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的现状及完善

2016-04-07 15:53李晓丽
卷宗 2016年2期
关键词:公司法改革

摘 要:伴随经济社会的改革和发展,在我国有很多公司已经进行了大方向的调整和改革。并且在资本制度方面也有了更全面深化。对于公司法的提出和制定,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我国社會主义经济的发展和需求。而且还有些已经涉及到了基本的商事登记方面,并且在国际潮流上也有一定联系。本文主要结合我国最基本的制度改革,对公司法进行了分析,并且提出了相应的改善措施。

关键词: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现状及完善

这几年,我国在公司法方面已经有了新的改革和发展,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也有了很深的影响。对于公司法来说,资本制度主要也是和公司资本相关联的综合性管理制度。本文就是从资本制度改革的角度出发,对目前现状进行了分析,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完善措施和建议。

1 公司法的改革意义及背景

1.改革的历史背景

在我国,对于公司法来说,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也是独立的部门。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具体经济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风险。再加上政府对市场方面进行政策调整和干预,所以要在整体的改革调整过程中,也要对政府职能进行转变。在侧面上恢复市场应有的决策权。不但能够快速活跃激发市场经济发展,同时也是给企业在竞争市场中建立一个很好的发展环境。为了能够对大学生的相关就业工作问题了解清楚,我国在进行高效扩招的情况下,也在对招聘门槛上出了相关的调整。在对公司法调整和改革的问题上,主要是集中综合性实际情况出发。为了能够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发展需要,同时也是为了能够适合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还在资本期限和出资方式上有了很大程度的降低。不但年轻人有了更多创业机会,同时也对市场发展起到了客观促进作用。

2.公司法进行改革的现实意义

(1)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自主创业发展

在具体的公司法进行改革过程中,最明显的就是注册资本有了很大程度的降低。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人们自主创业积极性,同时也体现了公司在改革上负责任的态度。更是对价值取向问题有了更大保护。这种变革对于一些一直想创业的年轻人来说,把预想变成了可能。调动社会人才在创业之路上的积极性。在社会资金流动方面也有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这种改革主要是利用资金分配的方式来活跃市场。在一定程度满足年轻人的自主创业选择,同时也缓解了目前我国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一旦自主创业成功,那么也将缓解我国市场竞争压力。客观上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2)公司法的改革强化自主创业的发展和自由

公司法的资本改革和发展,在客观上推进了自主投资项目的实施。同时也能够使公司在基本的资金结构中得到加强和优化。相对于以往公司法来说,主要是在资本方面有很大的制约,在进行所有资本使用过程中都要有相关的法律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资本稳定,然而客观上对于公司发展效率来说,有很大的制约性。

2 新公司法本身存在的弊端

1.公司在出资方面受到制约和限制

对于公司来说,新公司法的改革和发展客观上促进了出资形式的完善。但依然有很多弊端性问题存在。对于新公司法规定,一些非货币方面的财产能够对其进行转让出资,在法律规定运行范围内,可以对其进行货币估计,进行基本的出资转让。以此就在出资条件上进行了制约和限制。

2.新公司法极大降低了债权人资金安全问题

在具体的新公司法不断发展和改革过程中,在企业信息年报方面也提出了相关的公开制度,还有一些地区已经对企业的公示信息平台进行了创建。一些工商部门也在进行企业年报方面的调整调查工作。然而这种做法却不能够完全杜绝有一些虚假公司进行信息的传播。在年报的整体制度中,如果对于公司本身的资产信用有了篡改或者部分隐藏。那么对于公司的基本债权人来说,也就不能够了解公司在资产信息方面的情况,所以说对债权人利益方面有了很大影响和制约。在一些企业的对外信息公布平台上,对企业本身和工商部门都进行了信息的公示,然而却不能够把公司的基本信用进行全面显示。并且还有一些不正当的诈骗债务出现。有些企业进行这种不正当的资金交易,还用法律的一些漏洞进行债务风险规避。这种实际问题的存在对债权人来说,不但损害了相关利益,同时也不能起到很好的公示效果。

3.新公司法改革过程中,对行政监管方面造成了制约和影响

在对资本制度进行改革过程中,对于注册资本来说,也已经从原来的实缴制变成了认缴制,鼓励和加快了创业速度。同时也产生了不良影响,给监管部门带来了麻烦。伴随我国对公司法进行的不断整改过程中,对于行政监管来说,在时间点上也都有了后移,监管机制上变成了以后监管作为基本表现方式出现。对于相关部门来说,可以对企业定时抽查,进行年报核实。然而这种做法没有实际可行的具体措施,同时也只是原则性的硬性规定。在很大方面对于抽查工作也带了一定不确定性。对于整个庞大经济市场来说,工商部门是不能够全部照顾到。伴随经济发展,不断有新的公司涌现,面对庞大市场来说,工商管理部门就显得有些薄弱。

3 资本制度在新公司法的完善

1.放款出资形式

对于市场经济来说,新公司法在很大程度上对创业自由有了新的体现,对其市场内部结构进行了优化。然而在具体的出资方面没有和市场发展相吻合。所以要不断对公司在出资形式方面进行一定的政策放宽。把一些出资条件进行明确。实现无形资产在市场经济的价值。在具体的创业过程中,对于创业者来说,也同样需要不同的市场资源来进行配合才能够起到预期的创业效果。对出资形式进行适当的放款,鼓舞人们的创业信心。

2.加强债权人保护,公开透明企业信息

对于新公司法来说,在年报问题上也有很大的不足,比如说公司和公司之间有信息隐瞒的情况发生。基于此种情况,就要采取措施建立规章制度进行信息的公示。不断加强这种自由公示氛围的形成。把信息公示透明化做到更好。信息公示不但能够对企业在资产信用等能力方面进行有力证明。同时也能够吸引更多投资,客观上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对于工商部门来说,也可以在侧面对没有公示企业进行通报和记录。利用此种方式强行了解企业投资风险。

3.加强监管,优化行政内部结构

在资本制度的整体管理过程中,监管工作可以部分依赖行政力量。行政机构还可以对一些抽离资本或者有虚假出资情况进行规制,以此来促进市场的安全发展。在进行工商管理过程中,要对管理细则进行公示,还应该提高对公司资本的抽查次数,充分对现有审计进行利用。对企业资产信用进行明确公示,来保护债权人的自身合法权益。

4 总结

对于新公司法来说,在注册资本上有了一定的变化,标准降低了。所以,基于目前公司法基本形态,我们也一定要对其进行新的认识。对于公司法的提出和制定,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和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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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樊静.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 ——以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为视角[D].山西财经大学,20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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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杜峙峰. 新公司法中资本制度改革的意义及其完善[J]. 绥化学院学报,2014,(06)

作者简介

李晓丽(1982-),女,汉族,辽宁沈阳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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