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场球赛,你得按照规则进行比赛

2016-04-06 03:49康尼雅
初中生之友·中旬刊 2016年3期
关键词:塞林格守望者霍尔

康尼雅

《麦田里的守望者》,《时代》杂志推荐的百部文学经典之一,全球发行量超过6 000万册,中文版销量逾120万册,一经问世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一时间,模仿霍尔顿的言行举止成为一种时尚,风衣和反戴红色鸭舌帽成为美国的流行街景。小说出版后至今影响不衰,被无数中学和高等院校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其主题也深受社会学者重视。

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霍尔顿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要真正这样做,又是不可能的,结果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之中。

因此,他尽管看不惯世道,却只好苦闷、彷徨,用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不免对现实社会妥协,成不了真正的叛逆者,这可以说是作者塞林格和他笔下人物霍尔顿的悲剧所在。

J·D·塞林格(1919—2010),出生于美国中产阶级家庭,自幼对学习兴趣不大,中学时就退过学,后就读过两所大学,都草草退学。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应征入伍,参加过诺曼底登陆和阿登战役。1945年,因精神问题住进医院,离开了战场。

塞林格酷爱写作,从军时也带着打字机,有空就写。1948年,他的短篇小说《香蕉鱼的好日子》在《纽约客》上发表。此后,他基本只给这家杂志写稿,共发表过14篇作品。1950年《麦田里的守望者》出版,引发轰动。

成名后,塞林格在乡间买了一块地,隐居在一座山顶小屋。四周都是树木,竖着高大的铁丝网,网上装着警报器,他似乎在践行霍尔顿的梦想,“用自己挣的钱盖个小屋,在里面度完余生”,不再“和任何人进行该死的愚蠢交谈”。他的余生成了传说。

塞林格从未放弃写作,据说他生前完成的作品数量非常可观,只是不肯公开。

塞林格对我的影响可以与海明威相提并论。——约翰·厄普代克

《麦田里的守望者》于我来说是一本非常特别的书。读《麦田》是一种纯粹的享受。作者的责任是要款待读者,作家塞林格不负众望,从小说第一句开始就让你无比轻松。——伍迪·艾伦

13岁时我第一次读到《麦田里的守望者》,自那以后,我一直都对人说,那是我最爱的书。——比尔·盖茨

这部小说最大的魅力莫过于主人公从未长大这一点上。不明白的就是不明白,才是最有风格的小说。——村上春树

十几年里,我都以为这是我青春期时候最喜欢的小说,最近重新在电子版里翻过一遍后才发觉从前并没有看懂。但谁知道是不是再过十多年后我会又一次觉得今天的自己看很多事情包括自己也都是自以为是。

——炭烧的咖啡

那些所谓的“低俗”的东西是会推动社会的进步的。事实上,很多很经典的摇滚歌曲以及像《麦田里的守望者》或《在路上》这种看上去有些“低俗”的垮掉派小说,是具有极强的社会教化功能的。它们会提醒很多年轻人以及一些渐渐不再年轻的人,无论身处于怎样的逆境之中,都不要忘记自己最初的梦想。——王多新

我一直很好奇,在一片麦田旁边,究竟可以守望什么?曾经看见书的名字,我想象在我自己家的地方,大片的麦田里,究竟有什么?单纯的我,象牙塔中的我,小孩子的我,不喜欢那个反戴着红鸭舌帽子、嘴里充满酒味和脏话,不为自己前途考虑的霍尔顿。 虽然不喜欢但是我为他悲伤,为那个环境悲伤。——似是故人来

你要是真的想听我聊,首先想知道的,大概就是我在哪儿出生,我糟糕的童年是怎么过来的,我爸妈在我出生前是干吗的,还有什么大卫·科波菲尔故事式的屁话,可是说实话,那些我都不想说。首先我嫌烦,其次,如果我提到我爸妈什么很私人的事,他们准会气得吐血。他们对这种事总是很敏感,特别是我爸。他们人都挺好的,这个先不提,可又都是敏感得要命;再说,我又不打算口述整个一部自传还是怎么样。我只跟你说说去年圣诞节前后我经历的几件荒唐事吧,在那之后,我整个人就垮掉了,不得不到这儿放松一下。我是说我也是这么告诉D.B.的,他是我哥,在好莱坞,离这个破地方不太远,他几乎每个周末都来看我。我可能下个月回家,他还会开车送我。他刚买了一辆捷豹牌汽车,是那种能开到时速两百英里左右的英国造小型车,花了他将近四千块。他现在有的是钱,以前可不是。他在家那阵子,还不过是个一般的作家呢。如果你从来没听说过他,我可以告诉你他写过一本特棒的短篇小说集——《秘密金鱼》。书里最好的一篇就是《秘密金鱼》,写的是有个小孩儿养的金鱼谁也不给看,因为是他自个儿花钱买的,这篇让我喜欢得要命。……

