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人道德关怀的缺失、原因及其对策分析

2016-04-10 20:24黄成华
社科纵横 2016年7期
关键词:老龄关怀伦理

黄成华

(广东医学院社科部 广东 东莞 523808)

·社会学研究·

老龄人道德关怀的缺失、原因及其对策分析

黄成华

(广东医学院社科部广东东莞523808)

老龄人因社会地位的变化而亟需道德关怀。对老龄人的道德关怀状况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老龄人道德关怀需要相应的社会保障,即老龄人老有所为的积极探索,新型代际伦理的尝试构建,政府功能的合理定位,老龄人慈善事业的有效拓展。

老龄人道德关怀代际伦理

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口协调型”三型社会中,人口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2015年中国总人口数量超13.6亿人,60周岁以上老龄人口2.1亿。[1]未富先老的现象明显,老龄人问题凸显,引发全社会的聚焦。一些久病老人得不到好的照顾,一些独居老人离世多天才被发现。一些老龄人不堪忍受生活重负而选择自杀。各种各样的虚假医疗广告也以老龄人为重要传播对象,坑蒙拐骗。针对老龄人尤其是空巢老龄人的暴力犯罪现象增多。要适应时代需求,加强对老龄人的道德关怀。

一、老龄人社会地位的变化及其原因分析

(一)父权制的解体

在以家族为本位的封建宗法制所构建的大一统的等级统治秩序中,国有国君,族有族长,家有家长。封建君主因皇权专制而处于社会的核心地位,同样,老龄人因享有父权而居于家庭的凸显地位。传统文化中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强调,在家要孝,对国要忠,个体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家外,都被编织进人伦关系网中。家国同构的运作机制,移孝作忠的亲情伦理向政治伦理的转化机制,使得政治伦理化,伦理政治化。对长辈的不孝顺就意味着对君主的不忠诚。“在父权制与君主专制共同编织的宗法人伦之网中,个人完全被‘五伦'所统摄。‘五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梁惠王上》),其中父子关系、夫妇关系、长幼关系是以家族关系为基础的,君臣关系、朋友关系是一种拟家族关系,因此,一切社会关系都是由父权制决定的家族关系或拟家族关系,整个社会就是一个大家族。君王是百姓的君父,臣民乃君王的子民,官吏是黎民的父母官。‘三纲五常'是维护宗法等级统治秩序的总纲,孝道是维系长幼尊卑名分与体现人子身份的根本伦理原则,由此形成了以孝道为文化根源、以家庭养老为主要形式的老龄关怀伦理文化。”[2]封建社会出于维护皇权统治秩序的需要,极力强化父权家长制,使得尊老敬老的道德义务带有强制性执行的特点。老龄人因为掌握有大量的社会资源,所以,不尊老敬老非但意味着被剥夺了享有这些社会资源的机遇,而且意味着对父权家长制的蔑视,挑战封建纲常伦理秩序,被视为大逆不道和忤逆之举,严重者甚至会被逐出家门,丧失财产继承权。尊老敬老在封建社会,不但是道德义务,而且是政治义务。“儒教社会以‘仕儒'为载体通过科举制与皇权相结合,形成文化与政治同构,为专制皇权与社会秩序文化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柱。”[3]在父权制的威逼利诱之下,只能惟命是从,而不敢越雷池一步。尊老敬老是封建宗法制的延伸性要求,是维护三纲五常等纲常伦理秩序的必然要求,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封建宗法制的制度性要求。“在尼采看来,知识不是随意产生的,它总是与社会需求的权力密切配合,不存在对客观世界正确反映的真理,只存在为权力意志服务的真理。”[4]福柯更旗帜鲜明地指出,“权力就是知识”。在现代社会,尊老敬老的道德要求已经不具有强制性。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5]

