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伟民
外商独资企业工会维权浅谈
潘伟民
工会在外商独资企业履行基本职能,一定要具有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方式,敬畏法度,依法办事。坚持和谐发展、互利共赢的维权理念,确保劳动关系双方的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外商独资企业 工会依法维权
外商独资企业是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但同样必须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是不容置疑的法理。但是,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如何体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原则,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的问题。
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必须成立工会组织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法定的基本职责,而建立工会组织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提。维美德(中国)有限公司2006年9月成立,现有职工700多名。企业成立之初,外方出于对工会性质的误解,认为我们在其他地方都没有设置工会组织,日子也过得好好的,因此,在上海工厂也没有必要成立工会组织。作为原国有企业的工会主席,我运用法律武器,与中方经理据理力争。《工会法》第3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等,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13条规定:“外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外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与此同时,我也向外方总经理解疑释惑:中国工会不同于西方工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坚持劳动关系双方是对立统一体和利益共同体,工会绝不会无缘无故组织工人罢工,工会维护的是员工和企业双方的权益。在上级工会、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协调下,经过一次次艰难的协商谈判,半年后企业方同意成立工会组织。
在成立工会的同时,公司也依法建立了职代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至今职工代表已进行了多次民主推荐改选,每次都是公开的民主推荐,有效增强了职工代表的荣誉感和责任意识。而员工大会,也坚持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公司总经理作工作报告,通报公司重大信息,公开、交流各部门工作情况,使全体员工能及时、有效地了解公司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从而汇聚起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和力量。
2、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必须理直气壮
工会开展一切工作和活动,都要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根本和核心,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必须理直气壮。
2007年夏季持续高温,市政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发出通知,要求从制度上关心高温作业职工。公司工会及时召开职工代表协商会议,要求公司人力资源部、安全环境部制订具体防暑降温办法,维护员工安全生产的权益。此时,正值公司高层领导回芬兰度年假,人力资源部、环境安全部的经理都不敢与外方总经理发邮件。我理直气壮地指出,这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提出的要求,我来承担责任,由公司工会出面,通过我的电子邮箱及时与公司外方总经理沟通。一封越洋邮件发给了外方总经理,外方总经理回复“OK”,同意了公司的防暑降温办法。从此,公司每年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修订防暑降温措施,保证防暑降温资金的投入,高温补贴、高温物品发放的范围和数量也因此逐年提高。一次,有一位外方管理层经理因为工作压力大,与员工发生肢体冲突,动手打了一个老员工。此时,全厂员工都看着工会,看工会敢不敢为员工说话。工会在调查核实情况后,及时与上级工会取得联系,谋求支持。最终,由公司工会拿出处理建议,我代表工会及时与外方总经理进行沟通,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经过外方总经理、部门经理和工会的及时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避免了矛盾的激化,维护了员工的权益。
1、坚持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的维权宗旨
以员工为本,工会必须心里装着员工群众,凡事想着员工群众,把密切联系员工群众作为工会工作的生命线,把竭诚为员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员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维权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真心实意为员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是规范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义务的有效保证。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行政公司方多次协商拟订集体合同(草案),公司法务部门对集体合同进行法律把关,保障集体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上级工会的帮助指导下,经过对集体合同的讨论、修改,内容更加充实、更加具体,特别是《集体合同》中对员工的休假、防暑降温等内容更加完善,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2015年初,公司在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对年休假制度进行了调整(工作1年,年休假10天,工作6年年休假15天),此项调整比国家规定的年休假制度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集体合同》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现场表决通过后,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上报、备案后生效。
此外,在工会与行政的协商下,公司从2008年起为每位员工办理中国太平商业医疗保险,投保金额、内容逐年提高。目前医疗费报销金额为90%,公司争取100%,争取逐步扩大到家属劳保;每年为全体员工办理《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以减轻员工的医疗负担。公司每年为退休员工办理《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每年“三八”妇女节,公司女工委员会组织女员工集体活动,让员工从公司工会实实在在的关怀中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2、坚持和谐发展、互利共赢的维权理念
在维权过程中,工会必须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双方的特点出发,确立根本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协调具体利益的相对差异性,确保劳动关系双方的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有一次,铸造车间部分员工因奖金考核等问题,发生了全体员工消极怠工、罢工事件,前后时间达一周。作为公司工会主席,我代表公司工会和铸造车间经理、职工代表一起与企业外方总经理进行协商、谈判,既苦口婆心地做外方总经理的思想工作,又耐心细致地做员工的思想工作。站在员工一方,我建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暂时考核办法。经过两天谈判,当企业方作出让步、修改了奖金考核办法,但仍有一部分员工没有恢复生产。此时,我站在公司一方,同意对拒不恢复生产的个别违规员工进行违纪处罚,并在违纪报告上签了字。通过此事的平稳解决,公司方感谢工会的公平立场,员工方对工会的态度表示理解、表示感谢。此后,公司做出规定:对任何一个员工的纪律处罚,必须事先听取职工代表和工会组织的意见。并要召开代表专题会议,由工会主席在处理意见书上签名、盖章后方能生效。2010年底,公司重新修订了《员工手册》,严格规范员工奖惩制度,实事求是,奖罚分明,通过建立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员工上访事件。
1、有遵法才能依法,有依法才能合法
维权必须遵法,遵法才能依法,依法才能合法。特别在外商独资企业,在处理维权问题上,工会组织一定要具有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方式,敬畏法度,依法办事。而开展维权工作一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合理合法地维护双方权益,积极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在员工和企业之间架起互相沟通的桥梁,谋求共赢促和谐。
2、有定位才有作为,有作为才有地位
守住工会的基本定位,才有工会的地位。公司工会工作得到了公司领导和员工的肯定。现在,公司不管出台什么政策,都要事先与工会协商,要求工会主席签字;企业处罚任何一个干部、员工都会工会主席签字,否则不能生效;而部门与员工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发生矛盾、纠纷,也都愿意找工会,希望工会参与协调,解决问题。近几年来,公司荣获了上海市外商投资双优企业、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上海市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单位、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充分证明了工会所作出的努力,以及所取得的成效。
(作者系维美德<中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