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其校 周法强 侯少锋
军事代表在装备技术状态管理监督中应做工作的探讨
■ 杨其校周法强侯少锋
针对我国装备技术状态管理的实际需要,本文讨论了装备技术状态管理的有关概念,重点讨论了军事代表对装备技术状态管理的监督中应强调的具体工作,供参考。
引言:
装备的技术状态是指技术文件规定的并在产品中达到的硬件和软件的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它是在装备研制中规定、生产中体现并在使用中加以维护的。技术状态管理就是对技术状态项目所进行的技术状态标识、控制、纪实、审核(简称四要素)的技术和管理活动。
军事代表对装备技术状态管理的监督是围绕技术状态管理四要素,对承制单位的技术状态管理制度、形成的文件的程序以及技术状态文件的更改等进行有效的监督,以确保装备系统或者技术状态项目在研制、生产、使用的任何时刻都能使用正确的技术文件。它对装备全寿命管理至关重要。
1.军事代表要熟知技术状态管理的内容
军事代表在技术状态管理中担负着重要任务,主要有:对承制单位的技术状态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在权限范围内实施技术状态控制;参加使用部门组织的技术状态管理活动,完成法规性文件、合同,使用部门赋予的任务;会同承制单位组织有关的技术管理活动并协助承制单位实施技术状态管理。
技术状态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通过规范、图样等一系列的文件来确定装备的技术状态;审核、鉴定这些文件的适用性、正确性;控制文件的更改;对更改处理及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与四项工作内容相对应,技术状态管理由四项相互关联的活动构成。这四项活动是:技术状态标识,技术状态控制,技术状态纪实,技术状态审核,具体内容有:
1.1技术状态标识
技术状态标识指确定产品结构,选择技术状态项目,将技术状态项目的物理特性和功能特性及接口和随后的更改形成文件,为技术状态项目及相应文件分配标识特性或编码的活动。技术状态标识为技术状态控制、技术状态纪实和技术状态审核建立并保持了一个确定的文件依据。技术状态标识确定了武器装备的技术状态,它是技术状态管理的核心,是最重要的技术状态管理工作。技术状态标识一般有:选择技术状态项目;将技术状态项目的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以及内、外部接口形成文件;建立技术状态基线;指定技术状态项目及相应文件的标识号;发放技术状态文件。
1.2技术状态控制
在技术状态文件正式确立后,对技术状态项目的更改,包括技术状态文件更改以及对技术状态产生影响的偏离和超差,进行评价、协调、批准或不批准以及实施的所有活动。技术状态控制的主要内容有:有效地控制对所有技术状态项目及其技术状态文件的更改;制定有效控制工程更改、偏离、让步的程序与方法;确保已批准的更改得到落实。
1.3技术状态纪实
技术状态纪实是对已确定的技术状态文件、建议的更改状况和已批准更改的执行状况所做的正式记录和报告。
技术状态纪实报告是为了使使用方、相关承制单位、分承制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了解掌握技术状态项目的技术状态管理有关情况的报告。一般类型有:
(1)技术状态项目及其技术状态基线文件清单;
(2)当前的技术状态状况;
(3)技术状态文件更改、偏离许可和让步状况报告;
(4)技术状态文件更改实施和检查或验证的报告。
1.4技术状态审核
技术状态审核是为确定技术状态项目符合其技术状态文件而进行的检查。技术状态审核包括功能技术状态审核和物理技术状态审核。
功能技术状态审核包括的内容是:
(1)审核承制单位的试验程序和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装备研制的要求;
(2)审核正式的试验计划和试验规范的执行情况,检查试验结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审核试验报告,确认这些报告是否准确、全面地说明了技术状态项目的各项试验;
(4)审核接口要求的试验报告;
(5)对那些不能完全通过试验证实的要求,应审查其分析或仿真的充分性及完整性,确认分析或仿真的结果是否足以保证技术状态项目满足其技术状态文件的要求;
(6)审核所有已确认的技术状态文件更改是否已纳入了技术状态文件并已经实施;
(7)审核未达到质量要求的技术状态项目是否进行了原因分析,并采取了相应的纠正措施;
