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儿童心理学教授 卢乐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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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孩子选择玩具的标准
南京师范大学儿童心理学教授 卢乐珍
孩子年龄不同,性格有别。各个孩子的兴趣爱好和活动能力也有差异,因此家长要根据自己孩子的特点来选择和制作玩具。
周岁以内的婴儿,随着手的抓握动作、眼手协调和视听觉的发展,应当选择色彩鲜艳的、能动能响的玩具,便于抓握、摆弄或抛掷。如摇铃、娃娃、彩球等。
一二岁的孩子能独立行走,应多选择形象生动的拖拉玩具。如用绳子拖拉的小车子、小鸭子和中积木等容易操作的玩具。
三岁幼儿的游戏一般是以模仿成人动作或表现某些情节的游戏为主。他们的游戏内容简单,持续时间短。因而,家长应为他们选择造型逼真的形象玩具。同时,3岁幼儿好动好奇,家长可选择能促进幼儿动作发展的体育玩具和简单的结构玩具。如娃娃、汽车、枪、积塑、大皮球等。
四五岁幼儿,随着他们生活范围的扩大,兴趣逐渐广泛,生活经验也较丰富,家长可以给他们选择多样化的玩具,便于他们根据自己的兴趣来开展各种游戏。玩具应有动有静,劳逸结合,合理安排,种类既有智力玩具也有体育玩具,但数量不宜太多。同时,应为孩子多提供开展游戏所需要的材料和半成品,以便于他们的想象和创造活动的开展。
六岁孩子心灵手巧,手指的灵活性和用眼的协调性加强了。家长选择的玩具应能发展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培养爱科学的兴趣。如较复杂的结构玩具、棋类、球类等。家长为孩子准备的智力玩具,有的需要较持久的注意力和耐心探索,如军棋、象棋、拼图和塑料胶粒、建筑模型、大积木、可塑性较强的油泥和自然材料等,通过动手操作,培养孩子的自主感、美感,发展思维能力和创造力,自然材料如树叶、果实、竹木、金属配件等,有着其他种类玩具无法替代的变化无穷的作用。应该为孩子提供工具和材料创设必要的游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