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崇明县东门小学党支部书记 顾惠娟
红领巾小社团活动开展的思考与启示
□ 上海市崇明县东门小学党支部书记顾惠娟
(一)红领巾小社团的创建,是切实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的需要
《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指出:大队辅导员主要职责之一是“开展大队各项活动”,其中,第三项活动就是“开展红领巾社团活动”。红领巾小社团是指在学校大队部和社区少工委指导、管理下,少先队员自发成立的各种主题的红领巾小社团,是队员按自己的兴趣爱好,自发、自愿、自觉建立起来的跨中队、小队开展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我校最初创建社团,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辅导员岗位功能,让自己在队组织中更有作为。
(二)红领巾社团的开展,是认真落实少先队自主管理的需要
少先队作为少年儿童自己的组织,实施的是自下而上的自主管理模式。因此,这就注定辅导员不是少先队活动的主宰者,而是应该给孩子充分的自主权。通过宣传、发动、组织,由学生自愿建立的社团更具有吸引力和生命力。因为社团中的成员都是有共同兴趣爱好的,他们能在这样的小团队中有自己的体悟和感受。在互动交流中,不断实行自我调节、自我管理,不断实现着自我教育、互相教育、当家做主的理念。社团活动的开展,让队员在组织管理中真正“有所为”。
(三)红领巾社团的发展,是全面落实市教委关于“快乐半日活动”文件精神的需要
2011年起,上海市教委颁布了一个“快乐半日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