(8)对计算机软件配置项,除进行上述审核外,还可进行必要的补充审核;
(9)审查偏离许可和让步清单。
物理技术状态审核包括的内容是:
(1)审核每个硬件技术状态项目的有代表性数量的工程图样和相关的工艺规程(工艺卡),以确认工艺规程(工艺卡)的准确性,包括反映在工程图样和产品硬件上的更改;
(2)审核技术状态项目所有记录,确认按正式生产工艺制造的技术状态项目的技术状态准确地反映了所发放的工程资料;
(3)审核技术状态项目的试验数据和程序是否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审核组可确定需重新进行的试验,未通过验收试验的技术状态项目应由承制单位进行返修或重新试验,必要时,重新进行审核;
(4)确认分承制单位在制造地点所做的检验和试验资料;
(5)审核功能技术状态审核遗留的问题是否已经解决;
(6)对计算机软件配置项,除进行上述审核外,还可进行必要的补充审核。
2.军事代表对技术状态管理监督应做的具体工作
结合工作实际,在装备技术状态管理监督中,军事代表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督促承制单位必须建立技术状态管理制度,以使装备技术状态的确立和更改正确无误。
军事代表在监督工作中可审查承制单位的技术状态管理企业标准,检查其技术状态文件形成的程序是否正确,技术状态管理制度是否满足GJB 5709《装备技术管理监督要求》的规定要求。
(2)督促承制单位对每个技术状态项目都必须制定技术状态管理计划,承制单位应分阶段编制,并在研制过程中根据装备系统或技术状态项目目标的不断演进,对该计划进行必要的修订。军事代表应审核技术状态管理计划,检查其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GJB 5709的规定。
(3)军事代表应监督承制单位在装备系统或技术状态项目研制过程的不同阶段,分别编制能全面反映在某一特定时刻能够确定下来的技术状态文件,建立三种技术状态基线。军事代表应检查功能基线是否与装备战术技术指标协调一致;分配基线是否与装备研制总要求的技术内容协调一致;产品基线是否与研制合同中的技术内容协调一致。
(4)军事代表在技术标识监督工作中,应重点检查承制单位是否确定了所需控制的文件范围及相关人员职责,以及文件的编写要求、批准权限、编号方法及标识等是否作出规定并得到执行。文件管理与归档能否确保文件协调一致、现行有效。
(5)技术状态文件更改是对已由军方正式批准的技术状态标识文件和承制单位相应制定的工艺文件所进行的更改,这些文件是装备科研、生产的原始依据,必须保证其正确、完整、统一、协调。军事代表必须从严控制,认真审查,按技术标准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
(6)军事代表在办理偏离让步(超差处理)时,应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采取积极的工作方法,主动深入调查研究,严格按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既要坚持标准,又要作出恰如其分地处理,确保装备质量和安全。
(7)军事代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承制单位技术状态是否准确、及时,记录内容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是否能提供产品实现过程的完整质量证据,并能清楚地证明产品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记录保存时间与产品寿命相适应。
(8)军事代表应按装备主管机关(部门)要求,参加在承制单位现场进行的技术状态审核工作,积极做好审核前各项准备工作,并跟踪监督审核遗留问题的解决及效果。需指出的是我国技术状态管理时间不长,许多工作不够规范,因此,军事代表应认真学习技术状态管理有关理论和规定,督促承制单位按标准规定进行管理,这是军事代表的一项艰巨任务。
3.结束语
技术状态管理是一项使用方和承制方共同完成的工作。使用方主要是确定技术状态管理通用要求、程序、方法;以合同或其他文件形式规定具体装备的技术状态管理要求;选择技术状态项目;规定装备的主要功能特性和关键的物理特性;在研制阶段转移之前,完成与建立技术状态基线的有关工作,如组织评审等;确认或批准技术状态基线;审批由使用方控制的技术状态更改;组织重要的技术状态管理活动,如技术状态审核等,军事代表作为使用方派驻承制单位的代表,在技术状态管理中担负着监督的任务。
(作者单位:空军驻杭州地区军事代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