(二)生产生活方式的变更

传统的农业生产分工简单、技术含量低,农民依靠心口相传的经验从事农业,循环往复,周而复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滋生经验主义的土壤。在经验性的农业社会中,老龄人因掌握生产技能和生活经验而处于社会的中心地位。精耕细作的农业生产更多的是经验化的生产,注重经验的积累。老龄人从事农业生产年份长,经验丰富,在传统社会理所当然占据中心地位。年轻人为了提高生存能力,必须从老龄人那里继承生产技能和生活经验。缺少了老龄人的经验传承和技术帮扶,年轻人可能会犯下揠苗助长的低级错误。无论是在社会、家族还是家庭,老龄人都拥有话语权,拥有社会资源,位高权重,德高望重,深受家庭成员的敬仰与爱戴。老龄人把话语权转换成社会特权,子女对老人惟命是从。老龄人的生产知识、经验和技能不能适应现代化生产方式的需要。生产方式的变更掏空了封建宗法制度的根基,建立在传统生产方式基础上的封建等级观念也随之土崩瓦解。在知识型、学习型社会,知识的更新速度加快,“活到老,学到老”的要求更加明显。一方面,老龄人的再学习能力下降,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减弱;另一方面,老龄人积累的生产经验变得过于陈旧和过时,对年轻人而言早已经不是知识权威。对比过去,反观当下,老龄人不可避免地产生心理落差,感觉被周围的世界所孤立。农业社会发展缓慢,千年一貌。不断简单重复的生产方式造就了保守恒常的生活特点,在生活方式上重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在生活空间上奉行“父母在、不远游”的原则;在人生追求上被土地紧紧地束缚着,陷入诸如“放羊—娶媳—生娃—放羊”的命运循环,自满于“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小孩热炕头”、小富即安的生活状态;在人际交往礼仪规范上,老龄人掌握规范的制定权和解释权;在人生归属上选择认祖归宗、落叶归根、入土为安的乡土情结。农民长期处于封闭生活的状态,人际关系类型简单,生活空间有限,使得农民阶级整体上视野狭隘,孤陋寡闻,小农意识浓厚。现代社会发展迅速,年轻人的生活方式、衣食住行、人生追求等变化多样,老龄人在传统生活中权威地位消失。

(三)身心发展的失衡

老龄人一如既往地进入人生转折期——身体衰退期,无论是体力还是智力都呈递减趋势。老龄人纷纷从生产型角色到消费型角色的转换带来了经济收入的锐减与支出的激增。这种鲜明、强烈的对比冲击着老龄人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老龄人身体的各部分器官功能衰退甚至衰竭,各种各样的老年病接踵而至,纷至沓来,老龄人尤其成为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的高发高危人群,健康状况每况愈下,生活自理能力逐步减弱,有心无力的无助感强烈。老龄人要承受因疾病频发而带来的身体之痛。此外,老龄人还要承受配偶离世、人生伴侣丧失而带来的丧亲之痛,情感异常脆弱,处于崩溃的边缘。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家庭重心逐渐下移,小孩成为全家的掌上明珠,被视为珍宝,而老龄人则成为被忽略的存在,“人小得老不得”的人生体验尤为深刻。“未富先老”的基本国情也使得由国家来供养老龄人显得捉襟见肘。一些地方的养老金已经出现亏空,收不抵支。“在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下,养老金预计发放年数低于预期剩余寿命8年,养老金投资回报率大幅跑输待遇增长率,继承制还导致养老金额外支出。”[6]

二、老龄人道德关怀的社会诉求

(一)对老龄人的道德关怀导源于老龄人的时空境遇

传统社会,老龄人因生活技能下降、体力不支、疾病缠身、自我防护能力不足等不利因素而引发的社会贡献率下降,可以由制度、生产、话语等霸权因素弥补。而在现代性运作中所发生的一系列变化都不利于老龄人。社会制度的变迁、生产方式的变更、老龄人角色的转换、生活技能的下降、身体的衰退、家庭重心的下移,这些不可逆转的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削弱着老龄人的社会地位,不利于其身心的和谐发展。老龄人被投以各种各样嫌弃的歧视性目光,其历史境遇变得雪上加霜。从老龄霸权到老龄弱势群体,老龄人经历了一段非常复杂的心路历程。老龄人虽然从社会生活中归隐,角色功能向家庭回归,但并不意味着老龄人伦理关系趋于简单、道德困惑趋于减少。老龄人面临着人生多个重要转折点,逐步淡出社会视野,处于生命的凋亡阶段,在新陈代谢中属于将要被替代的人群。老龄人需要进行严峻的生存博弈。“代际伦理、继替伦理、厚生伦理、再婚伦理以及善终伦理都是老龄期特有的伦理问题,老龄人需要面对更为复杂的社会伦理关系。”[7]这其中的每一种伦理关系一旦解决不好,势必会影响到老龄人的幸福指数。老龄人因内外因素的变化引起的身心发展失衡亟待发挥伦理的调适功能。