我还是从离开潘西中学那天说起吧。潘西中学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埃吉斯镇,你很可能听说过,不管怎么样,你很可能看到过它的广告。他们在上千种杂志上做广告,上面总有个棒小伙子在骑马跨越障碍,好像在潘西除了打马球,别的什么都不干似的,可是我在那儿附近从来一匹马也没见过。骑马小伙的下方,总是印了一行字:“1888年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把男孩培育成出类拔萃、善于思考的年轻人。”纯属蒙人,跟别的学校比起来,他们在潘西做的培育工作强不到哪儿去。我在那儿根本没见识过一个出类拔萃、善于思考的家伙,可能有两个吧,就那么多,不过很可能在他们来潘西之前,就已经是那样了。

总之,那天是星期六,是跟萨克森豪尔中学比赛橄榄球的日子。在潘西,跟萨克森豪尔的比赛被当做是件天大的事。这是年末的最后一场比赛,潘西赢不了的话,大家就该自杀什么的。我记得当时是下午三点钟左右,我正高高地站在汤姆逊小山顶上,就在革命战争还是什么时候留下的一尊破大炮旁边,从那儿看得到两支球队在四下里死掐。看台那边看不太清楚,不过能听见潘西这边看台上一片大呼小叫,喧声震天,因为今天学校里除了我,几乎全体都在那儿。但是萨克森豪尔那边看台上人数寥寥、不成气候,因为随客队来的几乎一向都没有多少人。

橄榄球比赛从来没几个女孩儿到场,只有毕业班的学生才可以带女孩儿去看。这所学校怎么看怎么糟糕透顶。我想待的地方,就是至少在那儿偶尔能看到几个女孩儿,即便她们只是一个劲儿搔手臂或者擤鼻子,甚至只会傻笑还是怎么样。塞尔玛·瑟默这妞儿,她是校长的闺女,倒是经常去球场上露露脸,但是说起来她算不上那种能让你想入非非的女孩儿,不过她还算挺不错。有次在从埃吉斯镇开出的大巴上,我跟她坐一起,我们多少聊了几句,我喜欢她。她鼻子长得不小,手指甲全是啃短的,好像还在流血。她戴着那种垫高了的破胸罩,绷得鼓鼓的,你会有点儿同情她。我喜欢她,因为她没多说她爹如何如何了不起之类的屁话,大概她也知道她爹是个卑鄙虚伪的货色。

我之所以高高地站在汤姆逊小山顶上,而不是在下边看比赛,是因为我刚刚跟击剑队一块儿从纽约回来。我是击剑队的破领队,够牛吧。那天上午我们去纽约跟麦克伯尼中学比赛,只不过没赛成,我把剑还有别的装备什么的全给忘在破地铁上了。也不能全怪我,我老是得起身看地图,好知道在哪儿下车。所以我们两点半就回到了潘西,而不是在晚饭时候。坐火车回来的一路上,整队人都不理我,这件事说起来挺滑稽的。

我没在下边看比赛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要去跟斯潘塞老先生告别,他是我的历史老师,得了流感,我琢磨圣诞节放假前很可能见不到他。他给我留了张纸条,说在我回家前想见见我,他知道我不会再回潘西了。

忘了跟你说,我被开除了。过完圣诞节假,我不回来了,因为我有四门课不及格,而且根本没用功,他们一再警告我得开始用功,特别在期中时,我爸妈来校时跟老瑟默校长见了面,可我还是没有改变,所以被开除了。潘西经常开除人,它的教学水平排名很靠前,确实不假。

当时已经是十二月,天气冷得邪门,特别是在那个破山顶上。我只穿了一件两面穿的外套,没戴手套什么的。一个星期前,有人进我房间偷了我的骆驼毛大衣,我的毛呢子手套就放在大衣口袋里,也给偷走了。潘西到处有小偷,这儿颇有些家里很有钱的家伙,但照样到处有小偷。越是收费高的学校,里面的小偷就越多,我不是开玩笑。总之,我就一直站在那尊破炮旁边看下边的比赛,屁股都快给冻掉了。只是我没有很投入地看比赛,那么闲待着,实际上是想感受一下离别的滋味。我是说,以前我也离开过一些学校还有地方,当时根本没感觉正在离开那儿,我不喜欢那样。不管那种离别是伤感的还是糟糕的,但是在离开一个地方时,我希望我明白我正在离开它。如果不明白,我甚至会更加难受。

天冷得像在地狱里一样,我差点摔了一跤。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奔跑——我揣摩大概是一时高兴。我穿过马路以后,觉得自己好像失踪了似的。那是个混账的下午,天气冷得可怕,没太阳什么的,在每次穿越马路之后,你总会有一种像是失踪了的感觉。

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样一种书,你读完后,很希望写这书的作家是你极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他。

有些事情很难回忆。

几乎每次都是这样,每逢有人送我什么礼物的时候,到头来都会让我觉得伤心。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人生是场球赛,你得按照规则进行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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