乒乓球比赛和五届羽毛球比赛。通过条线联动的方式,不仅创出经侦警种自身的特色品牌,也通过组织活动的形式,加强了辐射条线的作用。体育赛事虽然只是文化活动的一方面,但的确是凝聚合力、和谐警营的“天然粘合剂”。经侦警种形成了条线联动的大融合。
2.巧用资源,创造条件开展警营文化活动
总队党委积极听取民警意见建议,对民警反映的文体活动场地缺少等问题高度重视,多方争取,利用办公大厅因地制宜铺设了羽毛球场地。目前不仅供本部门民警使用,也实现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资源共享。一方面,总队层面制定全年文体活动的工作计划;另一方面,各部门开展警营文化活动,总队给予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二)经侦警种警营文化可持续性发展的瓶颈问题
经侦警种警营文化在发展过程中,虽然有本警种的特色和优势,但是也面临着一系列瓶颈问题,这也是探索和建立经侦警营文化社团化自主运作模式的原因所在。
1.警营文化活动参与者的非普遍性
经侦警种多年来形成了自己的优势项目,同时也必然有弱势项目。而对于民警个人而言,也许警种的弱势项目恰恰是自身的优势项目。这是一对无法平衡的矛盾,传统的警营文化活动模式,无法兼顾每一位民警的需求,这就造成了警种组织的相关活动总是只能满足部分民警的需求。
2.工学矛盾的问题日益突出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公安经侦工作的压力和强度与日俱增,而在警力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警营文化活动的开展就面临两个尴尬问题:民警有需求但没时间,警营文化活动既不能占用工作时间也不能过多占用民警休息时间,而且这种矛盾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化解的。
3.了解民警需求的滞后性
传统的警营文化活动往往采取自上而下的组织方式,或者是固有模式的重复。这种方式有其集中优势,但是对民警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无法做到及时了解,尤其是小众需求,更加无法及时关注和聚焦。然而,警营文化建设不是竞技文化建设,应该要平衡参与性与竞技性的关系,不能把经侦警营文化建设成为部分人的警营文化,要让每一位经侦人得到文化认同。
4.人才资源的非可持续性
警营文化的参与者有专业型人才和爱好型人员的区分,这其中专业型人才的示范作用往往会带动一类文体活动的发展。然而,对这类人才资源从管理和使用方面都缺乏一定的举措,往往由于人员变动就造成某些项目不能可持续性发展。这其中最大的原因是制度和组织的缺失,警营文化的传承不应该随人员变动而变动,这就需要有好的制度设计来实现制度性的传承。因此,探索社团化运作模式是通过组织形式来固定制度运作的有益尝试。
2015年以来,总队专门制作了《社团参加意向调查表》,在前期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汇总了羽毛球、乒乓球、跑步、摄影、影视话剧等16项社团需求,并在总队党委的关心指导下成立了“经侦社团联合会”,制作了会旗,举行了社团授旗仪式,开始了经侦警营文化社团化自主运作模式的有益尝试。
(一)制定总队层面的管理机制
1.制定了《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经侦社团联合会”章程》
章程明确了“经侦社团联合会”的组织结构、组织分工、日常事务以及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2.明确每周五下午三点以后为固定的文体活动时间
在经侦工作紧张繁忙的同时,总队党委仍然从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爱警惠警”举措的角度出发,下发通知,明确每周活动由总队统一组织或各单位自行组织民警开展。这要求各部门领导干部在合理安排工作的同时,积极带头参与活动。
3.本着条件成熟逐步建立社团的原则循序渐进地发展社团
根据前期民警需求及准备工作的完善情况,总队“经侦社团联合会”率先发展了第一批跑步、篮球、摄影三个社团,下一步将逐步发展第二批社团。
(二)社团自主化运作模式介绍
1.组建核心管理团队
根据前期社团参加需求,在有共同需求的民警中招募管理团队,确立团长、副团长各1人,并形成AB角的关系。团队成员采取自愿报名原则,团队核心管理层人选则采取自愿报名与“经侦社团联合会”指定相结合的方式。
2.制定社团全年工作计划
每年年初,由社团自主填写《经侦总队社团计划需求表》,对社团名称、社团负责人、社团成员进行一年一度的登记。社团核心管理层制定全年计划,并提出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需求,报“经侦社团联合会”统筹规划,最终向总队政治处和总队党委报备。
3.“经侦社团联合会”给予相关支持与帮助
根据各社团申报的计划需求表,“经侦社团联合会”在经过审核备案后给予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同时积极整合资源,为各社团开展自主活动提供时间、场地、策划等相关资源保障。
4.及时收集社团成员反馈意见
“经侦社团联合会”专门制作了《社团活动意见建议反馈表》,对各社团每一项自主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随机调查问卷,收集意见建议,在自己掌握的同时反馈至相关社团,不断提升社团活力,也体现“经侦社团联合会”的指导职能,避免出现偏差情况。
5.适当的激励机制
虽然社团自主化运作是本着自愿原则,但是总队要求35周岁以下青年民警至少参加一个社团,总队民警至少参加一次社团活动,确保全员参与。既尊重民警的自主性,也致力于培养民警的健康情趣,通过全员参加以提高社团组织的整体水平。然而,社团毕竟是一个群众性组织,自发作用虽然是主导作用,主管部门也应当对社团贡献突出的民警给予即时性表扬,对参与活动不力的民警要多加关注与引导。
(三)案例成败得失的分析与反思