(二)对老龄人的道德关怀导源于生命的自我关怀

生命个体的有限性与成为老龄人的确定性,不能独善其身成为每个个体必然面临的生命焦虑。快要或将要成为老龄人的群体推己及人,反观自身,换位思考,对老龄人进行道德关怀,并把这种做法象接力棒似地代代相传,使不能独善其身的生命焦虑淡化。在缺乏父权和知识权的不利境遇下,尊老敬老的道德要求得不到老龄人社会地位的保障,也得不到因果报应论的心理威慑,而需要另劈蹊径、另寻他源。而生命的自我关怀却可以为延续尊老敬老的传统提供道德理性的理论论证以及文化本源的逻辑支撑,并使敬畏生命的理念上升成为新的道德信仰,夯实尊老敬老的道德文化根基。生命的自我关怀成为老龄道德关怀的直接推动力,且在不断地固本强基。对老龄人不闻不问、不理不睬等恶行的放纵会导致恶的复制和蔓延,提高社会运行的道德成本。对老龄人进行道德关怀是不同个体间的风险共担行为,体现了人类团结互助的精神,是个体改善生存境遇、规避生存风险的积极选择。从应然层面来讲,每个个体都应把老龄关怀作为自己为人处世、得以安身立命的基础。

(三)对老龄人的道德关怀导源于文明提升的需要

长久以来,中国文化就注重把老龄人纳入道德关怀的视野。在父“仁”和子“孝”、抚养与赡养、哺育与反哺中,体现出人伦至爱的互动与传递。尊老敬老俨然积淀为孝文化基因,成为中国人的人生信条,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时代变迁使得爱幼的环境一如既往,而尊老的环境却时过境迁。对老龄人进行道德关怀,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是人性自然情感的流露,也是德性提高、文明濡化的必然结果。有没有把对老龄人的道德关怀提到一定的高度,成为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敬老尽孝,敬畏生命,保持对生命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的认同感,是文明人所应该具有的德性修养。“每个人的生命都来源于父母,父母的生命又来源于其父母,这样一种生命的延续进一步构成了人类整个的生命体。”[8]“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礼记·礼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些道德追求尤其成为提升个体德性修养、发展老龄慈善事业的助推器。据此,一方面,参与老龄慈善事业不能成为某个别人的先知先觉,而应该成为社会的共识。另一方面,加强公德建设以不断提高道德期待作用的效果。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推动慈善事业的内在良性循环机制。

三、老龄人道德关怀的社会保障

对老龄人进行道德关怀,其目的是关注老龄人晚年生活状况,提高晚年生活品质,老有所求,老有所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帮,尽享天伦之乐。老龄人晚年幸福生活的获得离不开科学有效的社会权益保障。在当下历史条件下,“关注老年生存方式、生活状态和精神秩序的生命伦理运动带入现实的伦理实践之中,而且必然催生一种新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结构秩序,改变着生命的存在方式乃至疾病及其意义与医学文化生态,并充分发挥生命伦理学在参与制度改革和卫生决策、卫生经济立法中的积极作用。”[9]老龄人道德关怀必然要求关注老龄人生存质量,确立起养老事业的人文向度,为老龄人争取更多的社会保障,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分配。

(一)老龄人老有所为的积极探索

让老龄人老有所为,能够感知到自身的价值所在,不致于妄自菲薄,引喻失义。现时代条件下老龄人老有所为不同于传统社会的父权、知识权等老龄霸权,而更多体现为老龄人的道德权威。要发挥老龄人尤其是德高望重型的老龄人在道德建设中传、帮、带的作用,注重挖掘老龄人的生存智慧、处世技巧、道德资源和精神财富,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千秋伟业。在社会高速发展中,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有逐步增多的趋向,道德资源显得稀缺、弥足珍贵。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曾经指出,必须认识到老年人的经验能够帮助降低灾害构成的风险,应当让老年人参与灾害风险管理以及相关的规划和决策过程。[10]老龄人具有丰富的生活体验,要发挥老龄人警世、醒世、喻世的作用,发挥道德明示、启示、昭示和警示的作用,成为行为的示范、道德的楷模和做人的标杆。老龄人的谆谆教导是保障年轻人健康成长的道德规训。老龄人完成了人生的一次重要循环,从幼年期的天真无邪、青年期的朝气蓬勃、中年期的如日中天,到老年期的老成持重,其丰富的人生阅历足以绘就出一幅人生画卷,积淀成一本人生书籍。老龄人以其一生的行为为幸福做注解和诠释。老龄人历经沧桑,阅尽人间繁华,看尽人间百态,体验人生百般滋味,经历过悲欢离合、大喜大悲。老龄人现身说法,解剖自我,能够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给年轻人重要启迪,帮助年轻人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成就幸福人生。

(二)新型代际伦理的尝试构建

构建新型代际伦理,既要消解老龄霸权,也要防范老龄歧视;既帮助老龄人顺应社会变化树立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也呼吁全社会来给予老龄人道德关怀。血缘宗法意识把分散的小农意识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了超稳定的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亲亲尊尊,国是家的放大,家是国的缩小,政治伦理化,伦理政治化。家国同构的封建宗法制建立起了君主制、父权制社会,传统农业生产的经验性生产方式更强化了老年霸权。传统社会的尊老敬老受到老年霸权的威逼利诱。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极大地解放了思想,其所蕴含的自由、平等、契约等观念消解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长尊幼卑”的等级观念,使得现代的人际关系更加趋于平等。要以此为基础,构建新型代际伦理,弥补因老龄人社会地位下降而带来的道德缺失,防范老龄人被边缘化甚至被暴力虐待,在与老龄人的交往中融入代际平等、代际公正等理念。

现代社会尊老敬老的背后已经没有封建宗法制的制度强制,没有对物质利益渴求的心理冲动,而更多体现为对养育之恩的回馈与报答,表征为一种责无旁贷的道德责任和义务的践履。随着退休金的普及和增多,老龄人对子女的情感渴求更甚于对经济扶持的需要。要真正了解老龄人的需要,关注老龄人的情感世界,对其关怀备至,厚待有加,让其安度晚年,物质基础丰厚,心情舒坦。丧偶老人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形单影只,孤苦伶仃,晚年生涯显得异常悲惨与凄凉。老龄人需要找个老伴相伴到老,共度此生。但老龄人的再婚遭遇到多重障碍,尤其当涉及到财产继承时。子女为了顺理成章地继承父辈的财产,干扰甚至反对其再婚。老龄人再婚就意味着与子女关系的僵化甚至断绝,致使许多老龄人在孤苦中度完余生,人生不能进行完美地谢幕。老龄人希望得到子女的关爱,丧偶老人希望再次得到人生伴侣的关爱,独居老人和失独家庭的老人希望得到志愿者的家庭陪护之爱,生活起居不便的老人更需要得到专业的护理照料。

(三)政府功能的合理定位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为了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树立政府的公众形象,政府有必要在全社会发动尊老敬老的伦理实践,推动养老事业的发展,把尊老敬老的社会道德风尚演变成中华民族的共有努力,成为共谋性的事业,并为之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促使尊老敬老从个体心性伦理向制度伦理转变。政府要把自身的顶层设计与民间智慧结合起来,以老龄伦理建设为契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