对于总队成立的篮球、跑步、摄影三个第一批的社团组织,其成功点在于这三个社团都有比较好的管理团队,能够自主定期开展社团活动;社团人员也相对固定,便于管理。然而,在社团运作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1.资源的整合往往需要上升到“经侦社团联合会”层面来解决
篮球社团、跑步社团在管理团队的运作下,积极对外联络,通过比赛、训练等方式既凝聚了团队力量,也加强了与相关协作部门的联动,对工作起到促进作用。然而摄影社团由于负责人的工作原因,缺乏相应的外联机会,而摄影项目又恰恰需要多走出去、请进来。所以,在这方面“经侦社团联合会”应当予以资源整合,无论是篮球社还是跑步社,相关的活动都是摄影的好题材,完全可以互相融合、共同活动。
2.社团活动应当常规性项目与自主性项目相结合
社团要形成一定的常规性项目,比如总队每周五下午三点以后的时间可以定期开展一定的活动,形成一个模式,“东一榔头、西一棒”是没有办法形成社团自身的模式和品牌的。在此基础上,社团活动的自主项目是提升社团品质的有益补充,两者结合才能确保社团活动的良性发展。
(一)警营文化社团化自主运作要适当引入企业管理理念
经侦警营文化社团化自主运作强调的关键词是“社团化”和“自主运作”,而引入企业管理的理念就是要引入竞争和优胜劣汰的机制。社团发展不能等、靠、要,而要自主发展,要转变观念,从社团成员自身健康发展的需求出发,而不是当工作一样来完成。因此,对组织不力的社团要及时予以清理和整顿,对活力强的社团应当从“联合会”层面给予更大的支持与鼓励。文体活动的经费是有限的,社团化自主运作模式要不断平衡社团需求与总队总体需求的关系,要“把好钢用在刀刃上”,经费使用要合理。总队层面可以采用适当的激励机制,保证团队的活力。
(二)警营文化社团建设要“一个阶段一个境界”
简言之,就是社团的运作要有框架设计,要有品牌意识,在不同的阶段制定不同的计划和目标。这个目标可以是一个很小的方面,哪怕是人员招募的数量、活动开展的数量、活动内容的改进,只要有一个小小的进步,都会积小胜为大胜,形成质的飞跃。只有这样,社团建设才不会衰落。
(三)机制性规定关键在于执行力
警营文化社团组织是一个群众性组织,但是毕竟在公安队伍内部,受公安工作突发性影响的几率较高。所以,在社团设立的过程中以及今后实践的过程中,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非常重要。首先,在机制框架的搭建过程中,要确保人员的流动与变更不影响社团的正常运作。其次,社团活动的过程要确保相关文字、视频资料的储备,为社团的持续发展做好积累工作。最后,所有机制规定都要由“经侦社团联合会”作为督导单位进行及时跟进,确保社团建设的良性发展。此外,目前所有的社团建设都还停留在手工操作层面,将来应当实现信息化管理,并将民警参与或主导社团建设的内容纳入民警个人评估体系,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这样才能从机制上保障社团的可持续发展。
(四)社团化自主运作模式不能忽视思想凝聚的主旨
经侦警种社团化自主运作模式,虽然是自主运作,但不是独立运作。社团成员的本职身份是民警,所以在社团内部要强调文化建设,切忌形成只求能力、不求价值观凝聚的团队。每个社团虽然各自运作,但是经侦警种的核心价值取向应当是趋于一致的。每个社团的成员要有共同的愿景,社团才能持续发展。社团管理层要关心社团成员的内心需求和思想状况,也要对外联活动和相关团体进行筛选,及时向“经侦社团联合会”反映情况,通过有效的社团组织管理,起到辅助总队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作用。
Explore Policing Cultural Construction Based on Mass Organizations in Public Security Organs
Li li (Economic Crime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 of Shanghai Public Security Bureau, Shanghai 200083, China)
Abstract:It is the common aspiration of the police to strengthen the policing cultural construction in public security organs and it is a matter of cardinal signifi cance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police. The policing cultural construction is a comprehensive and complicated system project. In order to meet the demands of the society,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must put the concepts of science development into practice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policing cultural construction based on mass organizations in public security organs.
Key Words:Policing Culture; Mass Organizations; Ideological Work
中图分类号:D631.1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5750(2016)02-0069-(06)
DOI:10.13643/j.cnki.issn1008-5750.2016.02.009
收稿日期:2016-01-18 责任编辑:孙树峰
作者简介:李丽(1979—),女,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政治处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