政府在促进养老形式的转变、推动养老专业化的发展、解决老龄人的贫困以及进行养老的国际化合作等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农耕经济年代,以家庭为主要生产单位,实行一家一户制的农业生产方式。个体以家庭为载体,走完从摇篮到坟墓的人生历程。家庭承担了多种功能。随着社会生活节奏加快,家庭结构趋于小型化,家庭功能越来越少。家庭结构朝小型化方向的演变促使家庭功能被部分剥离出来。由于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未来单个家庭最多要赡养四个老人,背负着沉重的道德赡养义务。年轻人无暇或无力顾及老龄人的养老问题,这就迫切需要改变养老形式,从居家养老发展到社会养老,发展和壮大养老事业,推动养老社会化,推动老龄人养老事业的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从家庭养老转向社会养老是老龄化中国的必然选择。它不仅体现了多子养老向独子养老的赡养责任分担形式的变化,而且体现了家庭道德关怀向社会道德关怀的实践转换,反映了家庭内血缘亲情关爱向社会制度性道德关怀的拓展。”[11]养老形式的转变,一方面要突破传统孝道的观念,即以社会养老取代居家养老,成为敬老尽孝的新实践途径。另一方面要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家庭本位的传统社会,侍奉伺候老人、亲力亲为被视为孝道。随着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健全与完善,经济扶持、家庭养老送终的功能也逐步从家庭中剥离开去。家庭养老功能的退出与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健全,构成了此消彼长的局面。要建构以政府主导、以专业医护人员为主体、以养老资金的多元化为方向、以多层次的养老机构为依托的养老开发模式,推动养老事业朝专业化方向发展,提高养老水平。要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和盘活社会资金以满足老龄人的养老需求,培训专业医护人员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在养老机构完成养老送终、善逝善终的人生最后命题。进行养老事业的国际合作,充分汲取国际经验,邀请国外专家传经送宝,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力度。

(四)老龄人慈善事业的有效拓展

老龄人日益成为弱势群体,成为被关怀照顾的重要人群。要关注和解决老龄人的贫困问题,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这关系到老龄人能不能体面地、有尊严地活在世上。人常言,人老了可能不会赚钱,但绝对会花钱。老龄群体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骗致贫的现象有所凸显。要做好老龄人的扶贫扶困工作,设立老龄人扶贫济困资金;建立老龄人大病重病救助医疗保险,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对老龄人的大笔资金周转要进行监控,并进行适当的管制,防止老龄人上当受骗。组织志愿者定点帮扶独居老人和失独家庭的老人,逢年过节时对鳏寡孤独老人进行家庭陪护。组织社会热心人士到敬老院、养老院等地方献爱心。要给老龄人创造更好的学习机会,在精神上帮助老龄人更好地融入生活世界,防范老龄人因知识陈旧而引发生命与生活的脱节。以社区为单位,成立老龄人学习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接受社会力量捐助成立免费的老龄大学。精神有障碍的老龄人、老年痴呆症患者等,更加需要专业医护人员的对症治疗。对晚期恶性肿瘤患者等重症人群,进行临终关怀,发挥医务人员、志愿者、宗教界人士等的作用,减轻疾病所带来的痛苦,帮助病人完成最后的道谢、道歉、道别等人生礼节,克服病人对于彼岸世界的恐惧感,让病人舒坦地离开人世,圆满地进行人生谢幕。有些医疗机构甚至帮助临终病人提前召开追悼会,提供机会让其与亲人、朋友一一惜别。

[1]2015年中国总人口数量达136782万人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10%[EB].2015-01-20,http://www.mnw.cn/news/ china/844094.html.

[2]刘喜珍.宗法伦理与契约伦理的差异及与老龄伦理的相关性[J].求索,2011(4):123-124.

[3]罗荣渠.现代化新论——世界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M].商务印书馆,2004:530.

[4]杨生平.试论后现代主义价值取向[J].新华文摘,2013 (18):41-44.

[5]辛刚.常回家看看入法[EB].2013-07-03,http://news.163. com/13/0703/08/92RHU4P600014Q4P.html.

[6]养老金个人账户入不敷出专家:提高个人缴费比例[EB]. 2015-05-07,http://news.china.com/domestic/945/20150507/ 19644741.html.

[7]刘喜珍.老龄伦理提出的根据与主要内容及基本特征[J].求索,2009(11):129-130.

[8]周琛.老龄关怀的“孝”伦理的现代转换[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2):34-37.

[9]孙慕义.生命人类伦理爱——记南京生命伦理学暨老龄生命伦理学国际会议[J].国际学术动态,2008(3)36-40.

[10]潘基文呼吁发挥老年人在减灾方面的作用[EB]. 0507/2014年 10月 14日,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 2014-10/14/c_1112808334.htm.

[11]刘喜珍.论老龄社会关怀的中西差异[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125-128.

C913.6

A

1007-9106(2016)07-0079-05

*本文为2014年度广东省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广东医学院2014年校级科研课题(项目编号:Z2014010)。
*

黄成华,广东医学院社科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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